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Gus - 途加观点 - 法律可以随便强奸,还有啥不能强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8:55:07
法律可以随便强奸,还有啥不能强奸?
  

春天是房地产开工的好时节,内蒙古当然也不例外。据说为了赶上开工好时节,野蛮拆迁事件层出不穷,手段更是花样百出。而作为拆迁副产品的“难民”们,被赫然晾在北疆余寒未褪的春夜里,就像被活剥了壳的蜗牛一样,根本找不到办法保护自己。

之所以如此,有相关人士分析,“由于我国2001年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已于2007年10月停止执行”。换句话说,现在根本就没有能从源头上约束野蛮拆迁的法律法规。所以,此类事件只要不出人命,往往就是走民事赔偿了事。

对于地方官员,以前分析过,只要不是出于“以权谋私”的目的,就算违规批地也追究不上刑事责任。所以,非法征地、野蛮拆迁这类事情,几乎不可能给地方官员和开发商造成任何损害。

有利于保护居民的法律法规迟迟得不到完善,所以野蛮拆迁办法不断、耍尽百宝。同样“创新不断”的,是处理对政府不利屁民的手段。

前段时间内蒙屁民吴保全因为“诽谤政府罪”锒铛入狱,同样进去过的还有河南籍屁民王帅。吴保全显然不如王帅运气,被判有期徒刑2年,至今仍在狱中。

“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说,由于人民对政府的信息掌握不可能完整无缺和客观公正,因此,法律必须容忍人民对政府错误的、不公正的批评。民法上的名誉权是保护公民、法人在民事活动中的民事权益,而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动不是民事活动,是政务活动,不受法律上的名誉权保护,政府根本没有名誉权,更谈不上诽谤政府”。

也就是说,所谓按“诽谤政府”定罪是直接违反法理的行为。

对金权阶层不利的法律法规迟迟不得完善,而用来约束屁民的法律法规,总是能够突破性的快速“创新”并得以落实。这法律到底算不算个球?成龙说“中国人应该被管的”。有这样的地方政府和这样的法律法规,成大爷的担心就像是担心“城管对小贩太好容易导致市容恶化”一样,闲的蛋疼。

前段时间有关新《物权法》修订案,有说法“住宅满70年有偿续期”,此说法当时引发轩然大波。后相关部门出来辟谣。可事情已经过去了近两个月,关于“房子用地期满是否有偿续期”这样关系到亿万屁民“妾身利益”的重要法条,却迟迟不见政府给出明确的说法。现在,有地方当初批下的“20年住宅使用权”已临近期满,居民找相关部门问询,得到的回复均是“还没定”。难道说,这块也准备留一个能够为金权阶层的子孙万代们创造财富的“活口”?

近日,海南乐东县村民“因修路与当地一家投资开发公司的保安队发生冲突”,冲突中有两名村民受伤。结果引发“近千村民冲砸开发公司办公区”。而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的保安队与当地村民以前曾多次发生过摩擦”。

开发中多次摩擦,不知是地方政府不作为还是多次“法律创新”,以至于摩擦持续不断?难道地方政府不知道,“反复摩擦最终会引发高潮”这样的基本生理常识么?

更有甚者,据《法制晚报》报道,“河南沁阳市规定了12条5000万以上投资者享有的各种政治法律特权,其中包括可以不受交通法规的制约、医院看病享受半价、子女随便选择学校、出入娱乐场所(赌博嫖娼)不受公安机关检查等,还规定每月1至25人日为企业“安静日”,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全市任何部门不得进入企业,违者立刻开除,到记者发稿时,已有7名公务员因进入企业而被开除”。

有了这些“先例”,异常火爆的新闻“浙江丽水确认19名女生遭强奸 多名村干部被查”只能让人倍感龌龊,却并不令人震惊。一句话,法律都可以随便强奸,还有什么不可以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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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来了,祝大家节日快乐!

放假期间观点暂停更新。不过路人甲还是会坚守拷串摊子,虽说猪流感貌似不善,但路人甲的拷串摊子挂的是狗头,拷的是羊肉,乃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绿色健康食品,故请大家放心食用。  


#经济参考报4月29日报道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接连发生的几起野蛮拆迁事件,成为社会热点话题。据当地媒...新闻


吃完大餐,去路人甲的拷串摊子看看: 更多途加看客的集体吹水... 副教授抄袭本科生论文? (3) 马来西亚:中国船来一个灭一个 (7) 落马贪官忏悔发言会还是经验交流会? (0) 调整生理节律杜绝上课如厕 (0) 一好事:福建取消夫妻投靠落户限制 (0) 介都是亲戚的钱 (0) 当事人不承认,我们就不查 (0) 不抽烟就要挨罚款?! (0) 在解放碑下自焚? (12) 效能办?当时我就震飞了 (1) 途友们对本观点的评论  04/30/2009 07:27:36   melodychen

政府的明目张胆,开发商的嚣张跋扈,法律就这样赤裸裸的被强奸了。群众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最后只好哭爹又哭妈了 --!

 04/30/2009 08:19:57   neo

有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说钱人平等,没有权人平等,所以尔等屁民,不要和天朝权贵瞎耗了。

 04/30/2009 09:32:37   sariel

我们5,1放3天
不知道干嘛。。。

 04/30/2009 10:03:13   疯卿羊

 04/30/2009 12:13:04   

法治法治,不是法律治人,就是人治法律。法治应该不是目标而是个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法律的力量会逐步加强终至主流。但现在显然法律的力量很孱弱,原因在于平民力量的微不足道。幸而我们在一点一点的积攒力量,但目前权贵的力量似乎增长的更快。但回首这三十年权贵的力量却非一直在增长,是有起伏的,似乎总是在平民力量增长后再去劫夺以自肥。而这两股力量的博弈,也是法律的尴尬之处。法律的尊严建立在人人平等万民敬仰上,而法律的耻辱却又是总有权贵会在其头上踏上一脚。所以法治不是美好的目标,而是一场战斗过程,一场无处不在激烈却不流血的战争。

 04/30/2009 12:45:44   对不起

自古权大于法。初中政治学过,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

 04/30/2009 16:55:31   

呃,楼上的说过了吧。
权大于法应该是说古代的,我觉得像美国的三权分立就比较能保持公正。
中国的问题在于执法与行政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关键要把执法部门与行政部门完全分离为两个独立的系统。
还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可惜群众看到了腐败也无能为力,群众与权力之间隔着一群人大代表呢。

 04/30/2009 17:24:54   

呵呵,匪弄混了一个概念,行政部门就是执法部门。人大是立法,法院是司法。

 04/30/2009 18:38:02   愚则娱矣

理想的无政府主义社会中是没有法制的,因为法制本质上和统治一样都是为了维持人与人之间以及各种利益间的关系而制定的游戏规则……

不过那始终只能被作为一种理想——至少在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实现的可能——因为这种社会状况的前提是构成社会的每一个个体都能够将身上担负的社会责任置于作为生物的本能之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一种对自然规律和进化论的违背。

不过就算这样,其对法律和统治的反思也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例如法律和国家的本质和所存在的缺陷等等。虽然了解这些可能对改变现状没有实质意义,但如果这类剖析问题根本的方法得到普及了的话,解决问题也许会少走些弯路吧。

那是一个我们永远无法实现的完美,但是有了一个正确的目标,我们才会不断进步,无限接近于那种美好。

 04/30/2009 23:27:32   无限PS

布衣之怒········

 05/02/2009 09:36:45   袁柒

路人甲惊人的创作力啊,比当年郑渊洁还猛

 05/02/2009 14:41:36   牙神幻十郎

 05/03/2009 19:59:48   狙击手

法律应该是对一些触犯广大人民利益的行为的惩罚,而不应该是对冒犯执政者的行为的惩罚。否则那就不是正义而是暴力。法律应该是基于民众的素质而定,不然就会有很多冲突,不能把自己臆想出来的一些自认为很好的条令法规强加到根本就不适用的群众的头上。
中国的人情味太浓,既是我们的优点又是我们的缺点,我们 会因为它而更团结,可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事也不少,这种事只能靠自律来解决吧,法律始终都会无能为力。

 05/03/2009 20:35:02   春虫虫

观点这个专栏能不能将RSS独立出来啊

 05/03/2009 20:51:01   途加小编

春虫虫你好,感谢关注。
观点这个专栏更新量比较小,一般是一天一篇,周末还没了,所以不值得提供一个单独种子。

 05/04/2009 00:12:04   愚则娱矣

和千字文、N-Z小组并一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