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咋也是“大腐败分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1:34:00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判处原协和医院财务处门诊部收费员马郸杰有期徒刑7年。马郸杰从1999年至2004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骗取退药单据等手段,虚假退费61.3万元据为己有,已构成贪污罪。一个小小的门诊部收费员,能如此疯狂作案、轻而易举地贪污敛财,值得人们深思!
类似马郸杰这样的“小人物”,近日媒体上披露了不少。别看他们职务不高、权力不大,但是他们的胆子特别大、胃口特别大,经济犯罪数额动辄几十万、数百万、上千万,是“官仓”中的“硕鼠”、是“小人物”中的“大腐败分子”。综观这些出了问题的“小人物”,虽然名不见经传,却都处在特殊岗位,有一定的权力,或者直接与钱打交道。只要稍动脑筋,就可以变权力为金钱,变公款为私款。其主要手段为:一是绞尽脑汁,疯狂贪占。许多“小人物”的经济犯罪,不是失职渎职,而是主观故意,成心要捞一把。如原北京市门头沟区“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副主任张宝经,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非法截留购电款689万余元占为己有,并用于豪赌血本无归。二是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有些公职人员见利忘义大搞权钱交易,养成了不给钱不办事、少给钱慢办事、多给钱乱办事的恶习,把权力变成了中饱私囊的摇钱树。原山西省安监局设备处长刁岷,漠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胡乱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受贿金额高达500多万元。三是“熟中生巧”,钻管理制度上的空子。有些人在一个岗位待久了,凭着对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得以轻而易举地利用制度上的破绽和管理上的漏洞大胆作案。第一次得手,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以至于胆子越来越大,贪污受贿金额越来越高。原北京市肿瘤医院住院处主任石巧玲,采取虚假退费手段,数百次领取住院退款,鲸吞了近千万元。
比起胡长清、成克杰这样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来,这些“小人物”的“名气”都不大,但其腐败行为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却不可小视。因为“小人物”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因此,“小人物”的腐败同“大人物”的腐败同样污染社会风气、同样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对这些“小人物”的腐败同样恨之入骨。
如何防止“小权力”产生“大腐败”?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是一个方面。此外,还要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通过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通过定期检查、有效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坏。对哪些具有人事权、财务权、审批权等重点岗位,制度建设尤为重要。只有把科学的规章制度建立起来、并坚持下去,才能遏制“小权力”的滥用,才能防止“小人物”变成“大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