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齊勇:先秦儒學關於社會正義的訴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4:45:59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09-01-12發表評論>>

郭齊勇教授在復旦大學哲學學院的演講
關於正義問題,西方自古希臘的亞裏士多德到當代的羅爾斯都有很多討論。在我們的國學中,在思想史和文化史上,其實也是有一些思想資源的。儒家的社會理想與制度設計多是針對當世的社會弊病提出,並用來批評、指導當世的。大家知道,關於權利觀、公私觀、群己觀、正義觀,都是歷史的、具體的,儒家當然也不例外,但它毫無疑問都具有某種普遍性,值得今人記取。
先秦儒家並不棄絕私利
仁政首先要解決民生問題,在先儒養民、富民,以及安頓百姓的生命與生活的基礎上,孟子首次明確提出為民制產。
先秦儒家對老百姓的私利相當關注。例如孔子治國安民的主張是“庶、富、教”,庶而後富,富而後教,肯定民生,強調藏富於民,把維護老百姓的生存權與受教育權看作是為政之本。孔子所重在“民、食、喪、祭”,重視百姓的吃飯與生死問題,主張如子產那樣“養民也惠”、“使民也義”。孔子希望統治者不違農時,做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孔子注意到分配正義、社會公正問題,反對貧富過於懸殊,指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繼承孔子的人道主義,孟子反對暴政。孟子的社會政治思想是以他的性善論為前提的。正因為人有“不忍人之心”,所以才能行“不忍人之政”。關於私人,尤其是小民的權利、領域或空間,孟子強調保障老百姓的財產權或物權,認為良好的政治一定是使老百姓有產業有收入的政治;一定要保證他們的收入所得,上足以贍養父母,下足以撫養妻小;好年成,豐衣足食;壞年成,不至於餓死;然後再引導他們走上善良的道路。
孟子嚴厲批判了戰國中期的社會不公:“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饑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孟子》書中多處談到“八口之家”、“五畝之宅”、“百畝之田”的農家生活理想。人民有土地宅園,有桑麻、家禽、家畜,無凍餒之虞,有絲衣,有肉食。在戰亂頻仍之際,孟子反對不顧人民的死活,驅民耕戰來滿足人君的私欲,而主張輕刑薄稅。所謂“王道”就是使得老百姓養生喪死無憾。
先秦儒家對土地、賦稅和商業有許多制度方面的設計,孟子、荀子和《禮記·王制》對此都有很多相近的論述,根據他們的看法,王者的法制是:均等賦稅,平正民事,裁製萬物。土地稅,九分取一或十分取一。關口和集市,只稽查壞人,而不徵收賦稅;給商人空地以儲藏貨物,不另外徵貨物稅;山林和漁場,按著時序關閉或開放(生態的考慮),任何人都可以去,而不徵收稅用;依據土地的肥瘠程度而徵收賦稅;流通財物,轉運糧食,暢行無阻;借民力助耕公田(即勞役地租),不再徵收其田稅;耕種祭田不徵稅;徵用民力一年不超過三天;農夫的居住地不徵地稅和額外的錢;田地和居邑不得出賣,不得在公家給予的家墓地之外再求余田;犯罪的人,刑罰只及于他本人,不牽連到他的親屬(“罪不及孥”)。
我們知道,儒家的“禮”是社會的公共生活規範與秩序,隨時空條件不同而有不同的變化。禮別貴賤,禮講等級差別,這當然是沒有問題的。但是,“禮本于天”,“禮”的秩序源於宇宙的秩序,“天無私覆,地無私載”。秩序的價值有神聖性,其中就有合理性、公共性、公義的內涵。這種人與人的差異性社會原則的“禮”不僅受制于“天”,而且其內在精神是“仁”。“仁”高於“禮”。仁政學說的目的是為民。因此,仁政首先要解決民生問題,在先儒養民、富民,安頓百姓的生命與生活的基礎上,孟子首次明確提出為民制產,認為人民只有在豐衣足食的情況下才不會胡作非為,並接受教化。仁政以土地制度為基本保障,這還是生存權問題,民生問題。小民的基本口糧,家庭成員的溫飽,老人的贍養,均是仁政的主要內容。孟子多次提到要保證黎民不饑不寒,糧食如水火那麼多,五十歲以上的人有絲棉襖穿,七十歲以上的人有肉吃等。荀子在肯定人的現實存在的社會性差異時,並沒有忘記“公平”、“正義”。
最不利者應受到最大關懷
“政必本于天”,這是儒家政治的根源性與正當性,也是小康之世的治世原則。
羅爾斯正義論的第二個原則是差異原則,但其實質是公正,其中講到最不利者應得到最大的關懷。其實儒家傳統中都有這些最基本的訴求。
孔子的正義主張、扶植貧弱的思想在孟子那裏得到充分發揮。孟子指出:“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關於養老恤孤制度,《禮記·王制》保留了上古“五十養于鄉,六十養于國,七十養于學”的分級養老制以及行養老禮的禮俗與制度。對於弱者,《禮記·王制》幾乎重復孟子之說,對鰥寡孤獨的供養,由政府提供經常性的救濟,並形成定制;對於聾、啞及肢體有殘疾、障礙的人也有供養制度,即由工匠用自己的技能的收入供養他們。
荀子主張“興孝弟,收孤寡,補貧窮”。《禮記·禮運》的作者假托孔子之口,抒發了大同之世的嚮往:“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認為在小康之世,雖然“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但仍然有仁、義、禮、樂來調治社會。“政必本于天”,這是儒家政治的根源性與正當性,也是小康之世的治世原則。禮是體現義的規範、定制;義是法則有分別的依據,是施行仁道的節度,是分限之宜、恰當、正當。
今年汶川地震,我們抗震救災很有成效,取得了現代抗災的豐富經驗。古代是如何救荒的呢?讓我們看一看古代的荒政思想與實踐。《周禮·地官·大司徒》規定大司徒的職責之一是掌握救濟災荒的十二條政策,凡遇到災荒,諸侯國應貸給百姓谷種與糧食,減輕租稅、刑罰,免除徵調徭役,開放關市山澤的禁令,免除市場貨物的稽查,減省或簡化禮儀,鼓勵婚嫁,祭祀鬼神,嚴懲盜賊等,以安定萬民,不致使百姓流離失所。遇到大的饑荒或瘟疫,大司徒應命令相關諸侯把災民遷徙到富裕之地,把糧食運往災區,解除山澤禁令,停止徵調徭役,減輕賦稅,寬大處理罪犯。“移民就谷”至少在戰國中期就已成為定制。據《孟子·梁惠王上》記載,魏國的惠王對孟子說:“河內兇,則移其民于河東,移其粟于河內。河東兇亦然。”兇指災荒,年成不好。魏惠王對孟子抱怨,說:我執行了移民就谷,卻仍然得不到百姓的諒解、擁戴。孟子則批評魏惠王只是被動地這麼做了,還做得不夠,沒有從內心關愛百姓,沒有從根本上立仁愛之心,真正實行制民之產、使民養生喪死無憾的仁政王道。
後世儒家對此身體力行。例如南宋朱熹在知南康和提舉浙東時,努力勸農賑災,寬恤民力,為減免貧困縣的賦稅,多次奏請朝廷。朱子為賑荒寫了數以百計的奏狀、札子、榜文、佈告,想了一系列辦法,逼使朝中宰輔同意他的救濟百姓的措施,如大修荒政,調度官糧、義倉,對富戶中納粟賑濟者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對乘機哄抬糧價、放高利貸者予以打擊,抑制強宗豪右,嚴懲貪官污吏等,足見古代廉吏在一定程度上是如何實踐儒家“王道”“仁政”思想的。儒家政治思想中的正義原則在開明專政、溫和統治時期,在制度上亦得以體現。
文章來源: 解放日報 責任編輯: 雨悅
1  2  3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