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望:轻徭薄赋在何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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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 望:轻徭薄赋在何难以实现

    香港《信报财经月刊》2000年第12期丁望的文章称,自1990年以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一系列红头文件和法规,责令各地为农民“减负”,但收效甚微。今后,如不从政治制度、杂税结构、干部素质、身份平等、法律保障着手,建立和优化农民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生态,农民的生活将更加恶化,轻徭薄赋只能是遥远的梦。
    政治制度的缺失,在于没有放弃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论,仍把乡镇和村基层政权视为“专政机器”的一部分,未使它成为农民和农业的服务、社会辅导机构,它的政府职能太广太重,机构叠架,乡镇中有党、政、纪检和人大四套机构,只差县、市、省那样的政协机构,冗员太多,维持基层专政体的行政成本甚高,只好向农民摊派费用,以维持基层政权运行、政令的下达;而苛捐杂税太重又引起农民不满,官民关系紧张,形成乡村社会危机。在行政成本代价高昂与政治风险加大之间,官方犹豫不定,没有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制度改革,轻徭薄赋的构想也就缺乏彻底落实的制度基础。
    杂税的结构陷阱,也是乡村社会危机之源。官方的正税轻,但苛捐杂税奇重,杂税中以摊派方式筹集的三提五统比重大,毫无章法的“三乱”更使农负日益沉重。杂税的一大部分,用以支付基层行政费和乡村教育费用,而土霸以权谋私大肆安插亲友和关系户“吃皇粮”,使基层政权膨胀过甚,编制内和编制外人员太多,过去乡镇政府只有十来人,现在动辄上百人。杂税的结构陷阱,还在于行政开支中的一大部分,被土霸挥霍浪费,贪污挪用。官方不消除这类结构陷阱,不下决心裁减八成以上的机构和人员,减负仍将流于口号。今年,中共中央在安徽试行费改税,把摊派与田赋并在一起按田亩征收,旨在把杂税转为正税,使农民的全部负担减轻,这是前瞻性的试验,但成效有待验证。
    基层干部素质太差是农负无法大幅减低的另一重要原因。在毛泽东时代,乡村小吏的教育程度大都偏低,人的文明程度也极低,简单、粗暴、野蛮。八十年代以来,基层政权干部素质的改善有限,相反的以权谋私、利益家族化和贪污受贿、挥霍浪费日益猖獗,其中不少是无法无天的土皇帝。深圳某村的中共党支部书记,竟能仿北京紫禁城造一个私用的“皇宫”,还有两个“宫女”侍候,花去农民血汗钱三千多万元。他利用村里的土地大捞黑钱,盖了三千平方米的“城堡似的大楼”。像这样的土皇帝到处都有,有的吃喝嫖贿都报销,摊给村民去负担。
    在1995年或稍前,乡镇企业大都有进帐,这几年却因地方官员挥霍浪费、贪污挪用而被挖空,负债累累,乡村工业化因腐败效应而倒退。安徽省乡村债务已到“十分惊人的地步”,八九成的村欠债,债款都摊给农民,每月承担的高息很重;北京怀柔县某村在1993年是先进单位,现在却由总收入亿元变为负债亿元,每个村民背了十万多元的“集体债务”。负债累累的原因是党支部书记挥金如土,大肆贪污,村里的会议居然在香港举行,多够土皇帝“派头”!且“用公款逛异国的红灯区在该村不是新鲜事”。有些乡村农民不再逆来顺受,一起抗拒非法摊派。有些乡镇出现几千村民与村吏警察对峙的场面。农民不仅不相信乡镇和村两级的基层干部,对县和地市的信任度也很低,他们只相信省政府和国务院,越级“上访”成了他们摆脱重负的唯一希望。
轻徭薄赋真要落实,还得下决心先杀一批贪污勒索欺压村民的土霸。不大力除霸换血、整顿吏治,提高官吏素质,何来轻徭薄赋?
    改变身份歧视、建立农民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也是实现轻徭薄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政府长期实行对城市和工业的“倾斜政策”,以工业与农产品之间的剪刀差,“暗劫”农民部分生产成果,低价收购农产品积累了工业化的资金,实行城乡分隔政策,以极严格的户籍限制身份改变,农民失去进城就业和居住的机会;城市职工享有公费医疗、住房、义务教育、退休等社会福利,农民不仅没有这一套社会保障,还要承担其他职业不需要承担的摊派和工役。倾斜政策导致城乡二元结构的藩篱,农民遭受身份歧视,没有享有平等的公民权;除非升学、参军或有特殊关系网,乡村居民几乎不可能改变农民身份。
    官方如果不彻底改变身份歧视的不平等观念和政策,不建立保障农民权益的法律、制度和民间监察机制,轻徭薄赋绝无法真正落实,乡村亦难走向真正社会现代化的轨道。
——摘自《思想理论动态参阅》200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