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政协委员建议设示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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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政协委员建议设示威区

《财经》记者 陈中小路   [2009年01月16日 15:56]     共有 0 条点评

提案称,应建立一种正常的利益和民意表达机制,引导冲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解决

  【《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中小路】在上海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当地党报《解放日报》副总编辑毛用雄递交提案《关于上海设立示威区的建议》。
    这份经过调研并且愿意公开的提案建议称,在上海某个不过分影响公共交通、又相对独立的区域,比如公园,设立法定的示威区,在法律框架内允许不同人群去表达意愿。同时发展各类非政府组织,代表不同人群利益,进行正常的利益博奕,政府逐渐摆脱“保姆”式的大包大揽,不再成为社会多种矛盾的漩涡中心,而是成为一个中立的调停角色,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近几年来,随着上海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拆迁等各种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显。毛用雄在提案中称,现在群访闹访越来越频繁,不仅全会、两会,连某些官员会露面的普通场合,只要有预告,都会有市民等着上访,有些酿变成群体事件。
    1月16日,上海市市委书记俞正声也在上海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大会发言中坦言,与其过去任职地区相比,上海利益矛盾的调解非常困难,2008年他个人也曾两次接访,但都无法与上访户达成一致意见。
    毛用雄引述的官方数据显示,2008年上海市信访办受理群众信访事项20余万件(批),近千人定期闹访,各单位为此不断花费人力财力。另据俞正声介绍,上海的上访问题80%集中在动拆迁方面,其中既有过去政府野蛮拆迁造成的问题,也有部分动迁户的不合理诉求,各种问题长期累积得不到解决。
    毛用雄在提案中表示,这些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并不是政治诉求,而是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冲突。这其中,一方面是利益问题容易通过经济手段解决,不会危及政权稳定;另一方面,利益冲突将长期存在,如果基层干部细致入微地做好沟通工作,矛盾可能暂时缓和,但总体上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因此,应理性地看待社会冲突,建立一种正常的利益和民意表达机制,包括设立示威区域,引导冲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解决。
    示威区的设立在中国已有先例,但目前国内尚无常设的示威区。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丰台区的世界公园、海淀区的紫竹院公园和朝阳区的日坛公园曾被作为示威区,供游行示威人员在奥运会期间表达自己意愿。在更早的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时,北京也曾在郊区怀柔辟出一块操场大小的区域,作为游行示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