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高考方案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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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教育频道4月16日讯(记者汪群芳 通讯员薛平)从2009年开始,如果你要参加高考,就要按照新高考方案参加考试了!明年起高考单一的“统一选拔考试”将退出历史舞台,除了高考成绩,你的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都将成为你是否能被高校入取的重要依据。这是记者在今天下午3点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省人民大会堂举行的“浙江省新课高考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取的信息。据悉,这次高考改革是为了适应我省2006年实施高中新课改试点的需要,也是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高中教育普及化的需要。

选拔模式多元化
实行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成绩三位一体招考体系
历届的高考都是“一考定终生”,为使高考更公正、透明,也为了适应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高中教育进入普及化的需要,“新课改高考方案”对选拔模式作了重要改革。
明年开始,“单一的统一选拔考试”将推出历史舞台,将形成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试评价体系。相关负责人指出,这是为了继续实施和完善高中会考制度,一是把会考作为统一选拔考试的基础;二是采集学生会考成绩进入综合素质评价表,提供给所有招生院校,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三是由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在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内容涵盖学生的品质与素养、学习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六个方面,结果包括学业评价、项目测评、操行评语。评价结果经公示后采集确定的基本信息,形成《浙江省高校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采用等第评价,分A、P、E(分别表示好、合格、需努力)三等。学习能力则主要通过会考等第(A、B、C、E,即优、良、合格、不合格)反映。
有三类考试科目可供学生选择
高考后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填报志愿
在现有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学科分类基础上,根据高等院校、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新课改高考方案继续坚持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程为主体,按高中新课改实际和各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上的差异,分三类设置考试科目。
一类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组合的基础上,增考自选模块,增加测试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由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或专业自主决定是否选用此考试科目组。自选模块由考生在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IB选修模块的18道题中,自主选答6题。
二类科目维持原有“3+X”科目组合,重点测试通用型知识和能力,基本对应现有的第二、三批录取院校。
三类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语、数、外”基础上,增加技术考试,侧重测试技能型能力,对应现有的第四批录取的高职高专院校。技术科目包括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先由学生自主选考一门,条件成熟时二者皆考。此外,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类别。高考后,逐类逐批划定分数线、填报志愿。上一批院校录取结束后,再划定下一批分数线,填报下一批志愿。每批按其对应的科目组合计算总分。
相关负责人认为,分类测试、分批选拔,打破了以往科目设置高度统一的模式,使不同类型的学校能选拔到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学生;使不同程度的学生能量力而考,减轻相当部分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它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观念,有利于培养既有必备的知识基础,又有个性和特长的专业人才和劳动者。
技术和英语听力考生每年可考两次
第一批录取院校可自主选择采用一类或二类考试科目
记者还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英语听力、技术考试每年有2次全省统考机会,由学生自主决定参加考试次数、选择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两年有效。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的考试心理压力以及备考压力,弱化一次考试偶然性的作用,同时避免因设备和环境等出问题,给考生考试造成难以弥补的影响。首次考试时间分别为2008年的9月和10月,高二学生可参加考试。
此外,新课改高考方案中,学生和招生院校的选择性都有进一步的增加,如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别;在自选模块的考试中自主选择考试模块;在技术和英语听力的考试中自主决定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次数,自主选用其中的一次成绩等等。扩大招生院校的自主选择体现在:现行的第一批录取院校可以自主选择采用第一类还是第二类考试科目组;招生院校根据培养目标自主确定是否对相应学科的会考成绩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档分数线以上,招生院校自主对学生的统一选拔考试成绩、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附:有关重要问题浙江省考试院领导答记者问
1.如果今年未考上大学的学生,明年是否可以复读?该如何适应新高考政策?
答:照样可以复读,但就如何适应新的高考,因目前还未有过实践,至今很难有准确的判断。
2.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的方向和前景如何?
答:方向绝对是对的。这是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高中教育普及化的需要,是必须要进行的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希望每一个孩子能有选择的学习,实现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3.一类科目为何要增加自选模块?
答:这是为了让有能力的学生更好地将自己的学业专长展现给学校。同时也考虑这一类学校的选拔要求,也能让学校找到适合自己学校发展的人才。
4.三类考试科目中为何要将技术考试代替文理综合?
答:这是为了发挥高考良好的导向作用,现在社会上有“重理论知识、轻实践”的现象,为了弱化这种现象,同时也为了强化考生的实践能力,给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5.如果考生三类考试科目兼报,那减负是否会变成增负?
答:在新高考方案实施中考生有不理性的选择是正常的,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这样的现象肯定会消失。
6.如果有考生低估自己的学习能力,报了第二科目,但考试成绩特别突出,想上第一类院校又上不了怎么办?
答:现在全国每年高校的招生人数大约在26万-27万人左右,其中一本录取在3万人左右,二、三本在10万人左右,高职高专在13万人左右。每位学生和家长如果能清楚目前的高校招生状况,应该会对自己的学业水平进行合理的评估,会比较理性地选择考试科目类别。
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本次高考改革的直接动因是高中新课改,高中新课改是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启动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它涵盖幼儿教育、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高中新课改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为标志而在全国部分省区逐步展开。2004年首批试点省区为山东、宁夏、广东、海南,2005年江苏加入试点,我省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于2006加入试点,同年加入的还有安徽、福建、天津、辽宁四省。
高中新课改在教育理念上的鲜明特色为:1、课程目标的完整性、全面性:强调知(认知)、情(情感)、能(技能)三维目标的统一,把技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体育与健康等一起并列为八大学习领域;2、课程内容的选择性: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性,实行学分制,设立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3、评价的过程性和综合性,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4、课程管理的民主性:改单一的国家课程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相结合的课程结构。
与传统的课程体系相比,高中新课程体系体现了全新的教育理念,是在课程领域的一次重要的改革。
高考作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对基础教育有很强的导向作用。高考办法是否与新课改相适应,事关新课改的成败。正因如此,《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应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衔接。要按照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探索提供多次机会、双向选择、综合评价的考试、选拔方式。”
高中阶段现有的考试评价体系为高考改革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我省自上世纪80年 代实施普通高中会考制度,已积累了二十多年的经验。会考作为一种水平考试,要求学生掌握高中阶段所有主要课程的基本内容。它与学校内部的单元考试、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一起,构成了高中阶段的完整的考试评价体系,有效地防止了学生的偏科现象。从而为高考改革突出重点、破解主要难题提供了有利条件。
比如我省高考改革方案中第三类“高职高专”学校,为了充分引导学生重视技术课程的学习,同时为了有效地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不设文综、理综考试。文综、理综所对应的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习结果的评价任务,则由高中会考和学校考试承担。
二、选拔模式
(一)全科会考基础上分类测试、分层选拔
第一层次招生院校、专业为全国重点本科院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等)第二层次为普通本科院校、专业;第三层为高职高专院校。
考生自主选择报名和参加考试的相应类别,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
(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选拔新生的重要内容,高校录取新生时对学生的统考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生成长记录)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三、考试科目与内容
(一)考试科目
1、文、理科类考试科目
类别
考试科目
其他评价项目
第一层次(重点本科)
3(语 数 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自选模块
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层次(一般本科)
3(语 数 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综合素质评价
第三层次(专科及高职院校)
3(语 数 外)+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综合素质评价
2、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
类别
考试科目
其他评价项目
第一类(本科)
3(语 数 外)+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类(专科)
3(语 数 外)+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综合素质评价
(二)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外语3门的考试内容:各科目必修模块+选修1A。其中数学分文、理科两种。英语听力测试单独安排,一年进行2次,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次数及记入高考的成绩由学生任选,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综合考试内容:文科为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必修模块+选修1A的内容;理科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必修模块+选修1A的内容。
自选模块考试内容(仅限于报考第一层次的学生):选自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自主选修模块(IB)的内容。每个模块编制1 道试题,共18题,每题10分,由学生任意选答6题,总分60分。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方式。全省统一标准,由中学在高中阶段学生成长记录、过程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经公示后进入考生电子档案,在投档线上,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其中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四个方面除写实性评价外,还采用等第评价,分A、P、E三等。
未参加新课改的学生和往届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办法实施。
五、各考试科目的分值、考试时间与日期
(一)分值与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分钟)
分值(分)
语文
150
150
数学
120
150
外语
英语(不含听力)
120
130
英语听力
20
20
外语其他语种(含听力)
120
15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
300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90
100
自选模块
90
60
(二)具体日期
高考时间是每年的6月7日和8日。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8日上午综合,下午外语。每年3月和9月为英语听力考试;每年4月和10月进行技术考试。
六、命题
语文、数学(文科/ 理科)、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浙江省《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相应科目的必修模块和指定选修模块(IA)的范围。
自选模块考试依据教育部《考试大纲》和浙江省《考试说明》公布的内容范围命题,不超出相关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自主选修模块( IB )的范围。
技术考试由学生在信息技术考试和通用技术考试中自主选择其一,考试一年进行2次,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次数及记入高考的成绩由学生任选,考试成绩两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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