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的六次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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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的六次婚姻
2009-10-04 14:20:49 原文地址: http://blog.sina.com.cn/u/5a3ae0d00100fiw5 [查看原文]

                           刘少奇的六次婚姻

                                  伊人

    少奇一生共有六次婚姻。第一位妻子是童养媳;第二位是1923年结婚的何宝珍。(从1936年到1948年艰难困苦的12年间,少奇连娶四妻)第三位是1936年结婚的,叫谢飞,建国后曾住在公安大学宿舍,每天都骂刘少奇;当年,他们曾经在天津搞地下工作,一天,柯庆施同志的妻子来汇报工作,因天晚寒冷,谢飞将皮大衣借给她穿走,刘少奇知道后大发雷霆,以为好东西借出去就回不来了;而事实是柯的妻子第二天就把大衣送了回来,这段姻缘不久就结束。1941年,刘少奇担任新四军政委,看上了军部16岁的文艺兵王前,43岁的他竟然谎称自己只有29岁;就这样,王前成了刘少奇的第四任妻子;当时,有干部家属必须参加劳动的规定,王前就在屋里织毛衣;刘少奇骂她笨,说道:"你在家里打毛衣有谁看得见?瞧瞧人家刘英(张闻天妻子)一有空就往伙房跑,说是参加劳动,一有什么好吃的马上就能吞到肚子里,多聪明"!刘少奇曾向王前出示过金腰带等物件,很可能是占有地下党经费所得;王前为刘少奇生有一女,名刘涛;离婚后,不准母女想见。(1945年),47岁的少奇又与25岁的北京女青年王建结婚,不久后,说王建患有精神病而把她轰到了东北,第五次婚姻告终。1948年底,50岁的少奇与辅仁大学的交际花王光美(21岁)结婚,完成了第六次婚姻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