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钓鱼岛——历史大事全记录(组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1:38:40

关注钓鱼岛——历史大事全记录(组图)

文化历史   2009-10-05 14:52   阅读2   评论0   字号:    

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的钓鱼岛,它面积虽小,但牵一发动全身,具有不可忽视的战略意义。它的历史由来又是怎样的呢?

钓鱼岛地理位置

钓鱼岛详图

俯瞰钓鱼岛

钓鱼岛自古就是我国的领土

钓鱼岛列屿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小岛组成,总面积约6. 5平方公里,位于中国台湾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无论从发现占有权、还是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效的《大陆架公约》、《海洋法公约》来看,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都是公认的和无可争辩的。

在古老的历史上,中国关于钓鱼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国的台湾和钓鱼岛邻近着另一个独立的国家叫琉球,隋炀帝曾派使臣朱宽召其归顺。到了14世纪,明太祖威震四方,琉球王乃正式进贡朝廷,成为藩邦属国。

1372年,中国人杨载首先驻足钓鱼岛。明永乐年间出版的《顺风相送》对钓鱼岛有详细记载。其间明人在台湾辖区钓鱼岛采珠集药、捕鱼开发从未间断过,这些在明嘉庆11年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中也有清楚记载。明朝中叶,戚继光等民族英雄抗击倭寇时,就以钓鱼岛为战略防线。1602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从此遭日人监督内政40余年。1654年清康熙帝册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两年进贡一次,称中国为父国,用大清年号。明清期间的多幅疆海图都清楚标明钓鱼岛为中国的一部分。

1873年日本出兵侵占我属国琉球,并入日本改为“冲绳县”。由于此时清王朝已腐败无能,面对琉球王派到京城哭诉求援的使臣,只向日本提出“强烈抗议”后就不了了之,琉球从此被日本掠夺。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清王朝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此条约只明文规定割台湾和澎湖列岛,没有提及此一海域的钓鱼岛群岛。1940年,同属于日本“辖属”的台湾和琉球争夺钓鱼岛的归属权,日本东京法庭作出判决:钓鱼岛仍旧归属台湾管辖。1945年日本向中、美、英、法等盟国投降,声明无条件地废除两国之间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随即废除。按照此约,台湾和它所属各个群岛包括钓鱼岛,全部回归中国。

从《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等重要国际会议公告看,日本占据钓鱼岛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规定“把像满洲、台湾及澎湖列岛那样的日本国从清国人手中盗取的所有地域返还给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又发布了《波茨坦公告》(8月8日苏联参加)。其中第八条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的主权必将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等所决定之诸小岛之内。”同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

由于战后出现了冷战局面,美国为实现其遏制战略,将钓鱼岛置于美国的行政管理之下。1971年6月,美国又将钓鱼岛随同冲绳一起“归还”给日本。而日本正是依据这个明目张胆违反国际条约的所谓“协定”,于次年“接管”了钓鱼岛。中国政府立即发表声明,坚决反对“日美勾结”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列入“归还区域”,指出这是完全非法的。

1972年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其中第三条规定,“……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从1964年生效的《大陆架公约》和1982年通过的《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看,钓鱼岛等岛屿与中国台湾省属于同一地质构造。钓鱼岛与中国台湾、澎湖、舟山群岛同在一个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面上,而与日本辖下的琉球群岛相隔着2000公尺深的海沟。按照国际公认的《大陆架公约》:“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的原则,我国对全部东海大陆架享有主权,自然也对坐落在大陆架上的钓鱼岛等岛屿享有领土主权。(南方网)

日本在钓鱼岛事实上的存在

但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日本政府不顾中日双方的有关承诺,默许右翼团体到岛上建灯塔、立界碑,派军舰阻止大陆和台湾渔民在钓鱼岛附近捕鱼,甚至阻止我方在该海域进行军事演习,气焰十分嚣张。日本之所以垂涎钓鱼岛,主要是因为1969年联合国的一份报告称,该地区可能蕴藏着石油。因此,日本政府想通过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将其据为己有,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并说日本政府已与声称拥有钓鱼岛所有权的日本国民签订了所谓正式租借合同,以年租金2256万日元的价格租下了钓鱼岛及附近的南小岛、北小岛三个岛屿,租期从2002年4月1日开始至2003年3月31日止,而且,这种租借合同今后将长期维持下去。(原载《国防知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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