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大案,2001年河北省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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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案,2001年河北省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图)

 
 
 


       爆炸惊碎宁静夜

   2001年3月16日凌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一片静谧、祥和。然而,善良的人们没有想到,一团罪恶的阴影正悄悄向他们袭来——
  凌晨4时16分,石家庄市长安区育才街国棉三厂宿舍15号楼、16号楼相继发出声声巨响,15号楼西侧厚重的外墙被炸开一个大洞。与其相邻的16号楼伴随着巨响,顷刻间夷为平地;




  4时30分,长安区和平路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发生爆炸,第3单元被炸塌;
  4时45分,新华区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楼发生爆炸,其中第1单元倒塌;
  5时01分,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12号一居民二层小楼再次发生爆炸,该楼一侧地面被炸一个大坑……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中,108名无辜的群众永远告别了自己的亲人,38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爆炸声惊醒了酣睡的石家庄人,震惊了全国,也震惊了海内外。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急抢救伤员、处理现场、安置善后等工作迅速而又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谁是这一恶行的罪魁祸首?如何尽快缉拿犯罪分子?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任务紧迫而重大。让这一重大案件早日水落石出,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爆炸现场残骸夜景


  3月16日12时30分许,爆炸事件发生不足8小时,在一系列紧锣密鼓的工作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纳入了公安民警的视线:他叫靳如超,男,41岁,无业,1988年因强奸罪曾被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10年有期徒刑。
  经过公安人员缜密的调查和分析,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马脚逐渐暴露出来:


爆炸现场


  ——靳如超住在被炸塌的国棉三厂宿舍16号楼2单元201室,与住在301室的一家人因房屋纠纷长期不和,曾扬言炸楼;
  ——国棉三厂宿舍15号楼被炸的墙洞里面是靳如超继母所住的房间,靳如超与她矛盾很深;靳如超的前妻尚美兰的父母住在被炸的长安区和平路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靳如超对尚美兰提出离婚耿耿于怀;


爆炸现场


  ——被炸的新华区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楼是尚美兰与其现在的丈夫住的地方;被炸塌的桥东区裕华路民进街12号二层小楼原属靳如超生母所有,但2000年7月被靳如超的姐姐靳丽香私自卖给别人,只分给他1万元,由此2人产生纠纷,为防报复,靳丽香甚至一直不让靳如超知道她的家庭住址;


                                                                                  爆炸位置示意图

  ——据靳丽香介绍,靳如超一直喜爱摆弄炸药、硫磺,家中专门收藏有介绍炸药制作和使用的化工书籍。早在1988年前就曾在家中试验过炸药;
  ——靳如超曾与一名叫韦志花的云南女子同居3个月,后来韦志花拿了他600元钱跑回云南。今年2月17日,靳如超向其妹借了1000元钱,扬言去云南找韦志花。经云南省公安机关确认,靳如超于今年3月9日在云南省马关县将韦志花杀死后潜逃。
  短短数小时,犯罪嫌疑人就得以基本确定。事后证明,这一工作对石家庄市“3·16”特大爆炸案的最终告破,功不可没。
  兵贵神速。几个小时后,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在全国通缉靳如超。印有靳如超详细体貌特征的通缉令迅速传遍了大江南北,为最终将靳如超抓获争取了时间。
  3月20日19时,公安部发出紧急通知,部署从3月21日零时至23日24时,组织为期3天的全国集中统一搜捕行动,查缉重大犯罪嫌疑人靳如超。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加强领导,充分准备,全警参战,全力以赴,周密部署,不留死角。同时注意发挥基层治保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当地驻军官兵在爆炸现场搜寻幸存者。


  当晚20时,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闻警而动,迅速落实公安部部署。作为自1983年追捕“二王”以来,我国警方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搜捕行动拉开了序幕……

  警民齐心擒凶顽

  从白雪皑皑的北国林海,到绿影婆娑的南疆椰林,处处都有公安民警警惕的目光,恢恢法网全面撒开,犯罪分子插翅难逃。一场全方位、不间断缉捕重大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战斗打响了……
  “决不能让犯罪嫌疑人漏网。”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精心组织,迅速布下天罗地网的同时,事发地的河北警方通过深入调查,走访群众,发现目击证人20余名,准确勾画出靳如超的体貌特征,掌握了他的社会经历和案发前后活动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查阅靳如超1988年入狱时的刑事犯罪资料,提取了他的指纹和照片。3月20日晚,河北警方调集警力,进行了地毯式的拉网清查。到22日晚20时,全省共出动警力近6万人,车辆7000多台,设卡600多个,共清查重点部位11万处、出租房屋3.3万处,检查车辆28万多台。
  在查缉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全警参战,广大公安民警夜以继日,连续作战,付出了极大的艰辛。各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在车站、码头、机场等处,以及火车、轮船、长途客车上认真组织搜捕,严防犯罪嫌疑人出逃。广东省公安厅针对靳如超刑满释放后曾在广州、深圳等地做过生意有可能逃到广州藏匿的情况,命令有关公安机关民警,对辖区内的重点部位和场所,进行反复清查。  
  为确保查捕行动的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各地公安厅、局一把手主动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提出实行责任倒查。每一名参战民警人手一份公安部的通缉令和犯罪嫌疑人照片。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一级警监包力,连续几个昼夜研究案情,落实查捕部署,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身体极度疲劳,突发脑溢血,病倒在指挥岗位上。
  残暴的犯罪分子在石家庄市犯下的惊天血案,激起了全国广大群众的极大愤怒,为尽早抓获罪犯,许多群众积极主动提供破案线索,给公安机关迅速侦破这起特大爆炸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据不完全统计,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全国各地群众共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500余条。
  河北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印发通告,发表电视讲话、发放犯罪嫌疑人照片、电台广播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人民群众了解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特征,群众向警方提供了50多条有价值的线索。在广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强有力的支持,极大地鼓舞了参战民警的斗志,对案件的侦破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技在缉捕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战斗中再次大显神威。公安部刑事侦查局信息网络系统自建立以来,相继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追逃”、“打拐”、“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大爆炸案发生的当天,河北省公安厅就将靳如超的照片、指纹、笔迹以及体貌特征,上传给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在全国刑侦信息网络系统中发布。随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即从公安部专门网站下载了犯罪嫌疑人的各种材料,使广大参战民警全面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及时、准确地了解了案件的侦破信息,为石家庄市“3·16”特大爆炸案的侦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恶贯满盈终有时

  3月22日晚8时3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监狱职工陈学球下班后驾驶摩托车,途经福成至北海公路时,突然从路边密密的丛林里窜出一男子,拦住车并要求搭乘前往合浦方向。陈学球在与其交谈时发现,此人听觉有障碍,口音不清,仅用手示意指路,还要求将车停在阴暗处,形迹可疑。
  陈学球顿时觉得此人的体貌特征与近几天大街小巷张贴的公安部通缉令上犯罪嫌疑人靳如超十分相似。他相机在海城区庙山村委会附近停车,不再搭乘此人。等这人离开后,陈学球迅速驾车赶到附近的高德镇边防派出所报案。在辨认通缉令上的照片时,陈学球几乎喊了出来:“太像了!”



靳如超被抓



  高德镇派出所迅速将这一情况报告北海市公安局。市局领导立即带领刑侦人员赶赴高德镇,随后又调集全市各警种赶往现场。经沿途查访,警方发现,这名可疑男子在附近杂货店还买了一瓶饮料、香烟等物品。公安人员对这个男子触摸过的物品和钞票进行检验,经提取指纹比对,发现这个男子的指纹有15个特征与通缉令上的靳如超相同。由此认定,这就是靳如超的指纹。
  靳如超出现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北海市公安局立即全警总动员,全力出击,在可疑男子出现的地方及周围进行大规模搜查,并下令对北海所有的进出口进行严密设卡。
  3月23日凌晨4时2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负责人连夜赶到北海,成立了统一搜捕前线指挥部。同时要求各地、市、县公安机关认真组织指挥围捕,特别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出租车、口岸、船只及公路沿线两边的山林、隧洞、出租房、闲置空屋等可能躲藏的地方进行地毯式搜查,并在公路沿线全线设卡堵截,认真盘查过往行人和车辆,务必将靳如超在广西境内抓获。
  7时30分,北海市公安干校6名民警正在北海市郊靖海镇军屯村附近执行搜索任务,这时,一青年男子骑着摩托车飞驰而来,报告说有一名与靳如超特征相似的男子往军屯村龙头江水库方向逃窜。两民警立即跨上那青年男子的摩托车后座,向水库方向追去。
  6名民警顺线追查,在团江小学附近发现一名背着编织袋匆匆逃跑的可疑男子。看到有民警追赶,那名男子立即丢掉编织袋,往干涸的库区逃窜。民警紧追不舍,精疲力竭的男子无处可逃,只得束手就擒。此时是8时20分。
  在民警面前,这名男子哀叹说:“你们不用问了,我就是你们要抓的人!”
  民警从可疑男子身上查获身份证、离婚证和云南省马关县韦志花的身份证等物品,并从其丢弃在树丛中的编织袋中,搜出365克硝铵炸药、34枚雷管以及1000多元现金和火车票、汽车票、交通图等物。
  经提取这名男子的十指指纹进行比对,认定此人就是公安部通缉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靳如超。
  靳如超落网了!全体参战民警一片欢呼。
  经初步审讯,靳如超对实施石家庄市“3·16”特大爆炸案和在云南省马关县杀害韦志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1年3月9日,靳如超在云南省马关县将韦志花杀害后,从昆明乘飞机转道天津潜回石家庄。3月13日,靳如超在河北某地用900元向非法加工、制造炸药的不法分子购买大量硝铵炸药。随后,他谎称购买“鸡饲料”,雇用出租汽车和三轮摩托车,分批将炸药偷偷运回石家庄市附近藏匿。
  3月16日凌晨2时许,靳如超又多次雇用出租汽车、三轮摩托车,并花钱雇开车的司机,帮他将这些炸药分别运到石家庄市国棉三厂宿舍15、16号楼等4处爆炸地点,欲将其仇视的前妻一家,以及自己一直怀恨在心的亲戚和邻居炸死。
  4时16分开始,靳如超一个一个地点着雷管和导火索,引爆炸药,开始其罪恶疯狂的犯罪行动。他交待,其中有3个爆炸地点他在是听到爆炸声,看到砖头飞出来后,才逃跑的。
  引爆最后一个爆炸点后,靳如超乘出租车向南逃跑,来到元氏县收费站前一百米处时,靳如超提出下车,并步行绕过收费站。随后,靳如超搭乘一辆面包车,经邯郸、郑州等地,一路上换了很多次车,逃往广西。3月21日,他到达北海市,发现车站、路口到处都张贴有公安部的通缉令,惊恐万分,不敢住旅社,整日躲在野草丛中。
  公安机关证实,靳如超的供述与公安机关对现场勘查、侦查所掌握的情况相一致,可以认定此案为靳如超所为。
  滥杀无辜,罪责难逃。疯狂实施“3·16”特大爆炸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终将受到正义的审判。

  蓄谋已久施报复

  2001年3月24日,专案组选调有审讯经验的民警,连夜对当日押回的靳如超展开审讯。靳如超对在云南杀人和制造石家庄“3.16”特大爆炸罪行供认不讳。
  靳如超交代,今年3月9日,他在云南省马关县用柴刀砍死曾与他非法同居过3个月的韦志花后,深感罪行严重,“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是杀!”,便决定孤注一掷、铤而走险、报复杀人。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靳如超于3月10日乘坐昆明至天津的XW222号航班飞往天津,当天用身份证登记住宿在天津火车站附近的裕辰旅馆608号房间;3月11日上午乘车到达安国市,用身份证登记住宿;3月12日中午,靳如超乘车回到石家庄市郊区,他先从石家庄热电厂旁的管道沟内取出去年6月前后从鹿泉市抱犊寨附近一采矿点重庆籍打工人员胡晓洪手中购买后藏匿于此的50枚雷管和30根纸捻(导火索),又马上乘车直奔鹿泉市黄壁庄镇北白砂村找去年就认识的王玉顺。
  据北白砂村村民王玉顺和郝凤琴交代,去年四五月份期间,突然一个生人找上门,提出买炸药,问了价钱后,说要先弄点试试,如果行买卖就成交,不行就算没事,然后就走了。直到今年3月12号吃完中午饭的时候,这人突然来了,经过讨价还价,订购了500公斤炸药,约好两天后提货。这人就是靳如超。当晚,靳如超不敢回家,在一个果园里躲了一晚。
  鹿泉市上庄吉星旅馆老板荣树恒介绍,3月13日上午8时许,一个男人(后在通缉令上认出此人就是靳如超)以天津河西区吴信发的名义登记住宿,洗了个澡后不辞而别。此后,靳如超再次出现在王玉顺家,购买了少量炸药,自己到黄壁庄水库上游一个人迹罕至的山坡上做了爆炸实验。当晚,靳如超住到平山县电厂街财源旅馆。
  14日上午9时许,靳如超又从平山县赶到王玉顺的炸药制造点,花950元钱买了550公斤炸药,并提出炸药暂时寄存在王玉顺的库房里。因为靳如超要求提货时别人不能在场,王就把库房的钥匙给了他,让他拉完“货”把钥匙压在门口的砖头底下。当晚,靳如超住到鹿泉市李村镇一个停车场的招待所。
  3月15日8时许,靳如超到鹿泉市李村镇附近的公路旁,以拉货为名,租用了李村镇南白砂村个体运输司机张军涛的白色福田客货车。张军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他跟随靳如超从北白砂村村南一废弃厂房的库房中,将9整袋、5个半袋外包装为黄色编织袋的“鸡饲料”装上车,在运货途中,因靳如超一会儿说要到陈村,一会儿又说去赵林铺,便觉得有点不对劲儿,走到双河村时,就把“货”给他卸在了双河村北一水闸旁。
  之后,靳如超又以拉饲料为名,租用了暂住鹿泉市大河镇贾村刘学海的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刘学海告诉记者,他拉着“货”走到石家庄市郊区杜北桥丁字路口附近,因车辆没有牌照不能进市,正看见鹿泉市大河镇贾村的王向东开着三轮摩托车从此经过,于是上前介绍靳如超租用该车。于是,王向东帮靳如超将“货物”拉到了郊区前太堡村西一废弃的空房内。

参与抓捕行动的民警在对靳如超进行审问


  当晚7时许,靳如超在平山县火车站附近租用平山县平山镇东关村刘志华一辆带篷红色三轮摩托车,以找人为名,到鹿泉市北白砂村附近,先将藏匿的装有雷管、纸捻(导火索)的包裹取出。20时40分左右,靳如超带刘志华来到前太堡村边废弃的房子里,将9袋“货物”装上车。刘志华证实,他们拉着“货物”进石家庄市,先到电大街市五金公司宿舍门口西侧放了两袋;接着到民进街12号院胡同口的东南角放了一袋;然后到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楼旁放了4个半袋;剩下的1袋半放在了棉三宿舍19号楼东侧花池旁。然后,靳如超和刘又返回了前太堡村附近的空房处,将剩余的5袋“货物”统统拉到了棉三宿舍19号楼东侧花池旁。因刘志华对石家庄市道路不熟,靳以指路为由,将刘带到石家庄市热电厂附近,告诉了他回平山的路线。刘志华走后,靳如超也潜回热电厂的管道沟内,将雷管与导火索连接好,做成15个引爆装置。
  16日凌晨2时30分许,靳如超从管道沟中钻出,搭乘一辆出租车,到建设北大街市建一公司宿舍1号楼,将预先放置在楼旁的炸药分放到三单元的二层和四层(靳前妻父母的居住地)。下楼后搭乘出租车到棉三宿舍19号楼存放炸药的地方,想将炸药搬到约100米处的16号楼,但搬不动,于是便拦了一辆出租车到火车站,在站前街公共汽车站附近,以拉货为名,租用了栾城县冶河镇东留村个体运输司机王新停的一辆蓝色三轮摩托车,返回棉三宿舍放炸药处。据王新停供述,他分两次将6袋半“鸡饲料”运到了16号楼前的小路上。运“货”途中,王新停嫌原先讲好的25元车费太少,靳如超答应再多给他5元钱。因为靳如超听力不好,他们谈话的声音较大,被一个扫马路的清洁工人听到。
  此后,靳如超来到16号楼北侧,将两袋炸药拖到1单元门内南墙根处;又将两袋炸药拖到了2单元楼门口内南侧墙根处;再将两袋炸药拖到了2单元门西侧阳台下(16号楼是靳如超的居住地,他认为邻居与他过不去);最后将剩下的半袋炸药放在了15号楼西侧的外墙根处(此处住着靳如超的父亲和继母,靳对继母非常仇视),插上引爆装置,重新返回到16号楼。约4时10分许,靳如超将16号楼和15号楼的导火索依次点燃(16号楼有一处未爆)。
  靳如超从棉三宿舍小南门逃出跑到中山东路世贸中心门前,搭乘出租车到棉一附近的市建一公司宿舍,分别插上引爆装置后,依次点燃4层和2层的导火索。市建一公司宿舍爆炸现场北侧十几米一治安岗亭当晚值夜班的李志法师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16日凌晨将近4时30分,他脸朝北在岗亭中喝水,突然听到外面有轻微的“嗤嗤”声,他以为有人在岗亭外边解手,站起来看却没人。刚坐下就听见有人从岗亭外跑过,抬头一看,见一个穿深色衣服的中等个头男人向北跑进黑暗中,正在纳闷,就听见一声巨大的爆炸声,紧接着又是一声,把他震得从凳子上掉了下来。
  据靳如超交代,爆炸发生时,他已经逃到棉一立交桥下。他马上搭乘出租车,赶到电大街13号市五金公司宿舍。此时,路口炸油条的摊点已经在生火,他步行进院后,将炸药拖到1单元楼内(靳如超的前妻和她现在的丈夫居住地)南墙边,插上雷管和导火索,点燃后逃出现场。
  爆炸发生前正在五金公司宿舍路南停车等客的出租车司机吴国辉告诉我们,3月16日清晨将近4时30分,他正在迷糊中突然听见有人敲车窗玻璃,打开车门,来人坐在吴师傅身后,说上火车站,没开出去多远,那人又让开回去,吴师傅以为还有别人,车开到电大街就发现那里好象炸了窝,有人在街上飞跑,坐在身后的那个乘客让司机赶快将车往后倒,车出电大街往东,一直开到民进街附近,那乘客给钱就走了,直到看见了通缉令,吴师傅才觉得那个乘客有些蹊跷。
  据靳如超交代,从出租车上下来,他避开司机的视线拐进了民进街,将胡同口的炸药拖进了12号院的二层小楼下(靳生母留下的房产,去年被姐姐转卖给他人),随即点燃引爆装置,随后跑到光明街上。当时,在光明街小学西侧停着一辆出租汽车,车上的司机王志海正在睡觉。靳如超上来说要去留村,车过了胜利路又说要去元氏。王志海说他的车上没有押车人员,乘客去向不定他怕不安全,就在留村路口让这个乘客下车去搭乘前边路边停着的一辆出租车。
  爆炸案发生后,从留村搭载靳如超去元氏的出租车司机王军林等人,向公安机关举报,16日凌晨租车的人,就是通缉令上的靳如超。并说当时靳如超坐在车后排听不见王军林说话,副驾驶还将过不过收费站的问话写在了纸上给他看。107国道元氏收费站路东一饭店的老板任增身也证实,3月16日凌晨5时30分左右,出租车司机王军林和一个中年男人曾到饭店来换过零钱,那个中年男人就是靳如超。
  靳如超供述,绕过元氏收费站后,他搭乘一辆南行的中巴车逃出河北,然后多次换乘长途汽车,经郑州、漯河、武汉、衡阳、梧州、玉林,于3月22日下午4时许到北海市,3月23日上午8时多被北海市公安局抓获。
  为了验证靳如超能否一个人实施连续爆炸,公安部和石家庄市公安局于3月25日晚4时许做了模拟实验。参加实验的侦查员按照靳如超供述的作案过程和路线,一一进行模仿,结果全程仅用了39分钟。

  靳如超其人

  靳如超,男,汉族,1960年12月7日出生,原籍江苏省宿迁县,8岁开始在石市光明街小学上学,9岁因病导致听力障碍,后转入棉三子弟学校上学。靳如超1976年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1977年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1984年结婚,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出狱后,靳如超没有正当的职业,修理过三轮车、推销过化妆品、非法倒卖过火车票。
  和他一起上学的人回忆起学生时代的靳如超,说当时他的绰号叫“靳聋子”,浑身又脏又臭,他不搭理别人,别人也不爱搭理他。
  靳如超的妹妹说,她从小就非常害怕靳如超,原因是他的性情太暴躁,动不动就打人摔东西。他不喜欢吃饺子,有一次,家里包了点饺子,他从外面回来看见,一下子就把桌子掀翻了。特别是1994年母亲因车祸去世后,靳如超的脾气更加暴戾。家人曾为其办过保外就医,但靳回来后就囚禁已经离婚的妻子,并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21天后又被重新收监。
  爆炸中幸免遇难的靳如超前妻认为,靳如超这个人脾气很特别,很少与人交往,喜欢看科幻片和科技知识方面的书籍。耳朵虽聋,但视力很好,他原先有一把猎枪,枪法很准,还会驾驶汽车和摩托车。他俩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他的性情残暴,动不动就打骂,而且往死里打,而且生活放荡,常常出去鬼混。
  靳如超的姐姐说,靳如超乖戾的要命,她怀孕的时候,靳如超让她给代写征婚广告,她没写,靳如超竟拿鸟枪瞄准她,吓得母亲的叫声都变了调,她挺着大肚子就跑。靳如超出狱后姐弟很少碰面,见面靳如超就要钱,所以兄弟姐妹搬家,都不敢告诉靳如超地址。去年大家商量着把母亲留下的房子卖了,分给了靳如超1万元,靳却认为少给了他,为此二人结怨甚深。
  说起靳如超,他的父亲和继母老泪纵横。靳如超的父亲指着自己脸上的疤痕说:“这都是靳如超打的”。他说,靳如超还曾用铁钩子将他前妻的的腮帮子钩破。还有一次,靳如超把他前妻的手脚绑住,说要给她过电,吓得他前妻大声喊叫,邻居听见把电闸拉掉才没出事。靳如超对继母更是逢面必打,有时甚至到厨房拿菜刀砍她。他继母一见他回来就跑,经常到派出所报告,希望将靳如超关起来。
  曾经看押过靳如超的监狱管理人员介绍,靳如超1988年判刑后先在省第四监狱服刑,就因为他妻子来监狱探监时,狱友给他妻子倒了一杯水,他就一口咬定狱友和他妻子通奸,非要杀了那人不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靳被转到深州监狱服刑。
  负责16号楼的原棉三宿舍第一居委会主任吴淑兰在接受采访时告诉我们,靳如超父母离异、家庭不和,邻里关系也非常紧张。刑满释放后,一直行踪不定,也断断续续到南方打过工。此人好吃懒做,有钱就花,花完就要,不给就闹。他多次到居委会要求给他找工作,可给他介绍了四五个工作,他都不干,说是太掉价。他与邻居闹矛盾,曾扬言要炸楼。案发前大家一直没有见过他,据说是去深圳打工去了。
  靳如超正在石家庄北郊监狱服刑的弟弟,看到电视中播出的3.16爆炸案现场,毫不犹豫地说,“错不了,准是我哥干的,我哥心狠手黑,我俩以前也制造过炸药,他有这方面的技术。另外他报复心特强,谁得罪了他,他就会报复谁。”
  一直参与审讯靳如超的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许振霞介绍说,靳如超是一个性格孤僻、充满仇恨、易走极端的人。去年秋天,靳如超在石家庄结识了26岁的云南姑娘韦志花,当时韦志花身无分文,靳如超答应娶她并给她介绍工作。不料,靳如超带给她的是窘迫的生活和拳脚相加,韦志花失望之后于去年年底逃回老家。今年2月22日,靳如超追到韦志花的原籍云南,强迫韦跟他回石家庄,韦不从。3月9日,争执中靳如超用柴刀将韦志花砍死。杀死韦志花后,靳如超知道自己已经逃脱不了罪责,下决心破釜沉舟报复所有“对不起”他的人,于是,在短短的时间里,制造了这场惨绝人寰的悲剧。
  
  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终审宣判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石家庄特大爆炸案作出二审判决,依法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被告人胡晓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死刑,并于宣判后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1年4月17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家庄特大爆炸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4月18日进行了公开宣判。对靳如超以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均以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胡晓洪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上述四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被告人王玉顺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刑满释放人员靳如超因家庭琐事对其邻居及继母、前妻、姐姐等人怀恨在心,遂生用爆炸手段报复之念。今年3月12日至14日,靳如超先后3次到从事非法制造炸药的河北省鹿泉市农民王玉顺、郝凤琴处购买硝铵炸药600公斤,并进行了爆炸试验。3月15日上午,靳如超将所购炸药运至石家庄市郊外藏匿。3月15日晚至16日凌晨,靳如超将575公斤炸药连同早在去年从河北省鹿泉市石井采石一厂工人胡晓洪处购买的50枚雷管和20余根导火索制成引爆装置,分别运送放置到与其有矛盾的邻居、亲属及前妻所居住的宿舍楼3处及其姐所售房屋处,将炸药依次引爆,共造成108人死亡,5人重伤,8人轻伤。此外,靳如超还于今年3月9日在云南省马关县持柴刀将一名曾与其同居的女青年杀死。一审法院还查明,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自去年3月以来,除向靳如超出售炸药外,还非法制造并向他人售出硝铵炸药2万余公斤。


靳如超在法庭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靳如超、王玉顺、郝凤琴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一审判决对其量刑适当,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胡晓洪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其犯罪的具体情节,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故依法改判胡晓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