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18:25:08

 浙江省温州市一名家长因为一位校长打了他儿子一巴掌,就在校长到他家访问时杀死了这位校长;那个挨了校长一巴掌的学生是个“问题学生”,而那个打了学生一巴掌的校长是位优秀校长。于是,当地一些教师联名“泣告”“全国同胞”,哭诉如今老师难当、学生难教的“无奈和无助”;于是,有教育专家称家长杀校长的悲剧是“向素质教育转轨过程中付出的代价”——最近以来,媒体为这宗“前所未闻”的故意杀人案忙得晕头转向。  

 这些年来,学生打学生、学生杀学生,学生打老师、学生杀老师,老师打学生、老师杀学生,老师打老师、老师杀老师,家长打老师、家长杀老师的血腥故事,一再颠覆着校园这座已然摇摇欲坠的圣洁殿堂。“校园暴力”因而终于升级为冲击社会眼球的关键词,以此在互联网上搜索,相关信息条目以数百万计。如果不幸再爆出一宗“校长杀家长”的案件,这组关于“校园暴力”的短语集合就基本上齐全了。再加上校园色情、校园腐败、校园拜金、校园拐卖等等,真可谓校园不大,却几乎五毒俱全,而这些,都是“素质教育”必须“付出的代价”吗?答案是否定的。  这种“素质教育代价论”,试图从纯教育学的角度找出校园暴力的症结,而忽视了“社会”这一本质因素。就校园论校园、就教育论教育,都不可能为拯救正在沉沦的校园找到有效的途径。在向素质教育转轨的过程中,校园暴力丛生现象或许具有某种可然性,但不必然具有必然性。教育专家的这种听来有些耳熟的论调,有点像经济学家的那个“市场经济代价论”,如他们认为官场腐败、环境污染甚至包括校园堕落等都是我国向市场经济转型必须付出的代价,不料这种有失严谨的推论竟被教育专家化用了,难道一定要死上个把校长才算是“向素质教育转轨”?  

 我国从传统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其过程本身就是社会转型期中附着在社会肌体上的一种有机形态。校园不是世外桃源,它应当而且必然是社会舞台的一部分。因此家长杀校长,虽在广义上仍然是一种校园暴力,但其根源其实不在校园,而在社会。与其说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延伸,不如说得明白点——社会暴力是校园暴力的根源。学生,首先是社会的一分子,正如温州大学一位社会学教授所说,学校“之所以成了暴力天堂,与社会畸形的发展和非暴力教育的缺失,以及家庭教育好坏等因素有深刻的关系”。我赞同这位教授的观点。社会,对校园而言绝非一个大而无形的概念,而是与校园须臾不可分离的客观实在。社会成就了校园,也常常以其负面的破坏力让校园面目全非。成人犯罪、官场腐败、黑帮作恶、网络暴力、城镇色情、家教迷失等等,都无一例外地折射到校园中并毒化着青少年的心灵。

  与时俱进的成人犯罪常常令我们法律设定的现有罪名显得供不应求。成年人本应是未成年人的榜样,可他们干了些什么呢?除了以几何级数重复着传统的罪孽,还天天在“创造”着新的罪名!教出一个或一群“好孩子”可能要付出一个教师乃至一个教育接力群体毕生的心血;而残酷的是,“教”成一个“坏孩子”却常常只需要一个黄色、黑色和血色的瞬间;尤其可怕的是,社会常常有意无意地把这些“瞬间”演绎成俯拾皆是的常态,而未成年人天天在这种常态中游走、厮混,近墨者焉有不黑之理?学校的思想道德教育不仅显得苍白无力,而且被校园暴力糟蹋得狼狈不堪。 

 与日俱增官的场腐败似乎和校园暴力扯不上关系,但却跟社会教育有直接的渊源,因为这些人是社会教育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推动者。“国家干部”本应是未成年人的楷模,可他们干了些什么呢?贪污受贿、携款潜逃、死刑死缓、包养情妇……对于诸如此类的概念,想必未成年人都耳熟能详。谁能想象这给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制造了多大的障碍?也给善于解惑的老师们留下了无尽的困惑和惶惑。我们常常听说“反腐败要从娃娃抓起”,尽管有人把这种社会教育的黑色幽默调侃为“头疼点眼药”,但我在这里还是要对这一观点的创始者献上一份真诚的敬意,因为他无奈却执著地表达出这样一种思想:腐败对社会的毒害已经到了最“根本”的程度。

  甚嚣尘上的黑社会犯罪近年也有向校园渗透的趋势,除了黑社会组织在校园网络成员、发展死党外,少数未成年人自身也在校园内拉帮结派、组织团伙,这些人不仅在校园内为所欲为,而且犯罪的魔爪常常伸向社会。据新华网报道,今年9月,四川省巴中市一中专学校的两名“优秀学生干部”拐卖10名女同学到广东潮州一家“黑发廊”卖淫,这种有组织、有规模的恶性犯罪,恐怕令黑社会专业团伙都自愧弗如。 

  还有如日中天的互联网,对未成年人而言是天使更是魔鬼。前几天媒体报道一名网瘾少年的自杀恐怕远不是最令人叹惋的事件,由网络色情暴力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才是最令人欲哭无泪的隐忧。昨天我的一位朋友来电称,他的独生子等九名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其中7名在校生),某夜在一起从网吧打完色情游戏后,淫兴未尽,在回家途中轮奸了一名16岁的女孩。这位朋友请我在他儿子未进入批捕程序之前帮他想想办法,我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在监狱里多蹲几年。对这样的人渣,家长竟然还敢奢望让他没事似的回归社会,谁来管?如何管?谁去教,如何教?其实如今的法律很“接轨”但很尴尬,对未成年人犯罪判重了不合法,判轻了不管用。未成年人虽然具有杀人的能力,却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法律很无奈,法官也很无奈。

 

 不仅是网吧“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充斥在城乡各个角落的色情场所,更是学生潜移默化的“教师爷”。难道许有钱的老板开“肉包厢”,就不许开放的校园设“鸳鸯浴”?许嫖客和妓女交媾,就不许男生和女生做爱?许二奶情人到医院做人流,就不许女生把胎儿生在厕所里?这或许就是校园自甘堕落的借口。  再说说家长。如今的教师已全无师道尊严,先于社会实现了“以人为本”,教育专家却还在那里喋喋不休地批评教师不尊重“教育主体”。现在的老师特别像替家长哄孩子的保姆,对学生管重了家长不高兴,管轻了家长不满意,老师被学生和家长打骂是常有的事。杀校长的那个家长思维逻辑很简单,你打了我孩子一巴掌,就得还我孩子一条命!而且他自己也是豁出命去为孩子讨回这一掌之“怨”的(他说自己跟那位校长素无“深仇大恨”)。家长都把自己看得比老师高贵,学生把自己看得比老师还能耐,这老师怎么当?问题学生的背后是问题家长,同理,问题校园的背后的问题社会。

  不说如今校园里还有几个处男处女这些早被社会宽容甚至接受的问题,单说强奸、杀人、放火、偷盗、黑帮、团伙等这些曾经远离未成年人的十恶不赦的罪名,如今却在司法机关的卷宗上以孩子的名义连年直线攀升。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呈成人化趋势,其手段之残忍、心机之缜密,常常令办案人员感叹匪夷所思。未成年人的“无恶不作”不仅一再步步为营地挑战着法律的宽容度,也一再咄咄逼人地挑战着教育的承受力,挑战着教育的信念和意志。不仅是温州的教师品尝了一种以校园暴力为重点的学校教育的“无奈和无助”,也不仅是温州的家长杀了校长才发生了这种“无奈和无助”,而这是中国当代教育的一种普遍景观。

 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种基本元素构成。从三者的关系看,学校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离开社会教育的学校教育形同空中楼阁;而家庭是社会肌体的细胞,家庭教育本身就是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无论从内涵还是外延都涵盖了学校和家庭,因此,广义上社会对学校影响的深刻性不言而喻,狭义上社会教育对校园教育影响的直接性同样无法回避,欲根除校园暴力必须从解决社会问题入手,欲净化校园环境必须从净化社会环境入手。(2005年11月27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