大陆要进一步明晰“一国两制” 方可推动和平协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3:33:12
大陆必须要明白,台湾存在普遍性的不统一民意,实质是不接受大陆主张的统一,和代表中国对台湾的统一。如果统一是必定的目标,如果是建立在对方“接受”基础上,那只有“和平统一”,作为主张方,就必须提出令对方接受的“和平统一”的设计,大陆主张的“和平统一”设计模式是“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长期贯穿大陆对台基本政策,也是所谓的“国策”,其实这个“国策”仅仅是大陆单方面的主张,这个其实有对“国家主权”的代表权争议。换句话说,要真正成为“国策”,必须由同属于一个中国的两岸共同制定,毕竟,国家和主权的同属于两岸人民的。

  而“一国两制”恰恰造成台湾长期抵制“统一”,其实台湾也主张“统一”,在大陆“一国两制统一中国”的宣示口号对岸,也有对应的口号“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无论他的具体可行和实际争议,他也可以说是“中华民国”对大陆“统一”的“基本国策”。这里充分说明,统一不是问题,统一的问题是在统一的方式。

  大陆也已经有足够的胸襟和智慧接纳不同意见的统一方式,但是要让台湾接受,必须要让自己的主张兼容对方的主张,只有兼容对方,对方方可以兼容自己。因为毕竟对方的主张是基于自己的“国情”---这里借用“国情”一词,因为大陆长期擅自片面代表中国,自然台湾也可以“冒犯”使用“国”情。

  兼容“三民主义”并不难,我以前有系列文章也详细谈过,但到今天,大陆必须要将自己的政治主张明确说出来。应该大胆的将“三民主义”精神容纳到大陆的“统一”主张中,三民主义并没有错,适合昨天的国情,其实也适用今天的“国情”和未来的国情。民族、民主、民生,是中国永恒的政治主题,他深层其实没有与“社会主义理论”有太多冲突的地方,即使有,那是人为根据需要的打扮,既然可以打扮,为什么还不及时跟进“粉饰”和“打扮”呢?其实,“社会主义理论”从来都是任意打扮的,他本来就抽象,现状是已经被抽象得只剩下一个“神主牌”。

  我接受“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也接受“一国良制”统一中国,任何国家,如果不是出自政党私利,他的本能都是自生和完善的,没有任何人和任何政党有权利反对中国政治制度走向完善。可以说,两蒋“总统”主张的“三民主义”和“一国良制”是永恒的政治主题,和终极的统一方式。

  虽然“一国两制”是长期被抵制“统一”的根本。但同时,我也支持“一国两制”统一中国,今天大陆已经阐述了“中国主权属于两岸人民”和“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这让大家都理解到大陆已经将“中国”提升到整体层面,而非自己既有的“政体”。这样有利于化解长期对“一国”的纠结,其实将国家的“主权”与大陆“政体”分离,是早应该阐述清楚的事情,而且有必要为“一中架构”进一步阐述清楚。

  也就是必须进一步阐明主权和治权,“一国”的主权是两岸人民共有和共享的,要实现统一和走向统一,必须共同架构国家主权形式,即国家权力,具体形式需要探索,但今天应该将概念表述清楚。“两制”本意是不去动摇台湾现有的治理政体,维持现有的治理架构。但当时的政治语境是两种政治制度,今天应该阐述为“两套宪政体制或治理架构”。

  实质上,“一国良制”没有错,而“一国两制”则有太多争议的地方。因为既然是双方协商共同组建行使“中国主权”的国家权力形式,则这是民主的过程,也就是说,大陆的政治主张不能排除民主的过程,最终实现统一的主权行使,也自然不能排除民主,也就是说民主的国家体制会贯穿到共同的“一国”之中,他如果能够搭建到框架,从开始到组成,他始终都是“一国一制”,他就是“一国良制”。同时,他的形成也离不开大陆政体走向民主。“一国”的进化过程是民主的过程,“两制”则是阶段性的政治体制,或者内部的“治理架构”和“内部宪政体制”。

  走向“一国”,除了“两制”纠结外,还有则是到底“一国”是“中华民国”还是“PRC”的纠结。

  小的以前有系列文章认为,“一国主权本质是一体的”,“一国的国号内涵和政体是一致的,都是共和”这就是“同国共义”。前者已经是已经算共识,当然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到社会认识中。后者则应该达成这个共识,如果不能达成这个共识,或许100年还是纠结,还是各说各的。没意思,不够朋友。

  这就有必要把“PRC”理解为中国的“政权名义”,他仅仅是一个政体的“建政”,而非“建国”。其实,“中国”的命名是自从1911,中国的共和也是1911,这才是中国的“建国”,而“PRC”和“广州军政府”“南京政府”“武汉政府”一样,都是历史形成的“一国两治”的政治现实。双方要解决问题,最终要回归的“政治现实”就是这里。

  至于未来国家的“名义”,无论采用哪一条,都碍于情面,或许毛“主席”本意真的不愿意变更“国号”,但到今天国号已经是不能绕过的“政治现实”,这个已经在双方都有广泛的民意基础上,已经不能从毛“主席”的本意了。

  对于未来中国,我认为两个国号同时存在是不可能的。两个国号同时存在他就不是统一,因为本来就是“同国共义”。如果同时存在,那就是真的割裂了,至少我不答应,并且如果同时存在则必须存在第3个国号。中国不是联邦,则不可能采用联邦的名义。

  所以,能够走的方式是折冲,当然,我个人接受“ROC”,但不代表大陆人民都接受“ROC”。“中华共和国”,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式,东欧民主化的国号变更普遍采用的方式,就是国号与政体组成全称。“人民”与“共和”是重叠的,应当排除,“民国”的英文和内涵就是“共和国”,所以应该使用标准中国新命名“中华共和国,ROC”

  共和是两岸最大的共识,从开始革命到继续革命,谁名义上都没有背离共和。而从开始到变政,双方实质都离开了共和,但最终还是回归到共和,并且两岸的统一还是只有共同回归到共和。

  同时,我们都充分利用好“中华”,“中华”是两岸最大的交集。必须强调“中国”和“美国”等都是一样,他是简称,中国的名字叫“中华”。

  台湾可以不认同“中国”,却不可以背叛“中华”。台湾接受“中华台北”的地位,大陆也应该对等的对台谦称,也就是在涉及台湾方面,要礼让为“中华大陆”,不必先入为主的“中国”。

  两岸的对话,要使用“中华”。譬如文件签署,只有使用中华可以解决面对面的问题。采用“中华大陆”与“中华台北”身份,可以避免匿名文件雷人的出现,“大陆方面”和“台湾方面”为什么不能出现共同的“国号”?

  同样,在和平协议对话和成立阶段,都应该记得使用名字“中华”,要大胆的使用,譬如“中华两岸论坛”、“中华两岸研讨会”、“中华两岸联席会议”、“中华两岸共同发展联席委员会”“中华两岸和平架构联席委员会”、“中华两岸统一联席委员会”、“中华两岸国家委员会”。以“中华”名义,逐步推进两岸关系,构建共同国家权力。

  要解决“互吃”的新纠结,“一国”就要避免被曲解为有的PRC和现有的北京政府,而是国家整体。“一国”要阐明提升为重新架构的国家权力体系,国家之上是一套体系一个宪法制度。“两制”则是国家之下、地区内部的治理体制,“两制”要避免走入吃不了兜着走的纠缠不清的主义之争,引起“CCP独裁专制”歧义,引起河水不犯井水,以求大一统之名继续保存党派利益之实的不必误解。

  阐述清楚“一国两制”内涵会促成两岸和平协议,如果表明“一国”和“主权”是共有共享的,先搁置“国号”争议,“两制”是相互承认地区治理权,在在两个内部政体中共同构建“新中华”--新的国家宪政架构。在表明前提上,双方贯彻“两制”,各自以“中华大陆地区政府”和“中华台湾地区政府”名义,则纠结自然化解,和平协议也“水到渠成”。如果身份不明,只会继续纠结增加纷争。

  而1949是中国内部政权的建政,不必再独占建国的话语权,毕竟所建的“国”并没有下辖台湾,并非全国政权,这个又自然的引起CCP内部独立和分裂的争议,并不利于“中国统一为一个权力整体”。同样,“新中国”的概念也不必再继续行话语先入为主之实,中国从走向统一的和平架构开始,就是新构建“新中国”的过程。回归历史,中国有许多政权更迭,其实推理都是“新中国”,这样就不存在“旧中国”了,如果把权力重构视为“新中国”,那今天开始,我们今天“的新中国”很快变为“旧中国”了。这样的“新”又有什么意思?只是政权更新,却人为的割裂国家历史为“新社会”“旧社会”。

  所以,现在开始,就应该去“新中国”的纠缠,两岸重构的中华,要避免“PRC和ROC”纠缠,不是重构“新中国”也不是回到“旧中国”,而应该根据最大的交集定义为“新中华”,以区别两个历史中的中华。

  俱往矣!继续纠缠,有何益,有何意?还是新开始“新共和”“新中华”。

  傅先锐2009-11-25《联合早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