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将拯救中国困境的划时代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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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将拯救中国困境的划时代著作
作者:光明在黑暗 提交日期:2008-11-26

划时代的变革需要划时代的思想,而承担这一历史使命的,非本人莫属。  
  本书乃是本人20年思想探索之伟大成果,大家拜读之前,最好先沐浴焚香,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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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重建社会主义  
  前言  
  一九一七年的俄国炮响与一九八九年的罗马尼亚枪声构成了一个历史的宿命,昔日的革命者被推上了被革命者的审判台,正义者、解放者也堕变为极权者、奴役者,而那些早被判决了的历史和观念又一次复活,以革命的名义重临人世,反过来宣布他们的罪行。
  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开始,社会主义者不得不正视这一黯淡、讽刺的事实,人类理想主义(被斥为乌托邦情结)的又一次努力化成了泡影,社会主义崩溃了,而且崩溃得那么无奈,那么猥亵,那么令人悲愤:人们像逃避瘟疫一样逃避和诅咒社会主义,为了逃避,他们宁愿内战、分裂、宗教复活、吸毒和卖淫。
  人类自主建构社会的努力的失败或导致的灾难产生了二十世纪最强烈的反感和绝望,哲人们开始走向历史虚无主义,甚至走向哲学的虚无主义,其中稍好一点的是历史相对主义,但他们都否认有社会演化的规律,反对对社会进行主动的变革,这以波普尔对历史决定论的批判最为有名和有影响(卡尔·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
  自由主义成了这个时代覆盖一切的声音,除了那些还牢牢地掌握着国家机器的独裁政党和政治势力还在自欺欺人地维护那些过时的、千疮百孔的而且被历史证伪的“真理”,自由主义者已经在狂妄地宣告:历史,它的进步的形态,已经以自由主义的方式完成了,终结了!(弗兰西斯·福山《历史的终结和最后的人》)
  这就是历史的全部结论?资本主义成了人类历史的完成形态?  
  目光短浅的政治学家只看到资本主义获得的对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的这场决定性的胜利,却没有看到资本主义本身就在孕育着对他本身的革命。
  2007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最终演化成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这一危机对实体经济层面乃至社会政治层面将产生多大影响,目前还很难加以预测,据说,出现这次危机之后,《资本论》开始在一些国家重新畅销。对于这一现象,我反倒认为不能说明什么。按照本人对历史的长期而深入的观察与分析,这一场金融危机,对西方资本主义来说,绝不是致命的,仍然属于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经济周期,是资本主义的经济逻辑完全可以解释和解决的问题。但这一危机,却可能断送那些依附于发达资本主义,靠出口发展经济,但政治上依然顽固坚持独裁的传统国家的命运,新的民主运动或将在未来几年展开,这样的结果将是资本主义阵营的扩大和巩固!
  我在这里不得不继续沿引那个著名的说法:历史总是出现两次,但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闹剧。社会主义的历史幽灵再次出现,不可能成为今日灾难的救世主,最多是一场没有观众的闹剧。
  只有革新了的社会主义,才可能重新唤起人们变革的热情和希望。
  所以,本书所要重建的社会主义,不是早就被钉上耻辱柱上社会主义,不是枪杆子打出来的社会主义,不是强制和奴役的社会主义,不是冒牌的社会主义。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同过去的和至今残存的那些宣称的社会主义划清界限。
  就在自由主义完全胜利的地方,社会主义的灵魂将重新复活!
  毫无疑问,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衣钵的社会主义制度尝试从苏联解体那一刻就宣告了它的终结,针对资本主义的第一场社会主义革命就这样走到了它的穷途末路,甚至一开始就误入歧途,这是历史对旧式社会主义巨大失误和缺陷的无以逃避的惩罚。
  人类的进步,往往要经过巨大的挫折、反复,才能让人们获得深刻的教训、真正准确地洞悉历史的真理,它是通过倒退来报复人们的浅薄理性,是通过惩罚来纠正人们的错误盲动。
  但历史是有规律的,社会有其存在所固有的法则。正如自然世界具有物理的法则一样,人类社会不是幽灵与鬼魅的世界,它也是实实在在的世界,人类社会不过是由自然世界自然地演化出的一种新的存在形态,因此,它也有必然法则,也遵循普遍的存在法则,从而也是可以为人所认识的,即:人能把握社会的真理、历史的规律。从而,我们能够主动创造人类的历史。
  过去失败的深刻教训是,不能把未加检验的设想当成真理来虔信,这只能带来蒙昧和欺骗,更不能用暴力来维护和推行理性的原则,这样就把人变成了奴隶。真理如果需要暴力来保护,这本身就说明这种“真理”的孱弱、不自信和虚假。而且,哪怕出于善意,以暴力的手段去加速真理的传播,也将导致一个致命的危险,因为暴力将凌驾于真理之上,把真理变成暴力的工具。在黑洞洞的枪口面前,什么样的伟大真理都不可能保持她的纯洁和清白。
  我们必须抛开自由主义者的成见,必须承认,有规律的社会也可以是开放的社会,也可以有人的自主和自由。正如在自然法则下自然世界是开放的,而且也可以演化出有智慧的生物一样,在历史因果链之下,人类也沿着必然的历史轨道演化。上个世纪一些缺乏思辩能力的思想者在对抗那些宣称的历史真理和社会规律的理论的时候,他们自己无法用真理去对垒宣称的所谓真理,结果只能走向相对主义,用多元对抗统一,用相对主义去对抗必然,这一策略,不过是放弃了人类一直以来追求真理的传统,是一种倒退,是思想的堕落和消极抵抗。
  为了人的尊严和人类的进步,我们将从失败者的手中接过理想主义的大旗:我们要自己创造我们的历史,用我们的知识、智慧、理性和技术重新建构我们的社会。不能因为挫折而放弃人的理性的自觉和自主,当我们从理想幻灭的迷惘和陷入堕落的轻率狂乱中清醒过来,我们就会去重新审视社会和它的历史,重新整理和设计我们的理论,理智地重建我们的理想、信仰和改进我们的社会。
  什么是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即是从关注人类整体命运出发,从推动人类最大限度地获得自由发展的目标出发,从人类主动掌握命运的愿望出发,对人、人际关系、社会结构、制度和历史演化进行的认识、揭示与设计。
  在社会之中,是利益、制度和观念把所有的人组织和整合成为一个整体。社会主义最终要解决的,也就是对人际关系和利益的公平处置、对最大限度解放人,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制度的改进以及对人的信仰的探索。
  现代哲学已不能片面地谈论孤立于社会的人、人性、本质或意义,社会不仅仅是人的集合体,它还是由人构成的有机整体(孔德语)。结构主义的原则告诉人们,人只是社会的一个成份、一个构件,人的意义只有在结构整体中才能得到体现和理解,离开社会谈人,似乎是对人的尊重,实质上是对人所固有的社会性的忽略,从而只能得到片面的甚至畸形的人的认识(如弗洛伊德主义、存在主义),这不是一种客观和理性的认识态度。
  在人的成长和成熟过程中,是意识、观念,对人作出人之为人的规定,这种规定人之为人的意识只能通过社会来承载与传递──人只能通过受教育而成为人。社会教育也就使人具有社会性,这种社会化的人就在社会中生存,成为社会的一个构件,甚至是一个自觉的构件,那些遁世者、自杀者,表明社会教育的失败,或表明社会自身的冲突性。
  另一方面,人在社会中又不是一个僵死的完全被支配的构件,人一旦获得完备的意识和生存技术,人就成为社会本身,其行为构成社会活动的内容,其意识也就构成社会意识。社会赋予个体以人的本质,当新生命获得了这个本质,它就独立地存在,可以以主体的身份或觉悟存在,人开始改造、设计、重构社会本身。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把社会看成是人的放大,就像生命体是DNA的放大一样。我们不仅从社会来认识人,也必须从人的角度来认识社会,后者即是结构认识的还原法。
  伦理学、政治学、经济学,都是从社会角度来认识人和人际关系,并对人际关系和人的生存模式作出设计。
  在人类历史上,基于对人的某种认知前提提出社会结构的新构想,并不是马列主义的专利,早在古代,宗教教会就是蒙昧时代的理性主义的产物,其中影响最大的当数基督教会。这些由信念推动的制度革命,是人类的一种理性的自觉,也是人的自主性的鲜明体现:人要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
  人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是根据自己现成的观念、知识、技术来创造,错误的观念、粗陋的技术则使人类历次的自主的努力都走向了反面:失败和灾难。让我们冷静和理性地重新审查那翻过去了的历史:它的理论和实践,它的经验和教训,它的梦想和耻辱,它的血腥和温馨;在历史的废墟上,我们将重建一个全新的社会,一个民主、自由、和谐、开放、发展的理想社会,没有没有强权、奴役、仇恨和战争的社会,这就是重建社会主义的初衷。
  本书分析社会的方法,将采取“结构——因果”的模式,既分析社会剖面的结构,也分析历史的演化过程。当然,这一分析建立在理性主义的基础上。
  本书基本框架
  第一部分,一般社会的结构及其演化
  第二部分,重新认识资本主义
  (一)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二)资本主义政治伦理
  第三部分,第一次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和实践反思
  (一)苏联社会主义为什么失败
  (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质
  第四部分,血缘伦理制度及其终结
  第五部分,重建社会主义
  (一)人类主义伦理
  (二)人类主义要求下的制度设计
  (三)与蒙昧主义和邪教彻底决裂的信仰可能
  附录
  (一)意识
  (二)非辨证的世界观
  (三)人是什么

第一章,社会历史的结构和规律  
  对社会进行结构主义的和历史主义的分析(这是认识社会的两种基本的方法,其合理性请参见本人的《非辨证的世界观》),提出社会的结构和运行规则(被标榜为规律),主要是在马克思那里得到发轫和成熟的。但是,从那时到今天,历史又推进了两百年,社会已发生深刻的变化,也就需要以现在积累的更新、更丰富的社会历史经验和思考的方法去重新研究社会。  
  1、 社会的结构     
  我们所称的社会,是由人构成的利益共同体。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人类世界,虽然联系密切,但存在各种冲突,没有共同的信仰和目标。还缺乏人类的自觉,人类分散为不同个体、公司、民族、国家的利益分歧和冲突。这就说明,直到今天,人类社会还是一个没有完成的生物形态。我们目前所谓的社会,也就仅仅是人群的集合体,而非利益共同体。历史上,一些组织尝试用暴力或者宗教去统一这些人群,但最终都走向了失败。在人类社会的主流走向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制度模式之后,我们重新看到了人类走向统一和融合的趋势,这一次,是经济利益的需要在推动这一走向。这一趋势,也表明人类向利益共同体方向的进步。我们是社会结构分析,也就要解释是什么原因推动了这一趋势,有没有更好的途径去加速全人类的融合。
  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观点是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重要基础,它表明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社会本体论。这也决定了他们不是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社会,而是相反。但在事实上,人一旦进入社会,就构成了社会的主体,决定着社会的存在和演化,社会上的决策者,从来就是个人(独裁者或被公众委托的最高权力人)。所以,也必须从人本身出发揭示社会(正如我们要从基因来揭示生命一样)。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一定程度近似于蛋与鸡的关系。
  从最基本的结构上,社会存在包含四大内容:
  (1).人的生存,由此产生社会的生产活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关系。
  (2).人的繁衍,由此产生家庭和血缘关系,产生血缘继承制度。
  (3).人的交往,由此产生权力与支配的关系,产生协作的集体主义,产生语言系统,产生战争、制度和法律。
  (4).人的意识存在,由此产生宗教、舆论空间、教育、科学与技术。
  1.1、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人类求生存的历史。人的生存是人的最重要也最艰难的主题,生存的基础就是经济、生产,也是在起生存的本能驱使下,才有了人群的语言、技术、制度。必须承认,分析历史必须分析生产和经济的活动,对社会的认识理当从此展开。自由主义对所有权的强调,其实也肯定了经济的基础地位。
  生产。用比较通俗的话语来说,就是人们合乎自己目的地改造自然(包括人的生理)、社会,获得各种工具和能源(食物属于能源)的活动。生产活动的实质,是人类根据需要对自然世界和人类本身进行结构重组的活动,自然材料经过人的重组,具有了满足人的需要的功能,成为人们所称的财富和工具。
  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能满足人各种需要的工具、能源、功效。用马克思的术语来讲,生产的目的就是获得使用价值(其他经济学家比如萨伊则称为效用),人们通俗地称之为财富。
  生产的主体是人。生产的设计者、组织者、管理者都是人,可以说人是生产中的支配性因素。但是,在人还很落后的历史时期,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就相对低下。
  人在生产中的作用。作用有两类,一类是作为生产的目标与技术的设计者、创造者,另一类是作为一种生产工具提供体力、肢体工具。很显然,第一类具有创造、能动的作用,第二类则同其它自然器具没有质的区别。我们将会看到,这一区分具有重要的含义。
  生产的手段、方法就是工具和技术的运用。工具是技术的载体,生产的程序和工具组织都由技术产生。特定的技术和工具系统就构成生产力。
  生产力。是人从事生产的能力,也就是人设计生产目标和技术、组织管理生产的能力。生产力的标志就是科学技术,人的能力由他掌握和创新科学技术(包括管理的技术)的能力决定。这与马克思主义者对生产力的理解有所不同,他们把人说成是生产力要素,实际上,人是生产力的创造者和拥有者,生产力是人的能力而不包括人本身。同时,也不能把不是人的能力的因素说成是生产力。人是生产活动的要素,而不是生产力的要素,当人作为生产力要素的时候,人只是提供体力和技术的工具。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定义,恰恰没有区分人在生产中的两类不同性质的作用,这种认识不清,最终在《资本论》中还有明显的反映。
  为了避免上述模糊认识带来的麻烦,中国的政治领导人邓就提出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这种变通体现了中国人的智慧,不过,问题是,既然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那么,人是第几生产力呢?所以,最终的解决,应该是重新定义生产力。生产力就是人的从事身生产活动的能力,这种能力,当然也包括人的体力,但人的聪明才智所产生的能力才是最有价值的,而人的聪明才智,在社会层面,其实也就是科学(知识)和技术,这就是说,生产力,其实也就是科学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不仅有人的生产力起作用,还有自然力起作用。比如,我们在生产粮食过程中,植物自身的生理功能把二氧化碳、水、矿物组织成了蛋白质、脂肪、糖等使用价值,这里,植物的生理功能就不属于生产力,而是自然力,同样,在养殖场,鸡蛋是母鸡生产出来的,而不是人生产出来的,人在母鸡生产中的作用,仅仅是提供饲料等外部条件,除非人们去改良品种,才体现人的创造性作用和人的生产力。
  作出上述区分在经济分析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人类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期,人就只好依赖自然力,那时候,主要不是生产,而是利用,利用大自然、低等动植物的恩惠,也利用人的体力、肢体工具,而且,人在生产中主要不是作为生产的主体,而是作为一种工具提供体力和肢体工具,直到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更多更好的工具,才逐渐把人(劳动者)从工具态中解放出来,成为更纯粹的意识存在,通过知识创造财富、实现更好的生存延续的存在。
  人类直到到了工业化时代,产生一次又一次的科技革命,人的生产力才得到巨大发展。马克思认识到人在生产中的能动性,但他没有更进一步揭示出这种“能动性”实质上就是人的科学发展、工具发明、技术设计与创新的能力。这种能动性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的,而只有受过相当的教育和训练的人才具有的,也因为这样,马克思才会不加区别地赋予“无产阶级”以价值创造者的地位。与其不同,在现在的分析框架下,那些非智力性、非技术性的、机械式的体力劳动者,他们只有体力的耗费与转移,他们在生产中只是一种肉体工具(这实际上就是人的能力低下所导致的人本身的异化,它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关,它是生产力落后的必然,唯有科技进步才能把人从工具角色解救出来),并不具有能动性,并不创造价值。打个比方说,码头上没有吊车的时候,货物搬运就靠人工,但后来发明吊车后,工人的工作被代替了,这种可替代性,表明工人的工作效用同机械是同质的,只是效用大小的区别(血肉之躯的体力当然不能同机械竞争)。
  生产方式。在这里是指人类进行生产的基本模式,它由生产力决定,即由技术水平决定。
  在社会进程中,有两种大的生产方式的变革。
  首先是农业。农业生产意味着人类主要依赖自然资源,如依赖土壤、气候、太阳能,依赖动植物的生理功能(自动合成食品等),这是一种极度依赖的初级生产,主要是利用而不是生产,它不是创造、改造而是向自然掠取,从而是封闭的、缺少发展的,这时的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在这个封闭的历史时期,人们也在缓慢地积累生产的技术,它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导致了新的生产方式的突破。
  没有农业技术的提高,就不会产生剩余粮食以养活城市,就不会有城市和非农业人口(古代希腊工商业城市文明不能持久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她建立在掠夺基础上,一旦掠夺战争失败,就意味着这种城市工商业文明的基础崩塌,无以为继);没有手工工业技术的积累,就不会有商业活动,人类就永远只能处于自给自足、封闭的农业社会,传统的宗教、专制政治和等级制度就不会受到怀疑和冲击。这也足以证明,科学技术是历史变革的决定力量,表明历史是有决定力量的。科学技术是由人创造与更新的,所以人是历史的决定力量,历史决定论也就是人对历史和人本身的决定──波普尔所批判的“历史决定论”其实都是以某种形而上学理念来决定历史(比如《共产党宣言》中宣称“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于是掀开了无产阶级暴力革命的历史;基督教宣称,人的生命就是赎罪的过程,于是,也就有了修道院的历史)──,也就是掌握了科学技术并创新它的人决定了历史的发展,而帝王显贵、愚顽众生、暴力武功之类,它们只是寄生于人类历史的非创造性内容,在历史意义上往往只有负面价值。
  当农业生产力发展到足以养活越来越多的非农业人口,也就有新的生产方式产生,这就是工业生产。工业生产最初也是简单的手工加工,依赖于自然资源如矿产、羊毛。在人类生产以对自然资源依靠为主的历史时期,就决定了那个时期人类文明的地域色彩,环境决定论也就足以解释当时的文明现象,因为这种原因,古代文明诞生于大河流域,那里有极便利的农业生产环境,另一方面,为什么西欧和北地中海沿岸首先完成农业生产的积累,也是由于其便利的自然条件,而在大河流域衍生出的古代文明,由于土地沙化、盐碱化、植被破坏和周期性涝旱灾害,从而使其农业生产不能发生变革。
  生产对自然资源的依靠也决定了当时的社会关系,决定了暴力冲突和武装占有,甚至是对人口的占有(奴隶制),奴隶制就表明人的体力的重要性。直到二十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宣告通过暴力、战争占有资源的时代的初步终结,从此以后,经济财富主要由工业生产和科技进步产生。二十世纪的冷战,是人类还没有摆脱暴力异化的观念分歧的产物(阶级斗争理论要承担主要的责任);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东战争,则表明只要人类还依赖有限的自然资源(这里是石油),暴力占有的社会关系就不会结束;二十世纪末的巴尔干军事冲突,则表明人类长期积淀的血缘属性和暴力观念还没有消除,还滞后于社会生产方式的进程;本世纪初美国同塔利班、拉登势力的军事冲突,其根源在于种族主义,首先是美国的种族主义情结使它偏离了正义底线地支持以色列,从而受到种族主义的报复,美国把它的战争行为完全宣布为正义的行为,宣布为自由主义对集权主义的战争,是值得怀疑的,如果美国不放弃对以色列的有偏向的支持,那么,它还将面临新的恐怖袭击。只有它消解了对方的种族性仇恨,它才可能真正摆脱这种恐怖。(对自由主义的仇恨最深的应该是那些因为自由主义革命失去权力和利益的人们,这些人在东欧最多,但是,他们并没有诉诸暴力,所以,拉登恐怖主义的性质属于种族主义。)
  工业生产活动通过知识增长,设计和制造工具,组织日益严密的工具和生产的体系,达到对环境和制度的改造,创造更好的生存环境和条件。这与依赖和利用的农业生产显著不同。工业生产不仅使人类摆脱狭隘的环境的支配与约束,获得更丰富的生存所需,改变了生活方式和生存质量,增强了人类的生存能力、生产能力,科学技术得到日新月异的推进,也促使人走向自觉和自由。在现代社会,生物工程、计算机产业,所使用的原材料都是简单的、不需要向他人掠夺的,关键是人的智力、生产技术和先进的工具体系,这就彻底地结束了暴力的历史地位,从而为人类走向和平、理性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正是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性影响。任凭人文主义者、道德家苦思冥想、巧舌如簧(祈祷、念经)、自作多情都不可能达到的理想终究由人的本质的力量、理性的力量所最终达到。
  有不少人否认科学技术的决定性作用,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社会制度也是一种技术性的建构,而社会制度是所有社会结构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显然,自然科学和技术是纯粹工具性的,它本身对社会关系没有直接的建构作用,它只是后者的基础。
  1.2、生产活动是一个不断进步的活动,人类的繁衍活动却很少发生变化,人类一直沿袭古老的、动物式的生殖方式。同这种方式相适应,人类内部建立起家庭制度和一个个家庭。人类生殖方式的落后与守旧使人们难以认识到由繁衍活动产生的社会制度的缺陷和不人道。对家庭制度、血缘关系的认识的忽略或简单化,这是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另一个重要缺陷。马克思陷入燕妮那温柔陷阱之时,也就使他的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误入歧途:不是通过立法废除血缘继承权而是通过阶级的暴力斗争,不是通过理性的制度改革(废除继承制)而是通过野蛮的暴力革命。
  血缘继承制度是一种自然形成的、奠基于生理属性的等级制度,它不同于通过暴力形成等级分化和权力支配那么野蛮,而是显得温情脉脉,合乎人情。在私有制下,血缘继承成为一种权利,正如奴隶制时代,那些战俘做奴隶也成为他们渴望的一种权利一样。这样,血缘继承的不人道就被掩饰了起来。
  在当年“共产国际”内的一次辩论中,浦鲁东派废除继承权的正确主张遭到共产主义者的否决,马克思和他的同志们没有认识到废除血缘继承权正是消灭私有制的前提,没有意识到血缘继承制度本身就是私有制中不人道的因素。而且,在财富匮缺的社会历史时期,绝对的公有制其实抹煞了个人的能力、智力、道德水平的差异,将会导致新的不公正,其最大恶果还在于使社会失去进取心。血缘继承制度直接导致人与人的“生而不平等”。从公正和社会发展需要考虑,就应该废除血缘继承制度,建立公平、社会化的养育和教育制度,同时又保留人与人之间的公平竞争。一种单纯的个人所有制,就是在人类生产力低下,个人素质参次不齐的历史条件下的最好选择。马克思也提出了“个人所有制”,但他又没有进一步思考,“个人所有制”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废除血缘继承制度。著名的《共产党宣言》就为家庭做了辨护。
  二十世纪的“弗洛伊德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性革命但不是家庭革命,同样没有抓住家庭结构中的核心问题。这种“革命”只有享乐主义的意义。他们所倡导的自由和解放是动物属性的“自由”和“解放”。
  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家庭本身在走向消解。当耶和华说:你要像爱你的兄弟那样爱你的邻人,这时,西方人就已经在否定狭隘的血缘关系。今天,我们站在人类主义高度来审视,也很容易发现血缘、种族观念与情感的自私性、动物性。从人走向自由的理想而言,人就是不断超越、冲破束缚的革命者,因而,冲破生理性机制的束缚也是人的解放的必需。
  人的繁衍是神圣的,但繁衍的方式是可以变革和改进的,随着新的生殖方式成为可能,对旧有的由生殖方式形成的家庭制度的变革也就合情合理。
  家庭制度和血缘伦理的历史悠久,并产生了稳固的文化和精神习俗,在这里我不打算花费太多的篇幅来解释,而将在后面用一个章节来专门分析血缘伦理和家庭制度的问题。在这里只是要提出来的是,家庭制度并不是富有效率的制度,也不是公平和正义的制度,它具有巨大的变革空间。而且,正如前面所说,家庭制度中的血缘继承权,直接导致人们因为血缘身份形成的经济地位的不平等。
  1.3、人们组成社会的原因,就在于人的依存性,人依存于社会共同体。一方面,联合的力量胜过分散的力量,另一方面,新生命必须从母辈那里获得作为人的思想和生存的资源和能力(技术)。一旦社会建立起来,人就成为注定的社会存在,即人被组织起来,建立或冲突或和谐的各种利害关系:血缘关系,暴力、支配关系,政权关系,经济关系,意识关系。
  (1)、血缘关系是由人的生理性因素建立起的一种人际关系,这是人的一种动物属性,它是对人与人的平等的一种生物性割裂,同时它又具有一种本能的亲和力。
  人的生物性作用于人的意识,便产生血缘属性的意识化:产生血缘伦理、对血缘的理智肯定,这是一种将会随生殖方式的变革和人的自觉而消亡的人际关系。
  (2)、暴力关系也属于人的生物属性、自然属性。暴力关系体现于人与人之间就是日常生活中的暴力冲突:打架、抢劫、杀人、拳击赛;体现在公众与政府之间就是限制平等言论权、等级制、未加审判的杀戮与关押等;体现在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就是战争、军备竞赛。这些都是人的野蛮属性的社会化,也将随人的文明化、随人的理性的力量战胜生理性的力量而消解。人类将以和平、和谐和协作取代这种野蛮兽性。
  也只有当人们用知识和智慧(科学和技术)比用暴力获得财富、权力、幸福更容易、成本、代价更少、更安全的时候,他们也才会彻底放弃暴力。
  (3)、生产关系是指生产中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协同与合作,是一种结构性关系。这个概念与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关系”不同,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生产中的人际关系由生产力的水平决定,更由人的素质决定,这就产生一种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当然,生产活动产生的强制性人际关系属于暴力关系。
  (4)、经济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对自然和社会资源、各种公共产品的占有与分配的关系。
  经济关系由这样几种因素建立:
  a.暴力,这出现于人类蒙昧野蛮的时代。
  b.等级制度,它往往由暴力来建立与维护,或者通过宗教神学的欺骗。
  c.血缘继承制度,这是一种非暴力的等级制,它由生殖方式所形成。
  d.市场交换,这是一种平等、自愿的经济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产生经济平等,因为个人能力、机遇是不等同的,这种不平等是合理的。
  e.观念,平均主义观念产生平均的经济关系,等级观念产生等级制经济关系,当观念超越暴力、血缘,就会产生平等、公正的经济关系。
  生产力并不直接决定经济关系,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决定经济的质和量。产品的分配制度取决于人的观念或社会关系的力量对比。另一方面,生产力最终通过生产方式的变革影响人的理性的自觉、影响人际关系,从而间接影响经济关系。
  显然,正义、公平的经济关系能调动人的积极性,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变革经济关系需要从观念和制度(而不是暴力)着手。
  经济关系不是生产力的要素,也不是它的对立性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只有从生产力本身,即从科技本身的推动着手,包括人的教育、能力的培养,企业制度的完善。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实践过程中,夸大了经济关系的历史作用,这在中国最为明显,结果导致社会动荡而生产力却停滞不前,社会依然贫困和落后。
  由经济关系引发的阶级斗争,并不是推进历史的动力,它的实质是贫困阶层通过暴力手段实现经济的重新分配,是用野蛮的手段达到平均主义的理想。战争导致生产破坏,迟滞社会发展的进程,阶级斗争是很有害的。
  根据前面的分析可知,经济分配的不公主要是由于血缘继承制度。那种由个人能力造成的经济地位的差异是合理的,谁也没有理由剥夺由个人才智形成的私人财产。在后面章节对资本主义进行重新分析的时候,我们将看到,所谓的资本剥削并不必然存在,结论是我们只能通过制度改进和实现公平竞争来达到人的平等,通过发展生产力来消除贫困,而不是通过阶级斗争。
  经济关系的暴力属性(强制性的奴隶劳动)、不平等属性(血缘、等级)消失,经济关系就由制度来建立,比如市场制,市场交换体现了个人之间的能力、才智的竞争,这是一种公平、和平的、制度化的经济关系。这时,消除经济关系的不公正,就只能是进行制度的改革。经济关系是否合理,是可以通过理论、逻辑论证的,从而可以通过和平手段实现社会改革。
  在封建时代,人际经济关系一方面是等级性,另一方面是和平性的市场交易关系──土地的自由交易,其不合理的地方在于等级性、以及血缘继承制度,该继承制度是贫富分化的一个基础的原因,其最大的不合理在于管理社会的金字塔式的强制性的管理体制,它是社会的寄生虫,由于它缺乏民主,这个权力体系注定会逐步腐败化,从而产生对社会被统治者的不公正,并最终引发暴力性的反抗(这个社会到它崩溃的边缘的时候,土地都大量集中在权贵手中);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的核心是市场交易,这是公平的经济关系缔造因素,但是,在资本主义的早期,由于传统的农业社会分化产生了一个无产阶层,同有产阶层在起点就不平等,从而导致该阶层的生存危机并因此引发暴力冲突,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这样的危机因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的经济财富日益丰富而消解,其经济关系中不合理的地方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血缘继承权导致的人与人的起点不平等,二是私有产权制度下难以承担作为整个人类的延续和发展的使命。
  20世纪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表面上是全民所有的平等公正的经济关系,但是,实际上因为缺乏负责任的监护人,公共利益得不到保护和发展,结果是共同贫困,又由于计划体制没有民主制约而官僚主义化、腐朽化,缺乏利益刺激和人际竞争,社会生产趋于没落。现代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产权不明晰,必然导致公共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在公有制下,这确实是一个致命的问题。可是,造成这种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该制度模式下,没有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公共管理体系,管理者因为具有专制的权力,它没有得到民主监督。在私人企业,一个企业的普通管理者并没有该企业的产权但是,他有工作的热情,原因是两个方面,一是他的报酬,二是来自老板的监督。这给公有制度的启发是,只要企业的管理者有合理的报酬和强有利的监督机制,它就同样有活力,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问题就在于监督机制的欠缺。
  (5)、社会权力关系。社会作为自组织系统,它有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从而把作为主体的个人统一起来,这种机构的产生也就产生管理权,产生政治权力关系。
  有以下这些因素产生或影响了权力关系:
  a.生殖能力,体现于母系氏族时代。女性因此拥有统治权。
  b.体力、武力。最显著地表现在奴隶制时代,也表现在等级制社会,政治权力由暴力产生和维护,权力关系由暴力缔结和强加。这种权力关系是一种野蛮的支配性关系。
  c.血缘,由血缘产生血缘继承权,进而产生世袭的政治特权和统治特权,产生父权、夫权。
  d.经济力量和经济能力。在专制社会里,由等级特权决定经济关系,在市场经济社会里,经济力量就获得了左右政局的强大力量。
  e.理性的法律原则。这就会产生民主的政治制度,建立平等的权力关系,权力成为一种委托和有条件授与。
  从权力关系的演化来看,它由血缘的动物属性与暴力的野蛮属性(产生强权)向平等、理性的人性方向进化。权力关系日益消除支配性质而只具有管理性质,权力支配演变为契约管理。
  显而易见,权力关系是一种不平等关系,在民主制中,这种不平等的不公正性没有了,但不平等性依然存在,所以,政权对个人而言是一种利益、一种财富,政治上的强权、等级制、终身制、世袭制也都是不公平的私有制。斯大林的制度被称为强权政治,这表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堕落,这类社会主义制度就仍然是一种政权的私有制,权力为少数人独占,这种制度一旦形成,就会导致进一步的经济上的等级制。柏拉图在论述政治制度时就指出,专权的统治一旦堕落就成为最恶劣的政治制度,另一方面,专制制度又注定是要堕落的,因为它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它只有自上而下的监督,显然,金字塔的格局决定了这种监督是很有限的。从理想化的角度来说,一个社会由最杰出者独裁要优越于民主制度,但是,却没有一种有效的手段保证统治者是最杰出的,要使社会最杰出者统治社会,最好的手段就只能是民主选择。
  (6)、人与人的意识关系是一种信息联系,是非暴力的,体现了人与人的平等。(参见本人的《构筑心灵、智慧的意识》)
  但是,社会中却经常发生观念的冲突,以及由观念导致的人与人的暴力冲突,这是为什么呢?
  观念之间的冲突,往往是正确与错误、片面与完善或不同片面观念之间的冲突,由逻辑和事实作为标准,这种冲突就是理性的分歧,可以通过逻辑分析和实践、实验的检验消除,从而不产生暴力性冲突,它只是在意识层面上的信息联系,最终是真理战胜错误,完善战胜偏狭与片面。
  在历史上,那些由观念分歧而引致的暴力冲突和敌对,实质在于观念受到了异化,观念还不是一种独立的自在之意识,而是受到外力支配,这种外力一般是个人的生理本能(以及这种本能的社会形态:强权、暴力),人的生理本能可以使人的观念成为维护个人利益的一种手段,从而,这种被私欲异化的观念已没有理性的公正性。
  当观念代表着不同的切身利益,观念的冲突就引起人的冲突、社会的冲突以致暴力事件。当哥白尼、布鲁诺的天文学理论损害到教会利益时,神学与其天文学的理性冲突才演变成社会冲突,才转化为暴力迫害。专制社会里推行的舆论控制,无非是为了保障统治者的不合理的私人权利和权威。在这种情况下,观念只是武力的工具,只有当观念是自由的,观念才可能接近真理。
  一个人,具有一定的意识(知识、观念)结构,从而塑造出特定的人生目标,这种产生出来的目标就具有一种力量(即成为意志),这种力量促使人去实现这个目标。这样,当另外某些性质相反的、冲突的信息进入这个人的感知领域,这个人就会感到压力或压抑。这时,人固有的意识系统就会作出反应,要么通过自我观念调整接纳冲突性信息(观念),从而对自己的意识目标体系进行改造。要么拒绝那些冲突性的观念。拒绝的方式有三种:一是据理相争,通过逻辑或事实的批判瓦解它;二是闭目塞听,顾左右而言他,从而使外在信息进不来,独裁政府禁止国民收听外界新闻就是这种手段;三是用暴力或卑鄙手段去消除反对意见,如将对方送进监狱或杀害、禁止民间言论。
  一个理性的人,按真理原则生存的人,他会和平、公正地对待外来信息,是真理就接受,是谬论就批驳,是不同意见就予以保留,从而不诉诸暴力。但是,很多人难以达到,他们出于个人尊严和利益而置理性原则于不顾。这是因为人们还没有摆脱本能性的自私,还不是理性支配的生命。
  影响人与人的意识关系的另一种外因是大脑的工作原理。人有先入之见,有思维定势,这会导致武断、偏执,一个人固有的意识结构的改变,必须有相当强大的革新力量或利益冲突才能促成。
  由于人的信念来源于人对外部世界和自身的认识,这种认识最终会统一于客观的真理。当人们达成共识,就会产生人与人的亲密如一的关系,人类主义信念也许就可以把人类的精神信仰统一起来,产生巨大的合力。相反,一种异化的集体信念就会产生巨大的破坏(如种族主义、阶级理论、异教徒观念)。
  还有一种很重要的意识关系,就是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间的教育关系。
  在很大程度上,人们还是在DNA的驱使下非理性地生育和教育后代,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原因让人们得到为什么要教育后代的理由。只有有了人类主义的自觉,才会有人性的理由:不能永恒的现实个人只有通过个体的代代相传才能通向永恒,最终完成作为人所可能有的某种未知使命。
  其实,教育就是人的自我克隆──精神上的人的复制,正如DNA要周期性地自复制一样。但是我们又要坚决反对对人进行简单的模子化的克隆,这是因为人的意识系统是开放的、它必须发展才有越来越强大的生命力,而我们现实的个体总是有缺陷的,所以教育总要尽可能体现人的最完美的理想。与此同时,我们很多父母按自己的意志强迫地教育他们的孩子,这首先违背了意识关系的非暴力非强制的和平原则,其次,他们由于对教育方法和原则无知,就不可能达到其善意的愿望,尤其恶劣的是,他们可能会把错误的思想、不切实际的理想教育给后代,这就造成教育的异化,很可能把新生命塑造成非人,而自私的父母还会把孩子变成纯粹自我意图的工具。这是分散的、缺乏公共约束和教育能力的家庭教育所不可避免的缺陷。
  由于教育担负着塑造人的重大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新生命的前途和命运,所以,我们必须要理性审视和不断改进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教育制度。根据本人的观点,教育的目标是把我们的后代培养成为真正的人──他把推动人、人类的进步发展作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和最大人生意义,他掌握着部分或全部人类知识或技术的最前沿并将它们推向新的前沿,他自信、理性、坚韧并懂得心理调节的技巧,他超越了生物本能的自私、野蛮和对生理性快乐的依恋,他的精神世界充满了对自己和人类同样的热爱。教育的手段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尽早培养人的独立思考和自己学习的能力、尽早形成其人生的理想、同时保证他能够接触到所有人类文明的精华。在制度上,最重要的是建立人人平等的教育基础,达到非家庭的、开放的、平等、理性的公共教育。
  1.4、在人的生命结构里,还存在着一种情感机制,这反映和扩展到社会层面,就是社会性的娱乐活动,如各种艺术、体育竞赛、赌博、旅游业、性产业。其意义在于使人获得本能性或程序性快感,可以作为消遣和生命活动的调剂。这种活动是为快乐而快乐,它给人带来快乐愉悦,没有一般性功利活动的艰辛和痛苦,从而有不少人在这类娱乐中寻求解脱或生命的意义(人文主义者、非理性主义者的倾向)。由此,娱乐活动也吸引了一些正经的道德家、思想家们趋入娱乐业中,着力在里面贴上道德和思想的标签,从而使娱乐披上了高雅或高尚价值的、理性的外衣。在今天,包括艺术在内的各种娱乐活动的商品化、技术化,日益失落思想的深刻与道德的纯洁(如艺术的个人化、色情化、暴力化,体育的商业化、赌博化、使用违禁药等),这就还娱乐业以它的本来面目。
  只要人类的精神不堕落,娱乐业的纯娱乐化就没有丝毫危害,我们正好让社会大众明白,没有必要在娱乐活动中去寻找意义或寄托灵魂,娱乐就是娱乐,是消遣。这样反而有助于规范人的道德,纯洁人类的思想,使娱乐业的神彩黯淡下去,使享乐主义无法盗用精神的和道德的名义。
  纯粹的娱乐活动对个人或社会都没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和创造价值,从而它只能作为消遣,作为一种工作后的休息方式,作为一种更有吸引力的教育手段。人的真正的精神寄托,应是追求生命的意义,追求生命作为人类文明的创造者的价值,追求更永久的自由,在这些积极的追求中去体味生命的快乐和意义。
  在某种程度上,人类社会中的缺乏节制的娱乐产业,在一定程度耗散了人们文明进化的方向和能量。  2.人类进化的机制  
  至今还有一些人不相信人是自然的产物,不相信人是进化的产物,也不相信人类历史具有进步性。产生这种看法有多种原因,一种是某些知识结构封闭的人文主义者,他们把艺术看作是人类最杰出的成就,看成是一种精神实质,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艺术日益技术化、商品化,这种对艺术地位的贬损使艺术家、人文主义者认为历史发生了堕落,是人类的退化;另一种是那些宗教界人,宗教教条决定了其信仰的固定模式,从而否认社会有进步,否认有人为的进步;还有某些人,则只看到现代社会进化中尚挟带下来的邪恶与腐朽,而把这种尚未根除的邪恶腐朽看成是历史倒退,他们宁可虚构一个和谐淳朴的古代世界来反抗历史的进步。其实,古代社会造成的血腥恐怖和环境破坏比现在严重(古代的四大文明发源地都出现了土地的沙漠化),甚至变得不再适合人类生存。
  人类进化确实导致了其某些因素的抑制或退化,比如人体的进化使尾巴消失,科学技术的强大使一些神秘的东西显出自然的原形,比如生命的秘密、生殖的秘密、尊卑等级的神圣、宗教的神圣、爱情的神圣,都被人类的认识的进步所消解。否认进步,不过是执迷于恋旧情绪者的非理性反应,不过是害怕失去他们所拥有的──哪怕所拥有的只是枷锁。
  科学理性在这个时代担当了社会习俗和蒙昧力量的批判和瓦解者的角色,它在自然意义上的成功使它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那些以批判社会为生的人在面临失业的威胁下,就不得不转过身来批判理性本身。
  人类历史的演化,是由简单到丰富,由野蛮到文明,由蒙昧到自觉,这是一种明显的事实,相信进化,追求进步,就成为自觉者的自觉的目标。
  从实证的角度而言,人是“DNA-意识”的双重结构的复合体。这两种因素相互作用推动着人的演化。
  最初,DNA结构是生命的内在主宰,生命的进化就是DNA的变异,由生命活动环境的作用和环境的变化(达尔文称为自然选择)来推动。生物的衰败、灭绝,要么是由于环境变化太快太大,令生物的DNA结构来不及适应性改进而遭致灭顶之灾,要么是由于DNA结构本身的局限,这种结构对生命能力的塑造只能达到某种极限。这表明DNA不可能无限地自然演进,它最终会停止进化,比如,我们不能指望猫狗这样的生物再有更大的突变,我们也不能指望人能自然进化出翅膀。这就需要有新的进化机制,这种机制就是生物的感觉和脑的信息接收、处理的系统功能,它进一步演化为符号化的意识系统。DNA生命系统产生固定的程序活动,意识的生命系统则产生开放的可重构与建构的开放程序活动,从而人的发展能力远远大于其它生物。
  生命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中,DNA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变化集中在大脑结构的发展上;从人类历史的演化看,几乎看不到DNA的巨大变化的影响。人类社会的历史,已经不是DNA变异进化的历史,这个不争的事实表明,生命本质的主导因素发生了转移,意识成为生命个体和群体的进化因素,生命的进化就表现为意识的积累、发展,思维能力的增强,科学技术的进步。
  当生命的核心由DNA转向意识,这时,DNA机制就不是人的内因而是外因了。一旦人类有了自我意识,就开始把自我同生理分开,用精神、灵魂、主体来区别肉体、生理欲望,人们也开始感到生理本能、生理机制对人的约束或“异化”。宗教的禁欲、理性主义的信仰,就是对DNA的反抗,我们可以说,信仰使人在意识上超越了动物;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则是对人的兽性的制约;今天的克隆技术更是对DNA的直接的和强有力的反抗。这表明,DNA机制作为生命的基础性外因,不是起促进的作用,而是起束缚的影响,这也表明DNA实在是不甘心退出生命历史的舞台,它像幽灵一样根植于人的精神的底层,并作用于社会结构,并给社会带来非理性的纵欲(从而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暴力冲突、以及人的自私自利。
  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在人还处于蒙昧状态之际,恰恰是人的生理性因素起到了推动作用。虽然DNA的进化作用已经停止,但由DNA产生的本能,以及由此产生的自私心理,推动了竞争、冲突和由此带来的群体的扩大和关系的复杂化。
  人口的增长,是由于医疗、卫生、食品供应的发展;人类的城市化、工业化和信息化,是科技发展的结果;人的社会化、人类化,乃是由于生产方式的社会化、观念的一体化(血缘、国家意识的逐渐淡化);人类历史上的社会政治制度的革命,建立在城市工商业的生产方式的基础之上,它本身也是一种观念和技术的进步;即使艺术、娱乐业的兴旺,也都得益于技术进步,艺术的技巧,其实就是一种技术──组织文字、线条、音符的技术。
  人类的一切积极的变化都是知识和技术进步的结果。知识和技术就是人类进化核心力量。
  有四种因素影响着人类科技进步:
  第一种,人的生理。人的生理产生生存本能,产生生存需要,这种需要推动着人去从事生产,也在客观上促成了科学技术的积累和发展。人的生理性自私、贪婪也有着积极推动的一面,当然,其另一面是产生人的冲突以致社会动荡、人与人的支配关系。
  第二种,环境。生命是自然环境的产物,所以,自然环境最初是支配因素,是造就生命的主体。当生命进一步进化为人,环境的主宰地位受到动摇,环境只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必不可少的条件,对环境的认识产生科学和技术,科学和技术又构成环境的改造力量,从而使人走出环境的束缚。但是,人类又将面临更广大、力量更强大的外部环境,也就必须有更强大的技术力量才能控制这种环境。最初,人类可能只是面临解除野兽的威胁,尔后是洪水或干旱,再后是疾病,现在又面临臭氧洞、彗星降落,以后还将面对太阳熄灭、黑洞威胁。可见,环境既是生命的一种条件,又是生命的威胁,正是这种生存危机推动人去发展、改进,增强自身的存在能力。
  现在,已有不少人已经认识到人类的经济行为的无节制导致着环境恶化,最终会危及人类的生存。面临这种情况,却产生了另一种极端反应,他们反对科学技术,想让人类退回到原始时代。一方面,没有科学技术,人的生存质量、人在自然世界(如面临洪水、地震)和动物世界(如面临某种病毒侵害)中的尊严(没有科学技术,人们就只能逃避、只能听天由命)、人的许多自由都将受损害、被放弃,这是对人性的一种否定。另一方面,由于太阳系生存环境不是永恒的,太阳会熄灭,因而,如果人类停滞于某种生存状态,人类就注定灭亡,相反,如果发展科学技术,那么,在太阳熄灭之前,人类还有可能凭先进技术和设备迁移到其它星系中去生活。
  可以说环境给了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机会,关键就要看我们自己,有没有能力把握这个可能性极小的机会,我们所能依靠的力量就只有科学和技术,我们所面临的这个环境是非生命的,它不容人同它商量,我们只有改造它,使它成为人存在的工具。
  第三种,原有的科学技术本身。人类的认识困境与技术缺陷是推动科技本身的内在动力。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发展,没有以前的积累,就没有以后的突破与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科学技术是科学技术的自生成。在一些大科学家那里,科研的动力,并不是切身功利的需要,而是对自然秩序、法则的景仰。
  当人类有了自意识,特别是当人类意识到人的发展的原因,这时,人类就达到了一种自觉的高度:人自己推动自己发展,由自觉而产生自主,人如果达到了人的完全自觉(揭示了人和宇宙的全部真理),人已不需要外力的推动(这不是说人已可以脱离自然环境而存在,人还是要通过认识环境和技术创新来改造环境、谋取生存),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在现实的今天,我们还受到生理性的驱动,也依靠环境的力量,我们更迫切需要人自觉的、主动的推动力量。
  科学技术的革新的力量最终是人,人的推动的力量来自于人受教育的程度、自觉的程度、人际利害关系以及人的自由程度和外部条件。外部条件别无选择,推动人的自觉和增加人的自由程度就成为决定因素,这恰恰是社会教育和制度所要承担的使命。社会制度(包括政治、经济、教育)的变革,向民主、理性、和平、合谐方向变革,就成了推动科技进步的决定力量,是人类进化的积极的、决定性因素。那么,那些有专制势力把持的社会,就很难有制度的自我革新,专制就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因素。
  不得不指出,马克思在认识人类进化机制时发生了一种混乱。一方面,他已经认识到了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又不恰当地把阶级斗争说成是历史前进的动力。他的失误恰恰是由于受了黑格尔的矛盾论的错误影响(当然,还由于他对“无产阶级”的同情之心、甚至包括他的贫困处境)。
  “生产力─生产关系”作为社会进化模式是不成立的。
  卡尔·波普尔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非常雄辩地抨击了黑格尔的辩证法,而本人在《非辨证的世界观》中也对深入地揭示了“对立统一”的矛盾论的错误和混淆:根本就没有既对立又统一的事物关系,矛盾决定论当然也是错误的。当社会内在结构实现了和谐统一就不存在内在的冲突(矛盾),而只有作为整体的人类与自然(含人的生理)的冲突,内在和谐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模式本身就证伪了马克思的进化模式。
  社会的发展即是结构的变化,社会结构中最具有缔造力量的是经济生产,生产的发展取决于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又决定相应的阶级关系和政治关系。
  生产发展的原因是科学技术的积累发展。最初,科学技术只是自发盲目的偶然积累,环境条件起着主导的作用,科技力量的弱小就使暴力能够主宰社会,这就是暴力、专制的社会;由于农业生产力的积累使人类进入到工商业社会,人们出于竞争、追逐财富、民族的尊严和独立而推进科技、建立教育和科研机构;最终人类达到对历史的自觉,这时,观念(对历史的真理的自觉)才成为历史的推进力量。这整个过程都与“生产关系”无关。
  前面已经分析过,生产力(科技水平为标志)与“生产关系”(实指经济关系)无直接关系。生产力的发展有多种因素影响:自然条件、原有的科技水平、人的自私和人际竞争、人的积极性、人的教育水平。在原始的平等的经济关系下,并没有什么生产力,在野蛮的奴隶制下,却可以产生古希腊文明,这都表明,“‘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对生产力的作用既不是唯一,更不是主要。我们不否认好的、文明的经济关系、人际关系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但它毕竟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在中国,两千年的封建历史,就是等级制与阶级斗争的历史,恰恰是阶级斗争造成人口剧减,生产破坏,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这就造成历史的周期性动荡和停滞,从而破坏了文明的自然积累,延迟了文明的进程,这是中国以至东方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如果没有农业生产力的积累,没有现代化的工业引进,中国还将永远周期性地演绎这种阶级斗争的历史,而且,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恶化(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盐碱化、气候恶化),这种农业文明还必将走向衰落、退化以致灭绝(新疆古代文明的衰亡,黄河中上游的没落就是如此)。
  所谓阶级的形成有两种因素,一是暴力、战争、掠夺产生奴隶阶级、产生无土地农民。另一种因素是在血缘继承制的影响下产生的贫富分化,在一个平等的小生产、小私有的社会里,由于存在着个人能力差异、机遇等客观的不平等因素,这就注定产生人与人之间收入、社会地位的分化,这种不平等日积月累,就产生两极分化,债务奴隶及破产农民、手工业者、企业主就是这样自然分化产生的,这是一种合理的分化,由这种原因产生的阶级关系也是合理的、正当的,也是为当事人所认可的。阶级矛盾论夸大了阶级关系的不合理,也就导致阶级冲突的加深。实质上,非暴力性经济关系是由个人能力形成的,只是血缘继承制度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阶级斗争理论实际上抹煞了个人的能力差异,抹煞了个人的与别人不同的成就。阶级斗争是用野蛮手段实现经济的重新分配,是不人道的。这种不人道因素根本不可能推动历史进步,它的恶果是导致平均主义,使人缺乏积极性,在社会主义的制度实践中也暴露出这种恶果,结果导致社会处于僵化、停滞,甚至最终崩溃。
  在一个暴力日益消解的社会,阶级关系的冲突性也会日益减弱,阶级关系也会随人的能力而发生转化,一无所有者可以白手起家,巨富也会因竞争或经营不善而陷入破产。现代社会里人际关系的理性化、合作化也证明了这一点。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矛盾(冲突)的日益消解,是人类走向和平、和谐和统一,马克思的和谐统一的共产主义的理想社会构想正是对其矛盾论的否定,他试图用矛盾论的逻辑达到一个无矛盾的和谐社会的理想。这类逻辑上的悖论,暴露了传统社会主义只是一种穷人的伦理学(而且还主要是一种经济伦理,主张暴力革命和阶级专政,这在政治上是一种倒退,是理性向暴力倒退、人性向兽性倒退,民主向等级制度倒退),其结构主义式的社会分析由于受了黑格尔的诡辩式的辩证法(早在中世纪的唯名论就指出辩证法是非理性的诡辩)的错误影响而使它徘徊在真理的大门边上,并蒙蔽了很多人、很长时间。
  同样属于暴力冲突,民族或国家间的掠夺战争比国家内部的阶级斗争更有利于社会进步,势力悬殊的掠夺战争会造成资源的集中,从而加速社会进步,在非商业历史时期,侵略战争有助于文明的传播。还有一种原因,由于文明发源地的农业生产会注定恶化和衰落,导致其文明停滞,那些落后的民族通过侵略,就可以实现文明的地域转移,比如埃及、巴比伦古文明转移到地中海沿岸,从而形成文明的新的增长点。古代文明就是通过这种迁移造成其连续发展的。印度的衰落,中国农业社会的漫长落后,都由于没有迁移的条件,在中国,入侵者的地理条件不能承续文明,所以入侵者被迫同化于中原,造成历史的反复,中国之所以还有一定活力,就在于文明由黄河流域向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的缓慢迁移。即使是近代资本主义的工商业的崛起,也建立在血腥的殖民掠夺之上。土耳其的扩张、俄国的扩张、蒙古族的扩张,都只是土地占领而不是资源掠夺,对社会的财富的积累与生产的壮大便没有什么推动。这里并非要鼓励暴力掠夺,而是客观地分析在历史进程中这种野蛮的自然属性确实起过积极的作用。当人类进入到科技主导的工业时代,暴力就已不起积极作用,起作用的是教育和科研。
  当我们说“人是历史的创造者”时,要明白这个创造者的“人”不是综合的人,而是抽象的人,只有少数人创造了历史。那些帝王将相、造反英雄,在历史上轰轰烈烈,撼人心魄,实质上是罪孽深重,这种罪孽来自于双重本质中的生物属性,我们倒可以称为原罪。
  最初,人并不是主动的创造者,人及其历史由自然环境与生理本能所一起创造出来,在人类有所自觉的时候,就产生观念、产生信仰,但对历史的推进作用十分微弱(比如,由基督教产生的观念很快堕落为教会剥削、奴役和欺骗),直到进入工业社会,人们认识到财富来源的实质、认识到获得自由的手段就是科学技术,这才有更大的自觉。而那些从事体力性生产活动的社会底层的广大劳动者,他们并不是革命者,而是最需要革命的阶层,他们需要良好的教育,需要政治上的代言人,需要更好的劳动条件和生活保障,但他们本身不可能提供革命的思想和改进社会的方法,他们只提供毁灭性的暴力。这样的阶级或阶层在历史中也只能扮演被动角色,不可能是革命的主导者。
  在资本主义的工商业生产方式代替农业的生产方式的过程中,也不是资产阶级和工人的革命导致,而是知识技术和生产本身的积累。
  说历史是劳动人民创造的,其实是一种偏见,是出于对社会中被压迫者、贫困者的同情。因为历史进步是科学技术积累发展的历史,也就只有那些自觉或不自觉的科技的发展者才是历史的推进者,一般的社会大众,包括权力阶层,他们仅仅参与了历史,在历史中仅仅扮演了重复、简单的、无所作为的、破坏性的或者背景似的角色。古代历史之所以蒙昧而漫长,就因为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候并未起作用,如同自然界中的花开花落、潮涨潮落,循环而无意义。像中华民族,其历史悠久,经常遭受战争的洗礼,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步,至今还在为民主、现代化而努力。
  了解了历史进化的真实内涵,我们能够作出的对历史的推动包括这几个方面:
  A、选择最能为人类谋福利的职业,也就是推动科学和技术进步。(艺术人文主义者对此观点会表示反对。)
  B、更准确地揭示人和社会的本质和规律,科学地建立人的理性信仰,促进人类的自觉。
  C、推动社会制度向有序、高效、理性、民主、公正方向进化。  3.社会和人的统一  
  社会是人们为了生存(和更好地生存)与繁衍而结成的集体,为了生存,人类冲突或者合作,形成语言、知识和技术的交流、竞争与合作,建立社会制度。人类社会由相对独立的个体组织起来,社会本身不是一个具有思维的活的生命,但个体生命的新陈代谢,个体的意图只有通过类的承载和传递,类的命运和发展方向,就代表未来的个体的方向。
  一方面,人一旦组成社会,人的存在就是社会存在,个人的活动构成社会内容;另一方面,社会一旦建立,就把个人变成社会的一个环节、一个部件。所谓社会存在,又是综合的(历史的和不同的个人的综合)人的存在,两者应该是统一的。社会统一的真正含义在于社会内部成为和谐的整体,没有内在的冲突,是社会性与个人性的统一,统一为人性。
  社会的冲突实质上是由于个人之间没有达到完全的联合与协调一致。最初,个人的社会化不是自觉的,因此也不是自愿的;换句话说,由于社会对人的综合本来就不曾达到成熟和成功,从而,社会化的个人也只能是分裂的,只是被一些不高明的甚至野蛮的纽带或力量绑到了一起,成为群体,这些纽带包括血缘、暴力、政权、经济利益、蒙昧主义的信念。这表明人类社会是一种进化中的存在物,它远没有成熟。自觉了的人们就会努力尝试主动地推动社会的整合和改进,如柏拉图的理想国、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孔夫子的大同。
  在不自觉或自觉程度不高的历史时期,人类是由一些自然的机制(而非人本身的自觉主动)推动社会走向统一和人性化,那些主动的建构(由于人的理性能力的缺陷)反而不成功而且产生了危害,比如“上帝之城”里不过养育了一群寄生虫而已,而共产主义的努力成了“通向奴役之路”。
  社会的内在分裂与冲突根源于人本身的分裂与冲突。
  人在精神层面上是一种意识存在,但意识又依存于生理存在,即,人是由“DNA-意识”共同支配的生命,一种双重本质的生命,这是人内在的冲突的根源。人的生理本质规定了人的自私和暴力倾向,人的意识本质规定了人的集体主义、理性化;在具体的个人生命过程中,要么是意识起了主导作用,这时人忠实于信念、自然和社会的法则,要么是生理本能起了主导作用,这时人就陷入生理满足和冲动之中,要么是意识和本能的相互渗透,使人呈现出半人半兽、非人非兽的复杂形态,这也就是社会里道德与野蛮同在的深层原因。
  从人的进化来看,是意识逐步战胜本能,它把本能变成一种基础,最终还可以自主地变革本能,比如通过基因重组甚至基因改造,重建意识存在的生理载体。这个进程表明,人性,实质上是指在生理机制上生长出来的意识性,人的走向纯粹和自由,也就是对生理机制的超越以致否定。
  不要因为我们现在寄生于生理并享受生理机制的种种好处,就把我们人的精神降低为生理存在;同样,我们不能因为社会泛滥着兽性私欲就认同它们为社会的本质。我们仅仅认识到社会是人为了生存繁衍所组织的联合体,这还没有达到对社会本质的揭示,因为正是人的生存繁衍的目的,成为社会分裂与争斗的要因。这样,我们要承认,社会本身还不成熟,人类虽然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演化,但仍没有完成人的联合,没有达到社会结构的统一和谐。认识一个没有发育成熟的阶段,就只能得到不成熟的认识,认识一个矛盾的社会,就会得到一个矛盾的理论,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或以往(以及以后)的社会思想所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所以,我们对社会本质的揭示,既要有历史经验的积累,去追寻社会的完成态,也要充分认识到我们得到的结论的局限、片面和失误的可能,不能妄言就是真理。如果历史真的演化到了它的转折点,那么,凭借我们的逻辑推理和纯粹理性的设想,就可能先于历史得到其演化的必然。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进程中,个体的人类在很多时候就只能盲人摸像,得到局部的认识,把这些局部认识当作真理当作本质,也就可能带来致命的危险。就像我们沿着一条道路前进的过程中,如果一直都沿着同一个方向形成路径依赖,完全可能走到悬崖绝壁,最终不得不回头重新选择和思考。
  无论如何,人类必须前行,在这个过程中,人类必须选择一条道路一种理论,即使我们的认识存在误区,我们也必须选择。也就是说,即使我们今天得到的所谓真理不是真理,我们也必须去寻找和认同某种相对正确的理论,以确立我们的方向。为了避免出现巨大的失误,我们所要坚守的,是谦卑、宽容和不断的反思与改革,而不能墨守成规,更不能用暴力来强制规定真理和前行的方向。
  我们对社会的认识包含了横向的结构认识和纵向的历史认识,也必须从这两个方面来揭示社会。
  社会生产是社会生活最为重要的内容。在历史上,最初是采集、渔猎,然后是农业,再进化到工业,工业发展又推动农业工业化,工业本身也朝着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生产的对象从自然世界扩展到对人本身(社会和生理)的改造。
  生产发展有这几方面的进步,一是使人逐渐摆脱体力劳动,从工具性存在状态中解放出来,使人成为意识存在,用智慧创造工具,也就逐步消除了暴力性的政治和经济关系。二是使人逐步从环境的封闭、支配中超越出来,最初人生活在森林中,后又到大河流域的冲积平原,现在人已可以上天入地,地域的局限和对自然的依赖都逐渐减弱,而且人与人的交往得到了极大加强,互联网已足以把整个地球变成一个声息相通的村庄。三是由于科技进步已足以变革人的生理结构,改变生殖方式,更进一步的变革包括基因重组,改变生理的功能,比如可以适应高温、无氧环境,可以直接利用太阳能而不是通过肠胃消化,改进大脑结构,这最终会使人从DNA的支配的生物态解放出来,人就成为更自主的生命。总之,生产活动的演化,就是人的自由化。
  人类发展的目标,从个体来说,是从保障基本的生存到获得更多的快乐健康和自由,快乐和永恒是个体的本能和理性所要全力追寻的目标,要实现个体的目标,个体必须联合与合作,并把未能实现的理想交给下一代去完成(参见《人的本质》),这样个体目标就演变成类目标,人类共同的目标,人类群体的目标就是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推动人类延续和更好的延续,要实现这一类目标,就需要人类内部尽可能的和谐,消除种族主义的、民族之间的、国家之间的和信仰上的分裂,这样人类才可能有最大的合力去推动人类的最大限度的发展,同时,人类的内在结构,既制度本身也要尽可能保障个体的自由发展空间。
  从历史的演化趋势来看,家庭将因生殖方式的变革而消亡,政治支配权力会因为人的平等、民主观念和制度的完善而消解。社会的目标将变得明朗和统一,那就是推动人和人类的自由。这时,社会的结构就变得纯粹,生产活动构成其主体。信息网络、民主论坛、教育、科研机构、自动化工厂、社会性娱乐构成其全部内容,而娱乐会简化为模拟性信息活动。这样,整个人类社会的核心部分就简化为从事科研的人和保障人的工具体系。人与人没有利益的分歧、没有信念的根本分歧,大家分工合作,共同维护已有的自由和创造新的自由。在这时,社会即人,一种联合的意识存在,这就是关于理想社会的最本质的结论──在目前看来是如此。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马克思的“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观点,我们可以发现这个观点其实也是正确的,因为社会就是人的放大,是综合的个体人,当社会关系日益简化和纯粹化之后,人的社会关系就主要是意识性的关系,而意识,恰恰是人最本质的结构(意识决定了人的目标和信仰,决定人实现目标的手段和途径,意识即人本身)。但马克思只得到当时的“人”──由NDA支配的人──的认识,当时的社会关系就是由暴力、强权和扭曲的宗教信仰组成,所以马克思主义也染上了DNA属性──主张“武器的批判”、暴力革命,但最终,“无产阶级”的暴力没能够抵挡“资产阶级”的和平演变。第二部分.资本主义的重新认识  
  资本主义代表的是一种社会制度模式。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工业化生产。
  这是这个时代社会财富生成的基本方式:通过工业组织和技术设计进行规模生产。同传统农业生产不同,它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日益削弱,科学技术、人的聪明才智成为主导性力量,从而是超越了暴力属性的理性化活动。而在这之前,由于社会财富主要来自于自然资源(土地、矿物、太阳能、动植物自动合成食品原料的生理功能以及人的体力),谁占有了那些关键的自然资源,谁就拥有了财富或者财富的源泉,而这些资源又是有限的,于是,掠夺、瓜分以及对既得利益的守护成了该时期社会规则的核心内容,形成的基本历史结构就是“战争——等级制度”的循环。也只有人类的财富来源不再建立在简单的自然资源之上,人类才告别“战争——等级制度”的历史模式,导致这一变革的原因,只能是技术的积累(包括农业技术和工业技术)。当财富越来越依赖人的智能的创造,依赖于人的自主设计,这种新的财富生成方式导致了社会关系从野蛮的暴力决定转向市场决定,暴力和暴力保护的等级秩序由和平契约、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法治所取代。
  由于《资本论》的巨大历史影响,人们对资本主义的起源的印象往往被血腥的原始积累所淹没。其实,在封建时代,封建君王为了土地,也经常征伐,充满血腥的杀戮与掠夺。在早期资本主义时代的掠夺不过是历史上的掠夺的一种延续而已。而资本主义社会本身不是掠夺的产物,掠夺不过加快了它的发展进程而已。
  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业化建立在这样几个基础上,第一,农业的发展使社会的粮食等农业产品更为丰富,足够支撑非农业的生活群体,足够养活城市中的非农业人口,而农业人口具有超出自给自足的购买力。第二,手工业技术的发。社会分工产生了一些专业的手工业,他们的产品具有比较优势,于是一些人通过市场获得一些用品,而不是自己去加工。这两点是资本主义的内生原因。掠夺,不过是加快了商业活动,增加了社会的购买力,从而加快了需求和供给的增长。古代希腊的工商业社会,其实就是最早的资本主义制度,只不过是现在的自由工人代替了不自由的奴隶。第三,市场竞争为工业化提供了持续的发展动力。
  工业生产的核心价值在于生产对象的开放性和对理性力量的依靠,工业生产的高度分工、标准化、规模化,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导致效率提高,社会财富膨胀。依靠科学和技术,依靠由科技凝结而成的机器设备,依靠人的技术和智能,由此形成社会财富的和平与理性的来源,并成为社会民主的必要保障。
  2.市场交换制度。
  所谓市场,就是公开的公共交易场所。所谓交易,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具有自主决定权的主体之间的财物交换。交易的前提是交易者具有自主决定权,拥有财物处置权。
  市场是开放的,市场规则对所有人起作用,也就是“市场面前人人平等”。交易双方的筹码就是货币和货物,至于交易者身上的贵族和权力的烙印,在理想的市场中都不再影响交易。市场交换是一种两厢情愿的公平契约,这不仅仅是指产品的交换,而且包括经济活动中的契约式的合作,如工人同企业主的合作。
  这个时期的雇佣关系是一种双方自愿的交易,双方都没有使用强迫的手段。马克思认为这种交换的背后是不公平的,他的理由是,工人在社会竞争中最终沦为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从而不得不出卖自己的劳动,在生存要挟下,无产阶层只能接受不公平的契约——低微的报酬和恶劣的劳动条件。问题的关键是,工人的一无所有是怎样形成的,如果这种情况是由于自身的原因(比如智商不够,懒惰,运气不好等原因导致自己的个体经营每况愈下,最终除了自己的肉身就别无所有),而不是因为暴力性、等级性原因造成,那么,他们缺乏同别人进行交换的外部资源,只有拿自己的劳动力做交易,这并非不公正。非强制性的公开交易就是公正的,都将体现帕累托改善。
  从“工人-老板”(或者叫雇工-资本家)的形成过程来看,我们会看到这种结构的形成具有自然生成的合理性和公平契约的合法性。最初,从农业社会分化出手工业者和商人,随着手工业技术的自然发展,也由于工场化大生产更具有效率并节省成本,从而这种生产方式具有更大的竞争力,这种竞争力的源泉就是生产的组织技术的进步,社会分工也导致职业的分工;在和平的竞争中肯定产生少数的胜利者和多数的失败者,他们由于能力、技术的落后而被市场淘汰,这是他们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是公正条件下的自然合理的分化。假如要阻止这种分化,就只能回到没有什么发展的等级制度模式之下。那些竞争中失败的人,他们为了生存,就必须改变生存方式,如果他们无法用个人的手段来谋生,就必须同他人合作,其中一种选择就是成为别人的雇工,建立起“工人-老板”这样一种合作形式。这样的形式之所以成立,就因为破产者除了自己本身,就没有其它可以同别人讨价还价的资本,由此建立的合作关系肯定不是平等的——一种合理的不平等。无产者也无权要求利益分配的平等,就像一个做工拙劣的玩具无权要求同做工精制的玩具一个价格一样。为什么中国的很多农民愿意放弃农民个体户的身份(农民-政府)到私人企业去做工(雇工-老板),就是因为,这种新的合作形式给他带来更大的收益,属于帕累托改善。
  在现代社会,我们还发现,一个没有钱的人也有机会通过银行贷款建立企业——只要他的企业方案能够打动银行投资,比尔·盖茨就是这样开始他的事业的,这样的机会对每一个人都是开放的。这表明,所谓的阶级划分已经不成立了。
  我们可以看到,“雇工-老板”关系的形成,是一种和平契约、互惠互利的产物,他们在合作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剥削,我们在后面将有分析。
  市场是一种经济制度,它是私有制度下最好的一种经济制度。因为它建立在主体平等、和平契约的基础上。市场的价值有三,第一,它肯定了人的平等,是否愿意交易都取决于交易者的意志,给等级制和强权奴役的制度带来极大的冲击。市场鼓励人们利用自己的智能、能力创造财富,是人类走向契约化社会的前提,所以,市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依靠特权获利的方式,只要通过市场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通过特权,这就意味着特权的没落乃至消亡。这就是说,市场经济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催化剂。第二,市场交易推动了社会分工,导致专业化,提高了社会效率;第三,肯定竞争,在竞争中推动技术的进步、财富的增加以及人的素质的提高。
  3.民主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决定一般人际关系。
  民主的政治制度相对于传统社会的政治制度是一个巨大的伦理革命,它承认所有人在公共权利上的平等,反对特权,认定所有的公共权力应当来自公众的集体授予与监督,公共事务由全体公众共同决策管理或授权决策与管理。人际关系建立在公平与和平的契约基础上,结束了暴力、强权对人际关系的支配历史。民主早就成了绝大多数人的共识,但在一些专制社会却不是这样,官方即使表面上承认民主是应该的,他们却一直放弃通向民主的实际政治操作,他们把民主作为一个画饼来标榜,实质上拒绝民主制度,比如拒绝权力的公众监督和授权,实行虚假的代议制度——所谓虚假是指并非民选和独立、不给社会公众舆论监督的权利、拒绝权力的制衡。如果权力没有通过公开的选择或者契约产生,而依据血缘世袭或者掌权者自己赋予与挑选,这也就是权力资源的等级制。
  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经济上实行市场制度,政治上实行专制统治的局面,社会统治权依然由暴力决定和维系。这就是一种半市场半等级社会(也可以叫半资本主义半封建社会),这样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承认社会各阶层拥有一定的私有产权,拥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是,由于权力本身不可避免具有扩张性,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向市场扩张,这就很容易形成所谓的官僚资本主义,社会重要资源为官僚所掌握,形成垄断利润,在经济周期的低潮期间,就容易发生社会动荡。最终,这种半资本主义社会也必然在社会动荡的过程中完成资本主义在政治上的民主化。
  资本主义三个方面内涵有一个层进的关系:由于人类社会的生产能力的提高,产生了(手)工业技术,并且农业生产能力已经能够养活从事非农业的人口,这就开始一种新的文明形态——工商业社会,在新的社会形态下,社会财富的形成不再是向他人掠夺,而是生产和交易,导致了和平的市场交易,即市场经济;这种以新的方式谋生的社会阶层不断要求自身的权利,并形成平等的、契约性的伦理观念,最终导致民主的政治制度革命。当然,民主制度不仅仅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还是观念的产物:社会公正的伦理的要求——从人类开始人际冲突,就有了社会伦理的理性要求,而在缺乏技术能力做强大支撑的历史时期,理性观念就无能为力。这就上一说,对那些半资本主义的国家而言,要走向民主,还许观念的持续启蒙。当掌握暴力的统治集团愿意放弃暴力的时候,就意味着和平革命。
  “资本主义”社会作为封建的、农业的社会的进化阶段,它克服了封建时代的“暴力-等级”属性及封闭性和野蛮性,同时它也存在新的问题。
  第一,在资本主义早期,由于还没有摆脱对自然资源的巨大依赖而表现出野蛮的暴力掠夺,包括黑奴的贩运,对东方和南半球的殖民掠夺。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这种掠夺性随着生产的技术性革命而趋于消失,但留下了深远的后遗症。今天,落后国家想尽办法引进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就是为了分享资本主义的技术成就和市场的秩序,它给落后地区带来了效率、福利和财富的增加,而不再是血腥、掠夺和屈辱。现代资本主义对落后政权的战争,也往往带来解放——从蒙昧主义的、暴力专制的、封闭的社会走向开放的、市场化的、民主的社会。
  第二,早期企业主和雇工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不公正。迫于生存压力的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合作契约往往难以达到公平,随着工人组织的斗争,以及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这样的问题日益得到解决。
  第三,在国家与国家之间,没有形成民主的、契约性的国际关系。比如,在今天,地球上最强大的美国,其国际行为常常基于自身利益原则甚至暗含传统宗教信念而不是普适的公正原则,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其它落后国家的民众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感甚至敌意。要克服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是促使全人类政治走向和平的民主化统一,使所有的权力(特别外交权力)都建立在民主监督之下,使人类社会不仅有国内的民主,而且有国际的民主。事实上,人类已经开始了以经济利益为动力的“全球化”和民族融合。经济的力量是和平而理性的力量,马克思主义曾经被斥为“经济决定论”,但是,我们却发现历史存在着被证实了的另一个版本的经济决定论——好的经济制度导致了社会走向文明:民主、发展、开放、和平和融合。
  自从暴力主宰退出社会公共生活,市场化的经济活动成为社会的主要内容,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与合作,都围绕经济展开,经济活动也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的核心内容。只要人类的生存问题还是社会最迫切的问题,经济在社会中就占据主导的地位。
  市场是资本主义的核心的经济制度。交易平台、交易方、商品构成市场的三大要素。交易平台既包括一个可以容纳交易各方参与的物理空间,也包括维持交易公平进行的法治环境,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交易方包括买卖方和中介方。西方经济学对市场交易本身已经有比较透彻的分析并走向实证主义的道路,但是,他们也有致命的缺陷,缺陷来自于两类经济学在政治意识形态的竞争中一直处于敌对的姿态,缺少坦诚的对话和取长补短的融会。西方经济学在很大程度上是解释市场,提供效率最大化的技术分析,而另一面的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关心商品的价值来源,关心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正当性。
  效率和公正是社会发展必须综合考虑的两大原则,任何偏废都将导致社会出现问题。市场经济在保障效率方面具有无与伦比的有效性,但在保障公平上,确实有着致命的弊端。本部分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侧重经济制度,侧重市场制度本身的分析。并按照《资本论》的分析框架展开。
  为什么要按照《资本论》的框架呢?因为该书着眼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宏观层面和伦理层面展开,而我们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不是站站企业主的立场去寻找利润实现的最好途径,而是要解决市场制度的一般正义问题。但是,按照《资本论》的框架,并不是接受其观点,西方经济学家也曾经常识抨击《资本论》的逻辑,不过,都不是十分成功,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普遍策略,就是用另外一套概念和理论体系去回避《资本论》的挑战,这样做,当然只会让《资本论》信徒更加自信。本部分则立足于资本论的分析框架,澄清其逻辑错误,最终把两种经济学放在同样的逻辑和分析范式之下,完成对资本主义更接近真理的分析。显然,过去双方都存在偏见和敌意。第二章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  
  一.商品及交换的原则  
  1.商品。
  商品是在市场中进行交易的对象,包括可以出售的一切物品和有用的东西。
  根据《资本论》的定义,“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而所谓“价值”,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物”,这是马克思对商品的基本界定,如果对商品下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定义,那就是:用来交换的、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使用价值。
  在这里需要做一个说明,马的价值定义本身就是一个陷阱。价值这个概念,在通常意义上,其实也就是效用。商品除了是使用价值或者效用之外,确实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劳动的产物,具体劳动的产物,但不是无差别的劳动凝结物。而劳动的过程,就是赋予产品以使用价值的过程,劳动转化为商品之后,就凝结为效用,而不再具有劳动本身的任何性质。显然,马克思要把劳动这种人的活动精灵化,目的其实就是要强调劳动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
  问题在于,在市场上的商品可以没有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或蕴含。非劳动产品同样可以在市场上交易:大自然在人力不参与的情况下可以天然地合成对人有用的食品、能源、原料,这些东西有用,能够满足人的某些需要,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而且能够销售出去。一切的天然资源,包括人的生理资源(比如人的性功能),它们是天生的,但在市场上依然可见(而阳光、空气之所以不会成为商品,仅仅是因为它不是稀缺的而是大家都自然拥有的、而且难以为私人占有与垄断——从而不需要向他人购买)。
  凡是有用的都可以拿到市场上去出卖;凡是人(包括整个社会)有需要,只要技术上可能,就一定会有商品从而可以在市场上买到(你要永恒吗?你可以买《圣经》、可以花一笔钱加入某个气功修炼团体;你要爱情吗?你可以买玫瑰、钻饰、房子或加入一个二流话谎话培训班)。换种说法就是,钱能够买到一切(条件是,钱足够多)——有人说钱不能买到感情,这是没有根据的,从常识来说,钱能够买到别人的尊重、能够买到异性的爱慕;如果钱不能直接买到那些不喜欢钱的人尊重和爱慕的话,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用钱购买到知识、才能、美丽(如通过花钱整容)、美德(如通过施舍换得),从而得到别人的尊重、爱的感情。更极端的一种可能,足够多的钱还能够买到夏洛克曾经想买而没有买到的一磅他的仇人的肉,在莎士比亚的戏剧里面,作者没有给夏洛克辩护的机会,一个聪明的夏洛克完全可以要求法官判安东尼奥自己把自己的一磅肉交到夏洛克手中,而不是夏洛克亲自动手。
  我们承认,任何交换的物品,都要进入市场,首先要被人发现,然后被带进市场,因此,凡要成为商品,必然要消耗人的力量:发现的眼光和运输的劳动。但是,那些天然的有用物(效用)不是劳动的产物,它的交换价值不是由发现创造和赋予的,人的简单发现行为不是劳动行为。狼发现一只羊,然后吃掉它,并不能说狼也能够劳动。劳动的定义是:人类合乎自己目的地改造自然和自身的活动,发现并把发现物用于交换,这只是利用而不是改造或者创造——从而不是劳动。人的性功能并不是人劳动的产物,但它可以在市场里交换,按劳动价值论,嫖客就创造了卖淫的人的卖淫的价值了(因为是嫖客首先发现女人或男人的卖淫功能的)。
  商品就是用来交换的有用价值,包括一切有用的天然物、人工产品及人的服务、名声、权力、美貌、品德、友谊、尊严以致生命(只不过现代法律已经开始禁止生命的买卖,才使生命和器官无法合法交易,但在黑市,该类交易依然存在)。由于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这使商品主要就是人的劳动产品。市场上的绝大多数商品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因为自然世界并不是人类的天然奴仆,它为人类提供的财富很有限,人类需要的财富越来越多地来自于人类自己的创造,也就是说,劳动产品构成了商品的主体。但是,我们并不能因为市场上的商品是劳动产品就断言所有的商品就必须是劳动产品,正如我们并不因为捡来的天然宝石不是人造的就不买它一样。

 

作者:懒得扫天下 回复日期:2008-11-28 10:37:54 

 

  太长篇的东西骨架还没怎么看清楚。细节需要推敲。  
  感觉上是在使用新的世界观来诠释和发展资本论。  
  自私是人类的本性,应该辩证的来看待人类的特性。由此衍生出来的血缘继承论,或者对资源超额占用欲,不能简单的否定。
  否定这类天性,还是只能建筑空中楼阁。如同社会主义乌托邦一般。  
  而楼主的理论推导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基础就是否定人类的自私性。所以,对于各类社会的相关分析怕是存在天生的缺陷。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1-28 11:40:35 

 

  作者:懒得扫天下 回复日期:2008-11-28 10:37:54 
  自私是人类的本性,应该辩证的来看待人类的特性。由此衍生出来的血缘继承论,或者对资源超额占用欲,不能简单的否定。
  否定这类天性,还是只能建筑空中楼阁。如同社会主义乌托邦一般。
  而楼主的理论推导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基础就是否定人类的自私性。所以,对于各类社会的相关分析怕是存在天生的缺陷。  
  -------------------------------------------------------
  我不否认自私是人的本性。  
  但我认为自私本身需要得到制约,依靠信仰和理性的觉醒,依靠人从动物结构和动物属性中超越。  
  一个有信仰和超越了动物本能的生命依然是自私的,但不再是动物性的自私。  
  一个自私的人类主义者可以为了人类利益牺牲他的肉体性质的利益。  
  关于你所说的人的天性,其实是指人的生物本能,也就是基因设计的欲望,在人的进化过程中,这类天性将会发生改变,有的欲望将受到抑制,举例来说,在动物世界,公鸡看到母鸡就会上,但在人类,男人见到女人也有上的冲动,但是,人要克制这种本能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1-28 13:17:21 

 

  作者:懒得扫天下 
  比如血缘继承,一定要绝对否定么?为什么这样的继承不能做一些改良?其实现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遗产税就是一种改良方式,也许还需要加强?  
  -----------------------------  
  血缘继承制度的变革的前提取决于人们血缘伦理观念的改变;在今天当然很难,还需要更多的启蒙。
  遗产税确实是一种改良。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1-29 9:47:18 

 

  2.交换价值。
  从常识来看,一种商品为什么具有交换的价值,原因在于它有用;它具有多大的交换价值,则只能取决于它对购买者具有多大的用处,经济学的通用术语叫效用。在这里,我们必须考虑到劳动价值论在此领域的观点。
  劳动价值论者在分析交换价值时指出,两种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却能够成交,说明使用价值不能成为交易的尺度,所以需要另外寻找成功成交的原因。成交的原因,在他们看来是在这两种商品内部“存有某种等量的共同物”,“这种共同物不能是商品的任何的自然属性”,“当作使用价值,各种商品首先是异质的;当作交换价值,它们却只能是异量的,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原子。” (引自《资本论》)
  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两种不同的商品发生交易关系,这并不表明这两种商品就一定具有内在的同一性,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需要澄清什么是使用价值。 
  3.使用价值。
  首先,一种特定的商品,由它的内在的结构决定了它一定的功用,我把它称为“有用价值”,这种价值是商品所固有的、客观的,它是使用价值的源泉。我把使用价值定义为“能够满足人的某些需要的属性”——现代经济学家普遍地用“效用”这个概念代替了“使用价值”概念,商品具有多大的使用价值,就是指商品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的需要,它随不同的个人而不同。同样的商品,“有用价值”是一样的,但在不同人那里,就有不同的“使用价值”,比如,一件古老的陶器,在乡巴佬那里就只是盛水的工具,在乞丐那里只是乞讨的道具,在考古家那里就成了文物,在古董商眼里就是好大一笔财富。在正常的人那里、在通常的市场中,商品有用价值的大小决定着商品对购买者的使用价值的大小(只是在人类的精神领域,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纪念意义的、虚拟、假定的某种神秘价值的东西以及某种变态的心理需求对象,就很容易发生扭曲,传销组织里面被选定的传销商品其实是一种传销符号,或者说一种准货币,其使用价值就会同有用价值背离,再比如艺术品、宗教信物),两者成正比例的关系。有用价值是商品的物质属性或功能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对消费者的满足属性。
  有了上述区分,我们就可以发现,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这里仍拿物-物交换来做说明),并不是两种商品之间的“有用价值”的比较,而是它们相对于各自不同对象——商品交易者——的“使用价值”的比较,只要A商人的商品a对B商人的使用价值与B商人的商品b对A商人的使用价值一样大,这两件商品就可以圆满成交了。
  这里出现的另一个问题是,怎么能够判断两种不同的商品对各自不同的对象具有一样大的使用价值呢?这种判断来自于交易者各自的自我感觉和交易双方的协商,“交换的数量比例,当初也纯粹是偶然的;它们能相互交换,是由于它们的所有者把它们互相让渡的意志行为”。一件商品对一个人具有多大的使用价值,唯有这个人本人才能判断,这种判断是纯粹的个人行为,与商品包含的劳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没有必然联系。
  一个具体的购买者判断某商品是否值某个价钱,可以丝毫不关心该商品包含了多少劳动。而且,他根本不可能知道别人的产品包含的劳动,因为商品生产都是私人活动,往往还要技术保密,即使不需要技术保密,购买者对生产的考察也不是去了解工人劳动有多辛苦,而是要明确产品的质量、性能(或生产进度,这关系到交货期)——即商品的有用价值,商品交易者根本无法确定商品包含的具体劳动的量,更无从确定商品包含的“抽象劳动”的量。
  即使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普通的商品交易者无法掌握这样的尺度,要确定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必须把全社会的商品生产的种种情况(如效率、技术水平)拿到一起来综合比较、分析、计算,往往还要借助复杂的数学工具,才可能得到准确的结论,从而才可能开始确定商品的交换价值,这恐怕太难为普通的交易者了。何况,在私有制下,谁也不可能完成这项艰巨的、得不到法律许可的工作,只有全知全能上帝才可能,所以马克思会认为:“他们不知道,但他们就是这样做的”——这很像“心诚则灵”的神秘主义的咒语,“抽象劳动”,不过是劳动价值论者头脑中虚幻的幽灵罢了。
  《驴皮记》里的瓦朗坦可以饿着肚子用面包的使用价值换一支玫瑰的使用价值,这是因为他认为,能够满足自己的爱的需要胜过填饱肚皮,而我也经常花一点钱去买从来不中的彩票,我认为它虽然不能让我摆脱困境,但总能够让我拥有发财的梦想,这种种衡量和选择都只能由各人的内在的具体的需要决定,它是主观的、也是合情合理的,可以是随意的,它不可能是精确的,也不可以定量定性地由外部规定。只要一个人有自我感知和评判能力,他就能够从内心需要和商品本身的有用价值来确定他打算购买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大小,从而决定可以为之付出的代价。
  在货币作为媒介的交易中,我们更容易理解交易的使用价值尺度。当一个消费者选择某种产品的时候,他关心的是这个产品对自己有多大的效用,其次关心的是,为了获得这样的效用自己可以付出多大的代价,在这个权衡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在交换中,发挥作用的就是效用!而不是劳动价值。
  从根本上说,有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商品交换是社会性的活动,它当然要以使用价值为准,并要与具体的交易者结合起来考察。也在根本上,使用价值把客观的有用价值转换成人的内在自我需求,商品的使用价值并不仅仅与商品本身有关,更与具体的交易者有关,所以,虽然是两种不同的有用价值,但在满足各自的对象上具有了等一性的使用价值(即马克思所说的“等量的共同物”),从而,我们已不需要在别的地方去寻找这种“等量的共同物”。事实上,商品并没有内在的、可以独立存在的使用价值,一个手提电脑对一个非洲土著来说,就没有多少使用价值。所以,劳动价值论证者要脱离具体的交易者来寻找品商的“内在的”同一性,歪曲了商品交易的最基本原则:人们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其它因素(比如劳动)。

 

作者:懒得扫天下 回复日期:2008-11-29 22:45:36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1-29 8:08:20   
    公共机构接管啊
  ——————————————————————
  太糟糕的方案了。
  中国的社会主义的按需分配方式不就是公共机构接管的结果么?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1-30 9:24:22 

 

  作者:懒得扫天下 回复日期:2008-11-29 22:45:36 
      公共机构接管啊
    ——————————————————————
    太糟糕的方案了。
    
    中国的社会主义的按需分配方式不就是公共机构接管的结果么?
  
  ===========================================
  但中国的所谓社会主义是强制接管。我主张的是,在形成社会共识的情况下,人们自愿把自己的遗产交给公共机构。  
  而且我还将后面反思传统社会主义的问题呢

 

作者:懒得扫天下 回复日期:2008-11-30 11:41:54 

 

  建国时期,老百姓可是非常自愿让政府接管的。
  并非强制。  
  基础的错误还是没有纠正,否认这种必然存在的东西-自私性。
  包括用教化的方式来让人放弃自私性,太理想化了,马列主义的社会主义也是如此。  
  遗产的血缘继承只是利己的一个表现而已。不继承就没有贪污腐败了么?
  取消血缘继承就能达到社会良性成长,这个逻辑明显是错误的。
  首先其中的因果关系是先良性社会,再弱化血缘继承。
  其次,血缘继承是一种人类的天性,不可泯灭。最大程度也只能做大弱化,不可能根除。所谓社会共识之类,只是一种臆想的理想状态。基本上不可能存在。光讨论这种理想状态,不联系实际模型没有意义。  
  我认为良好的模式首先是要认可这样的利己主义存在,用一个好的模式去限制他。而不是否认。
  从这点上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纠错机制还是一个很不错的解决方案。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1-30 16:05:31 

 

  作者:懒得扫天下 回复日期:2008-11-30 11:41:54 
    建国时期,老百姓可是非常自愿让政府接管的。
    并非强制。
  (光明在黑暗点评:你对历史并不比我清楚.怎么是自愿的?土地原本属于地主的,地主自愿交出土地吗?私营工厂也是.至于选举权等,老百姓愿意没有选举权吗?)  
    
    基础的错误还是没有纠正,否认这种必然存在的东西-自私性。
    包括用教化的方式来让人放弃自私性,太理想化了,马列主义的社会主义也是如此。
    (光明在黑暗点评:我从不否认人的自私性,因为我也是人,我从自己经验就知道,自私是人的本性.不过,我正如我在上面的回帖里给你解释过,自私有两类,一类的本能性的自私,比如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想占有;一类是经过的理性反思后的自私,这种自私会克制本能的欲望.
  至于教化的方式,其实就叫着;理性的启蒙或者现代性启蒙,这一途径是否有效,取决于教化内容的理性程度和在多大程度上让对反个感受到更大的利益.)  
    遗产的血缘继承只是利己的一个表现而已。不继承就没有贪污腐败了么?  
  (光明在黑暗点评:贪污腐败的愿意年是因为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因为缺乏有效约束,当然不是靠血缘继承制度来避免的.取消血缘继承权是为了让我们的后代有一个公平的发展起点,避免社会贫富两极分化趋势._从这里可以看出你辩论上的伎俩,故意扭曲的我观点,然后去批驳被你扭曲了的观点,我告诉你,我没有主张用取消血缘继承制度去防范腐败)  
    取消血缘继承就能达到社会良性成长,这个逻辑明显是错误的。  
  (光明在黑暗点评:社会良性成长有很多因素,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教育制度,血缘继承制度只是经济制度中的一个因素,当然不能光靠一个局部的改进来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这局部的该机年是整体上改善的一个必要的前提)  
    首先其中的因果关系是先良性社会,再弱化血缘继承。  
  (光明在黑暗点评,不要把血缘继承制度同社会割裂,这一制度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社会改良的一个分支)  
    其次,血缘继承是一种人类的天性,不可泯灭。最大程度也只能做大弱化,不可能根除。所谓社会共识之类,只是一种臆想的理想状态。基本上不可能存在。光讨论这种理想状态,不联系实际模型没有意义。
    (光明在黑暗点评:你所说的天性无非就是一种自然属性,DNA的先天设计,不过,你也应该知道,基因工程的未来进展,将可以取代子宫孕育,取代男女性交进行染色体配对,完全可以在专业化的工厂完成,这时候,血缘属性是一个毫无用处的东西,因为科学家完全可以把100个人的基因拿来重组.
  在很大程度上,血缘关系是一种制度上的规范,一旦规范的制度改变了,这种关系在人们心目中的分量就自然下降,你现在依然相信血缘的价值,那是因为你的生活和文化的习惯影响,而这一切,在新的一代那里完全可以改变.)  
    我认为良好的模式首先是要认可这样的利己主义存在,用一个好的模式去限制他。而不是否认。
    从这点上说,资本主义社会的纠错机制还是一个很不错的解决方案。  
  (光明在黑暗点评,对于这一点,我在后面还有很多的分析去论证资本主义的问题.)

 

作者:懒得扫天下 回复日期:2008-11-30 23:26:22 

 

  从来没有正式跟人辩论过。谈不上什么伎俩。
  只是想讨论一下而已。  
  你的理论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血缘继承带来的社会分配不公,最终导致社会恶性循环。所以取消血缘继承是防止社会恶性循环的一个必要条件。  
  关于这个观点,我认为非常站不住脚。
  原因,
  1、在可预见的未来,看不出有可以实现血缘继承的技术基础。
  现有的社会基础,要达到大面积的人工繁殖人类,怕是要经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没有一个可以确定的预期。
  2、从全面性的观点来看,完全泯灭某种天生的东西都是非常错误。大禹治水而不是阻水,不能无视这样的本质存在的东西。
  用教育启蒙的方式让人自己放弃,还不如教育启蒙人类如何合理利用这些东西。
  3、从逻辑上说,取消血缘继承其实并不是一个社会健康的必要条件,社会的健康和血缘继承的关系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谁也不是谁的什么条件,是互相影响和制约的。
  所以单独去做某中事情,就感觉是缘木求鱼,反果为因。尤其是在彻底否定血缘继承的积极性上去做。
  
  你在你的文章中提到,马克思忽略的血缘继承,导致了社会主义革命最终的失败。
  如果马实现了血缘继承,社会主义就不失败了吗?
  
  魏忠贤、安德海、李莲英都没有血缘继承,可是都是私欲极度膨胀的实例。
  所以可以很简单的得出,取消血缘继承不可能取消了人类的私欲。
  我更粗暴的认为,取消血缘继承根本就是反人类的。
  与其教育人类取消血缘继承的合理性,不如教育人类如何保障他人的公平权力。  
  
  回到你的反驳,
  我说的百姓愿意让政府接管,是说百姓认可政府的分配机制--按需分配。
  开始可能还可靠,最终机制还是出现了不公平。
  可以想象的是,就是取消血缘继承,还是一样的结果。(上面的几个大太监的例子)。
  
  “从公正和社会发展需要考虑,就应该废除血缘继承制度,建立公平、社会化的养育和教育制度,同时又保留人与人之间的公平竞争。”
  “_从这里可以看出你辩论上的伎俩,故意扭曲的我观点,然后去批驳被你扭曲了的观点,我告诉你,我没有主张用取消血缘继承制度去防范腐败”
  这两段都是你是你说的,我不知道该怎么理解了。
  懒得继续了。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2-1 9:02:11 

 

  4.商品的劳动属性。
  劳动价值论认为,“把商品的使用价值丢开不管,它们就只还有一种属性,即作为劳动产品的属性会残留下来。但这个劳动产品也已经在我们手里起了变化,把它的使用价值抽去,同时也就把各种使它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成份和形状抽去了。体现在这些产品中的劳动的有用属性也会消失,各种劳动的不同具体形态也会消失。它们已不再互相区别,而都还原为相等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了。劳动产品的这个残余,不外是一个相同的幽灵一样的东西,不外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物,它们就是价值——就是商品价值。”(引自《资本论》)
  上面的论述具有形式逻辑意义上的自洽性,但忽略了劳动与商品有用价值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人的劳动行为,可以说就是赋予产品以有用价值。劳动,在根本上是对物质或者信息进行合目的的结构重组。导致产品的结构生成的要素,一个是人的意图——对产品的结构设计,另一个是利用工具、能量(包括人的体力和肢体工具)完成该产品。人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他的劳动通过手或语音指令源源不断地转化到商品中,这种转化只能是物化,人并不能给商品打上其它超出有用价值的烙印,人的精神、情感并不能脱离人本身而成为商品的一部分(以思想、情感表达为内容的商品——比如艺术品、符号产品——又当别论,因为思想或情感本身就是该类商品的有用价值),也就是说,一旦商品生产了出来,它就仍然回复为一种自然的物质存在,只是结构上、从而也是在功能上(有用价值上)发生了改变而已,那么,人的劳动也就转化成了商品的新的有用价值的一部分了,也就是说,商品的新的有用价值(中的一部分)就是劳动的化身。所以,劳动价值论者一旦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出去,也就不可避免地要把人的劳动也跟着抽象掉。你想一下,一件没有了“使用(有用)”价值的东西,它包含的劳动何以存身呢?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劳动价值论者也认识到,“把商品的使用价值丢开不管,体现这些产品的劳动的有用性质也会消失,各种劳动的不同具体形态也会消失”,但他紧接着认为,“(各种劳动)已不再相互区别,而都还原为相等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了”,在这里就犯了一个简单的逻辑错误,你想,连具体劳动都没有了哪里还可能有抽象的劳动呢?当“个人”都没有的时候,哪里还有抽象的“人类”呢?当商品的使用价值被抽掉之后,就没有了商品包含的具体劳动,也就更不会有抽象的人类劳动。抽象,总是在具体基础上的抽象,它脱离了具体就只能是一种幻象,只能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虚构。
  “价值表现的秘密——一切劳动都是相等的,性质相等的,因为一切劳动广泛的说都是人类劳动”(《资本论》第33页)。我们用同样的逻辑,就可以得到“一切理论都是相等的,性质相等的,因为一切理论广泛的说都是人类理论”、“一切人都是相等的,因为一切人广泛的说都属于人类”,这也就是劳动价值论的逻辑秘密!
  德国哲学家喜欢把常用的概念进行更加复杂化的重新定义,而在使用的时候又把这两种不同含义的概念混在一起使用,这样就会增加理解的困难,而且可以掩盖逻辑上的漏洞,也能够迷惑那些一知半解的专家学者,让他们感到高深莫测,实际上就是在自由变更游戏规则。劳动价值论者为了得到预定的结论(商品的价值是劳动者创造的),就对商品的价值进行特殊定义:价值就是劳动(无差别的、抽象的劳动),如果人们忽略了这一点,认可了这个定义,也就很容易被后面的逻辑牵着鼻子走。而在实质上,商品价值不是劳动,而是商品的能够满足人的某些需要的效用或者使用价值。当时同时代的经济学家门格尔等人开创的边际效用理论,对劳动价值论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在门格尔看来,“价值”就是“由全部可以获得的(物品)数量所提供并能以任何相等部分取得的满足之中最不重要的那个满足的意义”,这个说法有点费解,简单地说,价值就是效用,就是商品给购买者带来的一般满足感。
  人的劳动的自然形态总是具体的,千差万别的,具体的劳动就同具体的有用价值一样不可以做商品交换的尺度。基于这种困境,劳动价值论者才想到了抽象的尺度。我们知道,商品交换是使用价值(或有用价值)的交换,为什么不不直接虚构一个“抽象的、无差别使用价值(或有用价值)”来做衡量尺度呢?显然,由于劳动价值论者首先是一个政治家、一个推崇暴力的革命家、一个要“为天下人(当然就是占大多数的贫困阶层)谋福利”的慈善道德家,他的思考始终围绕着他的道德理想,他必须要为他和他的战友、他的穷苦人民找到革命的理性依据。这种革命者的心态在事实上使他偏离了理性的尺度。
  5.商品交换的尺度。
  马克思在寻找商品交换尺度时,便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马克思先从物物交换中去寻找交换的尺度,他认为,“一件上衣=二十码麻布”的交换,是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有用价值)的交换,之所以能够成交,只能是因为其中包含了相同的劳动。然而,劳动同样是千差万别的,做衣服的劳动与生产米的劳动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没有可比性。为了使劳动能够成为交换尺度,马克思就刻意抽象(实际上是虚构)了一种劳动:无差别的劳动、抽象劳动、人类劳动,他称之为“价值”。
  马克思的错误就在于违背了自然法则:没有无差别的劳动,劳动就是具体的。
  就算是劳动可以抽象(在人意识层面上可以),但是,所谓抽象,就是对事物属性的简化,是一种共性,这种抽象性只能成为一种意识存在、是符号,抽象的“劳动”就只有劳动的抽象属性:它是人的有目的的改造或创造的活动——除了此一属性外就不可能有别的属性了。在商品交换过程中,是具体的商品、具体的个人、具体的交换,交换的尺度就必须是具体的。作为尺度,它必须有本身的质与量的规定性,比如,重量的尺度本身有重量、长度的尺度本身有长度,这应该是起码的常识,而马克思偏要为市场中人设计抽象的尺度,这抽象的劳动、无差别的劳动显然没有大小多少的量的属性(这种属性被抽象掉了),这怎么可能度量呢?
  马克思面临上述困境,为了使其“劳动价值”有用,就不得不引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平均的劳动生产率”这样一些具有量性的概念来衡量交换,这时候,他已忘了“抽象的人类劳动”是没有“时间”、“效率”这些具体属性的了,也正是在这里,马克思通过偷换概念达到了自圆其说的目的——当然,他很高明,也很走运,以至于到了今天,才被一个中国人揭露出来。
  评价劳动的价值大小,根本不能用时间去测量,因为劳动最重要的一点是创造有用价值,时间长短无以判断它的功效(即劳动本身的有用价值)。时间只是劳动成本的一部分,在成本上它还有体力、智力,而成本也只是一个方面,它还有两个测量、计算的要素:a.劳动的技术水平,b.劳动的最终效果——产品的有用价值。其中,产品的有用价值是劳动最直接的尺度,也是最容易测量的,按照实用主义的原则,就只能用效果来衡量行为(劳动)。马克思把劳动价值作为有用价值的尺度,就在事实上把这两者的关系搞颠倒了,很明显,劳动,它包含了复杂的成分,它是不明确的,这本身就不可以做尺度,反过来,它要靠它生产的产品的有用价值来做尺度。马克思所谓的“平均必要的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实际上就是社会平均劳动效率,这是劳动的技术性尺度。这种尺度却只能在同类产品的劳动上发挥作用,因为技术本身只有在同一个技术体系内才可能进行比较,这就是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可能成为两种不同商品的交换价值的尺度,它只能做同类产品的交换价值的尺度,显然,同类产品之间是不交换的。它只是生产者计算成本和竞争力的有用工具。
  由于上述错误,马克思也就不得不得到自相矛盾的结论:“劳动的生产力越大,生产一个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结晶于该物品内的劳动量(马克思在这时已不得不用“劳动量”替换“抽象劳动”)就越小,它的价值也就越小”。马克思没有意识到他的这个结论有什么不妥,但这个结论只能进一步推出,社会生产力越强,技术水平越高,产品的“价值”就越小,它的交换价值就越小,也就越不值钱,这既不符合事实,也是反进步的,如果市场交易是按马克思所设想的原则进行的,市场经济就不可能推动技术革命了。
  根据马克思提出的“价值规律”: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这种波动是一种反比例的波动,单位商品包含的劳动越多,其相对价格就会愈低,这实际上就否定了劳动的价值,也在实际上否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之所以造成这种悖论,是由于马克思错误地把劳动作为了交换价值尺度,也由于他没有把体力活动和脑力劳动(科技创造)区分开来。同类商品,用先进的技术,其产品的有用价值大,或者成本低,工人付出的体力也愈少,一旦技术设计成功,生产中的脑力消耗也很少,其单位商品的利润就越高,那些低技术的生产,消耗劳动大,但交换价值并不与劳动量成正比,恰恰是成反比。如果区分体力和脑力,就能够明白,产品使用价值与产品消耗的脑力劳动(科技含量)成正比,其交换价值也成正比地增长。体力的活动,实质上是人的生理构造产生的生物能、机械力,虽然由人发出,但与动物的、自然的能源和机械的功能是等价的,比如,用举重机可举起重物,用人力也可以抬起重物,效果一样、方式有别而已,在这同样功效中,人的作用与器械的作用是一样的。人的体力活动在生产中就只是一种能量转换,并不具有创造性。
  人们买东西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大小就成为他们衡量交易的第一尺度,最根本的尺度。在“物-物”交换的模式里,为什么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可以成交呢?这是因为,甲商品的使用价值对甲来讲是剩余的使用价值,对乙来讲才是有效的使用价值,同样,乙商品对甲有用对乙没用(或用处不大),这样,甲乙的交换使双方得到满足,获得各自所需的使用价值。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不比较两种商品之间的使用价值(这种比较最多作为一种参考),而仅仅关心自己所需求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作为尺度就能成立。所以,商品交换的实质是两种不同需求的满足,而不是商品本身之间的比较。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丝毫不理睬商品包含了多少劳动。比如,人们并不因为人造钻石比天然钻石包含的劳动多而多出价钱。
  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的劳动烙印其实体现为商品形成过程中消耗的具体劳动:人在商品形成中的作用,这种作用只能是具体的,而且在不同商品,其作用就不同。
  我们无意否认现代商品的劳动属性,可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劳动都全部转化成为商品的结构和由结构所带来的功能,不可能再从商品中提炼出多少劳动含量!如果一个手工的面包还包含了个体的某些特征的话,现代流水线上的工人的劳动已经毫无个性,无所体现——因为自动化技术也可以代替工人的劳动。
  劳动的定量只能从时间、体力消耗等数据来考量,这样的考量毫无价值,因为一个弱智者百倍于聪明人的劳动时间和精力,所创造的有用价值都无法同聪明人轻松付出创造的劳动价值相比。对劳动的评价就只能是从劳动的效果,也就是从劳动产品的效果来评价,从产品的质量、功能、成本消耗等方面来评价。这就是效用评价。
  人们买东西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大小就成为他们衡量交易的第一尺度,最根本的尺度。在“物-物”交换的模式里,为什么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可以成交呢?这是因为,甲商品的使用价值对甲来讲是剩余的使用价值,对乙来讲才是有效的使用价值,同样,乙商品对甲有用对乙没用(或用处不大),这样,甲乙的交换使双方得到满足,获得各自所需的使用价值。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都不比较两种商品之间的使用价值(这种比较最多作为一种参考),而仅仅关心自己所需求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作为尺度就能成立。所以,商品交换的实质是两种不同使用价值的交换,结果是两种不同需求得到满足,而不是商品本身之间的比较。进行交易的双方可以丝毫不理睬商品包含了多少劳动。比如,人们并不因为人造钻石比天然钻石包含的劳动多而多出价钱。  6.交易原理(价格公式)。
  我们可以用一个简明的公式(这个公式将来会被写进经济学教科书)来表达交换的原则:  
  交换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价格)=(单位)商品使用价值(或效用)×需求量/供给量=被卖买双方认可的使用价值
  (在“物-物”交换的时代,它的最基本模式是:a商品的有用价值对B的满足度=b商品的有用价值对A的满足度)  
  商品价格由三大要素决定:由商品性能决定的商品使用价值,需求量和供给量。
  上面的等式表明,在商品交换中,商品是否包含劳动及包含劳动的量都不起作用,商品交换不是为了获得别人的劳动,而是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商品固有的有用价值是由商品内在的物理或者知识结构形成的。造成商品的特定结构的,既可能是人的因素,也可能是自然力合成。显然,人对商品的创造作用愈多,就愈能增加商品的使用价值,从而使商品具有更大的交换价值,这就是劳动(智力劳动)的价值,但它只是间接地起作用。上述等式也就是商品交易的基本原则,也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它将是认识、理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性原理。
  根据上述商品交换原则就会明白,人们为了在交换中获利,就会努力增加商品中决定交换价值的有用价值,从而发展科学技术,推动技术革命,这就是市场经济的积极推动作用。而在技术水平低下的历史时期,人们主要靠简单地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量来获利,结果导致利润日益降低,并进一步酿成“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
  在真实的市场交易过程中,商品交易的随意性会尽可能降低,原因是交易双方的相互了解程度加深。一方面,产品供应者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进行生产,其产品的定价会考虑(a)能够给购买者带来多大的效用,(b)消费者愿意付出的代价的可能和限度,(c)自己的获利空间。最简单的定价方法是把自己的成本加上自己的赚钱预期。购买者虽然对产品的了解比生产者少,但是,社会有专门法律来规范,这样,消费者有很大的知情权,消费者面对已经定好的价格,他要考虑的只是自己的需要程度和自己的购买力。生产者通过销售获得利润,购买者因为购买获得效用,人类就在商品生产和交易中发展。
  西方经济学关注供需关系,也关心效用,但就是没有把效用同供需结合起来考察。在这个复合起来的简单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到,商品的核心在效用,而效用来自于商品本身的结构,商品的结构来自生产过程,关键来自知识的创造,这样,也可以说是人的创造性劳动带来了效用的增长。是劳动创造了商品的价值。所以,我在大力抨击过去的劳动价值论之后,重新肯定了广义的劳动价值论——知识和智慧的价值。这种劳动的成果,在生产活动中,主要不是体力劳动带来,而是产品的设计、生产的管理和组织。
  亚当·斯密指出,市场经济通过市场的自发调节,使社会资源配置最优化。人们在追求各自私利的时候,就自然地推动社会的进步,这一观点在功利主义思想家边沁那里也有类似的阐释。那么,市场这看不见的手究竟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呢?
  其实,市场就是通过本人所发现的交换规则去推动社会发展的。
  交易者要获得利润,首先要拥有可以出售的商品,商品拥有购买者的唯一原因就是具有可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功能,而这个功能,只能在生产中通过企业生产赋予。企业要赋予产品特定的功能,就必须研发新工艺,新设计,这一活动,实际上就是科技创新。
  在早期资本主义,由于科技水平低下,科技创新很困难,这样,人们牟取利益的主要途径,就主要是扩大生产,增加供给。但是增加供给的最大后果是降低单价,当供给达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导致利润为零,甚至为负,导致生产过剩的危机。在危机教训下,企业主尽量从商品效用的变量上确立竞争力。而不是单纯增加产品数量。
  当企业抢先开发出新产品,比原来市场上的产品具有更优更多的效用,这样的产品就将很快获得更多的需求,而且市场供应独此一家,供给稀少,这就从效用、供给、需求三个因素上提高了单价,从而为企业带来合法的暴利。正是这种对利润的追逐,必然促进企业不断创新产品,产业升级,推动社会财富的增长,也推动社会效率的提高,推动技术革命。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市场的基本交易规则中看出市场经济对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这个所谓的不见的手,其实就是“交换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价格)=单位商品使用价值(或效用)×需求量/供给量=被卖买双方认可的使用价值”的规则之手。另外一只手则是以埃奇沃斯方盒表达的交易导致的帕累托改善。

 

作者:冰冰有象 回复日期:2008-12-1 21:08:14 

 

  飘过,看到如此雷人的标题,进来敬仰一下。
  楼猪号称“20年思想探索之伟大成果”,不知道楼主从几岁开始思索如此深奥的问题的?出生那天起?那楼主绝对天才啊!二十弱冠而横睨马列,纵论资本,号召我天朝子民齐拜门下,沐浴焚香,共瞻奇书,以期翻而醒悟,自解于倒悬之苦。盖不世奇功也。
  如果你是从十五六岁开始思索这种人类社会的终极问题,到如今已近不惑,以积年之社会实践,结合多年对各家理论研究之精粹,产出的这篇奇文,我只能说一句,你太肤浅了。
  在攻击马大胡子之前还是先读懂马大胡子吧。马大胡子理论是有问题,理论脱离实际,你也一样的毛病。可你比他病的不轻。他那个什么年代啊,信息闭塞,所以马大胡子能够联系的实际实在有限。所以我认为马大胡子的理论还是很牛比的,至少听上去貌似有理的解释了他生活的那个圈子。老马同志挂了以后,出现了新形势新东西,所以老马的理论才逐渐脱离实际了。但你不一样,同志!你获取信息的渠道比马大胡子强不知道多少倍了,却只整出这么个逻辑混乱,语句冗杂的理论,而且和当今的现实世界完全对不上号,还敢号称是行将拯救中国困境的划时代著作,咦,真是佩服你的自大心理。
  还是回家再练练吧,你还是很有前途的。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2-2 8:38:18 

 

  7.货币与资本。
  当商品“物-物”交换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产生货币。货币产生的原因在于,随着交换从商品数量、种类到交易人数的大规模增长,就会产生交易的困难,于是,就会有新的交易方式的发明,货币就首先是一种交易的媒介,一种记账的信托凭证,当大家都认可了这种凭证后,它就成了通用的货币。这是交易制度的技术革命。
  所谓货币,许多经济学家都曾经做过定义,但都没有准确说清楚货币究竟是什么,马克思等人称之为商品的一般等价物,但这种“等价”,不是商品间的有用价值的相等,也不是所谓劳动量的相等,而是指不同商品在人的需求系统内具有同等的效用(能够带来同等的满足感)。商品的价值也就是它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的需要,比如,吃一块猪排与听一首歌与得一句赞美与吻一下丑姑娘,可以给人同样的满足感,从而,不同的人就愿意花同样的价钱去获得上述的不同的“商品(广义上的商品是指能给人以满足的一切交易对象)”。所以,货币在本质上是商品满足人的需要的属性,它就是这种属性的符号。对人的满足有一个程度问题、大小问题,所以,货币就有了数量属性,通俗地说,货币就是一般使用价值,是一般商品或者抽象的商品,它也就可以方便地成为商品交易的通用尺度。货币本身不是特别的财富,而是在一个集体范围内约定的财富的符号,在人的意识层面上,它就等同了财富,但要让它成为真正的自然财富,就必须把财富的符号还原为财富本身,也就是用钱买东西。
  正因为货币是符号,这就决定了货币是非质料性质的存在,只能存在于约定的人群中,所以货币既可以是黄金,也可以是纸币,也可以是支票上的手写数字,还可以是虚拟的电子信息,这就像我们的语言符号一样。
  
  货币与资本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货币是商品使用价值的符号、财富的符号,而资本被定义为被用来获取更大利益回报的货币或者其它资源。由于货币是所有商品的价值符号,所以,一定数量的货币可以意味着众多的实际商品或者资源。货币的增值来自于两方面,一是货币意味着自由的财富,它可以兑换成任何的物品或者服务,所以拥有货币比拥有其它财富就了自由的选择机会,我们把机会损失称为机会成本,那么,拥有货币也就意味着机会的保全,这个机会是可以自由转让的,当然,如果考虑到通货膨胀的问题,情况又会发生改变。同时,由于货币本身是一般使用价值,所以当出借货币的时候,收取额外补偿就是合理的,而这种额外补偿同出租物品收取租金是一个性质。利息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租金。
  由于货币的一般使用价值属性,使货币不仅仅承担交换媒介的功用,货币还具有配置社会资源的功能。通过银行的借贷手段,社会资源配置就会变化,货币的借贷活动越活跃,社会资源的流动速度也越快。但是,货币变现为商品或者一组资源的配置(比如一个企业),也就会发生风险,货币原来的自由属性没有了,普通资源的就可能因为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而贬值。
  货币本身的贬值来自于银行向社会增加的货币量超过了财富增长的速度。货币贬值的社会效应是鼓励投资和消费,从而带动社会经济生产的扩张,包括社会就业增长、收入增长从而购买力增长,进一步导致社会对生产扩张的欲望。当然,社会需求是有限的,进行生产投资的欲望就会受到社会需求的制约,由于商品投资有一个周期,这样,社会商品需求与社会投资需求之间就会出现不对称,也就在这个时候发生投资风险。
  不生产社会产品和服务的单纯金融活动在本质上都属于赌博行为,社会应该约束这类行为。
  资本主义社会的银行属于私人所有,在竞争状态下,必然出现通货膨胀现象,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多次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之后,企业主就不再盲目扩大生产,而是通过技术进步创新产品,消费品生产日益走向理性,但在金融领域,不存在技术创新的空间,结果导致投机的创新,以风险日益扩大为代价,并带来周期性金融危机。
   * * * * * *  
  这一小节概要地分析商品交易几个重要环节。交易的实质是使用价值或者效用的交换,交易规则导致社会生产向技术进步方向演化,我们可以知道,资本主义为什么具有巨大的发展动力,原因就在“商品使用价值(或效用)×需求量/供给量”的市场交易原则。同时,我们还知道,商品交易不需要劳动这一要素的参与,劳动的价值,体现在生产过程中,而不是交易过程中。

 

作者:长安射天郎 回复日期:2008-12-2 12:09:17 

 

   记号一下。
   拜读了前几段,感觉有深度,逻辑、思辩性都不错。
   个别观点先持保留意见,尤其是关键的“生产力定义”明显有漏洞。
   待俺认真通读全文,仔细推敲,再交换看法。
   不管怎么说,有独立的思想和见解的理论都值得研究、探讨。
   我们民族的思想被禁锢的太久了,思想的全面解放才能带来社会的活力。支持楼主先!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2-3 8:32:56 

 

  二.“剥削”的秘密·劳资关系
  在市场交易中,因为属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只要交易不存在欺诈,交易行为就是公平的,符合善的伦理价值。
  市场经济制度的批判者也意识到这一点,于是,他们从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去寻找不公平,从而为恐怖主义的抢劫行动提供合法性依据。
  马克思通过其剩余价值理论来揭露资本剥削的秘密。由于马克思已经在前面把商品的价值认定为“人类劳动的凝结物(价值)”,所以,他就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只有工人的劳动才是商品增值的原因,这是很有说服力的——如果不怀疑他的劳动价值论的前提的话。但是,我们已经揭示出,交换价值并不等于劳动价值,劳动价值只在生产中转化成了有用价值的一部分;如果劳动没有创造有用价值,即使劳动消耗再多,也不可能具有交换价值。
  资本家投资购买商品生产的各种原料、设备、技术和工人的劳动,开始商品生产,等到产品销售出去之后,扣除一切成本,他就盈利了。马克思把这种盈利称为资本的增值,但是,这个增值不单是雇佣劳动创造的。这个增值,可以根据前面提出的商品交易的基本公式(交换价值=商品使用价值×需求/供给)来加以解释。商品增值的来源在交换公式中很明白,第一是商品具有的使用价值的增加,第二是需求大大超过供给所形成的价格上涨。商人还可以通过广告宣传、通过选择适当的时机投入市场以及控制商品数量来使已定型的产品增加交换价值,这种在商品已定型后的增值就来自于供需原则的运用,推销商品的技巧、广告的宣传是从心理上增加了对商品的使用价值的认可程度(有助于有用价值向使用价值转化,也很有可能出现商业欺诈,购买者会由于知识、经验的缺陷而搞不清楚商品的有用价值的真实情况而上当)和需求欲望。
  利润=商品使用价值(或效用)×需求量/供给量-成本。
  商品的使用价值来源于商品的有用价值。在商品交换之前的生产过程,就是制造或者创造商品有用价值的过程。既然生产的作用只是增加产品的有用价值,那么,在生产中创造商品有用价值的因素也就创造了商品的增值。是什么因素造成商品的有用价值增加呢?
  商品有用价值来源于商品的结构。商品生产,就是利用工具、技术进行结构组织。企业生产,它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小的结构与环节都要起作用、起不同的作用,各种材料、能源、生产工具以及商品设计,生产程序与管理的设计,在这些不同的要素共同作用下生产出产品。显然,生产中的所有元素都发挥了作用,都参与了商品的缔造,从而都是商品新的效用的来源,只有贡献大小的差别。
  企业的核心是技术(包括管理技术),技术水平决定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的决策者,决策者的能力、他的意志决定了整个企业的命运(其它的个人在该企业中的命运也将取决于这个决策者)。
  显然,工人的劳动只是生产中的一个因素,而且不是决定性因素,更不是唯一的因素。这是因为一般工人在企业生产中,只提供体力、肢体工具,他的作用是一种自然功用,并没有创造性,而是与生产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电力等各种因素构成一种合力。真正起能动作用的是生产的设计者、创造者,生产目的、生产技术、管理技术、设备布置,这些因素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这种作用其实是科学技术的作用。这种决定性的作用既可能是资本家承担,也可能是专业技术、技能人员和科研人员承担,也可以直接向市场购买,但绝不是由占多数的机械性劳动者承担。
  当然,在科学技术水平低下的时期,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的应该说是体力劳动者和自然资源。在马克思时代,这种格局还相当明显,资本家确实“不劳而获”,但是,毕竟资本家提供了原材料(如矿藏)、必要的设备,而工人提供体力和肢体工具,资本家之所以可以“不劳动”,在于他付出了大量的非人力资本这一成本,而且这种资源比劳动力更稀缺,根据一般的供需原则,自然资源就理当比人力资源有更大的交换价值。这表明,即使在马克思那个时代,商品生产,都是一种共同投资(工人的出资就是他的体力和肢体工具)的生产,由于自然资源的有限而人力资源的相对过剩,这导致了工人工资的低贱,与商品生产的方式无关。
  历史进化到二十世纪,人类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它使自然资源的重要性日益降低,技术设计、工具发明、信息性娱乐产品(包括艺术)等等就完全是人的智力的产物,这些产品的经济效益就理所当然地由创造发明者占有最大份额。但是,由于大型科研项目是一种集体协作的产物,往往形成资本控制智力的局面,也就是,一个资金雄厚的企业,通过雇佣一个科研群体来完成产品创新,在利润分配上就往往是资本投资者占据主动。像比尔·盖茨那样的企业里面,他之所以不亲自编写程序而能获得最多的收益,那是因为:A.微软首先是由他创造的,因此,依附于这个首创产品的后继产品理所当然要支付前期创造的成本收益,B.他在企业中从事重大的决策,以及他所有的别人不具备的号召力,这种力量对一个企业是很重要的,C.微软的品牌性垄断产生了垄断效益(所谓强者通吃),D.是股份制度这种分配方式使他合法地得到最大的份额(这表明股份制的分配方式有不合理的地方,它使后来者处于不公正地位,根据民主、公正的原则,就应该在有新成员加入并产生了新增效益时进行重新分配。现有股份制需要改进的地方,就是应该把员工本身的劳动按照股份制模式进行设计)。
  在很多时候,资本家(或董事们)掌握了产品收益的分配权,这在资本家与工人的合作中对工人有不公正的一面,资本家有条件克扣工人应得的份额(而且在以追求最大利益的功利原则的驱使下,没有约束的权力就一定导致不公平),但这应得的份额不可能按马克思的剩余和必要劳动价值的方式确定,如果这样,那么生产中的利益就该全归工人占有,资本家无利可图,商品生产就不可能产生。
  我们必须明确,产品的最终增值,工人的作用只是一部分,资本家的生产设计、管理、技术的应用,原材料、设备都要起不同的作用。
  在近代西方社会,工人的贫困,一方面由于当时人口增加,使工人的劳动价格因供求关系而降低,另一方面是当时的土地制度的私有化导致大量农民失去生存的传统环境,不得不成为只拥有肢体工具和体力的城市无产者。中国今天之所以能够保证社会稳定,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平均化的土地使用权制度使庞大的打工群体进退自如,生活有了最基本的保障,否则历史上的暴力运动绝对会重演,中国一些弱智的经济学人鼓吹土地私有化,如果付诸实施,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第三个原因是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低下造成社会总的财富不足。即使资本家很仁慈地把他的多余(超过个人消费)的财富分给工人,也不会使工人富裕,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中也证明了,消灭了地主、资本家之后,工人、农民还是很贫困、生活艰难,这就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造成的。我们不否认在人性自私的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贪婪、唯利是图的资本家会凭借其拥有生产资料的主导条件而压低工人工资,用最廉价的方式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工人要求基本的生存权利的斗争也是应该的,但要想通过阶级斗争致富却非正义的,想通过阶级斗争、夺取资本家所有的生产资源(如果这种资源是合法的,夺取它就是强盗行径),就达到理想社会也是不现实的。消除不公正,只能通过制度变革,消除贫困,则只能通过科技发展、生产扩大。
  在现代社会,为什么那些从事同样的低技术活动的人们(比如看守大门或者洗碗),在没有提高劳动技能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获得比以前的同行高的报酬呢?这是因为供求关系导致的,如果收入过低,人们就不会来从事这项工作,显然,社会对这类工作的需要量没有改变,所以就不得不提高报酬。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总的财富不断增加,虽然资本家的财富比工人增加更快,但总的来说工人富裕化了,工人的相对贫困和绝对的富裕化同时存在。历史事实表明,工人不仅满足了生存,也提高了生活质量,他们也有了个人积蓄,也能去度假旅游,也能进行投资,一些高科技行业,其雇员都是拿着高薪的科研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佼佼者,只要愿意,只需要辛苦几年就可以退休!这充分证明资本家发工资的尺度不是“必要劳动时间”。
  工人的劳动力价格不是根据其生存所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而设置,工资报酬不是按照劳动者刚好养活自己或者家人的社会消费水平来做标准,而是遵循商品交易的一般原理:交换价值(报酬)=人的效用×需求/供给。当一个人掌握了特殊的技能,他不但可以因为效用获得高报酬,还能够因为竞争对手少而需求大而获得更高报酬。人的效用包括这个人各种才能,帮助老板解决问题的能力,甚至包括人际关系,在国内还包括权力背景,所以,一些政府官员退休后或者在任就能够获得高薪聘请。那些靠出卖劳力为生的人完全可以参照上述交易原理,提高自己作为人才的技能,也就可以在市场交易中把自己卖个好价钱。劳动力市场化的好处就是激励劳动者提高自身的能力。
  在现代社会,银行贷款可以使一个赤贫的人成为老板,成为企业主;现今企业发展出股份制企业的经济合作模式,这一模式进一步使资本家身份向全社会开放,谁都可以通过股票市场成为股东,也就是现代企业的老板!这也就宣告阶级理论的彻底终结。哪里有什么阶级呢?有的只是不断变化的阶层,这些阶层对所有人开放,凭能力去取得。(但血缘继承制度会导致阶层分化)
  
  资本不具有《资本论》所揭示的那种剥削功能。资本之所以有增值功能,不仅仅是由于资本购买了劳动,更是由于资本是一般等价物,也就是一般使用价值,它可以转化成原料、设备和先进的技术,可以变成某种生产活动——创造有用价值从而也就是创造财富的活动,从而具有增值的功能。在今天,一万个普通劳动力也可能没有一个计算机软件的增值能力(虽然软件也不过是人创造的,但它一旦被创造出来,它就变成一种工具——能够完成由很多人在相同时间无法完成的工作)。资本的这种增值并不导致剥削。比尔·盖茨等人通过贷款建立企业,又通过技术的手段来创造财富,他的企业造就了许多打工的亿万富翁,这表明这种商业和工业活动是正义的、是不存在所谓的剥削的。
  当然,人与人之间拥有外部资本的差异达到一定程度,也就会造成人际不公平,无产者不能建企业(这种情况在今天已经得到改观,因为现代社会已没有纯粹的无产者,人的智力业已成为现代社会最有价值的资产),他也就无法获得生产中的增值,无产者与有产者之间就由于财产关系的不平等而产生更大的不平等。关键是,这种不平等的财产关系的来源和形成过程是否合理。由于个人能力、机遇、人生态度而造成的不平等财产关系是合理的,由于暴力、等级特权、血缘继承产生的财富的不平等是不合理的。所以,消除社会不公,就应是消除暴力掠夺、消除等级特权、改革血缘继承制度,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剥夺有产者的财产。
  由于现代社会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个人能力的竞争,而人的能力主要来自教育和经验。所以,一个正义的社会应该保障人人有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条件,当有的人因为家庭(也就是血缘继承制度)的原因不能获得正常的成长条件,就应该有社会救济。
  
  正因为财富生产方式的变化,日益打破劳资界限,知识型、技能型劳动力资源在生产活动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加上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使资源配置向智能层面倾斜,一个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可以融资,一个拥有经营策划能力的人也可融资。企业不再为少数人垄断。
  
  事实上,在一个不民主的专制社会,反而有权力的剥削——通过权力直接占有公共资源,垄断公共资源,在政治上通过任命的而非选举的人事制度剥夺其它人进入权力机构的机会、通过垄断银行占有社会资源的配置权利,通过自由的公务员福利制度把作管理社会之用的纳税人税金装进自己口袋,通过权力寻租同寻租者共同掠夺公众的利益,通过权力垄断让公众支付垄断利润,通过传媒的垄断而剥夺其它人追求真理和传播自己的思想的权利……在科学技术已相当发达的今天,在个人的肉体生存变得更加容易的今天,已没有比精神上的奴役更让人痛苦的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交换与生产,工人与资本家的生产合作,都不具有必然的剥削性质。经济学家还可以通过一些数学模型,分析生产中各种因素所起的作用,建立合理的标准,从而可以规范企业主付工资的行为,从而彻底消除剥削的可能。另一方面,在私有制度之下,虽然没有剥削,但仍然有不公正,这种不公正就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起点的不平等。在国与国之间,由于技术水平的不同,在平等的市场原则之下也会产生不公平,这会造成贫富两极化。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打破地域、民族、国家的壁垒。显然,世界统一的理想,从康德时代到今天,依然只是一个远景。而打破它的力量就是市场,是全球化。
  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已经占据主导,原先简单的体力劳动者向脑力劳动者转化,这是生产力发展对工人的一种解放。工人从体力型向技术型和智能型转变,这就增加了工人劳动的有用价值和由此形成的更多的交换价值,而且,工人的智力由教育形成,这不能被他人占有,因而,占有的不平等也会随着生产方式的转变而改变,当社会财富、社会经济地位取决于个人的教育水平,人与人就变得更为平等,现代社会里,也已出现技术人员的收入超过企业主的现象——原因在于技术资本的有用价值大过了非技术资本。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马克思的资本剥削理论的深远影响,导致了很多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不敢利用外资,也就不能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生产,从而使其社会发展得不到更好的推进,使这些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远(印度就是其中之一)。而那些向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开放的国家和地区,往往很快地获得了工业化,甚至进入了发达国家的行列。这表明,资本论的错误也给落后的、被奴役者带来了深远的灾难而不是解放。

 

作者:地球總球長 回复日期:2008-12-3 22:53:05 

 

  作者:懒得扫天下 回复日期:2008-11-30 23:26:22 
  
    从来没有正式跟人辩论过。谈不上什么伎俩。
    只是想讨论一下而已。
    
    你的理论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血缘继承带来的社会分配不公,最终导致社会恶性循环。所以取消血缘继承是防止社会恶性循环的一个必要条件。
    
    关于这个观点,我认为非常站不住脚。
    原因,
    1、在可预见的未来,看不出有可以实现血缘继承的技术基础。
    现有的社会基础,要达到大面积的人工繁殖人类,怕是要经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没有一个可以确定的预期。
    2、从全面性的观点来看,完全泯灭某种天生的东西都是非常错误。大禹治水而不是阻水,不能无视这样的本质存在的东西。
    用教育启蒙的方式让人自己放弃,还不如教育启蒙人类如何合理利用这些东西。
    3、从逻辑上说,取消血缘继承其实并不是一个社会健康的必要条件,社会的健康和血缘继承的关系是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谁也不是谁的什么条件,是互相影响和制约的。
    所以单独去做某中事情,就感觉是缘木求鱼,反果为因。尤其是在彻底否定血缘继承的积极性上去做。
    
    你在你的文章中提到,马克思忽略的血缘继承,导致了社会主义革命最终的失败。
    如果马实现了血缘继承,社会主义就不失败了吗?
    
    魏忠贤、安德海、李莲英都没有血缘继承,可是都是私欲极度膨胀的实例。
    所以可以很简单的得出,取消血缘继承不可能取消了人类的私欲。
    我更粗暴的认为,取消血缘继承根本就是反人类的。
    与其教育人类取消血缘继承的合理性,不如教育人类如何保障他人的公平权力。 
  
  “我更粗暴的认为,取消血缘继承根本就是反人类的。
    与其教育人类取消血缘继承的合理性,不如教育人类如何保障他人的公平权力。”
  ----總球長深以為然。人性不可不反,不可亂反。  
  頂這位。  
  樓主還得加油!
  (天涯的水還是不錯的)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2-4 0:13:48 

 

  地球總球長  又把懒得扫天下的东西提出来,你不是马甲吧,呵呵  
  
  "马克思忽略血缘继承,导致了社会主义革命最终的失败。"
  我没有这样表达过,如果我这样表达了就是我的表达有问题.
  社会主义失败的原因有多方面,理论上,无论资本论对剥削的揭示,还是阶级斗争理论,都是错误的;实践上,暴力革命者在取得胜利后,转而依赖暴力获得垄断权力,构成了暴力革命的原罪.没有走民主道路,是社会主义制度最致命的缺陷.
  
  "在可预见的未来,看不出有可以实现革新血缘继承制度的技术基础。"(他的表述混乱,我给他顺了一下)
  
  其实,只要有了社会需要,技术上并不困难.
  假如社会达成废除血缘继承制度(当然是经济层面的)的共识,需要从技术上解决的有这样几个方面:
  1生育问题,妇女的生育积极性可能降低,可以通过经济手段鼓励他们生育.
  2养育,建立公共养育机构,也就相当于现在托儿所,不过更规范.
  3遗产问题.当事人可以建立遗嘱,委托某一个信任的公共机构托管,或者直接把现金交给公共机构.
  更极端的可能,这个人不愿意把自己财富交给社会,那么,这个人会在身前消耗掉所有的财富;同时有的人去世的时候,可能留下一个企业,他也有权以虚拟的身份继续拥有该企业,直到这个企业倒闭关门.
  
  "魏忠贤、安德海、李莲英都没有血缘继承,可是都是私欲极度膨胀的实例。"
  这些人是太监,但是,这样身份不是他们自愿的选择,在历史上,他们也通过设置义子之类的方式去延续他们的血缘传递梦.
  他们自私贪婪与他们太监身份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消灭了血缘继承制度就减少了人的贪婪,我只是认为,消除了血缘继承制度,可以避免人与人制度性的生而不平等.
  人的生物性自私欲望的消除,按照我的逻辑,是人理性上的觉醒,也就是文明程度越高的人,才可能减少和节制本能的贪婪.
  我说他把自己想象的逻辑加诸对方,他还不承认,实际上,也许他是无意的,大概是理解能力上的问题.  
  
  "我更粗暴的认为,取消血缘继承根本就是反人类的。"
  
  怎么反人类了,血缘属性,本来是一种生物属性,最多是反生物性而已,人类要发展,恰恰就要不断地超越,超越自然的束缚,超越地域的限制,超越生理的缺陷,这就是人类的发展方向,怎么是反人类了,你以为人类是一成不变的吗?当年那些类人猿要直立行走的时候,想必比也会粗暴地说,这是反类人猿的!
  
  "与其教人类(相信)取消血缘继承的合理性,不如教育人类如何保障他人的公平权力。”
  说话不腰疼,如果我的父母很有钱,教育素养很高,我从小有良好的教育和照顾,而假如你的父母穷困,而且粗鲁,不如意了就拿你出气,你是否觉得我们之间很公平,我们之间差异就很合理?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2-4 10:27:47 

 

  三.企业组织的演化  
  1.企业的定义。
  以赚取利润或者满足社会需要为目的,把一定的资本、智力和自然资源组合起来,生产并通过市场等途径向社会提供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的经济组织。投资主体、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分配是企业的三要素。
  企业发展的形式,从最初的个体经营、官府经营到独资、合资的雇佣经营,股份制是企业发展的最后阶段。
  投资者拥有企业的所有权,决定企业生产什么,怎样生产,拥有利润的分配权。
  在现代社会,企业的投资主体开始两类变化,一是上市股份制企业的出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开始出现职业经理人,这就出现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分工。二是资本形式的变化,资本,不仅是指货币,也包括各种资源,甚至,在一些法治不健全的社会,权力也作为资本入股,但最具积极意义的是,个人才智成为一种特殊的资本受到重视。特别是在信息产业兴起之后,一些企业向员工,特别是向专业人才提供股份期权,其实也就是允许劳动力入股,当然,这里的劳动力不是体力而是智力。知识和智力,不仅仅在市场中充当被雇佣的角色,也可以充当企业发起的主角,以前的企业通过雄厚的资金或者矿山、厂房而成立,今天,企业也通过发明、设想而召唤到创投资金。以前是货币资本雇佣知识,现在出现知识雇佣货币资本的情况。实际上,这些变化可以说是革命性的。
  投资主体的变化意味着传统意义的私有制正发生变化,股份制把这一变化发挥到极致。股份制体现了资本主体之间的契约性合作,一个企业与其说是私有,不如说是合作共有。由此推而广之,所有的公共机构,在本质上都具有股份制企业的特征,比如,一个警察局,其实就是向社会提供安全保障服务的企业,警察是警察局这个企业的雇员,警察局的产权属于辖区的所有公民。所有权属于全体公民,提供的产品属于全民共享,当然,这样的生产组织并不通过市场销售,而是直接提供,也就无法产生市场竞争带来的激励效应。实际上,一些激进的经济学家就已经在开始要求政府的所有服务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提供。
  现代民主政府其实就是特殊的股份制企业,在这个企业里面,每个公民都平均拥有所有权。公众通过投票选择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并行使监督权。
  过去,社会主义者通过暴力掌握政权之后,强行没收或者收购私人资产,以期克服传统私人企业的所谓资本剥削,但是,我们已经知道,在私人企业的利润并非主要来自资本购买的劳动,也并非因为劳动创造了远远高于工资的商品交换价值,而是因为在企业的组织结构之下,通过市场调研,产品研发与设计,各种生产资源的运用,赋予新产品新的效用,从而为生产企业带来利润,并不必然形成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相反,在一些高技术领域,一些企业为了获得稀缺的人才,不惜以巨额高薪聘请,其中以职业经理人为代表,一些所谓的打工皇帝,年薪甚至可以达到上亿美元,比很多企业的利润都还高。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由于产业的升级,导致企业的利润越来越建立在高科技的开发基础之上。我们从“价格=单位商品使用价值(或效用)×需求量/供给量”的市场交易规则就可以发现,要实现更高的利润回报,企业就必须创造更好更多的效用,而效用的增加只能来自产品结构的更新,这就只能来自产品的设计研发,这些科研和设计,来自于受到高等教育的专业人才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来自人的知识和智力。
  正因为企业利润来源越来越清晰地指向人的有目的的智力活动,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也相应发生变化,过去的企业老板是命令式地要求雇员,现在,企业主更多地以平等的身份同员工建立一种合作的关系,伙伴关系。
  在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组织形式按照和约规范和效率原则建立。从和约来说,企业以工资和福利为代价购买对雇员的特定劳动的支配权。这完全就是一个市场行为,只不过,特定劳动同具体的人不可分离,这就涉及到人身支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一个人接受雇佣,也就要让渡相应人生自主支配权。在这里,也出现马克思所谓的异化问题,但这种异化不是因为资本雇佣的异化,而在于人本身必须充当生产组织的一部分,甚至必须充当工具。实际上,人的目标的实现,必须人自己去完成,所以,人本身在实现目标的时候,就会不可避免地成为实现目标的工具。在人的权利平等的社会,每个人都会充当工具,而由于分工的必然,也决定了不同人,会充当不同环节的工具,比如,有的人充当流水线上的操作工具,有的人充当设计工具,有的充当销售工具,这仅仅取决于一个人知识、技能和机遇。在现在企业的组织中,每个位置对每个人都是开放的,凭借能力决定个人的位置。
  当然,在一些传统企业,老板会更多地任用他的亲戚;在国营企业,官僚也会任用愿意行贿或者拍马屁的人到收入高或者工作轻松的位置。但是,从那些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企业来说,按照效率原则安排员工就是必然而普遍的选择。按照效率原则的安排,也就会尽可能发挥每个员工的能力,安排他们到最擅长的岗位,而报酬也会尽可能体现公平。
  在早期企业,生产的技术含量非常少,主要依靠人的体力和肢体工具,在这样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里,利润主要来自劳动力的转换,来自劳动强度的最大限度的发挥。这样的企业里面,就很容易看到劳动者的辛劳,甚至遭受非人的待遇,出现这种情况,当然有企业方强势导致双方权利不对等的原因,但也有竞争带来的压力。一方面企业之间有竞争压力,而在技术水平低下时期,产品和技术创新的能力有限,所以,企业要降低成本,获得更强的竞争力,也就不得不压低劳动力工资,提高劳动强度来获得更多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则是劳动力之间的竞争,导致劳动力价格低廉,缺乏讨价还价的能力。由于人毕竟需要尊严,人出卖劳动力,不应该以严重损害健康和尊严为前提。劳动者的这类权利,需要从政治法律的层面去解决。
  生产产品和服务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技术性问题,技术问题通过专业训练的人才去解决。而在企业的生产结构中,人的配置一般只取决于两个要素,一是效率的要求,二是能力的要求。为了效率,就要尽量人尽其能,同时也要有足够的利益激励。但是,在一些垄断性企业里,企业利润可以直接通过垄断定价来获得,从而对人的能力没有太多要求,这类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就更容易按照亲疏原则和管理者自由意志来建立。为了社会效率,就应该尽量打破垄断,即使出于效率考虑不得不采取垄断,也需要通过外部强制来约束垄断企业的定价权和效率考核。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2-4 21:09:12 

 

  2.企业的效率。
  企业的效率来自于企业内部组织,这一方面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同时也是企业管理层的能力问题。企业管理层的能力起决定作用,所有技术性问题,都可以通过得力的人才去实现和保障。而管理层的能力,一方面来自比如老板或者职业经理人的智能,另一方面来自于企业的经济实力。一个资金雄厚的企业,完全可以用高薪请到最优秀的人才。对多数企业来说,管理层的能力发挥,还取决于合理的激励手段,当企业企业本身有发展前景,并为共同创业的人提供合理的回报或者回报的预期。这就涉及到薪酬问题,也就是企业利润的分配问题。
  企业按照什么模式发工资,一般有两个因素必须考虑,一是企业本身的赢利能力,二是企业雇员工资的市场行情。一些企业即使赢利能力很差,也必须根据市场行情给付工资,这是因为劳动力本身也遵循供求的规则。《资本论》认定资本家发工资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这个说法其实就违背了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因为“工资=劳动力效用×需求量/供给量”,一个高级管理人才或者技术人才,他的劳动力效用很大,加上稀少,这样的人才的工资就很高。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月薪1000,一个高级人才的月薪可以达到百万,你能够说,百万月薪也是必要劳动时间的报酬吗?
  在一些企业里面,老板可能给员工付出的工资非常少,对员工也缺乏尊重,如果没有人身控制,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关系其实也是合理的,因为这是双方自愿认可的。在当事人看来,即使目前这样一份低贱的工作,也不应该放弃,因为在他看来放弃很可能意味着处境更恶劣。这里说的人身控制,包括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不许他们离开工厂,或者扣押各种证件以及工资来限制当事人辞职。这样的所谓企业就需要通过外部的法律来进行约束。在一个法治健全、社会保障完善的社会,一般不会出现劳动者被要挟而接受不公平待遇的情况。
  有一类特殊的企业,其名字叫国有企业或者全民所有。这是前社会主义留下的制度遗产,但是,这类企业早就证明破产,分析其破产的原因,对重建社会主义至关重要。
  当企业产权属于国有时,就存在一个问题,当国家本身属于少数人(极端情况下就是属于皇帝一家人)或者少数集团的时候,国有的实质就是少数人所有。在等级制社会,国有企业的产权实质上就属于官僚阶层。
  当企业属于全民的时候,意味着每个公民都拥有产权,都意味着相应的决策权,利润分配和拥有权,监督权。显然,这一产权形式迄今为止,只在民主政治的社会制度之下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一个民主的政府,产权属于每个社会公民,公民通选举确立代议机构,确立法律,确立政府机构的职能职责。民主政体的政府是典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为全民提供安全秩序、公平、救济的保障服务。
  全民所有企业实质上是股份制,一种特殊的股份制,股权平均散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如何保障效率,民主政府就将如何保证效率。
  股份制企业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来经营管理企业,正如民主政府里面,人民通过选举职业政治家来经营管理国家和政府一样。两者的采取的手段也没有区别。一是关键职位通过集体投票任命,企业信息定期向股东公开,重大决策通过股东表决。由于企业的内部经营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企业的效率取决于职业经理人的能力、积极性和廉洁。市场上的股份制常常有控股股东,在政府层面,执政党也相当于控股股东。
  如何保证职业经理人或政府官员的廉洁就成为股份制企业发挥效率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效率=能力水平×廉洁程度
  亏损率=管理层无能程度×管理层腐败程度
  在传统私有制下,企业的效率来自于企业主的能力和外部社会政治的文明程度(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一个小小的执法人员,就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力把一个企业玩残)。在股份制企业,企业效率来自于代理经营者的能力、廉洁程度和整个社会政治的文明程度。如果我们假定企业的外部政治环境的影响为零,我们就会清楚,股份制企业必须有一个保障代理经理人廉洁的机制,由此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但股份制的最大好处,则是可以通过市场手段,找到最好的经理人,减弱企业决策者的能力局限。在一些试图推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些国家,由于没有解决政治民主,导致公有制企业很快被没有约束的权力机构把公有制企业私有化、官僚所有化,从而无法解决代理经理人的廉洁问题,导致效率远比私人企业低下。
  无论如何,股份制的出现,表明全民所有制存在的合理性,只要企业人事任免民主,企业信息公开,监督透明,这样的企业同起股份制企业一样具有活力。
  如果说传统独资企业类似于于老板专制的体制的话,股份制企业就是典型的民主体制,股份分散为每个人一股的时候,这样的经济体制就是民主经济。
  传统社会主义在竞争失败之后,资本主义本身却在和平地演化出股份制经济,也就是经济民主的雏形。但经济民主受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抵制。
  经济民主已经从政治制度上得到验证,为什么政治的经验不能应用到经济层面?一个最基本的理由是,私人财富凭什么要交给公众投票。其实,按照后面章节将会论及的权利伦理,纯粹的私人财富只能是个人的生命和自我决定的意志与个人才智。其他的外部资源都属于人类的共有财产,而且未来的人类也拥有所有权,却被历史阶段上的一些人所私占。所以,经济民主的的空间其实非常大。
  .企业的效率。
  企业的效率来自于企业内部组织,这一方面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同时也是企业管理层的能力问题。企业管理层的能力起决定作用,所有技术性问题,都可以通过得力的人才去实现和保障。而管理层的能力,一方面来自比如老板或者职业经理人的智能,另一方面来自于企业的经济实力。一个资金雄厚的企业,完全可以用高薪请到最优秀的人才。对多数企业来说,管理层的能力发挥,还取决于合理的激励手段,当企业企业本身有发展前景,并为共同创业的人提供合理的回报或者回报的预期。这就涉及到薪酬问题,也就是企业利润的分配问题。
  企业按照什么模式发工资,一般有两个因素必须考虑,一是企业本身的赢利能力,二是企业雇员工资的市场行情。一些企业即使赢利能力很差,也必须根据市场行情给付工资,这是因为劳动力本身也遵循供求的规则。《资本论》认定资本家发工资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这个说法其实就违背了市场交易的基本规则,因为“工资=劳动力效用×需求量/供给量”,一个高级管理人才或者技术人才,他的劳动力效用很大,加上稀少,这样的人才的工资就很高。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月薪1000,一个高级人才的月薪可以达到百万,你能够说,百万月薪也是必要劳动时间的报酬吗?
  在一些企业里面,老板可能给员工付出的工资非常少,对员工也缺乏尊重,如果没有人身控制,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关系其实也是合理的,因为这是双方自愿认可的。在当事人看来,即使目前这样一份低贱的工作,也不应该放弃,因为在他看来放弃很可能意味着处境更恶劣。这里说的人身控制,包括限制员工的人身自由,不许他们离开工厂,或者扣押各种证件以及工资来限制当事人辞职。这样的所谓企业就需要通过外部的法律来进行约束。在一个法治健全、社会保障完善的社会,一般不会出现劳动者被要挟而接受不公平待遇的情况。
  有一类特殊的企业,其名字叫国有企业或者全民所有。这是前社会主义留下的制度遗产,但是,这类企业早就证明破产,分析其破产的原因,对重建社会主义至关重要。
  当企业产权属于国有时,就存在一个问题,当国家本身属于少数人(极端情况下就是属于皇帝一家人)或者少数集团的时候,国有的实质就是少数人所有。在等级制社会,国有企业的产权实质上就属于官僚阶层。
  当企业属于全民的时候,意味着每个公民都拥有产权,都意味着相应的决策权,利润分配和拥有权,监督权。显然,这一产权形式迄今为止,只在民主政治的社会制度之下得到一定程度的体现。一个民主的政府,产权属于每个社会公民,公民通选举确立代议机构,确立法律,确立政府机构的职能职责。民主政体的政府是典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为全民提供安全秩序、公平、救济的保障服务。
  全民所有企业实质上是股份制,一种特殊的股份制,股权平均散的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如何保障效率,民主政府就将如何保证效率。
  股份制企业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来经营管理企业,正如民主政府里面,人民通过选举职业政治家来经营管理国家和政府一样。两者的采取的手段也没有区别。一是关键职位通过集体投票任命,企业信息定期向股东公开,重大决策通过股东表决。由于企业的内部经营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企业的效率取决于职业经理人的能力、积极性和廉洁。市场上的股份制常常有控股股东,在政府层面,执政党也相当于控股股东。
  如何保证职业经理人或政府官员的廉洁就成为股份制企业发挥效率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效率=能力水平×廉洁程度
  亏损率=管理层无能程度×管理层腐败程度
  在传统私有制下,企业的效率来自于企业主的能力和外部社会政治的文明程度(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一个小小的执法人员,就可以动用手中的权力把一个企业玩残)。在股份制企业,企业效率来自于代理经营者的能力、廉洁程度和整个社会政治的文明程度。如果我们假定企业的外部政治环境的影响为零,我们就会清楚,股份制企业必须有一个保障代理经理人廉洁的机制,由此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但股份制的最大好处,则是可以通过市场手段,找到最好的经理人,减弱企业决策者的能力局限。在一些试图推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些国家,由于没有解决政治民主,导致公有制企业很快被没有约束的权力机构把公有制企业私有化、官僚所有化,从而无法解决代理经理人的廉洁问题,导致效率远比私人企业低下。
  无论如何,股份制的出现,表明全民所有制存在的合理性,只要企业人事任免民主,企业信息公开,监督透明,这样的企业同起股份制企业一样具有活力。
  如果说传统独资企业类似于于老板专制的体制的话,股份制企业就是典型的民主体制,股份分散为每个人一股的时候,这样的经济体制就是民主经济。
  传统社会主义在竞争失败之后,资本主义本身却在和平地演化出股份制经济,也就是经济民主的雏形。但经济民主受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抵制。
  经济民主已经从政治制度上得到验证,为什么政治的经验不能应用到经济层面?一个最基本的理由是,私人财富凭什么要交给公众投票。其实,按照后面章节将会论及的权利伦理,纯粹的私人财富只能是个人的生命和自我决定的意志与个人才智。其他的外部资源都属于人类的共有财产,而且未来的人类也拥有所有权,却被历史阶段上的一些人所私占。所以,经济民主的的空间其实非常大。  四.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    
  马克思在分析当时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时很正确地揭示出,这种危机是由于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以及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与消费相对减少的矛盾。但是,这种危机的危害性被夸大了。
  可以承认,在资本主义早期,工人阶层确实非常贫困,他们出卖的是体力,工资仅够生存,一旦失业,就陷入了生存危机,如果没有一种合法的社会保障,工人的暴力反抗也是不得已,具有当时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根据前面的分析,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工人的劳力“资本”的有用价值小,这样造成的贫困就是正常与合理的,但是,无论如何,不应该出现连基本的生存也不能维持,因为,在生产过剩出现时,社会物价会大幅降低,在生产过剩的情况下出现民不聊生,只能证明社会分配的不公正。那么,社会就有义务保证下层人民的生存,即建立适宜的福利制度,这既是出于人道主义,出于尊重所有人的人权,也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有产者的利益。西方社会正是通过建立社会基本保障制度克服了暴力“革命”的危机。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主要是简单加工,因此,商业利润的获得就主要通过扩大规模增加产量,这样的生产模式之下,根据交换价值与供给量成反比的原则,造成生产收益降低,另一方面造成产品过剩,而由于囚徒困境的存在,加上当时的信息流通速度相对迟缓,所以生产厂家的投资行为就很容易同市场需要脱节,发生过剩。
  生产过剩本是有利于消费者的事,但由于生产已无利可图甚至亏损,就会迫使生产停工,造成失业,从而造成购买力大量下降,这样引起链锁反应,加剧经济危机,使整个社会的生产都趋于停滞和倒退。因此,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会使经济危机十分严重。
  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改变,生产进入科技主导的时代,这时,生产商不再通过产品数量的膨胀来获利,而是通过改进技术、降低成本、更新和增加商品的有用价值来获得竞争优势(根据市场交换法则:价格=有用价值的使用价值×需求量/供给量)。在经济危机的教训下,生产者已经懂得单纯增加供给会降低利润的道理,转而通过技术进步增加或改变有用价值——从而增加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可以直接增加利润,而且,由于使用价值的变化,就会刺激新的需求,就会获得比较供给的减少和比较需求的增加,这就从三个要素上同时提高了产品的价格,形成合法的暴利。
  经历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恶性经济危机之后,西方社会的工业生产就已经向技术进步方向转变,资本主义世界开始通过生产而不是殖民掠夺、通过技术进步而不是单纯扩大规模和压低工资的方式来获得财富,这使“资本主义”社会(工商业社会)面临的经济危机、社会冲突趋于消解,也使其本身日益褪去野蛮属性,以更加文明的姿态出现。今天,那些带着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来投资的资本家来到中国这样的落后的地区,简直就是拯救贫困和落后的天使!(当然也不排除因为法律和监管的落后,权力的纵容与寻租,带来环境污染、资源过度开采等问题,这类问题是少数,而且可以克服而非必然和普遍的问题。)
  由于生产力的增长,社会财富越来越丰富,个人消费需求(特别是基本的衣食住行)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只有通过增加或创造新的使用价值来刺激需求的增长,如新兴的汽车工业、交通、能源、电视音像、计算机、娱乐、信息产业、生物工程,这样,市场会出现衰与荣共生的形态,不会有产品的大量过剩,而是新产品淘汰旧产品,高技术淘汰低技术。投资永远活跃,但倾向于新兴产业、技术革新和对落后地区的开发,于是,社会表现出通货膨胀与经济缓慢增长的特征。如果没有技术上的大突破,经济增长便会趋于停滞,但一般不会倒退,这就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滞胀”,这种“滞胀”是技术进步的一种正常的周期,经济危机的危机就愈来愈弱化。应对“滞胀”的唯一办法,就是推动技术进步。
  西方经济学对“滞胀”的解释与解决一直很棘手,问题的关键就在其基础主要从供需的单一结构分析和解释市场,而没有从经济生成的环节去寻找原因。
  现代社会的经济危机主要表现为金融危机,而不表现为严重的生产危机和社会危机,这是因为当今世界上的金融危机源于这样一种情况:在消费需求没有大增长的情况下,由于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引起购买力增长,增长的购买力并不用于消费而用于金融投资和投机,由于投资者的盲目、由于金融机构的投资失策或管理问题而导致金融危机。只要社会基本的生产——消费品生产——保持在一定水平,就不会引发社会动荡,由于充足的积蓄而足以承担失业风险,加上社会福利和保险机构,已经足以保证社会稳定。
  为什么在上个世纪末的经济危机打击下,形成了印尼那样的社会大动荡呢?根本原因在于印尼的社会制度还不是公正合理的市场经济制度。其制度实际上是一种等级制,即法定的不公平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政府没有民主的监督与舆论制约,这就会造成政府官僚化,增加财政负担从而是人民的负担;经济上没有公平的竞争,就会造成垄断经济,增加经济生产的成本并降低其经济整体性的竞争力,所以在经济动荡的国际形势下受灾最重。在等级秩序下,下层人民没有公平的经济权利,他们受到制度性的剥削。这样造成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在经济危机时人民的不满情绪也最为强烈。
  对付经济危机的手段,只能是通过科技进步、避免生产的简单性规模扩张来克服。要解除经济危机可能引发的社会危机,一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通过提高工人的知识和技术素质使他们的收入增加,从而分享到更多的产品增值,也为产业升级做人才方面的准备。
  
  马克思曾预言,随着生产的进一步社会化、市场的全球化,将会使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越来越严重。但是,在1945年以后形成的经济危机就不再具有强烈的破坏性,关键就是由于科技进步已经对盲目生产的局面起了很大的改进,人们不再片面追求数量增长,而是技术进步,使产品性能、质量和成本发生改变,现在的信息、计算机产业就最明显地体现了这一特征。是科学技术改变了资本主义的面貌,它使资本家的剥削性、掠夺性消解。在高科技社会,私人占有已无法渗入人的意识领域,无法占有个人的智能(非垄断的条件下),这就造成人与人的更高意义上的平等;在人人都能获得一般消费条件和社会教育机会的情况下,财富占有的不平等就不会产生人与人的巨大的不平等,那些私人占有的财富中超出其个人的消费的部分,往往被投入到社会中运转,实际转化成了社会财富,具有公共所有性。另一方面,科技进步也解放了悲惨的、受压迫的无产阶层,他们日益从体力型转向技术和智力型,他们的工作条件不断改善,社会地位也得到很大提高。科技进步成功地分化了无产“阶级”,使他们中产化,也就使无产者的阵营越来越小,这是历史的进步,也表明社会冲突的日益消解。阶级斗争的神话破灭之时,科学技术却早已在完成着和平的革命。
  由于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是工人与企业主的合作,这种合作是一种市场交易性的、契约性合作,在非暴力的情况下,在教育机会均等的条件下,这两者的关系就是和平而且公正的,所以,工人和资本家之间不是对立的,是非矛盾的,是一种结构性的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劳资双方的关系是和谐的。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善,社会劳动权利保障的强化,这种所谓的阶级关系就会趋向于更加和谐而不是冲突的加深。
  在市场经济制度下的社会里,市场交换的原则(交换价值=使用价值×需求量/供给量)具有一种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内在动力:为了获得交换的利益,就必须增加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促进更大量的社会需求,也就必须通过科技发展来增加产品的有用价值,在更大程度上满足社会需要。而共同富裕是社会需求得以增长的一个基础条件,这就推动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市场制度也推动了政治民主,这种民主政治反过来可以为市场经济建立理性的规范。市场制度是一种和平的推动力量(即,它是一种社会技术的力量),它背后的伦理原则就是“公平交易、平等契约”。 五.产权与所有制  
  市场经济对产权要求很严格,甚至可以说,没有清晰严格的产权界定,就没有市场经济制度。市场交易,一定是在不同财产所有者之间进行。科斯定律的核心就是强调,只要产权明确,市场就可以使社会实现最优效用。
  所谓产权,就是财产的归属权。
  这里又要进一步定义什么是财产。
  所谓财产,就是对具体的人有用,有价值,有好处的一切。一般把财产分为自然财物和精神财富,自然财富只有自然的物理的结构,而精神财富必须在人的具体的精神结构中才成为财富,比如,面包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种有用的食品,但诗歌只对一部分人来说才是有价值的东西。
  在古代等级社会财富的社会配置模式是按照身份等级,那些渴望财富的人,是不屑于直接追求财富,而是追求更高的身份等级,所以,这些人热衷于追求身份等级,而不是去直接赚钱,于是形成了视金钱财物如粪土的道德心理。
  按照我们的定义,人的所有行为,无论形而上还是形而下,都是在获取或创造属于自己的财富,因为人是一个增熵系统,而且人必须不断张大自身才可能获得可持续的生存机会。人在本质上属于功利主义的。
  由于资源总是短缺,就必须确定清晰的产权,以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有效率和公平的利用。也由于所有的财富,实际上都依托于某种结构,改变结构,也就改变了财富的的内涵。更准确地说,人能够通过结构重组创造财富,通过科研和生产活动,使用财富增加,是不是财富的资源变成财富。这种由人独自或者合作产生的财富,产权如何界定,同样是一个重要的伦理课题。
  从天然资源来说,产权的确立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最初是原始共有模式。在血缘亲和的基础上,原始人群的财富是共享的;随后,个人能力的重要性开始显现之后,财富共享机制转向按照能力配置,其实也就开始了私有制,以个人或者家庭为单位基础的私有制。
  又由于群体社会需要规范和管理,需要建立一个政治权力体系,这个逐步形成的政治权力系统获得管理乃至支配全体成员,分配资源的权力,这个权力很快形成垄断,为少数人,少数家族独占。这就开始了等级制,社会财富按照等级分配。显然,这种分配模式最初可能体现了个人能力的竞争,但是,一旦这种权力通过血缘世袭,这就导致了血缘性不公平。等级制就不是按照个人能力配置社会财富,而是按照血缘继承下来的身份。这样的模式显然是不公正而且缺乏效率的,难以刺激人的能力发发挥。社会在这一模式下也很难发展和进步。
  直到手工业发展,城市的形成,开始产生一个新的生产群体,他们因为掌握的复杂精巧的手工业技术而获得效率和产品质量上的比较优势,这中优势不能通过血缘身份世袭,这就形成了新的社会关系,交易的关系,一些掌握了先进手工业技术的人们通过生产和交易获得越来越多的财富,同时吸引更多人加入这个生产和交易的群体,这个日益壮大的群体也开始主张自己的政治权利,最终要求改变世袭性的等级制分配模式,要求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要求公平、平等。这就是现代市场社会的开端。我们常常说市场是一种经济制度,但是,市场也成为政治制度,市场制度之下,政治权力通过公平竞争和契约的方式进行配置,权力支配社会的历史变成人们通过契约支配社会的历史,人类也从专制的时代变成民主的时代。
  在现代西方社会,已经产生了比较成熟的市场机制,无论经济上还是政治上,所有的资源都通过市场,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契约进行配置。在市场配置的模式下,人们要获得更多的财富,也就只有通过自身的努力去生产和发明,这是人类扩大财富的基本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人的创造力得到很好的激发。社会也进入迅猛发展的时代。
  但是现代市场制度之下,依然存在巨大的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代际权利问题。
  我把财富分为两类,一类是天然地属于个人本身财富,二类是要通过社会契约才可能属于个人的财富。
  天然属于个人的财富,包括个人本身的一切,比如他的身体、能力(体力和智力)以及个人自己创造出来的内在财富。
  第二类财富包括自然资源,以及依托自然资源形成的财富,这些资源实际上最初属于公共资源,理当通过社会群体来公平处置。
  问题就恰恰出在这里。一个人通过合法或者公平的方式获得公共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之后,在他生命结束的时候,就必然发生财富的传递问题,这个人的财富回归社会之后,理当由社会群体重新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置,但是,由于血缘继承制度的存在,这些个人资源在个人生命终结之后,并没有交还社会去处置,而是直接由血缘后代继承,这种财富变更的方式存在显而易见的不公平。解决的办法是通过新的法律,最终取消血缘继承制度。
  要取消血缘继承制当然是一件长期的事情。而且,即使血缘继承制度取消了,财富再分配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社会财富的配置还存在另外一个尚未受到重视的问题,那就是人类后代的所有权问题。自然资源实际上属于整个人类,不但属于今天的人类,也属于未来的人类。但是,未来人类并不参与今天的财富分配,今天的人类在处置共同的人类资源的时候,完全有可能没有考虑未来人类的权利,这样,未来人类的利益很可能得不到维护。这导致的最大问题,就是人类未来被今天的人类所耽误,甚至因为今天人类的短期行为,导致人类没有未来,导致人类趋于灭绝。
  那么,既然未来人类不可避免的不在场,未来人类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呢?
  这就需要今天的人类必须具有一种超越现实的信仰,这种信仰要求以人类的长远利益为重,在处置今天的人类资源的时候,必须为未来的人类安排利益代言人。
  也就是说,今天的人们,不应该完全按照他们自己意愿处置属于人类未来的资源。这一要求其实就对现代社会通行的个人所有制、私有制提出了挑战。在私有制下,个人拥有自由处置资源的权利。那么,有没有可替代的所有制模式呢?
  显然,由于每个个体都属于自己个人的天然财产,这种天然财产是具有排他性的,从维护人的权利、障个人参与社会事物的积极性的角度来说,都需要维护个人对天然财产的支配权。在这个基础上,正因为要保障类利益,也就要一个非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说,有一部分社会资源不能交给个人自由处置,而是要按照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去使用,这部分产权永远属于人类,而不是个人。
  当然,从人类的前途出发,有必要把这些共有资源委托给个人管理,就像公众把公共管理权委托给政府官员一样。既然政府属于公共机构,那么,那些为人类利益而设置的经济、科研的机构,也必然属于公共机构,而非私人机构。
  所以,社会所有制模式必须包括共有和私有的两种结构。这种的观点,当然是对流行的自由主义经济学传统观点的一种变革。
  我们在前面提出了民主经济模式,其实就是解决这一困境的有效途径。
  
  *** *** ***
  
  在经济关系上是公平交易的市场制度,在政治上是公平契约的民主法治,在社会财富的生产上是理性的、不断革新的工业生产,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特点。由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具有内在的发展性,其理性化的发展方式也决定了社会演变的和平性和渐进性,于是,一些社会学(政治哲学)家认为资本主义代表了人类历史的最后的模式(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工业化生产)。显然,工业化生产就是通过科学认识和技术革新的理性的活动,这是不会被超越的,而社会制度却会根据人的需要和人的认识的发展而予以变革,制度在根本上是一种组织社会的工具,一定的制度代表一定的组织社会的技术和社会需求,当有了技术上的革新或者社会需求有了变化,社会制度就会被改革。把制度当成一种永恒的东西,与把某种观念宣布为绝对真理一样是独断的。
    
  从资本主义的演化的方向来看,它以经济的手段,日益和平地瓦解一切由暴力和宗教建立专制的、等级的社会秩序,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它使世界日益成为相互依赖的世界市场。最初,资本主义还要靠武力拓展市场,今天,资本已经成了落后地区渴望的经济上帝。不但市场已经全球化,而且,民族国家也在趋于消解,出现民族的融合,出现国家边界的模糊,由此,将推动实现人类的政治性统一。在资本主义成熟的地区,如欧洲,北美,社会融合的趋势不可阻挡,虽然在民主化的时代,社会融合没有暴力的强制而变得缓慢,但是,这种融合却是持续的,持久的。
  但是,市场也并非是完美的,相反,它也有致命的缺陷,因为市场制度确定了私人利益的核心地位,人类发展这样的命题无法由市场来完成。人类饿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而且难以估量的威胁,应该寻找更强大的技术力量去摆脱来自大自然的灭顶之灾,分散的个人主义的社会是无法意识到和承担拯救未来人类命运的使命,因为他们是自私的。
  由于人追求金钱的目的,最终是要兑换成各种效用,对于有限的个体生命来说,他们的需求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生命的维持,包括基本的衣食住行,二是用于享乐的需要,三是延续后代的需要,包括养育教育的投入。这第三方面的需要,将直接推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但是,个体的人,只要他不是人类主义者,他并不会关心人类的长远命运,他最多关心他儿子辈,这就会导致整个人类的短期行为,导致今天的人类对未来人类的透支,最终损害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显然,属于未来人类的资源,一旦缺乏人类主义的看守监护,也将被今天人拿到市场上去牟利。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的模式下,人类不可能有长远的未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就是人类的掘墓利镐,自私自利、缺乏信仰的自由主义者就是人类的掘墓人。
  

 

作者:倏声 回复日期:2008-12-6 18:31:13 

 

  我把财富分为两类,一类是天然地属于个人本身财富,二类是要通过社会契约才可能属于个人的财富。
    天然属于个人的财富,包括个人本身的一切,比如他的身体、能力(体力和智力)以及个人自己创造出来的内在财富。
    第二类财富包括自然资源,以及依托自然资源形成的财富,这些资源实际上最初属于公共资源,理当通过社会群体来公平处置。
    问题就恰恰出在这里。一个人通过合法或者公平的方式获得公共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之后,在他生命结束的时候,就必然发生财富的传递问题,这个人的财富回归社会之后,理当由社会群体重新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置,但是,由于血缘继承制度的存在,这些个人资源在个人生命终结之后,并没有交还社会去处置,而是直接由血缘后代继承,这种财富变更的方式存在显而易见的不公平。解决的办法是通过新的法律,最终取消血缘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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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新意!'''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2-7 13:16:34 

 

  作者:ygqt191 
  
  其实在深入方面我远远不够。  
  很久以前,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哲学家  
  所以,必须读广泛的书,了解人类知识的最前沿。
  按照我的理性主义立场,要获得思想的创新,必须站在前人知识的基础上,也就是牛顿说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对一个人来说,关键就是树立自己的人生目标,然后去建立实现目标的技术性程序和知识经验的积累。

 

作者:光明在黑暗 回复日期:2008-12-7 13:18:00 

 

第三章 资本主义政治伦理:从功利到权利  
  政治伦理,既包括政治制度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范,也包括一般公民基本权利的界定,以及一般公共准则。由于从近代以来,西方政治哲学在政治制度上的论述已经非常深入,而且大致解决了政治制度上的问题,在本书中,就不需要再花费笔墨。但是,迄今为止,依然有不少国家和地区,其政治制序并没有达到政治民主的高度,导致这一原因的,主要不是理论上的困境,而是那些享受了等级特权的专横势力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从而拒绝政治民主的现代化进程。
  一些学者在面对政治制度发展滞后的情况,往往无计可施,因为这个时代已经不提倡暴力革命,提倡渐进的发展,这给那些专制统治保留了生存空间,而且,政治专制的统治机构为了扩展生存的空间,也在经济制度上引进市场制度,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专制集团因为注定的腐败导致的财政空虚和对社会控制力的削弱,而且也可以避免社会因为两极分化带来的多数人反抗,从而大大增强了生命力。但是,市场本身将具有缓慢的启蒙能力,一旦人们从市场中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从垄断特权中的收益,这就会使很多人越来越喜欢市场致富,而不是官场致富;另一方面,通过市场掌握了大量财富资源的人,也会转身去收购权力,寻找权力的代言人,最终也将导致权力体系的市场化倾向。最终,一个在道德上承认现代政治伦理的政治领导人,就会主动寻求政治上的民主变革。
  本章节主要从资本主义政治伦理的发展中,寻找创建社会主义的合理性。
  
  一.个人功利主义
  
  从近代开始,伦理学就以政治哲学的方式发生了深刻的革命,由神赋予的特权,由血缘传递的等级秩序的合法性都遭到颠覆。这种革命以功利主义的思想为代表,在政治上主张权力民授,经济上主张市场平台上的竞争。
  功利、利益是所有伦理学包括政治法律关注的核心,但直到到了近代社会,功利主义伦理学才开始从公平正义的角度澄清:谁之功利?
  在专制时代,就只有专权者的功利,臣民和奴隶只有是专权者获得功利的工具。即使也有一些呼吁皇帝爱惜子民的声音,其出发点也是维护统治者的功利。而在近代的功利主义伦理学中,功利包括每个人的功利,平等的功利。
  18世纪的边沁是功利主义的鼻祖,他在《道德与立法原理》中认为,所有人类行为的最终目的就是善最大限度地超过恶,判断个人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就是功利原则。功利就是个人利益,其中主要的内容就是善,而善在边沁看来就是有助于给人带来快乐的行为。他进一步分析得到:每个人在自由追逐各自功利的同时,全社会的功利也随之而增加,个人幸福的增大也是全社会幸福的增大。政府是个人利益得以实现的工具,是人们为了保全自身利益的一个符合功利最大化考量的设置。为了让这种个人功利主义不带来各自为战,避免在功利竞争中带来两败俱伤,边沁进而强调,功利主义在社会层面的主张是最大多数的最大功利原则。当皇帝获得了最大功利的时候,却让其他人的功利受到巨大的损害,这就不符合最大多数的最大功利原则。
  边沁第一次把个人作为伦理学的研究的中心,最早把具体的个人而不是抽象的人也不是人类整体作为目的(然后康德才把它变成道德原则),而且,他把伦理学建立在人的现实的、自然主义的、经验性的基础之上,是对人的最直接的关注,也引发了对人际伦理的现实改造——制度上的变革,而传统的伦理只要求人从内心里遵循道德信条。
  边沁的功利主义还比较粗糙,他没有区分作为人的精神的功利和作为生理属性的肉体的功利,没有区分作为目的的功利和作为手段的功利。
  功利主义的继承者约翰?密尔坚持了功利主义的个人主义底线,认为社会的最终价值只能是个人的幸福和个性的自由发展。他强调了快乐(功利)的层次性(但是并不成功,因为要确立人的功利的价值等级,需要确立人的目标的层次和等级,这并不容易从人的现实的功利中找到)。密尔进一步揭示,个人利益的最大化需要将对个人的自由做出限制,没有限制就会导致霍布斯所谓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或者最终变成金字塔那样的权力结构。这表明,从功利主义出发,完全可以得到社会的民主、公平和有序,正是为了最普遍的个人功利的最大化,这才需要法律约束每个人的行为。
  功利主义是商业社会的主导的伦理思想,商业活动就纯粹是功利主义的(而且是此岸性的功利,人们不是为了进天堂而挣钱)。
  对功利主义的批判来自于两方面,一个方面是对它的个人主义的基础的批判,是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对个人主义的批判,另一个方面是以康德为代表的道义论对功利主义的批判。
  功利主义面对第一方面的批判,它可以说,公共的利益最终属于个人,公共活动的目的,最终是个人的福利。社会由个人组成,并没有一个实际存在的超出个人的实体来作为公共(集体)利益的受体。也就是说,除了个人就没有任何存在者,成为公共利益的受益者。集体利益只能是个人利益的组成部分而不可能逾越个人利益,正如法律只能是保护人的利益而不是侵犯人的利益一样。集体(社会)利益、集体目标、集体价值都只能是个人利益、目标、价值的体现。集体只能是个人自我实现的工具而不是相反,承认人本身是终极的目的,也就会承认个人就是最终极的价值,任何集体的、抽象的价值或利益都要还原为个人的利益。人把自己本身作为目的,这是很自然、很合情理的。如果人把集体或者他人作为目的,那么理由何在呢?
  集体主义强调,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个体只是集体皮上的毛。而个人主义则进而反驳说,就承认集体组织是个体存在的基础,但是,集体组织本身是为了个人生存,一旦集体成为个体自由发展的束缚,那么,个体就有权更新集体组织,给毛换一张新皮。这就是以个人(毛)为本,而不是以集体(皮)为本。
  按照个人主义的逻辑,既然个人都以自利为本,为什么却会产生集体本位主义(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种思想已经这中思想的信奉者呢?这是因为人具有一种精神的超越能力:人能够在精神层面把不是自己本身的外在存在认同为“自我本身”,人经过这种“自我的对象化”后,他就会把原来的自我看成是对象化自我的工具或者手段。一个集体主义者,就往往把“集体、社会、人类”认同为其自我本身,所以他可以毫不困难地宣布、推广和身体力行他的信条:“集体利益高于一切”。当人的自我经过这样的内在转换之后,集体主义原则也是一种人本主义的原则,它也具有了合理性和合法性——个人有权重新选择和确立其自我本身。
  事实上,建立在这种内在的自我转换而形成的集体主义(或社会主义)仍然是一种个人主义(从自我本身出发的)的功利主义,边沁、密尔式的功利主义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功利主义,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功利主义是超自然的精神性功利主义。
  集体主义的最大困难是,个人为什么要把集体(人类)作为对象化的自我来信仰,这正如人们要对传教士疑问:人为什么要皈依上帝。集体主义必须确切地给出理性的、合乎功利的理据。在集体主义同功利主义的论战中,集体主义在逻辑上仍然占了上风,因为最大多数的最大功利原则实际上属于集体主义的原则,而人类作为一个连续的生命群体,需要集体主义的信念,正如父母不会为了自己的享乐放弃对后代的责任一样。
  康德认为,功利主义把人当作达到他人幸福的手段,对自由和权利只做工具性辩护,是对人的尊严的损害,违背了他的“人是目的”的道德原则,这种批判具有道义上的优越感。人们也普遍认同这种批判。
  其实,功利主义完全可以反驳这种攻击。
  一方面,在事实上,人既是目的也是手段,人只有靠自己本身实现自我,所以人也是人自我实现的工具,否认人的这种工具性,就是在歪曲事实。另一方面,如果人把他人作为目的,其实就是把自己当作了他人的工具,这好比一个人把他自己的面包给予另一个人他就失去了面包一样,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把自己和别人都当作目的,除非这两个人都把自己在精神上对象化地认同为某一个共同的对象上,比如战场上,每个士兵都只是国家的肉体机器,一个战士为拯救别的人而牺牲,他其实不是在为战友牺牲,而是在为国家利益牺牲。
  康德式的道义论只能导向利他主义,其结果并不能到达“人是目的”的道德高度。所以,我们只能把“人是目的”明确为:“人是自己的目的”——这个结论同“人是自私自利的”没有什么区别。
  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要求别人把他当作目的(专 制社会的暴 君、奴隶主才会如此)。人与人之间最合理的关系是平等的对待,公平的合作,对方不是自己的目的也不是自己的工具,而是自己的合作者。
  功利主义提出的最大多数的最大功利原则也是备受攻击。其实这种原则就是民主原则,民主原则在现代社会受到部分自由主义者的抵制,他们认为这种原则会为了社会的大多数的最大利益而损害少数人的利益,这同样是损害了个人的利益。这种抨击表面上看,是比功利主义更尊重所有的个人,但是,如果为了那些少数的被民主表决所损害的个人的利益不受侵害,就反对民主原则,反对“最大多数的最大功利”原则,就是对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损害!
  麦金太尔用一种具体的设想来反驳这种功利主义:设想在有12个人的社会中,10个人是虐待狂,这10个人将从虐待其他两个人中得到快乐,那么根据功利主义原则,为了社会的最大功利,那两个人就应该接受虐待。(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权利?》)
  但是,即使在这样的设想情形之下,并不会导致对功利主义的否定。在那样的社会,作为少数的非虐待狂确实是没有办法、没有能力反抗的,因为在那样的社会,是没有人能够推行正义的,就好像在狼群里的羊的命运一样,谁有能力让那10个人放弃虐待的快乐呢?结果,那两个人最好的办法只能是:a在精神层面把受虐待看成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展开,一种必要的赎罪;b把自己变成受虐狂;c同样的虐待狂。那两个非虐待狂完全可以把自己假装成虐待狂,这时候,大家就可以以平等的身份相互交往——建立民主的契约,确立虐待他人的权利边界。
  把人类设想为一种变态,这本身是不合理的,而且,即使根据功利原则,虐待狂在被虐待者那里获得的快乐将与被虐待者的痛苦相抵消,并没有产生功利的增长,而且,这两个人会为了保护自己不受侵犯而反抗,这种冲突会导致总的功利的减少。如果遵循理性的原则,那10个人就会采取购买的方式获得他们的满足,而那两个人也得到相当的补偿。
  
  由于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存在着公共利益的分歧,不可能每个人都得到最充分的满足。那些与社会的大多数的利益存在分歧的个人利益就必定会受到压制,从公正角度来说,不能因为功利主义的原则损害了少数人的利益就反过来去为少数人的利益损害多数人的利益。民主原则,最大多数的最大利益原则,这是当我们的理性能力还不足以使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的最不坏的选择。
  二.从自由到权利  自由主义是在边沁、密尔的功利主义基础上继承和发展起来的。由于个人的功利追求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功利主义必须确立个人功利的限度,这样,就开始了以个人权利为核心的自由主义的发展。自由主义在社会制度的选择上更明确。为什么他们以自由主义标榜,其实就因为他们面对的敌人就是专制,等级制,强制和奴役。
  现目前,个人权利最好的社会制度保障就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马克思通过《资本论》的批判否定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正义性与合法性,这种批判虽然产生了巨大的历史影响,但是,市场经济制度实际上的合理性使资本主义具有绵长的生命力,并且带来了文明的进步。我们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分析中已经论及,市场不是一种阻挠社会发展的因素,而是具有积极的推动力量,甚至,它没有剥削性质,不是一种剥削的制度;而实践上的社会主义既反对市场经济又反对政治民主,结果蜕变为一种半封建性的经济等级制(包括单位制、户籍制)和政治上的专制,而政治专制导致权力腐败,导致社会资源按权力等级分配。随着社会主义从实践到理论的衰微,只有被称为社群主义的流派独力同自由主义进行较量。现在,这个较量只退缩到理论层面,他们已经丝毫不敢和不能诉诸制度的重新设计。
  当发端于个人功利的自由主义者意识到,个人为了追求功利的时候,就有可能损害别人的功利,从而需要为个人功利的追求设置限制,于是自由主义就从功利主义进入到权利主义阶段。可以说,现代自由主义都是奠基于权利的伦理理论。这种对权利的强调在洛克那里就开始了。
  柏林在《两种自由概念》中对消极自由的界说其实就是权利理论,我们把自由主义者的文章中所使用的“自由”用“权利”替换,不会产生任何逻辑上和理解上的麻烦。
  受到限制的自由不是自由,而是权利。
  柏林指出,“自由”这个词有超过两百种以上的意义,不同的人对它有不同的理解,有这样多的分歧,自由主义怎么可以用它来明确自身呢?所以柏林要确定其自由主义的含义,在他看来,自由主义的自由是“免于……的自由”以区别于“做……的自由”,但是,在逻辑上,这种区分是没有力量的,因为它们可以是一个含义,比如,一个人说:“我要去发财”“我要自己主宰我自己”同“我要免于没有钱的处境。”“我要免于被别人主宰”是一个含义。
  这里需要对“自由”进行界定,作为理性主义者,斯宾诺莎在他的《伦理学》中把自由定义为人对必然的遵循,也就是说,按照必然法则思考和行动的人就是自由的人。这种定义的困难在于,“必然”是一个受到经验主义限制的概念,我们只可以信仰存在着必然,而不能够断定或者难以判断哪个原则是必然的(是绝对的真理),任何原则都只能在经验中不断地验证其有效性。而且,遵循必然与其说是自由,不如说是不自由,因为这正好表明我们受到必然的制约而不能够自由。更重要的一点,在伦理问题上,当然有理性的原则,可是同时也存在与理性无关的规范,因为公共伦理的基本内容是约定而成,是通过博弈达到,所以,这一自由的原则在伦理上无法应用。一个遵循他认为的必然行事,完全有可能同他人的权利发生冲突,因为你的必然不是我认同的必然。
  休谟在《人类理解研究》中对自由的定义是:可以照意志的决定来行动或不行动的一种能力。休谟定义的自由同其他自由主义的自由观是很不同的。如果自由是一种能力,那么自由就不应该是权利性的,因为有某种能力并不能表明他具有该种权利,比如,很多人有杀人的能力,但是,却不应该有杀人的权利。所以,自由主义者不可能把自由理解为人的一种能力,而只能把它理解为人的某种状态——没有束缚的、自主的处境。这种理解仍然存在着问题,一个人在公共领域要完全达到他的自由,很可能会妨害他人的自由,所以他的自由就受到了他人的制约。当自由的状态被社会环境所改变时,作为自由状态的自由就因此不复存在。而自由主义却把这种非自由状态看成是自由的。它的这种困境的心理根源就在于不愿意放弃“自由”这个词语的广告价值。其实,自由主义放弃“自由”概念而用权利概念,就会避免这种困境。
  如果我说“我有出入黑洞的自由”,人们会嘲笑我,因为我没有这个能力,但是孙悟空这样说的时候,就没有人反对了,这表明,自由是一个与能力相联系的概念。另一方面,我说 “我有出入黑洞的权利”,这是不会被反对的,也不会受嘲笑的,权利表示的是一个人做某些事情的时候,不会受到其他人的干预,当我说我有进入虎穴的权利的时候,也没有人反对,可是虎穴的主宰者老虎会不认可的我的权利。在政治层面,说“公民有言论的权利”比说“公民有言论的自由”更合理,因为“言论自由”意味着言论的不受限制,这与社会的法律事实是不相符的。自由主义者喜欢把市场经济制度下的社会称为“自由社会”,这除了具有自我美化和广告效果外,并不具有实质的含义,其实质应是“契约社会”。
  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的任务就是确立个人在公共社群中的权利、确立政府的权限。这种政治哲学就是今天主流的伦理学。
  三.权利的契约本质  什么是权利?
  权利是被他人或社会公众允许、承认或不反对的利益;如果法是社会公众和平、平等的契约,那么,权利就是合法的功利。
  权力是被社会公众认可的支配性利益。
  这种约定式的权利很可能受到反对,一方面,约定的权利带有主观主义的特性——它是可变的,脆弱的,甚至是随意的,所以,这样的权利不是真理的权利,也不是神圣的,它是某种公共秩序(民主制度)的产物;另一方面,契约的基础是什么,如何保证契约的结果是公正合理的?
  追求完美、按照真理生活是每一个理想主义者的乌托邦梦想,但我们的能力、我们的智慧、我们的条件的种种局限都决定了我们不可能达到完美,也不可能认识到超越我们经验能力之外的真理(超越经验的信条因为无法经验检验而不可能把它作为经验世界的原则),所以我们必须谦卑地接受生活的缺陷,并在种种局限里逐步改进。而那些追求完美的做法在历史的实践中,总是失败甚至给人类造成了深重的灾难,这就是因为他们僭越了人本身的能力,把幻想当作真实,把臆想当作真理,这样反而不能够帮助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得到改进。
  虽然由契约建立的权利或者说人际法则不一定能够保证它的正义性,它局限于人契约的能力和契约的条件,但是,由契约建立的原则比由武力或者其他因素(宗教的原则总是独断论式的和反世俗的——从而与自然主义的理性相背离,武力建立的往往是不公平的等级原则,血缘建立的原则则局限于血缘本身的狭隘性从而不能够解决血缘外和血缘间的社会问题)建立的原则更和平,更公正,更能够满足人类的多元价值的需要。在事实上,人类历史也显现了公共关系的民主化(民主体现的就是契约原则)的大趋势。契约式的权利原则并不否认真理的可能性,它只是反对不受检验和不被民主批准的权威(这就是强权),契约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伦理原则的人本主义属性(同时,契约也应该是理性主义的,因为违背理性的人本主义只是虚幻的或狂妄的人本主义,它导致的是乌托邦的人本主义,在冷酷的自然世界里生存的理想人本主义者就注定因为失去自然的从而也是理性的根基而毁灭或者异化)。
  人类契约的基础在于:1.人们从霍布斯所说的原始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中逐步意识到合作的意义(霍布斯,《利维坦》),即,人的工具理性能力发挥了作用;2.人类文明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存能力和方式,使人们可以用和平的从而是更有效率更更少代价的方式(比用暴力、强权或者等级秩序更好)来获得生存和人的各种自我实现,这体现在工商业的社会,财富的形成越来越表现为人的知识和智力的和平竞争与交换,而财富是通向人的自由解放的最基本的条件和手段。人人在个人知识和智慧上的平等的地位(知识能力是不可能垄断和被暴力所控制的)也就形成了公平契约的最有力的基础。而人的知识和智力是无法通过非契约的方式所能够控制的,必须通过契约,通过彼此的利益交换来形成合作,以达到最大的效用。
  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发现,奠基于权利的自由主义仍然属于功利主义,属于精致的功利主义。个人的功利受到了人际的制衡,从而可以避免个人主义向极端的利己主义堕落。由于那些支持权利论的自由主义者自己对权利概念没有确切的理解,没有认识到权利背后的功利属性,它们就误认为奠基于权利的自由主义不同于奠基于目的的功利主义。权利的个人心理基础是人的自我保护需要——这当然是一种目的。
  
  在任何一个相对文明的社会里,统治者都会建立其统治的合法性理由,并尽力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封建王权的理由是“君权神授”,“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的权力理由是党代表了人民的利益(至于这个前提本身的依据,其合法性并没有得到验证),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权力的理由是,它由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并受到监督。
  如此定义的权力和权利显然不是神圣的,因为它是人与人之间的契约的、约定的产物。那些反对这种契约式权利观的人认为约定的权利存在着不稳定性和随意性,从而它的权威、它的规范作用就会大大降低。但是,别忘了,作为约定的语言、作为约定游戏规则(比如象棋游戏),只要它适应人们的需要,它就是稳定的,人们要修改它,也是出于对他的完善。同样,法律一旦具有实际的功利价值,就会得到公众的尊重。
  非神圣性的约定的权利并不是随意的。在理性的人群中,人们订立契约总是尽量依据两个原则,一是利益,二是理性,这样,人们所订立的权利规则就会具有理性的非任意性甚至具有经验意义上的必然性,因为人们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就会自觉遵循理性的原则。在这里,约定是一种形式——民主的程序需要,人际间的规则的形成的最佳方式只能是获得一致通过,即是通过平等的契约。当然,由于获得一致通过的决策成本太大,一致不可能或者难以实现,这就产生了代议制和多数票决的原则)。任何人都不能把规则强加于他人,任何原则只能经过社会的同意才能成为人际间的准则。所以,契约是现代伦理正义的一个必要的、基本的原则。
  建立在契约上的权利可以避免建立在非契约上的权力的专横独断,因为契约的权利一旦出现分歧或者危害,可以通过重新契约而消除。把权利说成是神圣的或者神给予的,反而会造成权利的任意性,任何势力都可以把它对社会的支配利益说成是神圣的,并在暴力的保护下失去矫正的机会。
  自然权利论认为,每个人都具有天然的权利,根据这种说法,其权利定义是:个人拥有不被他人和政府侵犯的利益。但是,一个人并不天然拥有不被侵犯的利益,只有在通过人与人之间建立了和平而信任的关系之后,个人的利益才会不被侵犯。所以,只有被承认的权利才可能被真正拥有,才是权利。这种被承认,就把权利打上了契约的标志。个人可以把自己对某些利益的要求向公众提出,当得到认可,他就拥有了那些利益——这就是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