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话不自“奖励”出(东方早报 2007-6-28)_dbljd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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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话不自“奖励”出
2007-6-28 4:03:58
近日,云南省政府开始向社会广泛征集并受理群众诤言,鼓励各界人士为云南发展献计献策。凡取得重大效益的诤言,将获得“云南诤言奖”,最高奖金达5万元。据说政府的目的是“以此鼓励民众讲真话讲实话,监督政府工作,促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6月26日《中国青年报》)
我们似乎有奖励说真话的“传统”。早在战国时期,中国便有商鞅南门立木、齐威王悬赏求谏。然而两千年过去,我们的意见市场上最缺少的还是真话。莫非真应了马克·吐温的那句讽喻———真实是我们最宝贵的东西,所以我们应该省着用?
如今流行悬赏,很多已经侦破的重大案件,通常都是借助悬赏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就像近日山西黑窑案丑闻出来后,“赏金猎人”———追捕泯灭人性的打手和包工头一样。当然,公安部的悬赏与云南省政府的这个“悬赏”并不相同,毕竟“真话”与“罪犯”逃跑的方向完全不同。在功能正常的社会,真话就在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反之,真话便有可能逃进大家的心里。
为什么我们的社会依旧缺少真话,以至于堂堂省政府要奖励纳税人出来说“控制在3000字”以内的真话。毋庸讳言,今日社会仍然不时有“因言获罪”者。近两年为人熟知的“彭水诗案”和“稷山文案”已经很好地印证了这一点。前者,重庆公民秦中飞因为发短信议论地方政治被拘留;后者,山西省稷山县三位干部在当地两会期间匿名写了封针对县委书记的公开信,结果以“诽谤罪”获刑。“稷山文案”近期被媒体披露之后,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许多人将它和此前发生在重庆的“彭水诗案”相提并论。
不可否认,“彭水诗案”已经成为中国公民言论发展史上的重要标本。透过这个曾经轰动全国的案件,我们不难发现,真话其实就如禾苗般生长在阳光雨露之下,它们并不需要政府通过“奖赏”才能破土生长。显而易见,即使没有人鼓励“批评彭水县委县政府”,秦中飞们还是有激情、有能力把当地的“丑特产”通过“打油词”或举报形式表达出来。
“短信案”的发生及紧随其后的解决,至少说明两点:其一,正如社群主义者所描述的自由一样,真相多是在政府缺席或者遭到反对的时候建立起来的———试想,左拉会因为政府的赏钱而为德雷弗斯辩护么?其二,为了谋求善治,政府真正需要做的,不是惩罚说出不合心意的真话的公民,也不是拿纳税人的钱财去奖励公民说真话,而是要以一种公正的态度建立并保护一种可持续说真话的制度与环境。如果有政府阻挠民众说真话的事情发生,政府必须及时纠正,并积极赔偿,相关责任人同样应该接受道义与法律上的惩罚。
显然,中国人缺少的不是“诤言奖”,而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社会环境。既然说真话本来就是政府应该倡导并维护的制度性要求,那么一个社会真话缺失,只能说明政府在这方面失职。在此前提下,拿纳税人的钱来奖励纳税人说真话,就难免被人说成“大路不走走小路”了。事实上,民众对“诤言奖”的作用本来就抱持一种怀疑的态度。从政治传播学的角度来说,奖励言论和钳制言论同样具有“观点审查”的作用。不同的是,后者是以狰狞的面目出现,而奖励则有着更雍容的外表,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软暴力”。谁能否认今日许多学者屡败屡战地申请课题经费不是在迎合“奖励”或者顺从于这种“软暴力”,为此,他们当中许多人不得不放弃自己学术上的抱负;而那些被奖励惯的人,更将人生的全部意义寄托在奖励之上。
如果一个人要为奖励而言说,他也便失去了言说的根本。有朝一日,当这种奖励失去时,恐怕他们连生活的乐趣都找不着了。
影响人类进程的东西或许只有两个:其一是恐惧,其二是奖励。二者背后似乎潜藏了权力或者社会何以运行的所有密码,也正是它们在相当程度上使个体丢失了独立行走与自我判断的能力。恐惧与奖励,就像权力的牧羊犬一样奔波于人之前后,它维护着一个“正统”的秩序,并将社会朝着某个设定的方向引领与驱赶。然而,抛开无拘无束的行走,这种“争先恐后”真是人类的宿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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