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解密:其实秦始皇比窦娥还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4:57:39
赢政是中国历史上比窦娥还冤的皇帝,统一中国后,知识阶层的谩骂、诅咒就开始了,他的坟墓成了最大的垃圾场,任何人都可以把个人的怨气和社会弊端倾倒在上面,今天仍然如此。
帝制社会两千多年,对赢政的控诉没什么创意,翻来覆去都是盗版贾谊的《过秦论》,士大夫们并非不了解赢政的功过是非,为了杀鸡给猴看,让当政的皇帝更宽容更仁慈一些,就危言耸听,睁眼说瞎话。当政皇帝知道自己的半斤八两,贬低赢政也就等于抬高自己,所以睁一眼闭一眼,乐得其果。君臣双方对赢政的话语权是各打各的小九九。帝制社会结束后,向往民主制度的知识分子尤其是海外的精英们又发明了一个新罪名:“专制主义的祖师爷”。把中国十八世纪衰落的病根移植到赢政身上,认为赢政是限制中国民主思想和民主制度的大毒瘤。这个很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被反马克思主义的人高举起来,怎么看都滑稽。
看来哲学也好,历史也罢,在功利主义者手里都是随意掀动的门帘。
捂上耳朵擦亮眼睛,用探索和研究的心态看待赢政,很容易发现压在赢政身上的“焚书坑儒、刑法苛严、大兴土木”的三座大山名实不符,赢政对民族的危害也远不能同他的功劳相提并论。
先说焚书,按司马迁的“《诗》、《书》、百家语非博士官所职皆烧之”记载,赢政不是把《诗》《书》百家语等竹简全部烧掉,而是烧毁非博士以外的人拥有的这些书籍;事实也应该如此,倘若全部烧毁,今天的《诗》《书》以及百家语从何而来?很多学者认为今天的《诗》《书》是汉初文人凭记忆或口传再创作的,学术上不应过分重视。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的几次大考古证明,汉代的《诗》《书》与先秦的《诗》《书》是一脉相承的。这等于直接否定了所谓“焚书”造成了文明断代的猜疑。司马迁在《六国年表》中叹息:“惜哉!惜哉!独有《秦记》,又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把埋葬六国历史的罪名指向了赢政,问题是谁能否定这些失踪的六国史籍不是楚霸王这个纵火犯的杰作呢?再看看赢政保护的“医药、卜筮、种树等技术书籍”命运,有几部流传到今天?一部没有,最早的技术类典籍是《汉书•艺文志》。为什么赢政焚毁的书大多传承下来,而他保护的却一本也没发现。这说明文明传承与断裂并非赢政一人之功过。当然,焚书总是一个大罪,既便所谓的“中华文明大劫难”不过是一场不到五级的地震,也不能把赢政无罪释放。
再说坑儒,赢政此前准李斯奏,颁布法规,严禁厚古薄今,严禁背后诽谤皇帝。而算卦先生侯生、方生行骗失败后大骂赢政并相约逃跑,这不是藐视法律吗?活埋四百多名知识分子是事实,依法处罚也是事实,这与后来秦二世、朱元璋等皇帝罗织罪名迫害忠臣枉杀无辜完全是两种性质。再说被活埋的真是儒生吗?后世学者以扶苏劝诫赢政“诸生皆诵法孔子”为儒生依据,怎么又忽视了司马迁“坑术士”的结论呢?赢政聘用的儒学博士淳于越、伏胜、叔孙通、羊子、李克、圈公谁被活埋了?
与朱元璋、秦二世相比,赢政是一个很君子的暴君,即使在敌视赢政的史籍中,也只记载了赢政两次随意杀人的经过。第一次是征服赵国后,他亲自赴邯郸将母亲的仇人全部活埋;第二次是他对李斯奢靡的不满言论被周围人泄密,赢政将身边人处死。这两次以外的杀人事件都可以在秦律中找到处罚依据,第一被告应该是《秦律》。【更多精彩,尽在★军事第一播报★http://jsdybb.netsh.com.cn】
后人认为即使赢政是有法可依,也是一个该上断头台的暴君,因为《秦律》本身就是暴政的工具和象征。姑且这个说法有道理,但是《秦律》不是秦统一后凭空捏造的,而是商鞅修改后的《法经》延续,是秦国实现民富国强统一中国的决定性因素。赢政把秦国成功的经验推广到全国,主观上错了吗?你指望他实行六个亡国的法律还是一千五百年后的英国《大宪章》?
万里长城、骊山墓、阿房宫是指证赢政大兴土木奴役百姓的三大罪恶。大史学家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认为赢政动用了三百万人力大兴土木,其中戍边的扶苏、蒙恬大军三十万、建长城五十万,骊山墓和阿房宫一百五十万,凿灵渠五十万,加上其他杂役二十万,劳工总数占全国总人口15%。汉初的晁错更认为“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按比例推算,劳工占总人口40%。这个1+1=2的简单计算足以把赢政永远钉在耻辱柱上,但是事实绝非如此。看看太史公的赢政年表就会知道,这些并非同一年开工的土木工程以及戍边移民被史学家们重复计算了。比如始皇帝三十二年,北击匈奴,南凿灵渠。三十三年,蒙恬三十万大军打败匈奴后开始修建长城,建设者还是北击匈奴的三十万大军。《过秦论》说得很清楚,“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贾谊没说再动用其他劳工啊,司马迁也没说过。难道秦朝时期中国军队已经职业化了?赶走匈奴后只负责站岗不搞建设?至于修建阿房宫和秦陵是赢政三十五年的事情。长城虽然不会完工,三十四公里长的灵渠经过近五年建设应该竣工了,劳工们自然去转修骊山墓。骊山墓不假,阿房宫却是谎言堆积出来的奢华宫殿。最新的考古证明,文人墨客渲染的“蜀山兀,阿房出”充其量是一个一千四百多米长五百米宽的大土堆,一个只建设了广场和围墙的半拉子工程,被焚烧了三个月的宫殿不是阿房宫而是咸阳宫。司马迁叙述的阿房宫规模是赢政的蓝图,后人却把它变成了事实。怎么连起码的判断都丧失了?不用说两千年前,就是在今天,四年时间建设的宫殿能豪华哪里?长安街上的大贝壳?再说贾谊、司马迁也没说过用七十多万劳工建阿房宫,更没说过楚霸王焚毁了阿房宫。司马迁的原话是“隐宫徒刑者七十馀万人,乃分作阿房宫,或作骊山。”历史大学者们怎么只记住了贾谊、司马迁控告赢政的罪行,而忽视准确的记载去凭空想象呢?按《史记》叙述,即使在徭役最严重的赢政去世当年,给赢政干私活的劳工也没有超过八十万,加上长城等社会基础工程建设,劳工总数应该是一百二十万上下。晁错的意思应该这样理解:在秦朝十余年的统治期间,一个五口之家先后有两人服过劳役。按全国人口两千万计算,共有八百万民众服过劳役,平均每年六、七十万。这个数字大体吻合《秦律》中每个公民六十岁前要服徭役两年的规定,也符合“秦与汉初徭役大体相当”的结论。
范文澜、翦伯赞、白寿彝这些学富五车的大师们之所以犯错,能够想到的原因是先入为主,主观先否定赢政,然后把汉以后有关赢政的罪恶拣出严重的进行重复。其中白寿彝更滑稽到把赢政一千年后的杜牧诗赋做为严肃史料写进《中国通史》。这些严重的错误甚至罪恶愈演愈烈,2004年中国文联出版社的一本历史垃圾把范文澜等人的错误又进行了剪刀加浆糊的加法计算,控诉赢政八宗罪,赢政成了比阎罗还可怕的魔鬼。这哪里是叙述历史,简直是天马行空,胡说八道。
说一句不尊重的话,唯物主义的历史巨匠们在赢政问题上连起码的道德都不及格。
相对公正的司马迁对赢政的评价也有商榷之处,行文前后有很多矛盾的地方;比如坑儒事件,前面借扶苏的劝谏,指出被坑杀的是孔子门生,后文又用“坑术”做结论,而且只记录了被坑杀的人数却没有提及任何人的名字。这既不符合逻辑也不是太史公的治学精神。事实如果按司马迁描绘得那样严重,被坑杀的不可能都是无名之辈,赢政为了“天下知之,以惩后。”怎么会不通告天下被坑杀者的姓名?如果百年后这些人的姓名遗失了,被坑杀的人数就准确吗?姑且是事实,这就说明赢政坑杀四百六十人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罪行了。这个罪行与后来暴君枉杀成千上万相比哪个更严重?再有,司马迁认为赢政心胸狭隘,残暴酷虐,但是列举的事实不充分且值得怀疑,比如为了泄愤调集三千刑徒砍光了湘山的树木。湘山多大?三千人可以砍光所有树木?相反司马迁的很多记录反而证明赢政是一个礼贤下士、不计前嫌、知错就改的宽容皇帝,比如对客卿李斯的发现和使用,比如采纳修建郑国渠的水利工程师郑国的建议,再比重用公开或私下反对过自己的尉缭、淳于越。有人分析司马迁之所以刻意贬低赢政,是为了讥讽宫刑自己的汉武帝。在东扩西征、不惜民意这一点上,刘彻确实是赢政的嫡传弟子,所以司马迁借古讽今之论也不是没有道理。【更多精彩,尽在★军事第一播报★http://jsdybb.netsh.com.cn】
“假公济私”之嫌不影响司马迁对民族的伟大贡献,但是后人不应该盲目崇拜,司马迁即使再勤奋,对百余年前的考证也难免疏漏。
赢政在贾谊、司马迁、班固、妙笔生花的大文豪、学富五车的国学大师笔下一步步走上了断头台,他为后世开创的伟大福祉被唾液淹没,成了一个比窦娥还冤的皇帝。
当然,上述事实和推断并不足以为赢政平反。错了就是错了,即使拂去岁月的灰尘和人为的垃圾,赢政也不能改变暴政的事实。但是后人不能上纲上线、不能栽赃陷害,应该让真实的历史浮现出来,找出民族衰亡的真正经验和教训。至于把现实问题栽赃到古人头上,所谓“挖掘历史根源”既说明了这些人的无能、无知,也暴露了道德缺失和责任缺失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