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变"李湘后续:"盗版人"侵犯肖像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22:12:21
女孩"变"李湘后续:"盗版人"侵犯肖像权?(1)2007-03-30 08:25:29 新华网 【大 中 小】 查看评论   

    17岁的湖南女孩李瑶想整形成李湘的模样,为的是替代出演一个专为李湘打造的角色来满足病危父亲想看到她演戏的愿望。但这是否侵犯了李湘的肖像权?两个"李湘"又是否会造成身份上的错位呢?

    现代社会不断进步的科学技术,在使人们相信美丽与智慧可以通过"高科技"再造的同时,也在给相对稳定且滞后的法律制造着各种难题。

    为圆绝症父亲心愿 少女整容变"李湘"

 

李瑶说她的神情和李湘很像

    3月22日,在近10家媒体记者和家人的注目下,湖南女孩李瑶走进杭州华山医疗美容医院的手术室,接受首期整形美容手术--眼睛和鼻子美容整形。

    李瑶是湖北襄樊艺术学院表演系04级女生,前不久去北京寻找拍戏机会时碰到一个电影剧组,该剧组原本想邀请李湘演出,未果之后,想找一个特别像李湘的演员代替。得到这个消息的李瑶萌发了将自己整容成李湘模样的念头,而这个想法居然得到了剧组方面的认同。"这是我在几分钟内做出的决定,我的父亲身患绝症,已经到了晚期,他很想看到我演出的电影,我很想实现父亲这个愿望。"李瑶说。

    虽然家人极力反对,但李瑶坚持己见,在朋友的帮助下多番联系整形医院。最终,杭州华山医疗美容医院答应为李瑶免费做手术。

    无独有偶。49岁的武汉人宋铁城想整成偶像"李咏"的样子,已经过三次手术,并正式改名为"江城李咏"。宋铁城希望在整容完成后,能找机会与真李咏同台表演。

    "中国全智贤"、"翻版陆毅"、"赵薇第二"……社会上越来越热的"人造美女"、"人造帅哥"热,已经不是割双眼皮、垫鼻子、去脂隆胸那么简单,很多人干脆直接提出要"打造明星脸"。四川有位女士甚至发誓要完全克隆一个韩国的"野蛮女友"全智贤,要求"脸蛋和三围要几乎一模一样"。

    为李瑶主刀的杭州华山医疗美容医院副院长高俊明说,一般来说,想随便把某个人整形成某位明星是不现实的。因为整形必须根据个人的基础条件(即其可塑性)来决定,其中包括脸形、体形、神经血管等。在不影响机体功能的前提下,受术人与他人的条件越接近,"翻版"的可能性就越大。高俊明认为,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如果受术人的可塑性好,"翻版明星"是完全有可能办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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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李咏”:扮演李咏是圆自己舞台梦

 

接受各种培训,向李咏靠拢。记者石一摄

    6年前,武汉男子宋铁城拜访朋友,朋友的小女嚷嚷:叔叔像李咏!宋铁城开始没在意,后来越来越多的人说他像央视著名主持人李咏,宋铁城开始关注李咏的节目,并成为李咏迷。

    今年11月17日,50岁的他前往立美整形医院接受面部骨骼改造手术。他说,要将自己整成“江城李咏”。近日,记者采访了宋铁城,他的一言一行都在模仿李咏,这个地道的武汉人已经用普通话与外界交流了半年。 【全文】

◎  中年男子希望整成张国荣模样 医生劝其放弃

    “我非常崇拜张国荣,你们能按他的样子给我整整吗?”昨日,一名中年男子拿着张国荣的照片,走进整容医院。

    这名男子叫鲁旭,39岁,在武汉一家剧团任舞蹈教练。他说,他青年时代就非常崇拜张国荣,处处以张国荣为榜样,有一次张国荣来武汉演出,他拿出两个月的工资买票,终于见到了偶像。

    从那以后,鲁旭对张国荣的崇拜几近痴狂,只要遇到熟人,他就会问:“我长得像不像张国荣”。不少朋友提出“修改”意见:“如果皱纹消失,鼻子再高一点,脸再瘦一点,就更像张国荣了,演出时肯定惹人注目。”  【全文】  

◎  "克隆"名人是否侵权?  "整容美女"遭遇法律难题

    现如今,美容已经不是割双眼皮、垫鼻子、去脂隆胸这么简单,有人就直接提出希望像“玛丽莲·梦露”一样的性感妖娆,有人将这些人戏称为“盗版”。 

    针对人造美女的身份证明难题,有人提出,应该对身份确定办法加以改进,如用指纹代替身份证上的照片,这样既维护了人们改变自己容貌的权利,又能够确保身份识别。但是指纹的辨别毕竟不像辨别容貌那样直接,还需要辅助很多技术手段。所以,短期内仍难以解决这个问题。   【全文】

◎  整容“翻版李湘”值得炫耀吗?荒唐

    透过“翻版李湘”这个新闻,隐约地让人看到的是物质利益甚至金钱诱惑在起作用。李瑶“翻版李湘”为的是出名求利,医院愿意免费为她完成这个心愿,也意在作广告,以此拉来更多的“翻版秀”,其中“有幸的是,给李瑶动手术的3个医生高俊明、冷奎仿、程健都是国内整形方面的专家”就是最明显的广告。求名逐利不能说不好,但整容手术无论对患者还是医生,都存在着极高的风险,以此冒风险来求名逐利,起码不易提倡。  打造"明星脸"是否侵犯肖像权?

 

李瑶(左) 李湘(右)

    湖北有位青年要整容成"翻版陆毅",陆毅对此无奈表态:"我的脸并没有经过注册,别人想把自己整成什么样是他的自由,我无法干涉别人这么做。"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则就是侵犯肖像权。依此类推,面孔是否有"专利权"呢?打造"明星脸"的行为又是否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呢?

    有关专家表示,对于整容,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法无明文不定罪"的原则,整容行为只要没有侵犯他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是无可厚非的。

    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伟峰认为,我国的宪法中并没有禁止公民随意改变自己的容貌的条例,但这也不意味着公民就此享有变更容貌的自由权。即便公民享有这样的权利,容貌变更自由权的行使也应该受到相应的限制。

    浙江五星国泰律师事务所梁耀亭律师认为,"翻版明星"只要"不冒名顶替,就不涉及侵犯肖像权"。他说:"李瑶提出'翻版李湘'的要求并没有侵犯李湘的肖像权,她只是提出自己整容的参照标准,这并不违法。即使整容结果真的和李湘有七八成相似,也不能将这种行为定性为侵权。"整容是公民的一种自主权力,想整成什么样子也是其个人的自由。整容之后,调整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各种有效证件,只要经过国家行政许可就可以了。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只要他以自己的名义活动,自己承担责任就不涉及侵权。相反,如果"盗版者"冒名顶替,以他人名义从事营利或犯罪活动,就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也同时侵犯了姓名权。"正版"则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在实际操作上,面孔的相似度法律很难认定,是否侵权也就有认定的难度。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首席整形专家陈焕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法律在整形外科里处于很尴尬的局面。整容手术后,面部会有所改观,像身份证调整、犯罪分子钻空子等一系列问题也会随之出现。希望国家法律能尽早介入整形外科领域。比如法律应该规定做几项整形手术以上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等。"

    一个人的身份认证不能单凭一张脸

    "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西恩为调查致命炸弹的放置地点,自愿换上昏迷中恐怖杀手凯斯特的脸,混入监狱与其匪党搭上线。不料,清醒后的凯斯特也换上了西恩的脸,摇身一变为FBI探员,使西恩的家庭与事业陷入了危机……"随着整容技术的突飞猛进,美国大片《变脸》中虚构的剧情很有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这也引起了人们对于身份识别的忧虑。

    "看脸认人"已成为人们的固有思维,对于换脸后出现的另外一个面孔,别人该把你当成谁?你又凭什么证明自己呢?社会学家指出,相貌是一种重要的身份资源。我们身体的物理特征,如相貌、身高、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指纹等,是构成我们各自拥有的社会身份的基础性要素之一,每个人的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大多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比如所有重要的身份证件都需要本人提供近期照片,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进行有效的辨认。面孔作为社会身份的重要组成部分,"盗版人"的出现可能会导致自身的身份错位感和社会角色的混乱。

    著名民法专家梁彗星教授认为:"整容手术将会对身份的确认带来一定的难度,因为面部会有所改观,但现在我国的身份证只有照片,而国际上认定身份是以指纹、声音的频谱和眼底视网膜甚至DNA测试等为准,一个人的身份认证不能单凭一张脸。"

    根据容貌来进行身份识别的弊端很多,例如年龄变化、化妆、整容等都会带来面部的改变,给安检、签证等带来麻烦。有关专家建议,外在容貌作为身份辨识最直观的部分,应有相应的监管,例如健全的登记、备案制度。同时,政府部门应未雨绸缪、与时俱进地调整相应的身份识别办法,以指纹、虹膜、掌纹等稳定的、不可替代的生物特征进行身份的辨认,逐步替代居民身份证上的照片,这样既能维护社会成员改变容颜的个人合法权益,又保证了身份识别的有效性。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打造"明星脸"是否侵犯肖像权?

 

李瑶(左) 李湘(右)

    湖北有位青年要整容成"翻版陆毅",陆毅对此无奈表态:"我的脸并没有经过注册,别人想把自己整成什么样是他的自由,我无法干涉别人这么做。"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则就是侵犯肖像权。依此类推,面孔是否有"专利权"呢?打造"明星脸"的行为又是否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权呢?

    有关专家表示,对于整容,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法无明文不定罪"的原则,整容行为只要没有侵犯他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是无可厚非的。

    浙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伟峰认为,我国的宪法中并没有禁止公民随意改变自己的容貌的条例,但这也不意味着公民就此享有变更容貌的自由权。即便公民享有这样的权利,容貌变更自由权的行使也应该受到相应的限制。

    浙江五星国泰律师事务所梁耀亭律师认为,"翻版明星"只要"不冒名顶替,就不涉及侵犯肖像权"。他说:"李瑶提出'翻版李湘'的要求并没有侵犯李湘的肖像权,她只是提出自己整容的参照标准,这并不违法。即使整容结果真的和李湘有七八成相似,也不能将这种行为定性为侵权。"整容是公民的一种自主权力,想整成什么样子也是其个人的自由。整容之后,调整身份证、户籍证明等各种有效证件,只要经过国家行政许可就可以了。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只要他以自己的名义活动,自己承担责任就不涉及侵权。相反,如果"盗版者"冒名顶替,以他人名义从事营利或犯罪活动,就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也同时侵犯了姓名权。"正版"则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在实际操作上,面孔的相似度法律很难认定,是否侵权也就有认定的难度。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首席整形专家陈焕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在法律在整形外科里处于很尴尬的局面。整容手术后,面部会有所改观,像身份证调整、犯罪分子钻空子等一系列问题也会随之出现。希望国家法律能尽早介入整形外科领域。比如法律应该规定做几项整形手术以上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等。"

    一个人的身份认证不能单凭一张脸

    "美国联邦调查局探员西恩为调查致命炸弹的放置地点,自愿换上昏迷中恐怖杀手凯斯特的脸,混入监狱与其匪党搭上线。不料,清醒后的凯斯特也换上了西恩的脸,摇身一变为FBI探员,使西恩的家庭与事业陷入了危机……"随着整容技术的突飞猛进,美国大片《变脸》中虚构的剧情很有可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这也引起了人们对于身份识别的忧虑。

    "看脸认人"已成为人们的固有思维,对于换脸后出现的另外一个面孔,别人该把你当成谁?你又凭什么证明自己呢?社会学家指出,相貌是一种重要的身份资源。我们身体的物理特征,如相貌、身高、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指纹等,是构成我们各自拥有的社会身份的基础性要素之一,每个人的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大多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比如所有重要的身份证件都需要本人提供近期照片,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进行有效的辨认。面孔作为社会身份的重要组成部分,"盗版人"的出现可能会导致自身的身份错位感和社会角色的混乱。

    著名民法专家梁彗星教授认为:"整容手术将会对身份的确认带来一定的难度,因为面部会有所改观,但现在我国的身份证只有照片,而国际上认定身份是以指纹、声音的频谱和眼底视网膜甚至DNA测试等为准,一个人的身份认证不能单凭一张脸。"

    根据容貌来进行身份识别的弊端很多,例如年龄变化、化妆、整容等都会带来面部的改变,给安检、签证等带来麻烦。有关专家建议,外在容貌作为身份辨识最直观的部分,应有相应的监管,例如健全的登记、备案制度。同时,政府部门应未雨绸缪、与时俱进地调整相应的身份识别办法,以指纹、虹膜、掌纹等稳定的、不可替代的生物特征进行身份的辨认,逐步替代居民身份证上的照片,这样既能维护社会成员改变容颜的个人合法权益,又保证了身份识别的有效性。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