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青年“退休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2:29:32
一间仅有10平米大小的办公室,没有繁杂文件堆积,门上粘有一牌:老年活动中心。在临邑电业公司办公楼一层的此处,挂靠着74名“青年退休族”,成为了一个小县城的利益中心。
从德州出发,穿过宽敞的104国道,不到一个小时,就来到地处鲁北平原的临邑县城。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马路两边高耸的大烟囱:右边是恒利热电厂的,左边是恒远石化公司的。“热电厂是黑道的,炼油厂是白道的。”临邑百姓调侃说,因为热电厂的煤渣灰尘会把城市道路染黑,而炼油厂排出的白色烟尘,也能让人笼罩在一片“白灰”下。
“你们在为全县人民办好事。”看到有人在路边拍摄大烟囱的场景,一位值班人员原本打算过来阻拦,但纠结一番,放弃了。就在这两排看起来有些土气的大烟囱下,却诞生了一批40岁前退休的“青年退休族”——恒利热电厂的74名青年职工于2007年11月随一批离退休人员,从热电厂车间调入电业公司老年活动中心,实则间接“内退”。他们领着100%的工资和70%的线巡奖,或逍遥生活,或开始另一份新职业。在这些幸运儿中,年龄最大的张晓红只有39岁,年纪最小的张波、黄滨都才24岁。
小青年“退休”了
尹士峰的家就在“黑道”边上,酷暑难耐,空气中传来刺鼻化工气味,“早已习惯了”。他从车库里开出还未上牌照的威志轿车,停在路边,带领记者来到一间不起眼的小屋。这是他的新工作场所,为热电厂家属院看大门。由于带领职工去热电厂的母公司——临邑电业公司“闹事”,他被降职“发配”到这里。
尹士峰不属于上面提到的“幸运儿”。他是退伍军人,从江苏常州的武警部队转业回家之后,被安置到县电业局工作,后被抽调参与筹建恒利热电厂,与上述74个人一起,去外地学习、参加建厂劳动,并在电厂投产之后,担任保卫科长兼企管办副主任。但是,工作5年之后,他却在人员“分流”中,成为被遗忘的一员。
与他有相同遭遇的还有43名同事。他们针对此种不公正待遇,向电业公司提出异议,并最终诉诸法律。“张波亲口承认自己13岁入编,黄滨曾是保卫科职员,是我的属下,他的情况我当然也清楚。”尹士峰拿出厚厚的一叠复印资料,有投诉信和举报书,也有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表。
“你豁出去了?”在一旁的妻子有些担心。“都这样了,我什么都不怕了。”说这话的尹士峰像是在为自己打气,“厂里实行垂直管理,他们上班,都要登记身份证。所以我就保留了一份。”
而另一个据说是“13岁入编,24岁内退”的当事人之一、今年26岁的张波,却不愿意谈起自己的“内退”生活。接到陌生电话,他总是大喊一声“打错了”,然后匆忙挂掉。尹士峰说,7年前筹备电厂的时候,年仅19岁的张波跟他们一起,从电业公司抽调过来,一起去淄博、章丘等地的电业企业实习锻炼。热电厂开工以后,张波被分配到燃运车间做了一名输煤工人,那时,几乎所有的同事都知道,这个出生于1983年的小伙子,有一个在电力局当局长的舅舅。
在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县城,年纪轻轻就能上班挣钱,在外人看来是一件值得羡慕的事情。对张波来说,这种羡慕从初中就开始了。1996年,当时还在临邑五中上学的张波,就在舅舅的安排下,获得事业单位编制,成为临邑县电力局的一员。初中毕业之后,他没有选择上高中,去挤高考独木桥,而是提前就业,在电力局下属的开元公司,成为一名加油站操作员。“在电力部门上班,收入高,还轻松,人人求之不得。”尹士峰说。
严格来说,24岁办理“内退”时,张波已经有了11年工龄,在热电厂属于老资格员工。转入老年活动中心后,他并没有闲着,而是在县公安局找到一份新工作,为一位曹姓局长开车。跟他同龄的黄滨,赋闲之后,在一家生产木糖醇的企业上班,他的背后,有一位曾做过临邑县国税局长的伯父。其余70余名“内退”职工,也大多循着类似的路线,一边拿着“退休金”,一边重新开始自己的职业生涯。有的去私立学校当了老师,有的去生化企业做了工人,还有的自己做起小生意。
“本来能拿双份工资,现在被叫回来,正怨我们呢!”尹士峰说,这些中青年职工离开之后,热电厂的生产一度受到影响,公司又先后招聘了200多名临时工补缺。由于尹士峰等43名员工的抗议,他们又陆续被召集回单位,临时安插到各乡镇的变电所。“又都回来上班了。”电业公司一名自称徐局长的男士回答。
这是一个贫富分化较为严重的小城,街上不时有豪华SUV穿过,但很多企业的工人平均月工资只有500~700元。在一家并不起眼的餐厅里,三个人吃一顿便饭要花80元,一份普通的豆花鱼,要价36元。对74名“内退”员工来说,每月1500元左右的固定收入,加上第二份职业的新工资,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总收入。相比之下,尹士峰的工资是900元,而他的同事很多只有500元。所以,对恒利热电厂的员工来说,最理想的部门是:老年活动中心。
三群人,三种待遇
一人、一桌、一台电脑,这是一间仅有10平米大小的办公室,室内干净整洁,没有繁杂文件堆积,门上粘有一牌:老年活动中心。在临邑电业公司办公楼一层的此处,挂靠着74名中青年职工。看到有人过来,唯一的工作人员赶忙起身关门,并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这是个看似无趣的清闲部门,却吸引着恒利热电厂130余名职工的关切目光。两年来,先后有三批职工通过集体请愿的方式,要求转入该中心,但最终只有第一批74名人员如愿。尹士峰说,2007年11月之前,在恒利热电厂,根据利益和归属不同,泾渭分明地分为三种人,分别是:74名“在编”员工、11名中层和胆小人士、43名筹建员工。建厂5年来,大家相安无事,各负其责,事态发生变化出现在2007年的中秋节。
那年秋天,74名“在编”职工向电业公司提出申请,要求享有与电业公司职工相同的福利待遇。虽然都曾是电力局的一员(电力局后改制为电业公司),但被抽调到热电厂工作的职工,与留在原单位的职工,在福利待遇上有很大不同。不但工资、奖金有高低,在过节费、取暖费、住房福利上,都有较大差距,热电厂的“在编”员工希望电业公司给予他们相同的福利待遇。电业公司没有同意。于是,74名热电员工在中秋节这天,集体聚集在电业局楼下,向领导讨要说法。
当时正值电业公司领导换届,老领导党泽华退下,新经理石磊才来,一切处在新老交替的敏感和磨合期。为了安抚这74名职工的情绪,经石磊批准,他们可以离开热电厂,回到电业公司,转入“老年活动中心”。两个月之后,74名职工陆续办理手续,开始新生活。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看到74名员工的抗议有了收获,另外11名员工也向电业公司提出申请,要求转入“老年活动中心”。这11名员工跟上述74人性质相同,都是电力局为筹建热电厂抽调出来的工作人员。尹士峰介绍说,11人中有几人是大家公认胆小怕事者,还有几位是中层干部,包括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电厂经理等。这些人都没有出现在“中秋节事件”的现场。随后,电业公司驳回了他们的申请。不过,在他们持续的请求下,电业公司同意再支付他们一份工资,也就是说,11名被抽调人员,继续留在恒利,除了享有热电厂的劳动报酬之外,还会获得一份电业公司的工资。在一份有石磊签名的工资表上,我们看到,有些中层人员双份工资相加,最高者能获得近4000元收入,最低者也有2000多。
剩下的43名筹建员工彻底坐不住了。“同单位,同工种,有人不用上班照拿工资、奖金,有人竟拿双份工资,而我们却只能拿一份。”尹士峰、李强、王明春等43人联合向电业公司递交“申请”信,要求承认筹建员工与热电厂的劳动关系(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享有同等待遇。得到的答复是,电业公司与恒利热电是两个独立法人,恒利职工不归属电业公司。
“你看,法人代表就是石磊。”尹士峰举着恒利热电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说。但此事没有下文,43名筹建员工的归属问题被搁置下来。直到2009年4月,传来山东大强实业公司收购恒利热电的消息。
被拘留的保卫科长
山东大强集团是集煤炭销售、加工、热电联产、环保供热、房地产开发等业务的大型民营企业。2009年一季度,大强集团开始在临邑建设煤电联营项目,该项目共分三部分,第一步就是并购临邑恒利热电厂。眼下并购已经进入到实际操作阶段,恒利暂处于“企业托管期”,43名筹建员工的神经再次紧张起来,对他们来说,并购结束之后,他们将彻底与电业公司无缘,身份和劳动关系都不被电业公司承认,自己成为民营企业的一员。而那11名“拿双份工资”的职工,在托管期过后,还会被重新召回电业公司。
“电厂卖了怎么办?”尹士峰说,两年前他们曾向电业公司的领导提出这个问题,得到的答复是:“不会卖电厂,即使要卖,也会把你们这些人收回来。”电业公司徐局长证实了并购消息:“电厂一直亏损经营,所以我们想把股权100%出售。”但他拒绝回答关于召回员工的问题。
“国营企业改成私营企业了,裁员岂不是很正常啊?而且又没有任何劳动合同保障。”员工代表王克说,从2009年4月份开始,43名筹建员工陆续去电业公司上访、谈判。提出三项要求,分别是劳动保险由临邑电业负责、安置他们去老年活动中心、承认43人为电业公司职工身份。山东电力集团德州供电公司给出的答复是,临邑电业公司与恒利热电是独立法人实体企业,恒利劳动用工和所属人员与临邑电业公司无隶属关系,临邑电业不得接收恒利员工。
2009年5月19日上午,尹士峰等60余人(包括亲属)效仿当年“中秋节事件”,到电业公司楼下讨要说法,但相关领导态度强硬,出动民警150余人。“领导原话是,两个架一个,全部弄走。”尹士峰回忆说。当日,尹士峰被羁押在治安科,24小时之后,正式拘留,理由是:扰乱电业公司签到秩序,砸局长门,骂领导。8天之后,尹士峰被免去保卫科长兼企管办副主任的职位。
尹士峰被拘留后,抗议活动并没有停止,其他员工继续参与,不但到县里投诉,还到省信访局上访。“当时有关部门出了这么一个政策,上访的人家里有什么亲戚在政府或者事业部门上班的,一律停职,直到上访者回家,返回工作岗位。”职工老赵说,“我儿子在政府部门开车,当天就把车钥匙给收了,说是你爸爸不从济南回来,你也不用回来上班了。”就这样,上访者陆续回来上班。尹士峰原本要被拘留10天,领导看到事态逐渐趋缓,就提前两天把他释放了。
2009年8月9日,此事经媒体报道之后,临邑电业公司负责人王和平承认“13岁入编,24岁内退”确有其事,并按照规定作出处分:张波、黄滨行政降级(二级),停发两人一年全部奖金。而43名筹建员工,还将在等待中渡过“托管期”。对尹士峰来说,最新的消息是坏消息:他们的律师迫于压力,不能继续代理他们的诉讼,并退还了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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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处理方式既不合情更不合法”
临邑县电业公司安排尹士峰、张波、黄滨等职工参与筹建临邑县恒利热电有限公司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允许的。但是临邑县电业公司却将参与筹建热电公司的130多名职工作出不同处理是错误的,像这种同一情况,一部分内退、一部分发两份工资、一部分不承认劳动关系,这种处理方式既不合情更不合法,反而激化了矛盾。
尹士峰等43名职工是2002年分配到临邑县电业公司,临邑县恒利热电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才成立。在他们分配之前恒利热电有限公司还没有成立,因此,2002年他们与临邑县电业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另外,至今他们的档案仍存放在临邑县电业公司更能说明他们与临邑县电业公司保持着劳动关系。
2002年临邑县电业局改制为电业公司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因为企业是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因此原来那种讲究编制的正式工已经不复存在了。对此,劳动部在1996年就明确下文表示:《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再者,依照《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只有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才可以办理内退,并且即使内退也只是发给生活费。临邑县电业公司办理内退的职工没有一个是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没有一个符合内退条件的。并且国家规定内退职工仅发给生活费,但临邑县电业公司却每名内退职工发给每月一千多元,比上班的职工工资还高,更不符合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