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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21:14:39
 李敏律师周泽去山西会见央视李敏的全过程
      “检察官进京抓记者”案律师会见受阻 山西表示“山西法律”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         12月11日,开了一下午庭之后,我以“检察官进京抓记者案”中的记者李敏的律师身份,登上由北京出发的列车,连夜赶往太原,准备于次日会见被以受贿追诉的在押记者李敏。         12日上午8点,列车抵达太原。与先期抵达太原的几个记者朋友见面,并吃过早餐后,前往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先到传达室,表明是李敏记者的律师,要向办案部门提交委托手续。据说之前已经应付过很多拨记者的门卫很客气,但说办案人员好像不在。我说办案人员在不在不要紧,一个部门不可能都没人,即使办案部门没人,我找办公室也可以,毕竟我面对的是检察院,而不是某个个人或部门。门卫上下请示汇报一番后,说是没有人接待,也没有人接受我的委托手续。无奈,我拨打了参与到北京抓记者的检察官李淑玲的手机。          电话接通后,我自报了家门。李淑玲检察官也很客气,声音还很温柔。说她不在院里,有别的事在办,回不来。手续不用给她。我询问李敏被羁押何处,涉嫌什么罪名,现在是刑拘还是逮捕,希望会见李敏。李淑玲检察官说李敏现在是刑拘,涉嫌罪名是受贿,羁押在山西省看守所,要会见就去那里。          曾经遇到过会见被要求由办案机关批准的情况,而李淑玲检察官让我直接去看守所会见李敏,我很欣慰。——觉得《律师法》关于律师会见只需要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专用介绍信和委托书三个手续的新规定在这里得到了落实。          十一点的样子,我从太原市区打车来到偏远的山西省看守所。          在接待室,向值班警官出示了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专用介绍信和委托书,提出会见李敏。值班警官请我坐并给倒水,很是客气,但对我的会见要求却表示不能满足,因为我没有办案机关——杏花岭区检察院——出具的准予会见的文书。我立即提出异议:《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会见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只凭“三证”看守所就应该安排会见。但值班警官表示,他们这里有自己的规定,一直都是这样的,会见得有办案机关准予会见的文书。我说,你们要求我获得办案机关准予会见的文书才安排我会见是违法的,如果你们一直就这么干的,那说明你们一直在违法,希望你们能够纠正过来,从我这里开始。值班警官面露难色,让我不要为难他了,这不是他能决定的。我说你们这样做侵害了我的律师会见权,我要起诉你们,山西检察官抓记者的事已经让检察机关很难堪了,我不希望你们看守所也跟着难堪。值班警官表示没办法,他们山西落后。不知道山西是因为落后所以不遵守法律,还是因为不遵守法律而落后,我问:难道落后就可以不遵守法律吗?值班警官称,不能这样讲,他们执行的也是法律,不能说新律师法才是法,过去的规定就不是法,并建议我去检察院开一个准予会见的文书再来会见。我说,法律明明规定会见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你非得要我去找他们批准,你这不是让我违法吗?而且,是办案人员让我直接来会见的,没要求我经他们批准。为了证实是办案人员同意我会见的,我当场拨打李淑玲检察官的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          交涉无效,我无奈回到太原市区。会见李敏是我此行的目的,为此我不得已于下午2时许再一次来到杏花岭区检察院,找办案人员李淑玲开具准予会见的文书,人依然是不在。打手机,总算通了。我说了看守所让我持办案机关准予会见的文书才安排会见,让其出具相应文书。李淑玲检察官称,会见不需要他们批准,他们不会给我出具这样的文书。          三点半左右,我再一次来到山西省看守所,要求会见,并告诉了上午接待过我的值班警官,检察官说了无需他们出具准予会见的文书。这次,为了让值班警官相信《律师法》确实规定律师会见不需要办案机关批准,我特意打印了一份《律师法》的法条,带到了看守所。将有关法律条文指给值班警官看后,警官说这个规定他知道的,我都没必要在外面打,他们那里就可以打印出来的。值班警官仍然坚持没有办案机关准予会见的文书无法安排会见。我说,你们说没有办案机关准予会见的文书不安排会见,办案机关杏花岭区检察院说律师会见不需要他们出具准予会见的文书,不给开具准予会见的文书,这不就让我陷入了无论如何不能见李敏的怪圈了吗?          最后,值班警官告诉我,这个案件,检察院说了,任何人不得会见李敏,他理解任何人也包括律师。我说,行了,听了你这句话,我就明白了,但我想知道,你们要求律师会见要由办案机关批准,是侦查阶段,还是到了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都如此,是不是办案机关不出具准予会见的文书,我就永远见不到我的当事人李敏?这位警官说,怎么可能永远看不到呢?          见不到李敏,我决定回北京。          第二次到看守所的路上,曾有陌生人打来电话,说是关注李敏案件的人,有些材料要送给我。由于不了解打电话的人什么来路,加上一天来很多朋友都打电话对我说“山西这地方很黑”,为我在太原的安全表示担心,我决定不见这个说要送给我材料的人。          到机场后,给我打过电话的陌生人再次给我电话,问我在哪里。我说在机场,有材料给我就送到机场来吧。像做间谍似的约定见面地点并一再试探后,打电话的人把材料送到了我手里。打开来看,原来是反映何书生问题的。材料最后提醒我“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当若干人告诉我“要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己”之后,我一时心生感慨,难道这个社会真的让人们有那么多的不安全感吗?山西难道真的像一些人说的那么黑吗?(周泽)
                                                                                                                                          出自  www.topy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