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是针对发放时在册的员工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2:17:25
 问: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于2001年12月31日同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我打算不再续约。但今年的年终奖在明年初发放,此时已不在单位了,我曾向单位提出,可单位向我出示了一份单位的《年终奖评审发放办法》,该《办法》第一条规定:“2001年度年终奖的发放范围为发放时在册的全体员工”。由于我已不属年终奖发放时在册的员工,单位以此拒绝向我发放年终奖,请问这合法吗?我可以拿到年终奖吗?

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该规定第七条规定:“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可见,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它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既然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在今年的一年中,你同其他可以拿到年终奖的同事一样提供了劳动,也应得到同样的劳动报酬。你单位关于“2001年度年终奖的发放范围为发放时在册的全体员工”的规定,将你排除在外,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应为无效。虽然届时你已不在单位,但年终奖是单位对今年工作的年终奖金,单位仍应当向你发放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