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公民竞选国家主席宣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9:30:44

曹建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规定,本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且本人也是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本人决定竞选第十二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从秦始皇统一六国到上井岗山,成功的“革命”有二十八次,不成功的“革命”不计其数。但是每一次成功的或者不成功的“革命”都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在这些灾难中,死难的不论是敌人还是战友,不论是官兵还是百姓,都是我们的炎黄子孙。任何一次暴力的、枪杆子式的“革命”都是抢富人的财,夺穷人的命。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深究“革命”的原因,无一例外的是当权者不受约束,当权者违法再违法,老百姓忍受再忍受。最后当权者过分违法,老百姓忍无可忍,暴发“革命”。如此循环往复。

 

要从根本上避免此类循环的发生,就是要约束当权者,让当权者不便于违法、不敢违法、不违法。就是要在当权者过分违法时,有公平、公正、公开、合法、和平的途径更换当权者。就是要让人民有效地监督当权者,就是要让人民有效地约束当权者。

 

实际上,对于用暴力的手段、用枪杆子夺取的政权,人民很难真正有效地监督当权者,人民也很难真正有效地约束当权者。比如有人就说“我们绝不搞多党轮流执政,我们不搞三权分立”,你能怎么办?只有真正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赢得的政权,才有可能真正地接受人民的监督,才有可能真正地为人民服务,才有可能避免循环往复的“革命”。

 

我们生活在一个颠倒和错乱的时代,勤奋的劳动者,整天为住房问题忧虑,而游手好闲、肆意散播可耻谎言者,却享受荣华富贵,被人们像明星一般的吹捧。本来应该是培育我们祖国花朵的园丁,结果成了嫖宿、强奸幼女的罪犯。本来应该是打击黑社会、保护人民群众的卫士,结果成了坑害人民群众的帮凶、黑社会的保护伞。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说假话的人升官,违反法律、搞欺骗的人发财;说真话的人倒霉,遵纪守法、干实事的人吃亏。我们现在的这个社会,是一个权力不受约束的社会,是一个能够让好人也很容易变坏的社会。这个社会到了需要立即改变的时候了。

 

我为了我自己,为了我们中华民族,更为了我们自己的子孙后代不再遭受暴力的、枪杆子式的“革命”的苦难,为了约束当权者,为了让当权者不便于违法、不敢违法、不违法,为了寻找和平、合法地更换当权者的途径,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九条竞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那么,我有没有当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可能呢?

 

一方面我的竞选对手有三个优势,而我有三个劣势。

 

我的竞选对手一是有权势,全中国的地方政府、军队、警察都归他们管,各项法律法规也都由他们制定,而我没有权势。我的竞选对手二是有钱财,全中国的纳税人的税收都归他们管,国有的土地都由他们卖,税收不够时还可以发国债,而我也没有钱财。我的竞选对手三是有名气,他们几乎每天都可以在CCTV的黄金时间段露面,到处视察、讲话,而我也没有名气,我在博客上发的文章都可能被删除,甚至连这篇宣言都无法发表。这样看来,我连0.01%的当选可能都没有。

 

但是另一方面我也有三个优势,而我的竞选对手也有三个劣势。

 

我的第一个优势是我遵守法律,而我的竞选对手违法犯法,他们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甚至在制定法律时就违法。我的第二个优势是我讲真话,而我的竞选对手说谎话,嘴上说一心为公、全心为民,实际上贪污腐化。我的第三个优势是我持之以恒,我当选不了,还有子孙后代,总有一天会有人能够当选上。而我的竞选对手只顾眼前利益,他们一方面把自己的子女、老婆送到“水深火热”的“腐朽”的资本主义国家去,自己在“阳光灿烂”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里当“裸官”,另一方面他们准备好护照,随时准备开溜。如此看来,我不仅有可能当选上,而且有99.99%的可能当选上。

 

那么,我怎样才能当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只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超过半数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支持我,我就能够当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要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支持我,我必须在全国半数以上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选举中获胜,即也要获得这些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超过半数以上的人民代表的支持。

要获得这些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超过半数以上的人民代表的支持,我必须在这些地区的半数以上的县、区的直接选举中获胜。

 

也就是说,至少在理论上,我只要在全国半数以上的县、区的直接选举中获胜,就可以当选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我的竞选对手能够养活13亿人。如果您选择了我的竞选对手,您就不用为生活发愁了,因为有人能够养活您。但是您在被养活的同时,也要对他们感恩戴德,也要对他们敬如再生父母,更不能对他们横加指责,即便他们违法腐败,也不能加以监督和阻止。

 

而我不能养活13亿人。如果您选择了我,您只能自己养活自己,还要附带着养活我。我只能提供公平公正宽松的生活、生产、经营环境;我只能阻止政府官员与您争利;我只能约束政府官员,让政府官员不便于违法、不敢违法、不违法。

 

我的竞选对手有7千多万人的组织的支持,而我只有我1个人,怎么可能选得上呢?

 

因此我只有依靠这个组织之外的12亿3千多万人的支持。

 

如果您是富有的人,而您又不愿意让自己的财富遭受抢夺、瓜分,那么,就请您支持我。

 

如果您是贫穷的人,而您又不愿意让自己的生命遭受屠杀、凌辱,那么,就请您支持我。

 

如果您不愿意遭受暴力的、枪杆子式的“革命”的苦难,又没有能力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国外,自己又没有外逃的出路,那么,就请您支持我,和我一起来改变这个社会,和我一起来寻找和平、合法地更换当权者的途径。

 

即便是组织上的7千多万人当中,我相信其中的绝大多数人也不愿意遭受暴力的、枪杆子式的“革命”的苦难,也不愿意违反法律,也不愿意说谎话。这其中的绝大多数人根本也没有资格去贪污腐败。只不过是因为身在组织之中,因为有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内部纪律,在某些场合不得不说谎话,不得不违反法律。在这7千多万人当中,真正有资格去贪污腐败的,仍然只是极少数。仅仅是这些有资格去贪污腐败的极少数人为了保住贪污腐败的资格,才极力阻挠我们中国的体制改革,才极力阻挠我们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即便是受过打人不见血的“执法秘籍”式的《城管执法操作实务》培训的城管队员、强拆队员也不会自动攻击街头小贩和“钉子户”,他们也不过是为了微薄的工资或者微薄的出场费、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为了执行上级指示而奔波。

无论是城管队员还是街头小贩,也无论是武警战士还是工人学生,都是人民的一分子,都是无辜者。

 

真正出错的是这个让无辜者互相残害对方的体制,这样的体制到了应该改变的时候了。

 

如果您愿意支持我,应该怎么办呢?

 

最好的支持是自己去竞选人大代表,只有人大代表才有资格掌握决定领导人的权力;其次是选举遵守法律、敢讲真话的人当人大代表,只有讲真话的人才有可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还有就是告诉大家,《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只有每个公民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才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我竞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会有什么结果呢?

 

如果只有亿分之一的人支持我,也就是12人支持我,就有可能实现当权者不便于违法。

 

如果只有万分之一的人支持我,也就是12万多人支持我,就能够实现当权者不太敢违法。

 

最好的结果是12亿3千多万人支持我,就肯定能当选,就能够实现当权者不违法,就实现了合法、和平地更换当权者的目标,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遭受暴力的、枪杆子式的“革命”的苦难。

 

我相信总会有十几个人支持我,让当权者不便于违法的最低的目标肯定能达到。

 

至于我个人的结局,失业、下岗之类肯定是最轻的,被关进精神病院、坐牢、失踪也不是没有可能(虽然我一直坚持遵守法律)。更大的可能或许是遭遇车祸、食物中毒、心肌梗死、意外身亡、做梦而亡等等,唯一不可能的是自杀身亡(因为我绝不自杀)。

 

我不希望当权者把和平、合法地更换当权者的途径全部堵死。我希望当权者能给遵守法律的人一条活路、一线希望。我更希望我们大家能够用理智、和平、合法的方式,坚持不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我个人选得上或者选不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合法就可以参加竞选。有些人坚持“决不搞”,现在《宪法》上明文规定“可以搞”,那么我就“立即搞”。

 

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极其微不足道的,靠我一个人也根本改变不了我们现在的体制。要改变现在不合理的体制,要靠我们大家齐心协力、坚持不懈的努力。

 

如果说我们现在的体制是一堵坚硬无比的高墙的话,我愿意做一只撞向高墙的蛋。我相信无论多么坚硬的高墙也经不起12亿3千多万只蛋的撞击。

 

历史的方向盘正掌握在您的手中,历史的方向将因您的抉择而改变!

 

                            200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