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爆炸案主犯身背21条人命 逍遥法外14年(红网 20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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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爆炸案主犯身背21条人命 逍遥法外14年[图]

2009年6月8日 17:50

来源:红网 作者:张晓娜 选稿:王逾婷

受害者家属在法院门口拉起横幅

  【内文导读】

  东方网6月8日消息: 如果不是因为儿子秦建成杀人案,秦保存因涉嫌窝藏和包庇犯罪被重新逮捕,也许他仍会被免于起诉,而14年前发生的三门峡爆炸案,仍然会继续湮灭在人们的视线之外

  三门峡市看守所104号,这是被告人秦保存如今的身份。

  身着黄色囚服的秦保存在法庭上自始至终也没有低下他的头颅。当“95·2·12”爆炸案的受害者杨保坤一步一步地走近,秦保存的目光就一直随着杨保坤的脚步在移动,看着一瘸一拐的受害人走过他身边,秦保存没有流露出丝毫沉重的表情,相反却一脸的轻松。

  当21条民工鲜活的生命死在他的炸药包下的时候,秦保存竟然逍遥法外14年。

  2009年5月20日下午4时,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在庭审中,秦保存不时地左顾右盼。对于公诉机关三门峡市检察院对他犯有爆炸罪、窝藏和包庇犯罪的指控,他当庭翻供,并不顾事实和证据一概加以否认。

  他拒不认罪的同时,还向法庭和旁听者表示:希望法院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帮助那21名死难家属讨回公道。

  同一时间,法院门前21名受害者家属代表自发地拉起了横幅,要求严惩凶手,将爆炸案主犯秦保存和张小明依法判处死刑,并向法庭提出依法判令两被告人连带赔偿受害人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1220万元人民币。

  5个小时后,经过法庭陈述和激烈的辩论,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

  翌日,就在开庭后的5月21日上午,迫于压力,秦保存一直外逃的三儿子秦建华向三门峡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腿断三截的“非受伤者”

  听说秦保存案公开审理的消息,法庭上突然涌来了爆炸案的二十几个受害者及其家属。

  爆炸案的亲历者和受害者李成福来了,当年他是从工友的尸体上爬出来的,因在爆炸中吸入了大量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李成福的肺部受损,如今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死难者李建的妻子张群来了,自从39岁的丈夫去世后,守寡14年的张群没有选择再嫁而是带着两个孩子在苦熬,但她茫然的眼神告诉大家她看不到什么未来,而他们19岁的女儿和15岁的儿子没有上过一天学。

  43岁的受害者王石良也来了,在那次爆炸案中,他被浓烟和毒气熏伤,昏迷了两天两夜,留下了严重的内伤。尽管表面是好人一个,但他真被吓破了胆,腿总哆嗦,时常会在噩梦中被吓醒,也再不敢去矿下干活了。当时是坑口带班的王石良向亲属共借了30万元用于支付丧葬费和医疗费,至今也无能力偿还,无法面对家人和亲属,处境尴尬。

  在河南省灵宝市的大街上随处可见高楼大厦,这里由于矿产资源丰富,经济很发达,但这些受害者及其家属至今却没有一家能住得起楼房,他们的房子破旧,有的甚至是危房。

  提起秦保存造成的种种恶果,受害者家属对他都有说不出的愤恨,而杨保坤早已经出离了愤怒。

  “公开审理秦保存,我们感到大快人心,这一天早就该来了。”

  今年50岁的杨保坤是河南省栾川县陶湾镇秋林村人,这个看上去很结实的河南汉子如今基本成了废人。他浑身是伤,撩开衣襟,身上就赫然露出几个长短不等的伤疤,走起路来也一瘸一拐。往日爱说爱笑的他现在话很少,可以想象,作为当年的包工头,如果不出事,他会很风光,绝不会像今天这般落魄。

  一切的改变都源于14年前那个梦魇般的星期天。

  这起发生在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的特大爆炸案中的民工来自于四川、陕西、河南三剩他们多是各个家庭的顶梁柱,最大的48岁,最小的才18岁。其死伤直接导致这40个家庭支离破碎,贫困潦倒,男人没了,女人改嫁了,6个孤儿无家可归。

  爆炸案中,平时不常去坑口的杨保坤那天正好是进坑口检查工程,快到干活的地方他一下子就失去了知觉,被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冲出好远。由于距离爆炸点还有距离,这让他死里逃生。但他伤痕累累,肋骨骨折,左腿断成了三截,前后做了八次手术,脾脏摘除,左上臂至今没有知觉,在医院整整住了一百天。

  因为没有钱,直到2007年,杨保坤才除去在腿里放置十三年的钢板,仅他自己的治疗费用就高达30多万元。

  “不怕你们笑话,现在我家里的全部家当都不值一千块钱。我已经10年都没有买过新衣服了,穿的衣服都是朋友不穿送的,生活窘困。人家的孩子上学,我家的两个孩子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我现在什么重活也干不了,从36岁的大好年华到现在,爆炸案毁了我的大半生啊!”杨保坤感慨万千。

  因秦保存等制造爆炸案的矿山合伙人均外逃,死者的丧葬费和伤者的治疗费都由受害坑口暂时承担,费用总计350万元,而这些费用均是贷款、借款及民工工资。

  多年来,杨保坤有家不敢回。讨债的人只要见到他回家,就跟他身后要债,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欠债不还”甚至让他失去了做人的起码尊严。

  记者了解到,这次爆炸案中实际共造成21名民工死亡,19名民工受伤,而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却指认,根据灵宝市公安局的资料,造成21名民工死亡,12名民工受伤,就连在这次事件中受伤最为严重的杨保坤也不在受伤之列。

  在此期间,受伤者不仅无人过问,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而爆炸案的几名主犯却多年逍遥法外,无人给这些受害者家属和社会任何交代。

  “史上最牛”取保候审村民

  可以说,因言获罪的“王帅事件”,让全国人民见识了这个位于河南、陕西、山西三省交界处的河南省灵宝市,而该市的豫灵镇也是闻名业界的黄金矿区之一。储量丰富的黄金在当地制造了很多富翁的同时,也屡屡点燃矿山利益之争。

  1995年2月,秦保存等6名矿山合伙人拥有的文峪金矿矿区文峪一坑坑口因与张聪亮坑口的巷道打通而发生纠纷。

  为了抢占矿产资源,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秦保存、张小明等股东在陕西潼关电力宾馆召开股东会议,秦保存提出用一吨炸药实施爆炸,并安排张小明、秦建权等人购买炸药。12日晚10点,秦保存下令在张聪亮坑口放置了炸药、硫磺、辣椒面,实施爆炸,造成与其相邻坑口毫不知情的21名民工当场死亡,19名民工不同程度受伤,一手炮制了轰动一时的“95·2·12”爆炸案。

  熟悉秦保存的人说,秦家的资产过亿,在当地势力比较大。而当地老百姓最早见识了秦保存家的实力就是在爆炸案之后他的逍遥法外。

  直到2001年,也没有一个案犯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爆炸案发生后的六年中,尽管受害者家属曾167次去灵宝市公安局反映问题。但当地公安局多以“时间太长、领导调换、事实不清、凶手外逃”为由回应受害者家属。

  期间,主要凶手都相继回来,并在当地公安局全部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每人交纳了数额不等的取保候审费用,秦保存也交纳了10万元的取保金办理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后的秦保存没有丝毫收敛,反而陆续占了好几个矿,掠夺国家资源。

  2008年5月,人民网曾以《下山路被堵6天,金矿每天损失50多万元》对其非法侵占矿山的事情进行报道,因而秦保存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的取保候审村民”。

  身背21条人命,却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这让秦保存在当地的名声“很响”,他也多次以此为荣,愈发有恃无恐,称没有花钱摆不平的事。

  秦保存和其儿子秦建权、秦建华还多年资助杀人潜逃在外十多年的儿子秦建成。秦建权甚至买通灵宝市豫灵派出所女民警薛林玉(合同警),让她利用职权为秦建成外逃期间办理假身份证,使这个在全国通缉的逃犯秦建成在灵宝有了合法身份,最终在北京能够安身,隐身多年。

  直到2008年9月9日,秦保存才在西安被三门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经检察院批准,正式逮捕。而拘留的理由是因涉嫌窝藏、包庇犯罪。

  当地受害者说,如果不是因为他儿子杀人的事,秦保存也许至今仍逍遥法外。

  秦氏父子们的“尚方宝剑”

  上世纪80年代末,灵宝市豫灵镇上屯村人秦保存在豫灵文峪西闯一坑口混汞碾碾矿掘得第一桶“金”。

  据了解,三门峡市共有220万人口,灵宝市有70万人口,但亿万富翁却屈指可数,而秦保存就是当地少有的亿万富翁之一。他膝下有三子,长子建成,次子建权,三子建华。

  秦家的富足从他三个儿子对名车的喜好就可看出一般,三个儿子喜好不一,每个人拥有好几辆名车,奔驰、宝马、保时捷等,即使是一个品牌,也要有轿车、越野车等好几个系列。

  当地人说,秦保存一家分工明确。他在后方“坐镇”,长子负责打打杀杀,次子性格内向负责经营矿山,三子负责打通各方面关系。

  小学没毕业的秦保存文化程度不高,但今年63岁的他能言善辩,且社会活动能力极强。

  1994年,秦保存开舞厅的大儿子秦建成酒后手持猎枪对着姜新志的头就是一枪,然后又从背后补了一枪将其打死,秦保存私下给受害人家属赔了几万块钱私了此事。

  事后,秦建成在外潜逃几年,于2001年在上屯村建造一座加油站,公开活动达两年之久。后因被害人亲属举报,其将加油站转让。

  秦保存的儿子秦建权给秦建成办理了假身份证,在北京买房居住达三年之久。据知情者介绍,秦建成在京甚至连工作都没有,竟买了三套豪宅。他怕被人发现,还租了套房子居住。

  公安机关后来查明,秦建成账上存款就有700多万元。当地群众反映,秦保存提供了秦建成在逃期间的生活费和办加油站的一切经费,他包庇持枪杀人的大儿子多年,直至2008年9月自己被抓。

  2003年,秦保存二儿子秦建权在豫灵镇倚仗势力将寺庄村的罗全喜打成颅内出血,生命垂危,然后秦家软硬兼施,在秦保存的活动下花了三万块钱竟然没人敢追究此案。

  2008年10月,三门峡市公安局在北京某住宅小区成功抓获秦建成,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个潜逃十多年的杀人犯仅判了无期徒刑。

  2008年11月,秦建权和女民警薛林玉因涉嫌包庇杀人犯秦建成,被批准逮捕。

  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三门峡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没有对秦建权提起公诉,三门峡市公安局将其释放,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只对女民警薛林玉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这让当地百姓和受害者十分不解。

  在老百姓看来七个月无疑太轻了。当地一知情人表示: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但相对于杀人才判了无期,薛林玉只判了七个月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

  被释放后的秦建权在灵宝市豫灵镇大摆酒席十多天,并多次扬言:他父亲秦保存也会被无罪释放!三门峡市的法律部门都是听他家的。

  造成死伤四十人,杀人后又潜逃十多年,秦保存及其儿子的系列案件出现如此令人费解的结果,严重影响了公检法机关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外力助推下的案件“转机”

  几年来,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大多次批示该案,加上受害人家属的长期努力,案件终于有了转机。

  2001年3月,河南省公安厅将此案纳入全省大要案之列,并由公安部挂牌督办。

  2001年8月,在受害者不断反映之下,身为工头的吴道被判处无期徒刑,部分受指示出苦力的农民工等从犯被检察机关批捕。但作为矿山合伙人的秦保存等主要凶手都另案处理,秦保存本人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为由暂免于起诉,其他指挥实施爆炸的要犯栗平康、张小明、黄月亮、张石民等均漏网。

  2008年7月15日,由三门峡市市委主要领导组织,政法委主要领导牵头,“95·2·12”案件重新调查组成立,调查组表示: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2008年9月,秦保存作为最后一名爆炸案嫌疑人在西安被抓获,至此,爆炸案主犯均已全部归案。

  2009年5月20日,三门峡市检察院依法对秦保存以爆炸罪、窝藏包庇罪,张小明以爆炸罪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庭审现场,记者发现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多为2008年以后的证据。

  有知情者透露,检察机关在办理秦保存系列案件时,曾去灵宝市公安局调取当年爆炸案的材料,灵宝市公安局说案件材料已丢失,同时丢失的还有秦建成杀人,女民警办假身份证的原始资料。

  后来,灵宝市公安局多次补充侦查,直至2007年案件移交至三门峡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接手案件的警员为此不得不重新调查取证。对于案卷丢失这件事,当地公检法机关都不置可否。

  对于秦建成杀人案和女民警为其办假身份证案件,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庭长张公社表示:这两起案件是单独起诉的,并没有合并在一起。秦建成因杀人案被判无期,他已经提起上诉;而女民警薛林玉被判七个月,检察机关起诉和法院判决的罪名并不一致,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是伪造证件罪,而法院判决的罪名是滥用职权罪。

  关于秦保存爆炸案持续10多年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张公社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检察院没有起诉造成的。他透露,现在,公检法机关对秦保存制造爆炸案造成民工死亡是有预谋实施爆炸还是偶然突发的意外事件至今仍存在争议,而这次开庭合议后的结果依照法律规定,最迟会在两个半月之内向社会公布。

  2009年5月21日下午,三门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选民表示:当年对秦保存免于起诉,是因为证据不足,现在因为有了新的证据,所以才会对他重新提起公诉。但对于具体案情,他表示并不分管这事说不清楚,具体需要找专案组去了解。

  三门峡市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兼检察委员会委员赵轶榜进一步解释了当年没有对秦保存起诉的原因,他表示:1997年以前对秦保存是免于起诉,2001年之后根据新刑法是不起诉。

  赵轶榜认为:根据新刑法有关不起诉的界定,其中包括三种不同的可能,其一是彻底没有罪,其二是有罪但情节并不严重,其三是证据不足存在疑问。以上三种情况都可能让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但如果是以存疑做出的不起诉,一旦有了新的证据,检察机关仍可提起新的诉讼。秦保存这个案件就属于第三种情况。

  对于检察院重新对秦保存起诉但并没有撤销原来不起诉的法律文书,赵轶榜表示他曾经在检察委员会提出过这个问题,要求先撤销原来的有关不起诉的法律文书,再重新提起公诉,但他的意见没有被采纳。

  目前,秦保存系列案件已经引起全国多家媒体的关注,当地百姓和受害者家属反响强烈,希望司法机关严惩凶手,重树当地公检法机关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从而最终给社会各界一个满意的答案。 http://news.eastday.com/s/20090608/u1a44233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