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灵宝市政府的上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42:21

谁是灵宝市政府的上级? / 生锈的号

2009-04-29 11:04 | 阅读(102) | 标签: 时事观点

谁是灵宝市政府的上级?

网易新闻说:“河南三门峡市严肃处理灵宝违规占地相关责任人
2009-04-29 01:19:00 来源: 新华网 跟贴 2366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4月28日下午,河南三门峡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严肃处理因“王帅帖案”被揭开的灵宝市违规占地一事。责成灵宝市委书记吕均平、市长乔长青向三门峡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灵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永瑞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9/0429/01/581GALB2000120GR.html

王帅一案到此为止,大概也算结束了,这个结果是现今可期待的最好的结果。但是我却依然不认为此事应该到此为止。

第一, 三门峡市政府责成灵宝市委市政府负责人做出“深刻检查”,深刻到什么程度?具体是怎样的内容?是检查办了违法的事?还是检查违法的事办的不漂亮,漏了馅?不得而知。

第二, 河南省公安厅长率先向公众道歉,灵宝公安局长随后。但是灵宝市委市政府这个真正的幕后主使,却不向公众道歉,好像说不过去。公民依然是被忽视的一群。

第三, 灵宝市委的上级是三门峡市委,这是人家的家事,咱管不着。但是灵宝市政府的上级是谁?是灵宝市人大,是灵宝市的全体公民。所以,灵宝市政府应该向灵宝市的全体公民做检查。

第四, 政府违法,强占耕地,而且在事情暴露之后编造假话,声称“农民生活水平并未明显降低”。如果王帅本人,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如此编造,其结果是什么?据实举报都被刑拘了,何况编造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含义不仅仅是官员嫖娼要和庶民同罪吧?一级地方政府,集体作案,仅仅向其“上级”做检查就够了吗?

第五, 作为官员,知法犯法,编造谎言,根本没有执政的基本道德水准。新闻记者编造假新闻可以被终身禁入;明星(无意中)代言了虚假产品可被追责;公民“造谣”可被法办,一级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一纸秘密的“深刻检查”就可蒙混过关?

灵宝市政府的主要领导,最低限度应该向灵宝市全体公民做出陈述,并辞职。这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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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6)

    1椅子先生 | 2009-04-29 11:17

    继续鞭打的好

     

    2唐草 | 2009-04-29 11:38

    你的第三可真够狠。

    委和府是一家子还是不是一家子,有些人不清楚,有些人装不清楚,有些人不想让别人清楚,还有些人自己以清楚实际上不根本就不清楚。天知道谁的标准才是真的清楚。

    似乎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人似乎有义务要求自己搞一个清楚的标准。

     

    3陈基 | 2009-04-29 11:54

    三权分立了就可以追究,他们怕三权分立就是这个原因!

     

    4牛皮 | 2009-04-29 12:06

    三法已经分立。军法,政法,民法。

    军法我们看不到,不用说了。以前乡下一处地,专门枪决犯军法的人。

    官员失职,我只能告到权构。有专门的政法机构。我们的体制就是政法独立。

    我们只能玩玩民法了。

     

    5棠湖剑客 | 2009-04-29 12:10

    官员作恶是常态,他们搞不清自己的上级是哪里也很正常,但凡在中国,正常的事都不正常,不正常的事都称为正常,这就叫黑白颠倒

     

    6陈基 | 2009-04-29 12:12

    打入灵宝市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