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久耕被免职原因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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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久耕被免职原因值得探讨

2008年12月31日 08:19:25  来源:北京晚报
民有呼,我有应。网民来一个“人肉搜索”,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周久耕抽“天价烟”、戴名牌表的特写曝光,接下来是区委决定免去其局长职务。
《扬子晚报》等媒体在报道“天价烟局长”被免职时,介绍其原因是:鉴于周久耕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同时经初步调查,周久耕存在用公款购置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
周局长抽“九五之尊”的南京顶级香烟,出厂价为1200元/条,售价有时1500元/条,有时1800元/条,平均每根烟在10元以上。这在一个还有几千万人没有脱贫、人均日生活水平不到1美元的发展中国家,一个科级官员如此奢侈,确实丧失了一个公仆的资格和道德。但是,他用公款购置高档香烟,究竟是一种奢侈消费行为,还是一种贪污腐败行为,我以为应当是后者而不是前者。仅仅认定为奢侈消费行为,显然是把周局长混同于普通的“款爷”了,其实是混淆了问题的性质。
周局长被“人肉搜索”,缘起于他对媒体公开宣布的一项地方政策:“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售销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鲁迅说过,“煤油大王哪会知道北京捡煤渣老婆子身受的酸辛”。抽着“九五之尊”香烟的周局长,自然也不会感受到中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房子的痛苦。他的“防止烂尾楼”是假,维护高房价是真。这种公然与大多数人民对着干的“傲慢与偏见”,决定了周久耕成为舆论哗然的对象。“九五之尊”顷刻间被打回原形,丢了乌纱帽。
尽管事情的来龙去脉如此清晰,但我对处理周局长“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这一免职理由仍有存疑。官员发表的言论正确与否是一回事,官员的言论自由又是另一回事。我们可以不同意任何官员的任何说法,但我们认为官员同样享有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废除“以言治罪”,对百姓与官员应当一视同仁。周久耕的丢官,有一个公款购置高档香烟的贪腐行为就足够了,似乎不必把“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列为首因。对官员“以言治罪”的闸门一开,今后官员对媒体讲话势必要层层授权,或是一言不发,或是官话套话,思想解放又回到思想禁锢的老路上。
周久耕的问题并非是“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对媒体发表“大而无当”或“大而不当”言论的官员比比皆是,正确的废话哪怕是授权发表也毫无意义,倒不如允许官员未经授权发表一点个人的不当言论。当然,前提应当仅仅是官员的“个人意见”。我们需要营造一种官员敢讲真话、敢讲个人意见的氛围,不必把官员的所有讲话都当成“最高指示”、“最新指示”、“重要指示”、“一句顶一万句”、“句句是真理”。允许官员讲错话,也允许公民对官员的讲话提出质疑或批评,这才能形成民主政治的新局面。
官员的每次讲话是否都要变成政策,是否都要“紧跟”、“照办”,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陈云同志说,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官员的讲话精神应当成为政策形成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而不应当是终结。人们对周局长的言论不满意,其实是对他的讲话可能成为一种坏政策的不满意。当前,任何不许开发商降价的政策,都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坏政策,一害人民,二害政府,三害开发商,四害周久耕这样的官员。(苏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