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无证醉驾撞死4人该判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19:35:57

成都男子无证醉驾撞死4人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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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去年底的孙伟铭无行驶证且醉酒驾车造成四死一重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

    因为交通肇事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在全国尚属首例。孙伟铭当庭表示要上诉。此事引发争议:孙伟铭被判死刑是否量刑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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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肇事者判死刑

体现司法进步

    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来看,显然大得民心,肇事者孙伟铭造成严重后果,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审判肇事者,运用法律适当,是对民意的尊重,体现了司法进步,创下这样的全国纪录可圈可点。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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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者:无证据证明

孙有伤人故意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委员会副主任张青松表示,从犯罪构成上看,孙伟铭醉酒驾车和无证驾驶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特征,但无想伤害不特定人的主观故意,因此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妥。[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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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设立

“酒后驾车罪”

  《刑法》中急需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对当事人的处罚,与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许不会有太大的出入,但它的出现更能提醒人们杜绝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控制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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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1:

“酒后驾车罪”有助震慑“醉猫”
  酒后驾车但未造成伤亡和财产损失,能否定罪?暨南大学一法学教授认为,打击这种行为光靠经济制裁显然力度不够,今后加大立法对酒后驾车行为单独定罪,就可以“酒后驾车罪”处罚。

相关评论2:

南京车祸与杭州飙车,哪个更恶劣?
  南京车祸案涉案司机是在醉酒后,完全失去自我控制能力,杭州飙车案,肇事司机完全对自己的行为有清醒的认识,并且完全可以做到自控。对照南京案的认定,杭州飙车都应该是更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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