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蒙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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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蒙牛

  本刊记者 舒琛
  《融资中国》09年04期封面文章

  在特仑苏安全风波中,主角蒙牛就OMP成分问题前后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
表态。这使得蒙牛高档奶品营销体系崩塌的同时,整个企业之于消费者的信任危
机也全面爆发。但事情的终结绝不应止步于此。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6月1日起施行)获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该法对食品添加剂已做出明确规定:
本着不用、慎用、少用原则,明确规定只有在技术上确有必要、经过风险评估证
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才能允许使用;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严格执
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品种、范围和用量;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与食品添加剂的立法明朗形成鲜明对比,蒙牛对于特仑苏牛奶的处理仍在模
糊中游走:停产不停售,并声称已经按照国家对于新资料食品原料的申请要求办
理申请。有关专家认为,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应该成立联合调查组:查看蒙牛之前
的生产记录、原料、产品检验报告等档案,重新检测存留的原料和产品样品,彻
底查清蒙牛在OMP牛奶中添加的是何物质;而非根据企业声称的OMP成份和现在质
检部门查到的成份,来认定OMP是安全的。

  假如OMP牛奶涉及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照法规:“尚不构成犯罪
的,由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乳品,以及相关的工具、
设备等物品,并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
可证照。”假如OMP牛奶不涉及添加有害物质,照规定:“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审查批准而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或者该食品的产品说
明书内容虚假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
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成分变脸?

  蒙牛说法一:OMP的主要成分就是IGF-1

  蒙牛说法二:OMP和IGF-1不是同一种物质

  风波源于质监局的一纸公函。 2月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向内蒙
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公函格式,要求该局责令蒙牛公司禁止向特仑苏牛
奶添加OMP物质,其中提及“鉴于目前我国未对OMP的安全性做出明确规定,
IGF-1物质不是传统食品原料,也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如人为添加上述
物质,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业内公认,IGF-1(类胰岛素生长因子)系
一种激素,具有双向性,既能够促使正常细胞的生长,也能够促进癌细胞生长。
自然,后者所蕴涵的致癌性给 IGF-1打上了有害的烙印,也使得卷入风波中的蒙
牛唯恐避之不及。

  “OMP和IGF-1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物质。IGF-1是有分子结构的,而OMP是一组
蛋白,里面有过氧化镁,既然是一组蛋白质,不涉及到分子结构,从理论上讲或
其他方面,已经说得很明确,OMP和IGF-1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在2009年2月
1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蒙牛总裁杨文俊解释道。

  对于蒙牛极力撇清的说法,一位奶业专家对本刊记者说道:“这个问题很简
单,蒙牛是在用纯净物和混合物的概念混淆视听,因为OMP是混合物(由两种及两
种以上纯物质没有经化学合成而组成的物质),它不像纯净物那样只有一种分子
结构,而是有多个分子相互混杂。所以蒙牛说的OMP和IGF-1是截然不同的,可以
理解为混合物和纯净物的差别,这绝不意味着OMP里就不包含IGF-1这种物质。”

  一句“这种解释绝不意味着OMP里就不包含IGF-1”无疑会让人转而相信蒙牛
另一个说法的可靠性,早在OMP风波之前,蒙牛曾书面公开表明,OMP的主要成分
就是IGF-1。

  在蒙牛于2006年9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一份发明专利申请书(申请号:
200610031044.6)上赫然写明OMP的主要成分即IGF- 1等。“目前,在市场上销售
一种产品—— 骨牛奶蛋白,其英文全称是Osteoblast Milk Protein,简称OMP。
规范的名词为 GFC(growth factor concentration),中文名称为生长因子浓缩
物,其主要成分为类胰岛素成长因子(IGF-1,IGF-2)和转化生长因子(TGF- β1,
TGF-β2)。”申请书中写道。

  而一年前,蒙牛技术总监母智深等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更是坦言了OMP
与IGF-1的直接关系。“从OMP的4种主要成分,血管生长因子、类胰岛素生长因
子、维生素D3、酪蛋白磷酸肽各自的功效学研究来看,它们有的具有促进骨骼生
长发育、调节成骨细胞和破骨细胞的平衡、维护骨骼的正常的新陈代谢的功能,
有的则具有增加骨密度、促进人体对钙的吸收、使人体增强对钙的固定等功能。”
母智深等在《中国乳品工业》上发表的《造骨牛奶蛋白(OMP)主要成分功效学研
究进展》中写道。“造骨牛奶蛋白OMP的主要成分为血管生长因子、细胞生长因
子(IGF-1)、酪蛋白磷酸肽、维生素D3。”母智深等在《食品工业科技》上发表
的《补钙、骨骼健康与造骨牛奶蛋白》中表述。

  蒙牛说法一:OMP牛奶的IGF-1含量与普通牛奶一样

  蒙牛说法二:OMP牛奶的IGF-1含量为普通牛奶的50万倍

  (注:OMP牛奶的IGF-1占重约为0.25%-0.5%,普通牛奶的IGF-1占重约为
0.0000005%-0.000001%)

  与OMP主要成分自相矛盾的说法相类似,关于OMP牛奶中IGF-1含量的说法,
蒙牛前后也是大相径庭。

  “类胰岛素成长因子IGF-1是一种自然存在于人体血液、母液和牛奶中的多
肽蛋白物质。而特仑苏(OMP)的IGF-1含量与普通牛奶一样。”2009年2月15日(风
波发生后),蒙牛在港交所发布的公告里写道。

  而蒙牛于2006年2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专利(申请号:200610003551.9)
申请书中写明:“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液态奶。本发明所提供的液态奶,含有如下
重量份的组分:牛奶50-90;IGF-1 0.25到0.50;乳化增稠剂0.1-0.3;水
8.20-49.6。”照IGF-1的重量比计算,100克特仑苏牛奶中IGF-1的含量是
250-500毫克。“一般牛乳中含量为1毫微克/毫升-9毫微克/毫升,母乳中含量为
5毫微克/毫升-10毫微克/毫升。”卫生部等召开的专家研讨结果显示。按1毫升
牛奶的重量约为1克近似换算,5毫微克/毫升-10毫微克/毫升的浓度意味着,100
克普通牛奶中IGF-1的含量是0.0005毫克 -0.001毫克。

  蒙牛总裁杨文俊曾对上述专利表态道:“OMP与蒙牛所申请的一种液态奶专
利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是两回事。”

  然而一篇来源于一处级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指导中心)
的文章,直接表明OMP与一种液态奶专利的连同关系。2007年11月21 日,来源于
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也即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指导中心)的一
篇文章里提到:“特仑苏OMP牛奶中的造骨乳蛋白与普通牛奶相比,其活性牛奶
蛋白的含量扩大了100倍到1000倍。此产品已受专利的保护,专利名称为《一种
液态奶》,申请号为200610003551.9。”

  关于蒙牛变脸的原因,打假人士方舟子的话让人恍然大悟:“有研究表明,
人体血液中IGF-1含量偏高约10%,会使乳腺癌风险增加大约50%。喝了 IGF-1浓
度高的牛奶,如果有一小部分IGF-1躲过了消化直接进入人体,就会使血液中的
IGF-1 含量显著增高,增加患多种癌症的风险。”

  蒙牛说法一: OMP牛奶系“全球第一款”、“自主研发”

  蒙牛说法二:OMP在日本和美国被称之为MBP(Milk Basic Protein)

  即便撇开IGF-1不谈,蒙牛事后为OMP冠上MBP的帽子也与之前的宣传口径形
成背向反差。

  2月15日,蒙牛于港交所发布的公告中写道:“OMP (在日本和美国被称之为
MBP(Milk Basic Protein)) 是牛奶碱性蛋白,是直接从原奶提取的天然成份,
已经在欧美、日本、韩国和台湾等多个国家地区使用多年,亦已获美国食品及药
品管理局(FDA)和新西兰食品安全署证实为安全。”母智深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
示:“国内市场上蒙牛公司也是将牛奶碱性蛋白这样的普通食品原料引入中国,
添加到牛奶当中,形成了OMP牛奶。”

  而在特仑苏牛奶上市时,“世界上第一款”、“自主研发”等宣传字眼充斥
媒体。“我们发布了一款自主研发的产品,叫特仑苏OMP牛奶,这个是我们与公
众营养与发展中心共同研发的。”在2006年4月,蒙牛副总裁孙先红对外说道。
“在全世界范围内,中国科学家第一次完整发现了OMP对人体促进骨骼合成代谢
的独特作用,而中国乳业企业则第一次开发出了OMP牛奶产品,连OMP这个名字都
是由中国人命名的。”共同研发机构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主任于小冬表述道。

  蒙牛网站上的新闻中更是如此宣传:“2006年3月29日,由公众营养与发展
中心设题、蒙牛乳业担纲研发的‘造骨牛奶蛋白(OMP)增强骨密度项目’在国家
信息中心正式通过了专家组的鉴定,世界上第一款OMP产品——‘蒙牛特仑苏OMP
牛奶’也正式推出。”

  源于非常规食品?

  “IGF-1也好,MBP也好,且不纠这些,光从OMP的取材来源看,蒙牛将不能
用作一般人群普通食品的东西混入了常规乳品加工。”某奶业专家的话发人深思。
具体而言,从蒙牛在新闻发布会上对于OMP牛奶生产工艺的介绍以及之前蒙牛研
发人士的公开表述来看,OMP来源于牛初乳。然而按照国际惯例,牛初乳并不能
直接混入常乳用于常规乳品加工,我国对于生鲜牛乳的收购标准中也明确将牛初
乳排除在外,因为牛初乳及其制品不能作为一般人群的普通食品。

  “OMP(牛奶碱性蛋白)的生产工艺是从优质牛奶当中经过脱脂、膜过滤除菌、
膜浓缩去除没用的蛋白,经过离子层析等物理方法获得的产品。”在发布会上,
母智深如此介绍OMP的生产流程。

  “根据它的工艺来看,所谓的优质牛奶显然就是牛初乳,将牛初乳脱脂、分
离酪蛋白后,剩下的做成粉。”上述奶业专家说道。

  而在特仑苏牛奶上市时,另一位蒙牛研发人士张刚(与母智深同为
200610003551.9专利的发明人)的公开介绍更证实了这点。当时,任蒙牛乳业高
端奶产品研发项目经理的张刚说道,特仑苏OMP牛奶是蒙牛乳业研发团队从蒙牛
澳亚国际牧场饲养的奶牛的初乳当中通过生物的方式提取后,再采用现代无菌加
工工艺制成的一种产品,OMP的属性是一种活性牛奶蛋白,这种活性蛋白可以显
著改善骨骼合成代谢,……,活性蛋白在牛初乳中含量是最高的,含量大约为1
毫克/公斤,而在生活中我们饮用的普通牛奶中的含量仅有10微克/公斤,含量非
常之少,以至于没有显著效果。

  “按照国际惯例,牛初乳不得作为常乳,任何初乳不能混入常乳中用于常规
乳品加工。”上述奶业专家对本刊记者强调,“牛初乳不是人类的食物资源,不
能作为一般人群的普通食品,只可以作为某些免疫力低下的特殊人群的辅助食品,
或者说类似于药品。”

  按照严格定义,牛初乳是指乳牛分娩后72小时内采集的乳汁,牛初乳的质地
浓厚,黏度特高,呈橙黄色,味苦,带异腥,俗名为“血奶”。在乳牛下犊七天
之后,乳汁成分变化趋于稳定,称为常乳。据相关资料显示,之所以常乳中不准
混入任何初乳,首先是因为工业化制造乳和乳制品避免不了对牛乳进行加热,而
初乳中大量的球蛋白会因受热而变性凝固沉淀,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其次是
因为初乳中大量存在的促生长因子、细胞分化因子、免疫因子等特异蛋白的成分
对人体的功能作用,至今了解十分有限。

  “牛初乳与普通牛奶的差别在于其蛋白质、脂肪等含量比较高,包括有营养
的还是没有营养甚至有副作用的。有营养的方面,初乳之所以对小牛有特殊的作
用,是因为其含有的免疫球蛋白能增加小牛的免疫力、其含有的无机盐类等有助
于小牛排泄。而对于人来说,这些免疫球蛋白并不能对接吸收,而无机盐类等反
而会引起人肠胃的不适。”一位对初乳蛋白质有深入研究的大学教授表示。

  我国国家收购标准中明确将牛初乳排除在可收购的生鲜牛乳之外。现行的
《生鲜牛乳收购标准》中如下定义:“收购的生鲜牛乳系指从正常饲养的、无传
染病和乳房炎的健康母牛乳房内挤出的常乳。”这其中的常乳,即指除了初乳和
末乳之外的乳汁。

  而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美国保健与公共事业部和美国公共卫生署联合颁
布的《优质热杀菌奶条例》,更是给初乳下了一条禁令(第一章第A-2条):“不
合需要的奶系指在挤奶之前就已知不能上市的奶。例如初乳。”

  双面后的自由游走?

  事情愈演愈烈,近期媒体更是报道了一特仑苏可能致癌的真实案例:一位九
岁女童疑因饮用特仑苏2年查出癌症后去世。“医生说嗜铬细胞瘤这个病不算很
罕见,且多是良性,但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是恶性的呢?而且,病情蔓延得那么
迅速,医生也觉得有点费解。于是我们都怀疑与孩子常年喝特仑苏有关。”女童
母亲对媒体表示。

  但是,特仑苏风波发生至今,无论是监管方还是当事人蒙牛似乎都没有给消
费者一个合理合法的交代。

  到目前为止,唯一公诸于众的政府方正式表态是国家质检总局在《关于蒙牛
特仑苏牛奶监督意见的函》的明确表示:“请你局(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令蒙牛公司禁止添加上述物质,并通知蒙牛公司,如该企业认为OMP和IGF-1是
安全的,请该企业按照法定程序直接向卫生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卫生部门做出
是否允许使用OMP及IGF-1的决定。”

  这之后,作为质检总局的导向方,卫生部至今仍未出具正式的处理公函。而
网站上铺天盖地的所谓“卫生部等六部委认定蒙牛特仑苏安全”的说法令人怀疑。
因为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的“OMP是未纳入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管理的食品
原料(副标题:专家目前分析认为OMP牛奶尚属安全)”的新闻,均是以专家名义
说辞。一来无具体的发文方署名,二来文中均使用“据称”等字眼,且并未说明
卫生部所做出的决定,这无疑会使舆论对其检验方法、检验流程,以及检验是否
客观公正表示质疑。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媒体报道卫生部组织的专家研讨会在
2月13日召开,但2月12日23:16:44 却在“联播网”的特仑苏广告专辑上,出现
了一篇内容与卫生部网站公告相同的文章。值得欣慰的是,在两会期间,卫生部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指出:“凡是食品都要格外谨慎,即
使食品提取物,在提取过程中,由于加温、加压、助剂等作用,也可能产生质变。
牛奶的营养成分本有固定配比,添加物改变了配比平衡,会不会对人体有影响?
这些问题都需要企业主动加强安全性研究,并经国内权威机构验证,而蒙牛却缺
失这方面的程序。”同时,2009年3月2 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有关《食品安全法》
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也表示,蒙牛公司进口OMP的这个原料作
为食品原料来使用,应该依照以前《食品卫生法》第30条的有关规定,要提供出
口国出口地区的卫生部门或有关组织出具的卫生评价资料,要经口岸进口食品卫
生监督检验机构的审查检验,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新的《食品安全法》
第63条和44条也有明确规定。

  当事人蒙牛则一直介于质检总局和卫生部的模糊处理中游走:停产不停售,
并声称已经按照国家对于新资料食品原料的申请要求办理申请。这与特仑苏牛奶
之于其不言而喻的重要性不无关系。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这几年蒙牛65%的液
态奶利润来源于特仑苏,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2008年下半年蒙牛营业额出现亏
损,但是特仑苏仍是其盈利支撑产品。”据蒙牛公布的财务报告,2006年、2007
年、2008年上半年蒙牛的净利润分别为7.27亿、9.36亿、 5.83亿。

  “其实,政府方要介入调查并不难。OMP是由上海统园代理从国外进口的,
查明上海统园进口进口报关单上的货品成分,真相也就大白了。”一位奶业咨询
人士说道。上海统园系蒙牛OMP原料的进口代理商,双方已有四五年的合作时间。
“上海这家公司现在已经消失了。”一位奶业专家了解到。

  而另一奶业专家则认为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应该成立联合调查组:查看蒙牛之
前的生产记录,原料、产品检验报告等档案,重新检测存留的原料和产品样品,
彻底查清蒙牛在OMP牛奶中添加的是何物质,这样才能进一步分析研究其是否对
人体有害;而非根据企业声称的OMP的成份和现在质检部门查到的成份,来认定
OMP是安全的。

  假如OMP牛奶中涉及添加有害物质,则应参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进行处罚。条例中明确:禁止在生鲜乳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
物质;禁止在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
康的物质。对在生鲜乳收购、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
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监管部门依
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乳品,以及相关的工具、设备等物品,并
处违法乳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照。全国政
协委员、国际化学检验领域的专家叶建农在两会期间表示,只要是没有经过严格
检验的添加剂,就不应该添加进食品,对食品添加剂必须抱着“有害推定”的态
度。

  即使OMP牛奶中并不涉及有害物质,蒙牛的行为也已违规,理应受罚。现行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审查批准而生产经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的,或者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内
容虚假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
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
销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