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三质问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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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三质问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923日我的两方面举报你院分别答复如下,我已经不止遭遇一次了:

“请将法官违法违纪的详细线索直接向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上一级法院反映。”

“您提供的信息不属于本网站受理范围。”

总之,一、平民百姓含冤受屈,长年累月反复走遍每一级部门都不予理睬,然后才找你院,而你院依然不理——也就是说:中国本来说没有民众申冤诉讼的地方和权利!二、中国从中央到地方所谓信访、举报部门,无非愚弄民众的把戏罢了,而且糜费公帑,是中国人民答应的吗?为什么长期得以如此?

伍波成

   2009-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