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松有案谈法官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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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松有案谈法官的品行2009-08-23 13:10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官的品行会直接影响到司法公正。

一个品行不正的法官,就很难指望他的裁判去惩恶扬善。

一个收受贿赂的法官,就很难保证他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法院系统的腐败从基层法院到最高法院都有,层次、级别越高,危害越大。最具代表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的案件,黄松有是建国以来因贪腐被查处的最高级别的司法官员。

据香港《大公报》等媒体报道称,他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以权谋私、严重经济问题、生活腐化。”

“以权谋私、严重的经济问题”是公布被查处贪官问题的官方语言,媒体上见得多了,大家也是见怪不怪。

“生活腐化”无非就是乱搞男女关系,大家也能猜出几分。

可是黄大法官的“生活腐化”与其他众贪官的“口味”不同,他“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有兴趣。”

论法律知识和个人工作能力,黄大法官是“大人”,论个人品行,黄大法官是“小人”

专爱未成年女性,如此龌龊、恶劣“小人”,其官位为何一路高升?是组织部门没有发现还是隐蔽的比较好?

法官的行为是否规范,关系着司法的权威性、裁判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权威不仅来自国家的强制力,也来自法官规范、文明的行为。很难想象当事人会心甘情愿地服从一个品质恶劣的裁判者所作出的裁判;也很难想象当事人会相信未经正当程序的裁判的公正性;更不可想象在审判过程中受到歧视的当事人会主动履行裁判。

拿掉一个黄松有并不能让我们高枕无忧,隐藏在司法队伍里面像黄大法官这样的“豺狼”、“衣冠禽兽”还很多,现在的问题是如何把他们揪出来并绳之以法!黄松有这样的大法官都被拿掉了,说明中央正在尽最大努力铲除司法腐败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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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停停 2009-08-24 12:11 首脑定案,法官宣读,百姓企盼法官履行公正,独立判案有违既定方针,法庭冠冕堂皇而已,法律的天平随时倾斜既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