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员发帖举报镇委书记被诉“诽谤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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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职员发帖举报镇委书记被诉“诽谤罪”

本新闻所有点评 共1页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8日 22:38:59    发表 无话可说,这些人呀,对普通老百姓耀武扬威! IP:* 引用 支持(3) 反对(0)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8日 22:01:37    发表 多么狂妄然而又胆小自卑的行为!这个普通公民发的那么一点点点击量的帖子就足以令他们如此疯狂的报复! IP:* 引用 支持(2) 反对(0)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8日 17:28:21    发表 南霸天假尸还魂了. IP:* 引用 支持(3) 反对(1)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8日 16:55:57    发表 这就是我们的法院和检察院!既然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为什么又是“诽谤罪”? IP:* IP:* 引用 支持(4) 反对(2)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8日 16:07:24    发表 段磊说的是实事.但是他很不走运.民与官斗.败局已定! IP:* 引用 支持(3) 反对(1)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8日 15:15:33    发表 作为一个公民,首先要懂得遵纪守法。如果举报别人就必须有真凭实据,如果只是道听途说就会涉嫌诽谤。不要认为官员腐败就可以随便举报,官员首先也是公民,他也会受到法律保 护。中国的民主权利不是扑风捉影的攻击,不是在电脑前的随意表达。 IP:* 引用 支持(3) 反对(2)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8日 14:58:02    发表 中国的政府官员实在是太厉害了! IP:* 引用 支持(4) 反对(1)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8日 13:37:29    发表 诽谤罪会不会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和某些官员的保护伞? IP:* 引用 支持(2) 反对(1) baoquan 2009年07月18日 12:01:42    发表 法院和检察院只是家丁,一点不错 IP:* 引用 支持(9) 反对(1)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8日 11:02:03    发表 中国的法律是法院和检察院的了,他们说了算, IP:* 引用 支持(8) 反对(1) catty 2009年07月18日 10:45:05    发表 真正的法治中国,还很遥远。从明目张胆的人治到权力支配的“法治”,这很难说是种进步。 IP:* 引用 支持(8) 反对(1)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7日 23:42:12    发表 可怕!检察院这样做让人对司法公正完全没有信心! IP:* 引用 支持(7) 反对(1)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7日 23:26:06    发表 这就是我们的法院和检察院!既然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为什么又是“诽谤罪”? IP:* 引用 支持(8) 反对(1) 《财经网》网友 2009年07月17日 22:40:04    发表 政府的力量很强大,强大到执法机关只能做”家丁“,! IP:* 引用 支持(4) 反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