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嶸︰司法部長不知道什麼是政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6:15:38
作者 :于建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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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7
12:00 AM
據新華網消息,司法部部長吳愛英6日表示,“要切實做好律師代理敏感案件和群體性事件的指導工作,教育引導廣大律師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忠誠履行律師職責使命”。這被部分公眾解讀為是將政治與法治對立,將大局即黨的利益置于群眾利益之上。這可能只是種誤讀。但在我看來,這種只強調“政治”而不談法治的表述,也有商榷的地方。
首 先,律師可以講的最大政治,就是依法維護當事人權利,為當事人爭取利益。在我國,法律由人民代表大會制訂,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因此,律師只要是依法執 業,從根本上說就符合人民的利益和國家的整體利益,這在代理敏感案件、群體性案件時也不例外。實在無需在法律之外,再去考慮什麼其它的“政治”、“大局 ”。
而敏感案件、群體性案件的當事人,即使因司法部“指導”而得不到律師的有效幫助,也不妨礙他們用法律來維權,只不過專業知識的缺乏會給案件的審理帶來困難。而他們如果因此放棄司法途徑,轉而選擇上訪、上街、上天,只會進一步地破壞社會的“穩定”,影響政治和大局。
其 次,政治、大局要靠依法治國來保證,靠人治只能被問題牽著鼻子走。法律具有平等性、公平性和規則性,民眾可以據此調整自己的行為,社會可由其維持合理的秩 序,正義可經此得到普遍的實現。我承認,敏感案件、群體性案件情況復雜,在適用法律上確實存在一定困難,不讓或少讓律師介入,當事人可能因不懂法而少提條 件和要求,從而有利于個案的解決。但我更要指出,這樣的後果是破壞了法律的尊嚴,造成規則失範、行動失據,社會會因此漸漸陷入混亂,而這能不破壞政治和大 局嗎?
再次,講政治不能損害任何群體的權利,講大局不能無視任何群體的利益,否則那就不是國家和全體人民的政治與大局。鄧玉嬌案是不是敏感案件,三鹿牛奶案算不算群體性案件,難道律師都不能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或者都要在司法部門指導下按其大局觀去辯護?那律師還有何獨立性。如果是為了共產黨政權在國際上的形象,為了執政黨在群眾的形象,而希望將事情壓下來拖下去,害怕律師在其中“煽動 ”“不明真相”的群眾,害怕律師爭奪眼球爭取輿論支持,那麼,這種“政治”和“大局”只關系到一部分人的利益,而代表不了全體人民的利益。最後,司法部作為政府部門,沒有凌駕于法律之上而去妄談“政治”、“大局”的權力。憲法第五條明確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司法部即使要講“政治”,也只能講憲法和法律框架下的政治,而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律師代理敏感案件、群體性案件必須接受“指導”,更沒有哪條法律指出,什麼是敏感,什麼是大局。
當 然,對法律關系復雜、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司法部門對辦案律師提供幫助也未為不可。但那應該是從專業方面為律師提供支持,在堅持依法從業方面做律師的堅強 後盾,在律師受到打擊報復時出面保護其利益。可惜事實上卻並非如此。我曾見過部分省市司法局禁止律師代理群體性案件的通知。如果象這些通知所說的那樣,我 就不知道這講的是哪門子的“政治”和“大局”。因為,在我看來,共產黨作為執政黨,所主張的政治就是堅持依法治國,堅持以人為本。司法部長如果這點道理都不懂,就沒有資格講什麼政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