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不捕鼠怨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2 08:28:07
  

 

猫不捕鼠怨谁?

 

 

昨天偶得小文《世无良猫》,读后颇有感触,不妨敲出与大家共同玩儿味。

《世无良猫》全文如下:

“某恶鼠,破家求良猫。厌以腥膏,眠以毡罽。猫既饱且安,率不食鼠,甚者与鼠游戏,鼠以故益暴。某怒,遂不复蓄猫,以为天下无良猫也。”

显然,这段区区小品文寓意颇深。主人公养猫原意为灭鼠。但用鱼肉喂用毡作窝伺候,结果猫不但不再吃鼠,反而与耗子成铁哥们,致使耗子更猖獗更繁殖。鼠患未除反倒养了个祖宗来家,最后猫鼠结帮成派闹翻天。猫主人很恼怒,发誓不再养猫,并认为世上原本就没有什么好猫。当然啦。一些猫被主人豢养化为“贵族类”宠物,这些咪咪除了比流浪猫多了份养尊处优身份,也就成了讨主人欢心的献媚宝贝宠物,更不用说去主动灭鼠了。这是猫主人心甘情愿的事情,怨不得猫咪,也不在本文所谈范围之内。

猫的天敌是鼠,自然也喜好腥,便就也有了偷鱼摸虾的小伎俩。这原本不足怪。毕竟上帝创造它相对人讲是低级动物,除了本能生存能吃睡习性外,没有什么强烈思维能力,所以它永远不会脱离猫科范畴进化为更高级动物。对这种偷腥嗜好,按理主人应该及时敲打才是,让它改邪归正;猫倘若不捕鼠还与鼠共舞,大约猫主人应该从自身反省才是。这些足以说明,人类在某些问题上,思维并不比低级动物高明。

《世无良猫》中猫的“主人”最终“怒,遂不复蓄猫”,发出“天下无良猫”的感叹。其实这种结局怨不得猫咪。起码猫主人有两个失误:一是他没有正确引导猫的捕鼠天性;二是一味娇纵惯养让其偏食。于是美味的鱼肉虾蟹,自比亲自生擒老鼠省事还不必反胃吣食;温暖的毛毡打盹,远比横陈草窝梦回太公处逍遥悠哉。此等福分,人皆羡慕,何堪猫乎?

这么一说,反倒让我想到人间的那些吃喝的是山珍海味,睡卧的是龙床玉辇的“两条腿猫”来。两者何其相似乃尔?!

这种“猫”原先“主人”赋予它的使命是为主人服务、以消灭鼠患为己任。可是本土不太适应这种“猫”的习性,便又多出个功能——这厮能操纵“主人”的一切为其服务。即便 “主人” 偶尔发出一点劝规和警示,轻则当作P话置于耳旁之风,重则张牙舞爪颐指气使不可一世。闹不好还把“主人”老脸抓破流点血掉块肉什么的。至于抓鼠么?要看它的情绪目的如何。哪个鼠危及它的利益,当仁不让立马清除;哪些鼠与其利益共当,自然会结成天然同盟一致对“主人”下手。……所以也就有了猫天下、鼠天下之龃龉。此刻,猫鼠变成了互换的“硕鼠”也名正言顺了。

最近中石化原老总陈同海这个“猫精”贪污受贿近两亿不死,不知是否有“猫鼠联谊”依托背景。反正陈董未来不久完全可以“年事已高身体欠佳”为由来个“保外就医”,继续他的“硕鼠”滋润生活。这等为所欲为的广阔天地,“猫”焉能没有一番施展拳脚的大有作为?究竟是什么缘故造成这等霸王猫横行天下?追根溯源应该怨谁?是“主人”的无能还是“主人”的无奈?还是这片匪夷所思的神奇土地天生好产这等“硕果”?呵呵~~不好说!暂且闭嘴!!

总设计师说得好:不管白猫黑猫,能抓住耗子的就是好猫。国人历来养猫防鼠图个仓廪安宁,如今养猫成患成精成了坏猫,那豢养它还有何用?不如连鼠辈同属扫荡之列。当然,如何扫荡,还要看“主人”和“主人的公仆”怎么能改变自身尴尬境地去自我探索啦。

                      200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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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14年前发表的的旧文

 

毛牧青:乱弹“杀鸡训猴”

 

 “杀鸡训猴”,又称“杀鸡骇猴”、“杀鸡儆猴”、“杀鸡给猴看”,该成语书面出自清末李嘉宝的谴责小说《官场现形记》第五十三回,喻意严惩一个而警示其余。民间何时流传此语,现已无从考究,反正人们常爱挂在嘴边吓人,颇有点杀一儆百、以强凌弱的感觉。

 大概是鸡身微力薄、寄人篱下,早杀晚杀都逃不脱被人受用的厄运。而猴呢?玲珑乖巧之精灵,又会学人样,不愧是人的近亲。因此,按国人的价值观,杀鸡训猴乃最合算不过了。于是,无辜之鸡被宰,冤枉也;闯祸之猴不杀,并观赏无辜遭戕场面,有幸也,尽管这厮见血眩晕一阵子。

 儿时曾学过“猴子戴草帽”课文,放学后又时常在街上看“耍猴儿”的把戏:只见那猴儿在一阵密锣声中出场,头戴“七品” 官帽,挤眉弄眼、上窜下跳、舞刀弄棍,博得围观者(多数是我那么大的孩子)阵阵笑声,为其主子讨点小钱。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猴儿虽然顽皮,但大都老实,知道物归原主。可如今那些规矩老猴儿的后裔,远比作古的老子大胆。它们自恃有“动物保护法”庇护,叽呀叽呀、游哉悠哉之余,竟算计起人来。据说峨眉山区的猴儿们已干起拦路打劫的勾当,或抢游客手中餐,或掏游客囊中物,不招訇然而至,抢罢哄然而去,你奈何不得它。因为它会见机行事,爬树隐匿动作极快,游客只能望猴兴叹。前不久,鄙人在《读者》杂志上读过一首诗,诗曰:“我把帽子脱下/树上的猴子也学我/我在树下撒尿/它把尿撒在我头上”。你看,仍是学样,可嚣张多了,懂得如何站在高处向人们示威,真真干起耍人的把戏了。

 看来,如今大有教训一下这些“猴儿哥”的必要了。

 杀鸡训猴乎?至今好象作用不大,而且对鸡也不太公平,那猴儿厮们适应能力强了,便只当好玩,兴许会操起刀来杀只鸡给人看,再来个“大闹天宫”,岂不乱了人间的方寸?

 那么,杀猴训猴罢……

“猴”与“侯”谐音。一说杀猴,便会使人间那些不老实的“猴”们心惊肉跳、坐卧不安。这些“猴”们拿着党和人民给的权力,为非作歹、徇私枉法、贪污腐化、道德败坏,给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造成极坏的影响极大的损失,怎一个“杀鸡训猴”了得?不拿他们“开刀”,不向他们大开“杀戒”动真格的,难正党风,难树国威、难服民心!

 当然,杀“猴”也要依法量刑。既然他们敢以身试法,也应尝尝抹鸡脖子的滋味。古云:“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当杀鸡时且杀鸡,当杀猴时且杀猴,其言盖此,其言是矣。

 看来,杀猴给猴看,才是正理,令人折服。鄙人有一歪主意:是否把“杀鸡训猴”在特定环境中修正修正,叫它变成一个不是成语的成语,哈哈 ……           

                           (1995年9月1日忽然想到而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