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的人怎么总在婚后出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5:36:36
最爱的人怎么总在婚后出现
两个人的感情很亲密,而对方的家庭关系又维系得很好,对爱人的感情也很真实,这种情况不能简单断言是不道德的    当一个婚姻中人,突然在婚外发现令自己心动的人,就有两种情况可能发生:与她/他擦肩而过,忍住内心的不甘;要么,和这个人发展出一段恋情。   在中国人对于婚姻关系的评价和对婚外男女关系的评价发生了巨大变化的今天,似乎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后一种方式,他们保持着适当的理性去与婚外密友惺惺相惜。特别是对于今天的女性而言,当女性能够具备独立选择权利时,她们才能选择让这种感情稳定地停留在对婚姻的威胁之外。    偷情是一个古老的词,大意指已婚人士在婚姻之外又结新欢,并发生了婚外性关系。其历史,大概和婚姻的产生一样长。偷情绝非一个好词,加了一个“亚”字也没能纠正它的贬义,有史可考的记录,从来没有“亚偷情”这样一种关系。这种“发乎情,止乎性”的关系,更多时候被掩盖在其他好词汇之中,如“红颜知己”、“蓝颜之己”。                                  “最爱的人总在婚后出现”,这是许多“偷情”分子的感慨。    致远(化名)和小慧(化名)的爱情就是这样发生的。一个下午,致远正趴在图书馆的桌上查阅一本馆藏书。一个年轻女人走过来坐在他身边的座位上。他无意间发现这个女人在大冬天竟然光着脚,皮肤白皙,穿着一双淡紫色的高跟鞋。他开始打量她。然后,他借故和她说话,并在离开时要了她的电话号码。    晚上,他给她发了第一条大胆的短信:你真的很漂亮,很让人喜欢。“后来,小慧对我说,她收到短信的时候,大笑,并把这条短信给我看。我说,这小子可真大胆,不错!有魄力!象男人!”    接触多了,一个下雨天,致远拥抱亲吻抚摸了小慧,小惠也并没有拒绝,因为,在小惠的心里,她感觉致远要比自己的丈夫更优秀,更能吸引她,可惜是自己已经为人妇,只可惜他来晚了一步。后来见面时,致远曾经向小慧提出,如果她愿意,他们可以做更亲密的事,但小慧婉言拒绝了。   “我们这算是偷情吗?”致远和小慧也不知道该如何界定他们两人的这种亲密关系。    偷情,自古以来,似乎就是一顶不道德的帽子。古时候,人们把这种行为叫做通奸。对通奸者的惩罚,在任何一种文明形态下,都是极其严酷的,尤其对于女性。长期以来,对于偷情这个概念,人们已达成普遍共识,核心是“性”。但“性”又是什么?    显然,小慧并不把拥抱、亲吻之类的亲密举动视作两性关系的实质之变,因此,她可以容忍这些。小慧曾经对致远说,以他们目前的状况,她还可以面对老公,而一旦发生了关系,便不会觉得坦然了。事实上,小慧把性理解为只能和自己老公发生的,只要把持住这个界限,那么她就不会有太大的道德焦虑感,因为她在性交这个层面上,保持了对丈夫的忠贞。   小慧是70年代出生的女性,这一代女性对性的理解是什么呢?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所副所长黄盈盈博士,两年前曾经就“性”这个词所包含的内容,对几十位70年代出生的女性做过一次调查。访谈中发现,在两性身体接触方面,与性有关的内容,由浅入深依次是:拉手、依偎、直接触摸臂和腿、隔衣触摸乳房、接吻、深度接吻,近20项,直至发生实质性性关系。    可见,尽管对于什么是‘性’,不同的女性有不同的理解,但所有的女性都认同“最后一项”是“性”而对于身体方面的其他任何接触,并没有得到所有女性的认同。    由此可见,许多人认为,只要不超越最后的界限,偷情便不会成立,因为实质性的变化还没有发生。    对性的理解之所以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人们对于亚偷情界限的确定。亚偷情是一个颜色渐次变深的彩色光谱。颜色深到什么程度仍然算做“亚”,似乎可以用偷情的标准来衡量,也就是发生了实质性性关系,正如小慧理解的那样。然而,“亚”的暧昧色彩又是从什么地方开始的呢?   其实,古今中外,都会对爱恋关系赋予一个明确的性接触标签,“这是因为性接触可以判别男女关系的性质”。而对于什么样的男女关系贴上什么样的性接触标签,这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是不一样的。   “在中国古代,这个标签是牵手。”这也叫私定终身,牵手总是发生在恋人之间,一般男女关系之间要保持“授受不亲”。因此,有这样的故事流传下来,一位贞洁女子,因被男人触碰了胳膊,而自断手臂。牵手,真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   而在当下的中国,多数人认为接吻是确定爱恋关系的标签。多数的人都认为,发展到接吻如果还不算恋爱,那么,那个人一定是在‘玩’,不是认真的;也有少数人认为,接吻不能确定恋爱关系,只能说明他们的关系比较亲密了,做爱了才算确定恋爱关系;如果做爱了还不算恋爱关系,那么只能说明是逢场作戏了。   从古代人的牵手到现代人的接吻,爱恋关系的性接触标签提高了。这意味着男女之间的拥抱已经不作为性接触来对待了,而被人们认为是表示亲密;但是,它的确又是性接触,因为男人都不愿意别人抱自己的老婆。于是,牵手、拥抱成了介于表示亲密和性接触的模糊地带,这导致了很多社会现象,比如暧昧。   以此类推,于是从性接触这个层面上看,从接吻这个标签“爱恋关系”的位置,到发生实质性性关系这个标签“偷情”的位置,中间的十几个过渡项,便构成了颜色深得有些发黑的亚偷情地带。   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情况越发复杂化了。近年来,“网恋”、“网婚”、“网上激情”成为一些赶时髦的人追捧的新事物。那么,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偷情和亚偷情的概念还成立吗?如果成立,它们的界限又在哪里?网上性行为是否也像现实性行为一样,被认为是两性关系的实质之变?    到目前为止,所谓互联网之性,仍然要依靠主体的自慰,才能最终达到性高潮。无论是看黄还是裸聊,如果自己或者双方不进行自慰,那么所谓的“数字化的性”仍然仅仅是一种针对主体或者双方的外来的心理刺激,与我们通常所说的人际性行为相去甚远。   黄博士的研究也表明,在70年代女性对性概念的理解中,两个人之间的实体的身体接触是最典型的性的内容,想象的两个人之间的发生的性行为虽也属于性范畴,但与自慰在同一个层次上。   这也就是说,一般地,人们不会因为自己或自己的配偶在网络上与其他人发生“网上激情”而认为这是在偷情。然而结合具体的关系情境,情况又有所不同。如果双方不认识,也不想认识,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自慰;但如果双方认识,或者渴望认识,期待现实中的接触,那性质就变了,变成不忠了。因为这个时候,虚拟的性行为会促进现实中性接触的程度。如果在虚拟世界中达到了做爱,那么在现实中,拥抱接吻抚摸就可以自然发生了。   因此,虚拟世界的性接触,要考虑到其转化为现实中性接触的可能性,才能判断此人是否具有偷情意图或亚偷情意图。至于界限,也最终要以现实中的性接触程度来判断。    当然,以性接触程度来界定的这个亚偷情地带,只是依据现有研究的一种推论,不可能得到每个人的认同。如果一个妻子/丈夫,根本不能容忍对方精神上的出轨,那么,何谈性接触?即便可以容忍对方精神上的出轨、适当的性接触,那么,对于性接触又可以忍受到什么程度,也是因人而异的。     因此,亚偷情的界限在哪里,直接取决于亚偷情者的妻子/丈夫的容忍度,以及夫妻间的协商。比如有一派女性主义者,他们主张在夫妻间签订家庭协议,大意是你不要干涉我去婚姻之外寻找伴侣,我也不干涉你。如此一来,婚姻的传统涵义就不复存在了,偷情的概念从根本上被颠覆,更何况亚偷情。    如今婚姻没有成为亚偷情的樊篱,因为“最爱”的人总是会在婚后出现。外遇,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在婚姻中没有得到足够的亲密关系而移情向外的。这是被动原因。主动原因则关系到当事人对“足够”一词的理解。显然,“足够”是一个主体体验色彩很浓的词。对于每个个体来说,“足够”的容量可能相同吗?追求“足够”的过程可能有止境吗?     很多人并不是因为婚内不幸福才去偷情、亚偷情的。事实上,偷情和亚偷情的欲望基础是一样的,往往都根植于人类对亲密的渴求,而且这种渴求往往都是没有止境的。当然,每个人对爱情、情欲的需求也有着天生的不同。有的人欲望不强,而有的人则具有泛情特质,容易被情感卷入。    “偷情”的人需要从浪漫的关系幻想中获得面对现实的精神动力以及安全感、被接纳感、自我认同感,不让人去幻想几乎不可能。没有人可以用理性去控制内心的欲望,去禁止情欲在非现实领域与可心的人演绎爱情。女人做不到,男人更不行!因此,偷情并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有关人性与人对自己有多了解的问题。而那些为自己创建一些原因、让偷情行为合理化的当事人,不过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的道德游戏。因为亚偷情与偷情在情欲基础上的同源性,这个总结也同样适用于亚偷情:它有时像是人的一种内在情感历程,一种为了情爱的成熟而必须付出的代价——叛逆;有时像一种精神自慰,情人的追求暗示自己还可爱,主动的追求暗示自己还年轻——自恋;有时可能是无意识在完成早年压抑的情结,为了消除内心的痛苦纠结,来不及考虑到责任与道德——恋父恋母;有时看起来像是寻找一种心理平衡,出轨的后果是让人可以在乏味的婚姻中坚持下来——补偿心理;有时只是为了反叛自己,在妻子/丈夫面前传统保守,在情人面前放浪形骸——妓女情结。    更多的偷情产生于一种博爱的心怀,偷情里夹杂着一种珍惜、怜爱、欣赏的意味。“当一个人的情爱真正成熟的时候,他/她有能力爱天下所有的人或接受所有人的爱,这是爱的无畏。”但“博爱是人性的优点,也是人性的弱点。    谈到精神出轨、身体出轨,亚偷情、偷情,道德是一个难以回避的词。这也是为什么涉足以上活动的人心里总逃不过些许道德焦虑感的原因,尽管他们可以有千百种理由为自己开脱。    婚姻不够幸福的刘致远曾经以为他不会因为爱着小慧而对妻子产生负罪感。“因为我对她和这个家庭付出了太多,虽然不是心甘情愿,但我觉得自己这么做是道德的,甚至是高尚的。然而,当我发现自己的付出在她那里得不到珍惜,必然会产生失落感。”他说,“既然她不珍惜我和这个家庭,那我也没有必要负责任。”然而,当他爱上小慧,再面对自己的妻子,仍然“觉得她很可怜”。   “不过,”致远试图理清自己混作一团的思绪,“也许没有小慧的出现,我也不会像现在过得这样安心,毕竟小慧已经成了我的心灵寄托,一种面对妻子的愧疚感让我觉得这样的难熬日子暂时还可以过下去。”    比起面对妻子的愧疚感,致远对于那个未曾谋面的小慧丈夫,愧疚感却不怎么强烈。“我虽然很希望小慧身边的那个人是我,但我觉得我现在没有能力给小慧的丈夫所能给她的生活幸福。他们的感情很好,生活也很美满。我不想破坏小慧的幸福生活。”有时候,他听到小惠和她老公吵架的消息,心里的感觉很奇妙,有一些幸灾乐祸,也有一点点不安,但最后,小惠说他常常能站在她丈夫的立场上,劝说小慧谅解她的丈夫,“因为我不希望她的生活不安定”。    致远这样做是为什么呢?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别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伦理讲的是关系,道德讲的是行为品质。人家没有离婚,伦理关系还是维系着,伦理关系是客观的,并不以双方的感情为转移。”他说,“这也就是说,夫妻感情虽然破裂了,但是伦理关系还存在,还是夫妻关系,还是法律所保护的。伦理关系是法律和道德两个力量维系的。”    对于偷情者,即便这个人不想破坏对方的家庭、使对方的家庭伦理关系在形式上仍保持完整,这仅仅是没有暴露而已,实际上已经破坏了,因为对方对家庭的感情已经不真实了。但是对于亚偷情者,如果两个人的感情很亲密,而对方的家庭关系又维系得很好,对爱人的感情也很真实、很好,这种情况也可能存在,也不能说这是不道德的。   情欲似水,需要有一个适当的容器去装载,人对道德的意识就是这样的一个容器。当容器足够大,任何形式的情爱都可以是美丽的花;当容器不够大的时候,情爱的溢出虽不道德但却也必然。     致远对小惠说,他也曾想过对婚姻忠诚的问题。“其实在爱情和婚姻的忠诚上,我选择对爱情的忠诚,如果对婚姻的忠诚会对爱情不忠诚,那么我宁愿抛弃对婚姻的忠诚。”他说。 在一个现实的婚姻困境中,刘致远这样的人在观念上把爱情、性与婚姻分离了。他把爱情和性基本上从婚姻中抽离出来,婚姻在现实中仅剩下一个空壳。然而在现实社会中,爱情和性远没有与婚姻平起平坐。因此,他此时面临着内心道德焦虑感的折磨,极有可能要面对社会的指责。    从整个社会大环境上看,当下中国人对爱情、性和婚姻三者关系,已经在观念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爱情和婚姻的关系,在中国“五四”以后,“浪漫爱情”在中国逐步确立起来。到了1980年,《婚姻法》把离婚标准规定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这是浪漫爱情对于夫妻恩爱的首次超越”。于是,爱情的价值也就超越了婚姻。    而对于性,当前的性革命极大地冲击了“性的唯婚内论”。“可是这主要地并不是因为性的强大,而是因为婚姻的脆化与沙化削弱了自己的堤防。”    关于性和爱情,他在20世纪末的调查显示,倾向于信仰“情爱”而贬斥“性爱”的人仍占调查总数的93.2%,是所有13个性观念问题中回答最一面倒的。     虽然20多年来,在中国人的观念上,“性的地位在上升,作用在加大”,但是黄盈盈博士强调,在中国的话语体系中,婚姻对于爱和性的作用根深蒂固,仍占据着社会的主流位置,性对于婚姻、爱的正面意义依然不为社会所倡导。 “在这样一种话语之中,性只是作为婚姻所许可的实践而被动地存在着,本身并不具有促发爱、激活婚姻的作用。”黄盈盈说,“而缺少性的浪漫之爱也会随着时间以及柴米油盐的生活而淡化,因此,性感的性也只能到婚姻之外去追寻。”但可想而之,这种追寻要背负着沉重的道德重担。于是,亚偷情者的道德焦虑便可以在中国“性”革命的背景下,得到很好的解释了。     小惠婉拒和致远发生性关系后,小惠只再见过他一面,临别时小惠主动给了他一个拥抱和亲吻。以后刘致远曾几次以各种借口约小慧见面,小慧都没有同意,但他们仍通过手机短信、网上聊天工具保持着联系。   如果,图书馆偶遇事件发生在30年前,他们的命运又会怎样呢?也许,致远根本就不会奢望继续和小慧保持联系;即使有愿望,也没有勇气;即便有勇气,也只是书信联系;而一旦事情暴露,他们将接受组织的谈话和教育。最后,一个巨大的A字将会被周围人尖锐的目光雕刻在他们的衣服上,永远摆脱不去。   时代发展到今天,现实的土壤早已发生改变。首先,熟人社会解体,熟人组成的监督体系自动崩溃,两个亚偷情分子即使明目张胆地走在大街上,也可以无所顾忌,因为能遇到熟人的概率很小,遇到婚内配偶的概率更是微乎其微——除非被其跟踪。另外,随着人们对男女关系的评价发生改变,一个人在社会活动中要接触太多的异性,所以一男一女在一起,即使被各自的配偶遇见,若没有现行的亲昵行为,也很容易找理由搪塞过去。   1980年以来“性”革命三方面的社会背景:单位制度的瓦解+传统信仰的消失=社会控制放松;人口横纵向流动+居住方式变化=“陌生人社会”形成;私人空间的独立与扩大+“文化反哺”=个性再次张扬。“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中国人的个性再一次得到了发扬光大,出现了‘五四’以来的第二次大解放。”   但同时,社会环境的变迁和人们婚姻、爱情,以及性观念的改变,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一个反映是离婚率的上升。统计数据显示,除了1983、1998和2002年以外,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离婚率逐年攀升,这种趋势已经持续了近20年。而据中国民政部2007年5月发布的《2006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2006年办理离婚手续的有191.3万对,比上年增加12.8万对,粗离婚率为1.46‰, 比上年增加0.09个千分点。    而在离婚率上升的种种原因中,婚外情已显现出极大的杀伤力。上海离婚法律咨询网最新一项统计表明,婚外情已经成为影响上海夫妻感情的头号“杀手”,由于这一原因导致离婚的比率已占到整个离婚原因的六成以上。据统计,因为婚外情的激增,在过去20年,上海的离婚率增加了20倍,已经成为中国离婚率最高的城市。     在一些因婚外情导致婚姻解体的家庭中,无辜一方总是痛心疾首地抱怨:怎么没有早发现?事实上,现在早已告别了“明月千里寄相思”和“鸿雁传书”的时代,无线通讯和互联网作为现代通讯工具,为人类的情感沟通提供了便利。而这些通讯工具具有极大隐匿性,它保护了个人隐私,同时也蒙住了配偶的眼睛。因此,婚姻之外的任何一种情爱之花,都有可能在无线通讯和互联网上娇艳地绽放,包括偷情、亚偷情。    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2008年,30年来,不论是社会交往、社会舆论,社会观念、社会环境、交通工具、通信方式等,都为人们在婚后,遇见更可爱的人,并与“红颜知己”和“蓝颜知己”保持联系和关系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面对最爱的人怎么总在婚后出现的局面,今天,我们似乎还无法找到解决和避免的办法,也只能是好自为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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