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家违法乱纪胡扯蛮缠 刁民文化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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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违法乱纪胡扯蛮缠 刁民文化的代表   文章提供 于 2009-2-15 21:34:44 (北京时间: 2009-2-16 10:34:44) 阅读时出现乱码? 解决办法
  政论家南方朔2月16日在香港媒体撰文说扁家弊案已闹了两年多,到如今非但没有快马加鞭落幕的迹象,反而是在法律层面上更加的胡扯蛮缠不休。一家人在两个任期内搞了至少超过台币20亿元,不管它是以哪种名目,放诸四海大概都不可能容许,而扁家却硬是要在法律的漏洞间钻进钻出。扁家的表现就让人不由得想到了中国刁民文化﹕扁家已成了最大的刁民家族!

  古代中国,由于政治专制,父母官这个层级又常任意行事,于是老百姓遂出现大量顺民和许多刁民。顺民指的是绝大多数人都谨慎度日,怕惹官非,如果倒楣吃了官亏,也都卑顺的自己摸摸鼻子,不敢张扬。而刁民则不然,他们聪明伶俐,懂得拉帮结派、官商勾串,又能和讼师之辈沆瀣一气,这种人依风仗势,普通时候横行街坊乡里,如果出了事就走后门钻漏洞及玩狡猾的语言游戏,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刁民又都擅于看风转舵,唱作俱佳,他们若似乎抓到一点理字,就打蛇随棍上,吃人透透;当找不到理,就喊黆曲,说被欺负,装可怜。这种刁民作风散见于古代许多笔记里。特别是在统治末梢的边陲地区,由于官箴散漫,最为普遍。早期台湾由于移民初兴,适者生存,豪强刁民最盛,这也都见诸许多县志和问俗录里。

  而扁家就可说是这种刁民文化具体而微的代表。台湾在1970至80年代民主运动蓬勃,的确有许多人是民主的真实信仰者,这种人前后言行一贯,标准一致,但陈水扁却显然不在此列。他没有获得权力时是一套,显得正义搁然,而有了权力后则是另一套,比他昔日所批判的人不知坏了多少倍,因此我们可以说民主对他而言,只不过是通往权力之路的工具而已,用后即丢。正因他不是民主的真实信仰者,当他有了大位后,诸如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贱卖“国有”行库及资产,而好处则落入私人口袋里等行径遂告不断。整个“总统府”与官邸,也俨然成了利益交换的中心。而堂堂“第一夫人”也居然披挂上阵,干预政事,做起利益交换的买卖。如此行径,纵使把标准降到最低,换了别的社会大概也无法接受。

  但明明罪无可逭的事,在别的国家如韩国,像卢泰愚、全斗焕等,至少皆能立即忏悔认罪,统治者的贪污很快就告过去,大家又打起精神向前走。但在台湾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在“国务机要费”爆发之初,陈水扁不就大声喊黆,宣称是“中国人欺负台湾人“总统””吗?这是把弊案硬往政治上去扯,不惜把社会撕裂成两半也要达到庇护自己非法的利益。这种风格和刁民犯错被逮,二话不说就喊黆,就宣称是被欺负,恶人先告状,不是如出一辙吗?除了扯政治之外,扁还滥用权力意图以“绝对机密”将有关罪证完全封起,如此弄权玩法,又怎不让人叹为观止?

  而今政权改变,他已无弄权的空间,于是我们看到了他的全家都开始玩起钻法律漏洞的游戏。在台湾,制度上仿效美国等先例,对选举经费的申报,一定位阶以上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政治献金等都陆续有了法律及规定。但只有法律和规定其实并不足以成事,更重要的是政治人物必须有诚实的文化,而台湾各种人物太聪明、太不诚实。就以美国的政治献金制为例,前几年一家台湾超大公司的美国分公司,以及台湾一个极大的宗教山头美国分部,不就将大笔献金以人头方式捐出,最后被查到而罚款吗?再以财产申报为例,除了名下的房地产及银行证券户头因为有户可查,非报不可外,其他如首饰珠宝等无法追查,到底有多少人会实报即大可怀疑。陈水扁得意时,扁家大小名贵的珠宝钻饰挂满身,但全都未具申报,被询问时即答称是向朋友借的。这都显示了若缺乏了诚实的文化,许多法律也就注定了形同具文。

  而最可议的,台湾的政治献金法乃是最近才完成的新法,以前并无规定。由于台湾选举乃是花大钱的游戏,加以献金给某党,可能会遭致别党的报复,因此大生意人的献金多半以现金方式秘密为之。纵使到了现在依然如此,当然更别说从前了。正因为有着政治献金这个灰色的漏洞,因此扁家遂将所有巨额的不当收入全都赖给了政治献金。2月10日吴淑珍出庭时扯政治献金,14日特侦组继续去她住家侦讯,她仍扯政治献金。其实,贿赂与献金是有差别的,贿赂有利益交换的关系,其数额必大;而政治献金则旨在鼓励公民对特定政党及候选人的支持与参与,因而以数额小但人多为主,它不涉及任何利益,奥巴马选举时发动群众献金,即是最符合献金精神的做法。全世界有献金制的国家,有哪个会把台币千万及上亿视为献金的?

  但台湾的政治积习,以及法律观念的含混,却造成了政治献金这个漏洞,于是不当所得一亿两亿,你说贿赂贪污,他硬扯是献金,不然来证明啊!扁家硬将一切巨额不当收入都扯成政治献金,其目的就是在利用台湾对贿赂与献金在认知上就搞不清楚的观念及法律漏洞。刁民之可恨,乃是当证据摆在面前他仍不承认,而仍说“不知道”。

  因此,扁家弊案到现在,由于扁家人皆将责任推给部属亲信,又将巨额金钱都赖给政治献金,这其实已是黔驴技穷的乱扯与耍赖了。钻漏洞钻到如此大违常理的程度,不正是以前人们形容刁民时所称的“撒波”吗?

  因此,台湾有扁家弊案及接下来的胡扯蛮缠,这其实是台湾最大的悲哀,一个昔日的统治家族如此违法乱纪,却又像刁民般在事发后胡扯蛮缠,意图硬钻漏洞,贪图侥幸,形同荒诞小丑。而更悲哀的是,他们如此荒诞而反反覆覆的演出,居然还有很多人真的相信。当一个社会在是非对错上可以混淆到如此程度,这样的社会又能有多大的前途呢?

  刁民文化在中国俗民社会里一直存在,但人们又怎么想得到这种刁民文化竟然在台湾的庙堂人物身上出现呢!
来源: 中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