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远有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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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她,是因为我爱她
热恋中的情人,阔别一年,难道只是不痛不痒地聊聊天,喝杯酒?我想象过千百次的拥抱呢?亲吻呢?我要怎么样,才能表达我压抑了太久的爱和思念!干柴烈火啊!
您一定会想象接下来即将发生什么,此处省略1250字吗?不不不,太符合常理,就不叫故事了。
两分钟后,我走回房间门口,往屋里一看,傻了。哈文居然和衣倒在床上,睡着了,睡得还挺香。
我这才想起她不胜酒力,平时从来滴酒不沾。
我走到床边,俯下身,轻轻地吻了她的脸。然后独坐在桌旁,自斟自饮,饮尽了瓶中的酒。
这,就是我们的爱情。
很快,我们便迫不及待地结婚了,结婚的意思就是我们再也不想分开。
之前,我住在单位分的一间11平方米的小屋里。墙上贴着各国国旗,各种尼泊尔的刀,各种银质项链,十分野性。
我有一张很高的单人铁床,我把四条床腿都锯掉一截。晚上,趁天黑没人看见,我溜出去偷木板,拿回来做成一个和铁床一样高、一样长的板凳,放在床边。最后买回一个大气垫,充好气往床上一放,床单一铺,咱也有双人席梦思啦!
西藏一年,我们的感情真被折磨苦了,心被揪得疼了。所以接下来,我们如胶似漆地腻了10年,方才觉出够。
到了第10个年头上,哈文主动提醒我,两个人过日子有些无聊,家里有些太清净,我是老李家的独子,总该有个后代云云。好家伙,这么一说,我责任就大了。那赶紧的,我现在就盖工厂,搭生产线,咱造人开始!
然后就有了我们的女儿。
结婚17年,我对哈文是越来越怕。如果不出意外,到我安详地告别世界那一天,这都是件闹心事:这辈子我怕过谁啊?我跟我爸敢拍桌子,跟领导敢拍桌子。我没做什么亏心事儿啊,可我怎么就这么怕哈文?
凡事她不允许而我做了,比如喝酒,就得央求所有的目击证人替我保密,替我保密,替我保密。我怕她。
只要她一瞪眼,一生气,我顿时就像老鼠见了猫,把自己缩到最小,或者干脆消失。我怕她。
我给她起了个名字,叫“劈头士”——劈头盖脸谩骂的人士。她的经典句式是:“你若是我儿子,我一天不知要打你多少顿!”她一“劈头士”,我马上噤若寒蝉,绝不顶嘴。
我怕她。
一百次争吵,一百次是我认错。我怕她。
我们俩有个原则,“矛盾不过夜,过夜就是仇。”有什么想法,咱今日事今日毕,甭管多晚,坐在一起说明白了。实在有原因不能拉晚儿,那我先认错:“我错了,行不?这事儿就算结了。不许记仇啊。”她必须答应我不记仇,否则不许睡。
不是我的错,我认。是我的错,我更得认,我的风格就是不打自招。
男人向自己心爱的女人认错是一种美德。我还给自己的美德想了个寓意深远的说法:成熟的稻子总弯腰,我弯腰,因为我成熟。
我已经想了很久。到底,我怕她什么?我反抗一回又能怎样?
思来想去,我决定放弃一切有关揭竿起义的想法。因为我在意她的感受,我起义,她难受,我更难受。她“劈头士”,她痛快,我也痛快。
我怕她,是因为我爱她。
明日请看:老婆就像塑料花,永不凋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