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案督办 查处“盐城第一贪”是顺民心之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07:40:10

带案督办 查处“盐城第一贪”是顺民心之举

国务院办公厅:
你们好!


江苏省阜宁县黄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公司)万荣国等董事借国企改制之机,自卖自买,暗箱操作,涉嫌隐匿贪污盗卖国有资产、偷漏税、行贿、职务侵占、非法集资、挪用贪污扶贫解困资金、虛假(抽逃)出资、诈骗抢劫等一系列犯罪案件,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阜宁县政府、县纪委、县人民检察院至今未对万荣国等董事追究责任,令人费解。我们列举部分事实如下:
一、
万荣国等董事涉嫌贪污国有资产,案值亿元以上,称为“盐城第一贪”名副其实。
    2001年3月31日,阜宁县食品公司进行“承债式”改制,公司原任总经理李文白借机隐匿了100多亩国有土地、数百间门市房产、约千万元无形资产,价值亿元以上,致使该公司的评估净资产为负59.01万元。(阜宁县国资局与李文白1998年6月签约2214万元公有资产保值增值协议书,证明原阜宁县食品公司不是负资产。)

同年6月9日李文白以“零资产”、“承债式”改制方式,一分钱没花,骗取公司资产,改名阜宁县黄海食品有限公司。万荣国等四董事曾在2004年、2005年数次上访,举报李文白涉嫌隐匿国有资产,并采取不正当手段,将李文白骗取的国有资产抢夺到自己名下,以“换届选举”借尸还魂,万荣国当上了黄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初,万荣国上台后本应纠正李文白的过错,重新申请资产评估,进行合法改制。但万荣国却采取挪用扶贫解困资金,用于行贿县政府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楊志祥等政府官员,骗取县政府同意进行第三次“完善”改制,不管职工死活,继续隐匿、贪污、盗卖国有资产。案发后,2008年6月13日盐城市委责成阜宁县纪委查处,万荣国企图将隐匿国有资产的责任全推给李文白,自己没有责任,是站不住脚的。为什么你万荣国2006年初上台后不主动纠正呢?

比较:“黄山第一贪” 徐普来等四人的“承债式”改制,法院认定徐普来伙同他人贪污国有财产逾4900万元,判处徐普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0万元。其子徐双贵也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阜阳地方铁路管理局改制为安徽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局长张海英趁地铁局改制之机成了千万富婆,成了安徽第一女贪,
犯罪数额累计有8700万余元,其中贪污2014万余元,职务侵占4757万元,挪用资金2005万元,行贿15万元。2009124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张海英送达了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万荣国等董事涉案贪污国有资产逾亿元,远远高于“黄山第一贪” 、“安徽第一女贪”,可以称得上:“盐城第一贪”,不惩办不足以平民愤。
二、万荣国等董事涉嫌偷税漏税,涉嫌故意犯罪。
    2006年度,万荣国等五董事私分公款119.65万元,偷漏个人所得税23.93万元及公司卖房、卖地、出租门市也有偷税漏税,2007年4月经我们举报,江苏省地税局批转阜宁县地税局查案,查明了万荣国等董事偷税漏税属实。2007年8月20日上午,阜宁县地税局稽查局蔡主任约见黄海公司董事陈某某、赵某谈话,限期交清税款事宜,恰巧我们在场。陈某某、赵某问道:“今年8月15日,利息税调至5%,能否按5%纳税?” 蔡主任说“你们黄海公司不是金融储蓄机构,个人所得税仍按税率20%纳税。”可是在2007年度, 万荣国等董事又私分公款96万元,应交纳个人所得税19.2万元,他们仅在2008年1月15日申报21572元、3月7日申报1798元,偷漏个人所得税168630元;同时黄海公司在支付姓唐工头非法集资款360万元利息时,(月利率1.5%,月利息5.4万元)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我们依据事实又一次向江苏省地税局举报。2008年8月,县地税局稽查局向我们通报,万荣国解释说对新税收政策理解有误,是按税率5%申报的。2008年9月,县地税局稽查局又向我们通报,万荣国又解释说“事先到县地税局大厅询问,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按税率5%申报的,有责任应由地税局工作人员承担,最多补交另外15%税款。”我们认为,万荣国等董事偷漏个人所得税是故意犯罪行为,他们多次偷漏个人所得税,是累犯,对新税收政策理解有误等借口是站不住脚的,阜宁县地税局不应该“同情”万荣国等董事偷漏个人所得税,不应该按偷漏税额0.5倍的下限罚款,为什么不同情我们下岗职工?我们八年一分钱收入没有,自贴费用举报,饥寒交迫,屡受政府官员冷眼,容易吗?

阜宁县公安局经案侦查大队也欺骗我们,对我们说“已对万荣国等董事偷漏个人所得税立案,因万荣国是县“人大代表”,从2008年5月就打报告给县人大常委会,等县人大常委会批复,至今未见批复。”经了解,纯属扯淡,万荣国交20万元罚金给县公安局经案侦查大队属实,光收罚金,不办案。万荣国等五董事前后交的税款、罚金98万元,都是用公司公款交的,万荣国等五董事个人所得税个人分文未掏!!
三、万荣国等董事行贿楊志祥等政府官员,涉嫌故意犯罪。
    2006年初,万荣国为争取第三次“完善”改制,取得阜宁县体改指挥部同意,送给县体改办主任杨志祥6000元现金,说是给杨志祥女儿的“压岁钱”。钱送后,万荣国很快就获取杨志祥的批复同意“完善”改制文件。2007年春节前,万荣国等人又购买县人民商场购物代币卷约1万元送给杨志祥,感谢杨志祥压制、刁难我们举报人。

2007年7月12日杨志祥夫妇持购物代币卷在海尔专卖店购买以下商品:
(1)品名:电冰箱,发票单号0247625,货号BCD-205TBZMD,数量:壹台,单价2200元;
(2)品名:空调,发票单号0228694,货号KFRD-33GW/Z2GC,数量:两套,单价2200元,计币4400元;
(3)品名:全自动洗衣机,发票单号0247694,货号XQB60-0528H,数量:壹台,单价1600元;
总计价款:捌仟贰佰元整。
购买地点:阜宁县工商局大楼 “海尔专卖店”
    阜宁县政府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楊志祥打着企业改制旗号,谋取个人非法利益,搞权钱交易,挪用“企业改发基金”3400多万元,非法经营放高利贷,收贿34。63万元。2008年3月20日被县纪委“双规”。
   2008年5月,杨志祥被阜宁县人民检察院逮捕后,如实交待万荣国行贿事实并已经退赃。2008年12月22日阜宁县人民法院庭审结束。
有政府官员为杨志祥打抱不平:“杨主任仅是配角,替领导办现成事的。阜宁县委、县政府少数滨海籍官员才是主谋,帮万荣国从李文白手中夺取了公司资产,他们是万荣国的后台。”万荣国等人行贿是害人又害已。
四、万荣国等董事涉嫌职务侵占,涉嫌故意犯罪。
例如万荣国等人偷税案中补缴偷税款、罚款等事项都是用公司公款交纳,一共98万元。
又例如:黄海公司自1998年起就不搞公司经营,靠出卖房地产、出租门市、吸收高利贷维持。万荣国等4人非法集资450万元,月息二分,工头唐某360万元非法集资款,月息一分半,涉嫌公司内部人控制,以职权为自己谋利,象吸血鬼吸血,抽空公司资产,其非法集资款大部分用于支付自己的集资利息,如2006年、2007年度万荣国等人就按月息二分支付给自己215.65万元利息,支付补缴偷税款、罚款等98万元。万荣国等人于2009年春节前将集资款450万元抽出。
五、万荣国等董事涉嫌非法集资,涉嫌故意犯罪。
如上述:姓唐工头的360万元;万荣国等人从社会上非法集资450万元(后来陆某退出50万元)。黄海公司不具备金融经营资格,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
六、万荣国等董事涉嫌虛假(抽逃)出资,涉嫌故意犯罪。

    2005年,万荣国等人曾举报原经理李文白,38万元个人出资不到位,拿公款冒充个人资金出资,并有抽逃出资,并以上诉法院为要挟,逼迫李文白让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位置,以便万荣国篡位。

对照阜改指[2002]2号文件,到阜宁县工商局调阅资料,查明阜宁县黄海公司75万元注册资金子虚乌有,李文白38万元也是子虚乌有。黄海公司仅是打个报告,县商贸局盖公章出证明,到县工商局将阜宁县食品有限公司过户而已。原阜宁县食品公司的股东大部分是食品站公款,万荣国、李文白个人一分钱不掏,将阜宁县食品公司骗到手。县政府体改办公室以归还职工急债为由,索取黄海公司25万元,被杨志祥挪用放高利贷。
七、万荣国等董事涉嫌挪用扶贫解困资金,用于行贿楊志祥等政府官员,涉嫌故意犯罪。
例如阜宁县黄海公司万荣国送给县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杨志祥的6000元,是2006年县政府拨付的春节扶贫解困金。当时县政府按县食品公司272人头数,每人300元,拨了8万多元。结果(包括我们在内的)数十名举报职工一分钱也未拿到,钱被万荣国拿去行贿了,县政府扶贫解困金变成扶贪行贿金,真是天大的笑话。

又如2007年春节前,当时县政府按县食品公司228人头数,每人350元,拨了7.98万元。据了解,其中万荣国用扶贫解困金行贿阜宁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杨志祥达数千元。
八、万荣国等董事涉嫌诈骗、抢劫国有资产,涉嫌故意犯罪。
阜宁县黄海公司原任总经理李文白,在2001年6月第二次企业改制过程中,弄虚作假,将位于阜城大街96号(新号码198----226号)原食品公司四层营业楼(原房产证面积1879.71平方米),上报资产评估面积525平方米,单价500元,合计26.25万元。在改制以后,以欺诈方式隐瞒实情,于2002年10月到阜宁县房管局,将此营业楼过户在阜宁县黄海公司名下,过户面积1890平方米。2006年初,继任阜宁县黄海公司经理万荣国雇佣地痞流氓,将该楼一层15间门市强占,完成实际抢劫,现已对外出租,每间年租金2.5万元~3万元,四年收取租金100多万元,供万荣国等少数几个董事挥霍。
    2006年,此侵吞国有资产行为被我们职工举报,现经阜宁县审计局审计确认,2008年元月16日阜宁县房管局发文(2007)33号,注销阜宁县黄海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阜宁县阜城大街96号的阜城字00004702号房产证。该楼处于阜城大街黄金地段,目前地价上涨,现价值2000多万元以上,依然被万荣国控制。请问:525平方米=1890平方米吗?26.25万元=2000万元吗?根据以上事实,李文白、万荣国等董事涉嫌诈骗、抢劫。
九、万荣国等董事涉嫌
生猪屠宰垄断,靠行使行政权力敛财
阜宁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全县有20多个,大部分是手工小作坊,原属江苏省食品公司阜宁县公司,20016月改制时,生猪定点屠宰经营特许权――这一无形资产,改制时未经过资产评估,被原公司经理李文白瞒报,后任经理万荣国等人2006年初上台后,不但没有重新进行资产评估,反而凭这个特许权,进行生猪屠宰垄断,通过代行使行政权力,不投劳力,不投资,非法获取巨额钱财,每年达数百万元。滥收“猪头税、猪头费”,万荣国等人遂成为不劳而获的“先富一族”。 阜宁县政府少数官员是阜宁县黄海食品有限公司万荣国等人的保护伞,通过“生猪屠宰收费、收税定额承包”的绝招,不要监督,一手泥墙,干着借机敛财,合伙贪污,坐地分赃,坑害百姓的勾当。

阜宁县纪委至目前尚未对万荣国等食品公司贪污蛀虫采取措施。我们从2001年起就不断向阜宁县纪委举报,已有九年。是谁在庇护李文白、万荣国等人?充当李文白、万荣国等涉嫌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阜宁县委、县政府少数官员,不顾万荣国等人的涉案事实,依然“同情”万荣国等人。阜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体改办、服务业发展局等部门还在为万荣国等人辩护,2008年6月2日上报假材料,向盐城市委、市政府、江苏省委、省政府领导撒谎,用诡辩术胡说“县食品公司改制程序合法”,丢卒保车,为万荣国说情,至今没有追究万荣国等人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江苏《省委书记信箱》2008年6月13日责成阜宁县纪委查处万荣国等人瞒报、隐匿国有资产案至今没有落实。万荣国等董事的行为已涉嫌诈骗、贪污、职务侵占、挪用扶贫资金、偷税、盗窃、抢劫、行贿等犯罪,阜宁县司法机关为什么至今未采取行动,让他们逍遥法外?


事实说明:万荣国等人不劳而获,抢劫诈骗致富一夜成为千万元富翁。而广大职工失去工作,失去工资收入,一贫如洗,阜宁成为下岗职工的地狱。正义得不到申张,腐败得不到惩处。


我们质问:阜宁县委、县政府为什么有法不依?谁在包庇万荣国等涉嫌犯罪分子?为什么不查处涉嫌万荣国诈骗贪污案的政府官员?

故向您们投诉,期望您们主持正义,带案督办,牵头查处李文白、万荣国瞒报、侵吞、贪污国有资产一案。
请求立即、彻底否定阜宁县食品公司19985月、20016月、20067月三次假改制,撤销阜宁县国资局与李文白为代表黄海食品有限公司之间的产权转让合同,吊销在阜宁县黄海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证、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并收回旧证。马上派县政府工作组接受全部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责任审计,为下一步重新改制作准备。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阜宁县食品公司重新改制,按市场化经济要求重组,确保阜宁县食品公司改制后是一个经营单位;不是守着“金山”讨饭,不管职工死活的单位;不是偷卖土地、房产,变相吃县政府财政饭单位。
请求阜宁县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县纪委尽快介入阜宁县食品公司假改制真侵吞案件,对有关涉及贪污、挪用公款、偷税、职务侵占、诈骗、失责渎职的人和事,依法查处,追究责任。赔偿职工损失。报销举报费用,补发工资、生活费,解决举报职工的生活困难。八年反侵吞、反腐败、维权应该有结果,应给我们一个说法。
带案督办 查处“盐城第一贪”是顺民心之举。

      


原阜宁县食品公司职工代表:陈洪宪
计建军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