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南京烟抽垮的局长挥泪法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7 03:55:12
一包南京烟抽垮的局长挥泪法庭

  法庭上的周久耕, 小吃车早就没有了网络上流传的,他开会时面前放着一包“九五至尊”香烟,发表言论时的意气风发,但精神状况不错。“九五至尊”香烟在网络上是与周久耕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一些网民干脆就称呼周久耕为“周至尊”,或者“天价烟局长”,但是庭审时并没有过多涉及这一块,甚至“九五至尊”这些字眼都没有出现过。记者注意到,将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只有两处提到了网络,而且都是一提而过,没有提到网络人肉搜索中网民“爆料”中的凯迪拉克、10万元的江诗丹顿手表等。
  昨日下午, 多功能小吃车南京中级法院对周久耕受贿案作出了判决,法院审理查明:周久耕在担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企业改制、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人民币1071257元和港币11万元。法院认为,周久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周久耕归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并主动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
  从这个判决我们可以看出,庭审中,周久耕就27万余元的装潢款不是受贿而是借款一说,没有得到法庭的认可,同样,法庭也没有认定他是自首。
  周久耕的辩护律师金辉告诉记者,昨天下午宣判后,周久耕显得十分平静,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但他说10月12日要和律师深谈一次,然后决定是否上诉。金律师告诉记者,他本人对判决结果基本也可以接受,量刑还是比较准确的。虽然和他的期望值有点差距。他在辩护中认为,周久耕有自首情节,因为第一笔赃款是他自己交代的,而且其中的27万元也不应该认定为受贿,但法院对他这两条辩护意见没有采纳。他原先的设想是判处10年到10年半有期徒刑,但11年的判决结果总体讲和周久耕的犯罪情节还是相适应的。因为依据刑法的规定,受贿10万元以上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认定周久耕受贿120万,但考虑到他认罪态度好和其他可以从轻判决的情节,最终判刑11年。
  周久耕因受贿而受审,那向他行贿的那些人有没有受到指控呢?据了解,行贿者均未被指控,因为他们不存在非法目的。有关法律人士解释说,法律上确实有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的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但行贿罪受贿罪有一个很大的区别,行贿罪必须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只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才是行贿。在我国目前反腐斗争中,因受贿犯罪被处罚者多,而因行贿犯罪受处罚者少,这也体现了我们的立法者和司法者对法之本意的良好把握。
  周久耕说,他和曹某私交很好,当年曹某在江宁一个镇属工厂,那个时候他们就认识了,周久耕为曹某调动了工作,后来又为曹某的妻子调动了工作,曹某的事业发展到今天,离不开周久耕长期的帮助,两人属于长期的好友关系。周久耕装潢房子的时候,就委托曹某先行帮忙支付装潢款27.3万元,装潢结束一年多后,即2006年1月,他写了一张27.3万元的借条给曹某。周久耕认为,他和曹某关系极好,因此完全有这个人情,欠曹某27万多元。这只是民间借贷关系。而且周久耕还认为,他也为其他人安排工作,但是并没有收这么多钱,曹某不可能为调动工作的事情给他这么多钱。检察官指出,根据司法鉴定,周久耕出具的这张借条形成时间是2006年1月-2008年,欠条只是掩人耳目,是周久耕在听到风声后补写的。周久耕自己也曾经表示过,不少领导就是在装潢房子上出的事情。况且,如果是借款,周久耕并不缺钱,他如果想还,早就可以还了。之所以这么长时间没还,就是根本不想付这笔钱。曹某也表示过,他根本没有想让周久耕还这笔钱。
  周久耕的辩护律师金辉对网络民意在周久耕案中所起的作用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金律师说,如果没有网络,周久耕案什么时候案发还是个未知数,即使案发也就是个很普通的违法犯罪事件,对于他们律师来讲,也就是个标的不多的“小工程”。但有了网络的参与,事情的结果却全然不同,很明显的例子就是不断有网友在网上发帖举报周久耕的奢华生活,诸如抽“九五至尊”香烟,开凯迪拉克汽车、戴江诗丹顿手表。很快周久耕案成为一起公众事件,一直到现在的结局。如果要说周久耕案有什么社会意义,那就是网络自发监督官员的标杆性事件。这件事情告诉有关方面,网络民意是需要尊重的,而现在看来网民通过网络监督还是个别现象,因此政府部门更应考虑的是网络监督的制度化、 烧烤车系统化和立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