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4”雷人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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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雷人语录
这起震惊中外罕见酷刑下的惊天大冤案,在福建省相关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在公、检、法、司合力打造下,蒙冤人被冤系狱中七年多,二审上诉,至今仍被压在福建省法院,既无法独立审判下去也不放人。
这桩离奇冤案,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露出酷刑逼供的庐山真面目。却因为相关责任人担心被问责而下不了台阶,或因此丢掉可爱的乌纱帽……于是将错就错,将受冤人长期拘押着。
由于所谓的“电雷管提供者”王小刚,早就被无罪释放回川,此案关键的证据链断了。再加上有个别领导担心翻案会影响他的政绩和前途,所以一错再错,拒不纠错。
这件福建皇帝新装在长官的意志下和雷人的语录下,超期羁押了七年多而不决,何日才能拔云见日?敬请大家一阅冤案制造者和参考者的雷人语录:(按时间顺序记录如下)
2001年福清原公安局林孜局长(涉黑已判刑)说:“若有刑讯逼供我负责,专案组负责”。
福建省公安厅督办的时任副厅长牛纪刚对专案组成员说:“我有经验,关键时刻不能退缩,还要加大力度”。
福清市公安局吴星明副局长说:“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跨下爬过去”!
吴承奋说:“东张那个矿山老早就停掉了,你他妈的吴昌龙,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去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
侦办刑警反复对陈科云叫嚷道:“我们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直到把你搞死掉,再把你丢到楼下,说你是跳楼自杀”,“你这次进来就别想出去,如果你出去了,我们几个刑警队员就要进看守所”。
刑警陈武对杜捷生说:“我福清有一个法律,一年准许(刑讯)死七个人,我随便把你拉到车上,到了马路给你推下去,当场将你击毙!就算你畏罪逃跑,看你怕不怕,要不要承认交待。
2004年11月下旬,开庭前几天,几位刑警人员来看守所威逼杜捷生:“这一次开庭你就按以前的笔录认了,这一次关了三年多,我就按三年多, 关多长就判多长,放你回去,如果你不信我的话,叫所长进来做协议、做证明……”
刑警对谈敏华说:“你进去以后,不要乱讲了,要按照笔录里讲,你若不按笔录讲,我随时可以从看守所把你提出来,到时就有你好看。你是外地人,打死你就像打死一只狗一样,随便扔到山里边,没有人会发现的”。
2002年9月份,福州市原政法委宋立诚(涉腐已判刑)召开公检法会议说:对“福清纪委爆炸案”要做有罪的判决。
2004年,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范仁善说:“上级领导已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个案子拿下”。
律师向福州市检察院申请伤情鉴定,市检却以:“要等到法院判无罪,我们才好追究刑讯逼供的问题”。
福州原检察长陈聪(已判刑)为讨好市政法委书记牛纪刚道:“不再对‘6·24’爆炸案的超期羁押发违法通知书”。
司法局告诫律师:“法庭上,不要说不该说的话,这个案子领导要定的,辩得再好也没用,就让它过去,到二审再去辩·······
福州重审法官说:“我是代表国家和政府来判决,这个判决不是我个人的行为。”
200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