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新国籍法取消歧视条款 华裔终享国民待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4:45:20
印尼新版《国籍法》在7月11日获得国会通过后,已从8月9日起正式生效。新《国籍法》取消了针对少数民族的歧视性条款。评论认为,这标志着包括华族在内的印尼少数族群不会在国籍问题上受到种族歧视,“今后他们跟所有印尼本土人一样,都被当成印尼人”。取消对华人歧视
印尼《国际日报》10日报道,与荷兰殖民统治时期制定的《国籍法》相比,新《国籍法》取消了对华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在种族、性别和婚姻方面的歧视性条款,规定凡在印尼出生和未接受外国国籍的人均为印尼国民,所有种族和社群都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新《国籍法》规定,跨国婚姻所生子女十八岁前可保留印尼国籍,十八岁后可自行选择国籍。而根据旧的《国籍法》,印尼人一旦与外籍人结婚,便自动丧失印尼国籍。
新《国籍法》还赋予同外国人结婚的印尼妇女在决定其子女国籍问题时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她们的子女可以不像以前那样只能随父亲的国籍。
根据新的《国籍法》,为国家服务幷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学家、艺术家和体育运动员可以不经过归化程序而获得印尼国籍。
印尼司法和人权部长哈米德·阿瓦勒丁表示,新的《国籍法》实施后,故意违法和仍有种族歧视行为的官员将受到制裁。
艰辛的和解之路
华裔在印尼2.2亿人口中占3%左右,向来在国籍问题上备受歧视,在政府事务中经常被刁难,而一些重要的政府职位通常保留给印尼本土人。
1954年之前,刚刚独立的印尼政府实施较为宽松的政策,外侨如果不在一定期限内向政府申明保留原籍,则自动转为印尼国民。1954年国籍政策开始试行主动制,外侨想加入印尼国籍,要向政府提供各种证明材料,还需要交纳高额费用。
1958年7月印尼颁布了《关于印尼共和国国籍的1958年第62号法令》,以血统种族原则代替国际普遍承认的出生原则。根据这个法令,拥有印尼护照和出生证的华族人士在办理各种证件或手续时必须出示国籍证,而且还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费用。
而且印尼华人中的一部分富人与印尼权贵官商勾结牟取暴利,导致华人在印尼社会中形象不佳。为平息民愤,苏哈托政府制造出种族议题,纵容“华人在偷盗印尼财富”的种族主义言论,将矛头对准华人。事实上,与苏哈托家族和印尼高官关系密切的华人富商并未受到打压,反而是华人中下阶层受到了牵连。
由于“华人有钱”的印象深入人心,印尼官员便有了借“国籍证”榨取钱财的念头。而印尼华人软弱且缺乏团结,很容易就成为了被敲诈、欺负的对象。
1998年的大规模排华活动达到了恐怖的顶峰,种族暴乱不仅给华人带来了巨痛和重创,也给整个印尼社会带来严重损失。华人对前景信心索然,很多人选择逃离印尼。1998年排华事件发生后,华人资本的撤离,对于刚刚经受了东南亚金融危机重击的印尼可谓雪上加霜。此时,整个印尼社会开始进行反思。
1999年10月瓦希德当选总统,这位自称有华人血统的穆斯林领袖对华人社会态度亲切。在他的倡导下,印尼取消了一些歧视华人的法规。在2000年春节前,他送给了华人一份贺年礼,允许华人可以不需要申请就能公开欢度农历新年。
瓦希德政府虽然很快倒台,但之后的历届政府也都做出了努力。梅加瓦蒂政府在2002年将春节定为全国公共假日。而在尤多约诺现政府里,国会国籍法草案特别小组各派在去年11月份就取消歧视华族居民的国籍证问题达成一致。
印尼国会国籍法案专案小组委员会主席斯拉默今年7月16日提呈报告指出,新《国籍法》将全面取代1958年制订的《国籍法》,以便废除所有在性别和种族方面的歧视。他表示,政府必须尽快制订相关条例,并且最迟在六个月内开始执行这项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