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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16:50:19

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营造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良好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一、出勤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自觉、如实地签到。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和监督检查工作。
2、机关工作人员有病、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事后要销假。各单位要制订严格的请销假制度,明确各级审批请销假的权限、工作移交的办法和程序。
3、各单位要以科(室)为单位,制订工作人员去向示意表,并上墙公布。有条件的要同时公布外出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监督检查。
二、首问责任制度
1、服务对象到办事单位办事,询问到该单位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只要服务对象询问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有关的事项,都必须有问必答。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能办的事要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要主动帮助联系经办人或帮助引路、指路。
3、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服务对象热情接待、耐心听讲、用语文明。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
1、各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办结的时限。
2、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单位,对每项行政审核审批所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都要印成服务指南或行政审批须知,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3、各单位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文件依据。
四、限时办结制度
1、各单位对外提供服务的事项,都要制定办理的时限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上墙公布。
2、工作人员和各级审批人员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如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造成不良者,后果由办事机关工作人员或单位领导负责。
五、否定报备制度
1、否定报备制是指服务对象要求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单位,审核审批某事项,被经办人员或经办单位按权限予以否定,需要向分管领导、单位效能办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备的制度。
2、否定报备的内容为:①经办部门的名称、经办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②被否定的基本情况及原因;③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3、具有行政审核审批权的单位都要制订否定报备表格。否定报备表格由经办人员在作出否定后及时填写。否定报备表格一式三份,一份由经办部门存档,一份报分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单位效能办。
六、办事回执制度
1、各单位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审查符合办理条件而予受理的(除了当场办结的外),或者由于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应当分别出具书面的"受理回执单"或者"不受理回执单"给服务对象。
2、受理回执单的内容应包括:受理编号、受理时间、受理事项、办理期限、承办人员、查询方式和投诉电话等内容。不受理回执单的内容应包括:申办时间、申办事项、不受理的原因及依据、经办人员、投诉电话和依法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
3、各单位要设立查询台或查询电话,方便服务对象查询办理情况。
七、效能追究制度
1、违反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否定报备制度的,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2、因业务不熟悉而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第一次给予待岗学习一个星期,经单位组织考试合格后再上岗;第二次给予调整工作岗位。
3、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或吃、拿、卡、要、报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凡是所辖科室人员一年内2人次以上受到效能告诫处理的,要对科长(主任)进行告诫;凡是单位内设科室科(股)长以上领导一年内2人次以上受到效能告诫处理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告诫。
八、被诉待岗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务、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或履行其它工作职责中,因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被群众投诉,一年内被投诉三次以上的,一律先待岗。
2、被诉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必须按机关正常上下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并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3、待岗期为15天,待岗期满后,经群众评议、组织考评合格后,视情节恢复原工作、重新安排工作岗位或辞退。群众评议要有服务对象代表和单位工作人员代表参加。
九、绩效考评制度
1、考评对象:乡镇以上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2、考评办法:采取自查自评、民主测评、组织考评相结合;
3、考评档次: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五档;
4、奖惩办法: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评优秀等次指标按15%计算,成绩突出的给予嘉奖、记功。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控制在10%以下,单位两年内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单位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两年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单位第一责任人效能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