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 一种更容易引发矛盾的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3 05:44:44
 
笔者曾经指出,公有制是民主的必要条件。这样讲的一个理由概略如下:   在国家和社会处于正常状态下,一个人或一群人能否对不是自已的东西拥有最后决定权。如果有,那么这东西到底是不是其所有者的?如果没有,那一个很自然的推论就是:一个国家的最后决定权归根到底是由占有该国大部分生产资料和拥有支柱产业(如国防、金融、能源等)所有权的那部分人来决定。   在这个推论下,如果该国的经济命脉所有者占总人口的比例很少,那这个国家无论如何得谟(DEMOCRACY),本质上仍然不可能会是个人民(即普通平民百姓)当家作主人的民主国家。硬说这样的国家是民主国家只能是自欺欺人。   但从公有制在中国数十年的实践来看,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许多在私有制国家不是矛盾的事(或不是什么大矛盾的事),在公有制国家就成了矛盾(或成了很大的矛盾,甚至引起公愤)。这里面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原红塔山集团董事长禇时健贪污腐败的例子。   在禇时健管理的十七年里,红塔山集团由一个默默无闻的边陲小厂,成长为一个逾百亿的知名大企业。十七年累计上缴国家(即国人常说的“公家”)利税800亿元。而在上级决定禇时健退休让贤时,禇时健觉得自己辛苦多年,十七总共才收入80多万元,太亏了,于是做主和身边的人私分了约300万美元,在当时这是将近2500万元人民币的天文数字。   一时间,禇时健贪污案沸沸扬扬,全国瞩目。因为中国是公有制,国人认为每个公有企业都有自己的一份(至少理论上如此),所以,很多同红塔山集团没有任何直接财产联系的国人都为此失望不满,有的义愤填膺,有的认为不杀不足以平民恨,更有人将其视为政府腐败的典型例子。由于禇时健有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等耀眼的头衔,又兼任过玉溪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因此,禇时健贪污案也重创了政府的信誉和威望。   笔者无意为禇时健的违法行为辩护,只是想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这事发生在美国,红塔山集团是个私有企业,事情会怎么样?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因禇时健贪污而愤怒的人大概只是那些同红塔山集团有直接财产联系的人(主要是股东),连人口的1%都不会到。其他美国人既不会愤愤不平,更不会义愤填膺,而最可能的态度是连理都不愿意理,认为这和自己毫无关系:It is not my money。因此,如果说禇时健贪污案在美国引起的政治和社会反响是1(1%的人对此不满),那么说在中国引起的政治和社会反响则是50(50%的人对此不满)大概不为过。   这样一来,同样一个矛盾,在公有制下会被数倍、数十倍的放大了。   其次,由于美国的私有制和其较完善的法规,禇时健在私有公司任职时,一般不可能同时出任有利害关系的公职。他所在的企业不是由政府出面经营,他的职务也不是由政府任命,美国政府也不会因为他为私人企业创造了丰厚利润而以政府的名义表彰他。因此,除非有证据,人们一般不会联想到他的贪污和政府有什么联系。   但在中国,他在公有企业任职,同时也在“公家”当官,这从理论上讲,似乎没有什么大碍。由于中国政府积极介入公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高层的人士任命,这使得公有企业的成败荣辱都不可避免地牵涉到政府的信誉和威望。做的好,政府脸上贴金有光;做砸了,政府灰头土脸,成为万夫所指。   所以,同美国相比,在中国现行的公有制生产和管理模式下,政府的信誉和威望被消耗得过快过大。同样一件贪污案,美国政府几乎毫发无损,但中国政府却可以被指责得几乎体无完肤。更糟糕的是,有时政府官员饥不择食,试图用另一错误来掩饰这个被指责的错误,从而把事情弄得愈发复杂,所付代价愈发高昂。   第三,在私有制下,当红塔山集团的大老板看到禇时健为他们带来滚滚财源时,为了保住这个会生金蛋的鸡,他们绝不会不为禇时健的收入着想。在中国,禇时健十七年才挣了80万,在美国,大老板们一年就会让他挣80万,或许更多。所以,在私有制下,禇时健大概根本不会想到去贪污,这样一个贪污案也就压根不会发生。   但在当时的公有制生产和管理模式下,要单为禇时健大幅增加工资却由于牵扯面太广而成为一个困难重重,事实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给你禇时健大幅增加工资,其它公有企业的高层主管怎么办?厂里的工人、其他行业的工人如何看?政府官员怎么办(同一级别的,去当局长一月挣两千,去当董事长一月挣两万)?等等。   所以,公有制里婆婆太多,谁都是主人,又谁都说的不算。加之没有一个成熟的管理制度,结果,很多可能不会发生的矛盾,由于众口难调,不能做到方方面面都满意,在久拖之后,终于爆发。   通过上面的对照,我们发现,由于所有制的关系,在私有制下可能不会发生的矛盾,在公有制下就可能会发生;在私有制下可能不大的矛盾,在公有制下就可能很大,有时极具破坏力;在私有制下可能与政府基本无关的矛盾,在公有制下就可能使政府成为矛盾的焦点,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重大冲击和破坏。   当然,人们也可以找出相反的例子,说明私有制更容易引发矛盾。但以笔者的看法,公有制更容易引发矛盾,且矛盾范围更广应该更符合事实,至少在分配领域如此。   笔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想探讨一下:由于人自私自利的本性,公有制的大同社会到底是不是命中注定只能是个乌托邦;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至高无上,不容侵犯,等等,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