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愿景:每个公民都能生活在法律的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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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愿景:每个公民都能生活在法律的阳光之下http://view.QQ.com  2009年01月02日08:15   燕赵都市报  王毅  我要评论(4384)

法律从来都不是因人而异的,从来都该是人人平等的,而所有的法律,归根结底,都是为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进行服务的,所以无论是法律的人性化,还是法律更加关爱民生,抑或让公民有更多的知情权,其根本的目的是旨在维护公民最正当的权益。让每个公民都能生活在法律的阳光之下,生活在公平的空间之中,让每个公民的权利都得到尊重,同时受到执法人员的敬畏,这是所有人的新年愿景。

2009年1月1日起,一批涉及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正式施行,将给百姓生活带来深远影响,并将对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财政部等五部门日前公布的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政策的细则、《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在新年第一天实施。(《人民日报海外版》1月1日)

新年第一缕阳光照在脸上,暖在心里,这是2009年的第一束光线,一批新法的颁布与实施,让中国的每一位公民都在新年的第一天感受到司法带来的融融之意。是的,又一批法律条文在新年的第一天带给每一位公民呵护与尊重。

回首2008年,身为中国的最普通公民,我们见证了周正龙案的反反复复,见证了天门城管案的残酷,见证了股市急速下跌,也见证了诸如《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批法律条文的颁布。无论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法律还存在着怎样的制度缺憾,还有怎样的令人不满意之处,但每一位公民触手可及的感受是,在一点一滴的改变之中,我们的法治社会正在朝着明确的方向坚定前行。

我们希望法律更加人性化。就如新颁布的《循环经济促进法》,今后城市的建筑不再是某些官员想拆就拆的玩具,更不是某些官员为了达到功利目的而必须卸掉的包袱,因为法律已经赋予了这些建筑物生存与使用的权利。也如新的道路交规,今后公安系统的交管部门不能再在扣留超载车辆的同时,扣留公民的货物。这些新规的出现,让法律闪烁着更加人性的光芒。

我们希望更加贴近民生。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寒冬里,许多中小企业都举步维艰,能否生存下去都成了一个问题。而三个有关税率暂行规定的颁布,则让这些企业在寒冬之中有了一丝春天般的暖意。

我们希望有更多的知情权。在过去的一年里,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但从公民要求政府公开招待费遭拒一事,还是让人们看到了信息公开还时不时遭到地方政府的抵触,信息的全面公开还有待时日。而如今,保监会将对外公开政府信息,这无疑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又一次自上而下的响应,人们进而更加期盼,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不再局限于纸上谈兵。

我们希望乱收费的现象越来越少。取消养路费等6项收费政策的细则,让存在于公路范畴里的乱收费现象得到了规范,收费范围的清晰,收费标准的厘定,都让相关的法律不再是模糊不清的定义,而是触手可及的条文。

我们更希望司法能维护公民的权利与尊严。法律从来都不是因人而异的,从来都该是人人平等的,而所有的法律,归根结底,都是为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进行服务的,所以无论是法律的人性化,还是法律更加关爱民生,抑或让公民有更多的知情权,其根本的目的都是旨在维护公民最正当的权益。让每个公民都能生活在法律的阳光之下,生活在公平的空间之中,让每个公民的权利都得到尊重,同时受到执法人员的敬畏,这是所有人的新年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