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该走下神坛,但更值得尊敬 [和讯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18:03:17
放假了,花了两天整的时间,读完了《搜》(the search),真是一本不错的书。因为是去年才写成,很多信息都是相对新鲜的,而且作者是《连线》杂志创始人之一,权威呢。看完去douban了一下,发现laobai三月份已经推荐过这本书了,我竟没有注意。对于触网比较晚的我,由于没有互联网历史的纵深感,而常常缺乏基于经验的本能判断能力,这正好是增加经验值的好书。
我原来一直觉得,搜索真是个神秘的事情,它是怎么工作的?google真是个神秘的东西,这么个庞然大公司,他是怎么突然就成老大了的?还有那两个创始人,他们简直就是妖怪,他们凭什么在短短4年时间从0做到了几百亿美金的资产?这本书里好象都解释了。
大概是因为不了解,所以看起来也更有意思。比如书里提到,原来google赖以成功的adwords方式并不是google发明的,而是“抄袭了goto(网站)的方法”(书上原话),google并为此赔偿了现在已经隶属于雅虎的goto公司上亿美元才达成和解。不过google又创造性的在广告排列中引入了点击率的因素,这使得按点击模式付费具有了相关性经济因素。道理就是如果支付1美圆单价的客户能获得5倍于1.5美圆客户的点击率的话,给1美圆单价客户最顶端的位置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因为他为google带来了更多的收入(google是按照点击次数抽成的)。但是,让人叫绝的是,新闻界和业内人士却觉得google“作恶更少”,因为它不允许广告商仅仅用钱来购买一大堆广告最上面的位置。书上说“这是google的公关光环发挥作用的又一个例子”。
书上还讲了那个著名的“不作恶”的来历。google因为发展快速,而挖了很多其他大公司的人,在公司了形成了诸如微软派、苹果派、网景派等派系,为了强化公司的价值观,消弭这种因快速发展带来的负作用。google开会讨论公司的核心原则,一开始大家提了一些“开会要准时”、“尊重每个人”的傻大空的话。后来,一个叫包罗布克海特的人说:“这些话一言以蔽之就是‘不作恶。’”这句话一开始是作为google员工相处的原则,但很快流行开了,成为了google的公司原则(或者说形象)。书里说,“不作恶”是一个太难操作的事情,而且还带着点妄自尊大的意味,“那些google人以为自己是谁?他们有什么权利决定什么是恶什么是善?”而创始人佩奇是怎么评价这句话的呢?他说“这比‘要行善’这样的说法好得多”,员工说“这就好象为一首谱好的曲子加上歌词”。我再加一句:因为这样说很酷。google推崇的青年文化让那些很酷的事情总是得到通过。哈哈。
书上还有个最有意思的话题——人工智能。我原来写过一篇“google机器人与我”的幻想文章。人类梦想的智能世界,直到互联网搜索引擎的出现似乎才找到了一些端倪。书上提到一种“点击流”的概念,它比简单的链接复杂得多。搜索引擎记录你通过一系列搜索而找到答案的过程来摸索人类的搜索习惯,当这种记录达到一定量形成点击流曲线的时候,搜索引擎就可以模拟出人类的思维习惯,或许最终形成人工智能。
书里还提到了google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说狂妄自大,比如说人事混乱,比如说佩奇和布林的“法西斯统治”,比如说烧钱……巴特利提到雅虎和google的工作环境十分相似,唯一区别就是google提供免费的午餐。雅虎为什么不提供免费的午餐?因为雅虎经历过股票从500美圆跌到10美圆的重创,经历过失败的磨练,知道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而google唯一没有做到的事情,就是知道什么是失败。
好了,书看完了,google也可以走下神坛了。但却更值得尊敬。我不是google的fans,不过我现在已经很习惯用google找东西,用gtalk交流,用gmail写blog了,算是忠实的用户。我不喜欢被神话的东西,《搜》这本书让我了解到真实的google。google是一家公司,代表着科技和酷的青年文化,从google身上我看到了“科技就是生产力”的最佳诠释,看到了数学、社会学是怎么一步步被转化成商业成功的。这本书值得推荐给所有想在互联网上有所成就的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