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了贪官那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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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时,是发生过剥贪官皮的真事的,些许历史典籍中,也曾是有过记载的。初明时的官场,贪官墨吏层出不穷,太祖朱元璋泥腿子出身,深恶贪腐之行径,所谓“乱世用重典”,为了严峻法纪,打击贪官污吏,朱元璋颁布了比历代刑律更为严厉的《大明律》,推出针对贪官的“剥皮揎草”刑罚,并以皇帝诏诰的形式发布《大诰》。所谓“剥皮揎草”,本是指道教故事中,十殿阎王之六殿卞城王辖下的第十六层地狱——剥皮揎草小地狱。以地狱之罚,来对付贪官墨吏,足可见明初时惩治贪腐的决心和手腕。然而,明终是亡了,亡时,官场的贪腐是依旧的。大约崇祯皇帝煤山上吊之时,尤在咒骂贪官“王八蛋”罢。

明时的贪官几许,已无法考证,较于今,大约也是不及的,中国人的坏毛病,于历史长河中,只会愈演愈烈。据说,清朝官员的腐败是甚过明朝的,单论其“大酋”,明时的严嵩决计是比不上清朝的和珅。不过,现在看来,今时的贪官想要超过清时的和珅,也是很难的。有历史学家说,和珅的死并非因为其贪腐,是与政治斗争有关的,这句话意味深长,放置今时,亦是掷地有声。

古语有云,千里当官只为财。古人很早就明白一个道理,权力是以最小成本获取财富的捷径,欲获取财富就必须做官。明时话本(一说宋时),有句俗语传至今天,曰“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当三年“清廉”的知府,都能捞到“十万”雪花银,不清廉的知府就不知能捞多少了。当上了“知府”,不管你“清廉”与否,都必须捞钱,可见某种制度之下,官员不腐败都难,这种制度是可怕的,做贪官易,做清官难,这就是一种贪腐的制度,这制度是贪腐的根源。今时,听闻抓到某官员,说起贪污钱财数亿,已不足为奇。而贪污钱财数万,被抓了起来,怕是有些许的人为其惋惜,“这么廉洁的官被抓了,怕是得罪上峰了罢。”

依旧是在今时,某一个贪官被抓住,其身后总有一串子的情妇,数目各异,两三个的,那是生活作风良好的;百十个,自己都记不清楚的,过的大约是古代帝王的生活罢,不知道夜里是否“翻牌子”。甚至民间还有给这些贪官“排行作传”的,分了什么“数量奖”、“质量奖”、“管理奖”、“学术奖”。可见,当贪官还是蛮辛苦的,白天“为人民服务”,晚上还要服务“人民的妻女”。看来,随着贪官数量、质量的逐步上升,光贪钱,会被人看不起的,贪了钱,玩女人,才是一个“上品贪官”的必由之路。

除了钱财和女人,还有一样东西是贪官所向往的,那便是更高的权力。有报纸曾报道说,某市委书记得“大师”指点,说自己能当上副总理,可命里还缺一座桥,于是耗资数亿在水库上建了一座桥,最终未果,看来这个贪官到死还在做着副总理的梦。做这样梦的贪官不在少数,不知道有没有贪官在做“国家主席”的梦,有梦想就有希望,获取更高的权力,为的是什么,这个只能问贪官,或者我上述的话,已经说得很清晰了。

末了,剥了贪官那层皮,发现有三种激情虽然简单,却异常强烈,它们统治着贪官的生命,那便是:对女人的渴望,对金钱的追求,以及对更高权力难以抑制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