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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人来说,怎样才算英语好?

Posted: October 30th, 2009 | Author: 李笑来
Filed under: 人人都能用英语 | 13 Comments »

几乎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念头:“等我……了,我就……”生活中这样的念头也确实比比皆是。比如“等我有发财了,我就……”,“等我出头了,我就……”,学英语的人大抵上都这样想过:“等我学好英语了,我就……”

良好愿望谁都有,可心想事成并不常有。

愿望难以达成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大抵上是“愿望的定义不够清楚”,换言之,目标不清楚;而目标不清楚的话,那么针对其设计的行动就难以准确而又坚决,所以最终大多的努力都付诸于东水最终不了了之。

能够达成的目标往往应该具备两个属性:小而具体

这并不是说“远大理想”没用,这只是在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小目标能够不断地被实现,大目标自然就成为可能,“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所说的其实也是同一个道理。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与很多人想象的恰恰相反,“远大理想”的迷惑作用可能要比指导作用大得多。

我曾在Twitter上发问“对中国学生来说,怎样才算英语学得好?”其中一个回答是这样的:“在对方只能听到你声音的情况下感觉不到你是外国人。”

这样的回答未尝不可,作为愿望或者理想也并不过分。但是如果把它自己的“目标”就显得太大了,乃至于几乎永不可实现。大山同学基本上算是“第二语言习得者”中的佼佼者,可即便是他在中国生活了20多年之后的今天,我们还是一下子就能听出来他是外国人。

很多的时候,哪怕“目标小一点”都很难实现。例如以下这些“小一点的所谓目标”:能够跟外国人流利沟通;能够随意翻阅技术文档;能够不看字幕看懂美剧……这些显然并非不可实现,但对很多学习者来说至少短期之内依然很难实现。

目标要“很小很小”才真正可达成可实现。比如,“未来的两个小时里我要背下来50个单词”,或者“今天我要精读至少一篇长度为1000词左右的文章”,再或者“未来的一个月里,我要每天晨读1小时”……

如果我们可以把目标区分为“短期”、“中期”、“长期”的话,我建议从此刻开始不要再想什么“长期”目标了,因为所谓“长期”实际上是一辈子——要活到老学到老。而所谓的“中期”,我的个人建议是“最长一年”。长期的教学经验告诉我,大多数人的计划能力上限基本上是一年左右(事实上,很多人未经训练未经提醒未经监督的话,连一个季度都是很难坚持的)。而短期目标,可以是一小时的,也可以是一天的,最长一星期。这是非常现实而又实用的建议,建立在数万名学生的实际经验上的朴素建议。

可实现的目标除了小之外还要具体。所谓的具体,是指目标设定者能够为目标的达成设定具体、清楚而又翔实的行动步骤。试比较以下两个目标:

我要提高写作能力!

今天下午我要写一篇350词的英语作文(用托福作文题目)

第一步:审题,并用中文整理素材
第二步:素材整理完毕之后,我要去查词典,把那些不懂的用英文怎么写的词汇概念搞清楚
第三步:用英文表达我的思想
第四步:检查语法错误之后尽量润色,而后存档
第五步:要花时间把今天查出来的生词巩固一下
第六部:这一步应该在明天做,重新从各个角度审视,修改后存档;而后定期回顾……

后者显然要比前者“麻烦得多”,但后者显然更容易实施,因为它已经具备了详细而又具体的步骤。

以后者为目标的人,这一个下午不会浪费,无论如何都会朝着前进的方向迈出另外一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进步一点点——这所谓的一点点最终汇聚起来就是所有人羡慕不已的成功。而以前者为目标的人,大抵上明天和明天的明天还会一样如此荒废。

事实上,我自己的英语从来就没有“好”过——尽管我已经在留学考试培训行业里工作将近十年,期间学生无数,其中每年都有许多留学考试高分甚至满分得主,每年为上千名高中生做留学申请文书辅导,最近几年开始又每年至少去美国两次与各个高校的AO(相当于国内大学的留学生招生办主任)交流……

我的英语发音尽管在不停地改善但从未标准过,甚至就没有“好”过,顶多是处于“可接受”之状态。我的词汇量也从未没大到惊人的程度,别看TOEFL、GRE的成绩已经非常“变态”(那也是因职业需要考了无数回而后才达到的水平),但平日里细读英文文献的时候还是经常需要借助各式各样的电子辞典和在线检索工具。在写英文文章的时候,推敲和审阅所耗费的精力是写中文文章的若干倍,在只能用英语交流的场合出现之前一定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做功课,事实证明否则一定会出各种各样的差错。

但“不好”的这个状态从未成为我使用英语的障碍或者负担。外语用得不好是正常的——无论对谁来讲都是如此。但用的不好并不意味着说“不能用”或者“不该用”。换个角度来说,恰恰是因为用得不好才应该多用勤用。多用一点就比原来用得更好一点——这其实就是所有工具的特点。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的英语正是很多人所不齿的“哑巴英语”。可连这个都没有成为我使用英语障碍或者负担。我不觉得哑巴英语有什么可怕和奇怪的。我们学习任何一种外语都无外乎希望熟练掌握它的听说读写。然而,对每一个挣扎已久的人来说,听说读写齐头并进并不像当初想象得那么容易——这一点早已有自己的(和无数他人的)经验作为证明。

说得形象点,说不出像哑巴,听不懂像聋子,读不懂像瞎子;而写不出呢?——大多数文化并不默认一个人写不了字是一种残疾。先不管能否写得出,只谈哑巴、聋子和瞎子。如果你必须成为这三种“残疾”中的一种,你会选哪个?我认真想过,我会选“聋子”——因为不瞎不哑,起码还保留了输入和输出的渠道。我最怕成为“瞎子”——因为那是最重要的输入手段,尤其是因为文字输入几乎占所有有效输入的绝大部分。某种意义上来说,学习一门外语最大的公用莫过于增加一个不一样的信息获得渠道。从这一点上来看,哑巴比聋子、瞎子强多了,而后两者之中,瞎子又远不如聋子。

退一万步且又尽量保持现实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大多数人真的没有什么机会跟外国人聊天、热烈讨论、激烈争辩的机会。更多的时候,我们只需要“熟练阅读”就可以。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只需要“基本视力”——相当于拥有基本的词汇量、语法常识就行——就好像高度近视者配上眼镜就比瞎子强千百倍一样,任何人只需要配上词典和语法书就相当于拥有正常视力。

既然学了,用得越好越开心,这是每个人的正常心理。但所谓的“英语好”其实很难有一个统一、清楚、且有意义的标准。既然如此,就不要在意它了,好不好又怎样呢?反正得用。用着用着就好起来了,管它好到什么地步,反正比原来好。或者换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够用就好”。因为“够用”就可以开始用了,不停地用就有不停改进的机会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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