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行重大 陈水扁从重量刑 法官要做世纪决定(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01 05:46:07
犯行重大 陈水扁从重量刑 法官要做世纪决定(图)   文章提供 于 2008-12-12 14:25:59 (北京时间: 2008-12-13 3:25:59) 阅读时出现乱码? 解决办法 [ 新闻热评 首页 ] [ 加入博客 ] [ 回 顶顶华闻 主页 ]
  众所瞩目的扁家四大案,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国务费”及洗钱等四大案,首波侦结行动在今天下午尘埃落定。特侦组下午在“法务部”召开记者会,由“检察总长”陈聪明和特侦组主任检察官陈云南主持说明。

  由于陈水扁一家恶性重大,特侦组要求从重量刑。

  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首先感谢各界的关心及各单位的合作,尤其是特侦组同仁的努力。

  扁家四大案首波侦结,起诉书厚达209页,起诉了14名被告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陈镇慧、吴景茂、陈俊英、林德训、马永成、蔡美利、蔡铭哲、蔡铭杰、郭铨庆、李界木依照贪污、伪造文书及图利罪提起公诉。

  扁家四大案首波侦结,由于扁珍涉诈1亿元“国务费”、龙潭案收贿1198万美金、扁珍龙潭案收600万美金、南港案扁珍收243万美金,检方认定扁家四人恶行重大,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以下是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在记者会上发言:

  “‘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察组,侦办陈水扁等人涉及“国务机要费”等案,于97年12月12日侦查终结,将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吴景茂、陈俊英、蔡美利、蔡铭杰、蔡铭哲、陈镇慧、林德训、马永成、李界木和郭铨庆等14人,分别依贪污治罪条例、刑法伪造文书、违法洗钱防治法等罪名提起公诉。

  检察官侦办后认为扁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国务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亿415万2395元,又利用“总统”职权,借科学园区管理局于92-93年间,用先租后购的方式,由政府向达育公司架购座落龙潭科技园区范围的土地,并变更为科学工业园区部分,与前“总统”夫人吴淑珍女士及居中牵线的蔡铭哲先生,职任科学管理局局长李界木先生等,共同收受美金1198万美金,其中扁珍分别获得贿款新台币1亿元,美金6百万元。


特侦组第一阶段侦结扁家弊案,陈聪明与特侦组主任陈云南召开记者会

  吴淑珍另于92-93年间,透过蔡铭哲先生居中牵线,由前“内政部长”余政宪先生透露评审委员名单的方式,协助力麒公司董事长郭铨庆先生,取得“经济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标案,收受郭铨庆先生交付美金273万5500元贿款。

  为隐匿前述重大犯罪所得财物,扁珍与其子陈致中、黄睿靓,共同透过凶手吴景茂、陈俊英、蔡美利、蔡铭杰、蔡铭哲、郭铨庆等人协助,分别以掩饰收受计藏或戴密不知情人士帮忙,贿款等方法,将全数犯罪所得的款项,汇往国外银行隐匿。

  陈水扁先生犯行重大,犯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以其担任2届“中华民国”“总统”,于就职时依“宪法”宣言,必须恪遵“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负托,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而进而知法犯法,请求予以最严厉的制裁。

  吴淑珍女士,利用“总统”夫人身份,大肆干政、搜括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请从重量刑。陈致中先生、黄睿靓女士,以直系血亲共犯洗钱罪本得减轻其刑,惟其未交代海外资产,恶性不轻,请从重量刑。其余被告因自白、或配合侦办、或态度良好者,依法请求减轻或屏除其刑。”

  附相关评论:陈水扁遭求处“最严厉之刑”,如同判死

  陈水扁因涉贪渎今天遭特侦组求处“最严厉之刑”,创下司法纪绿的先例,至于外界关注的陈致中,虽与亲属共犯洗钱可从轻论处,但特侦组以他“犯行重大”,请求法院一并从重量刑。陈水扁一家中,只有陈幸妤没事。

  联合新闻网报道,特侦组对陈水扁求处的“最严厉之刑”,用语史无前例,依目前刑法规定,最严厉(最重)之刑是指死刑。过去,检方如求处死刑时,会特别着墨“求其生而不得”,“有与社会永久隔离的必要”的用语,但特侦组却跳脱过去的思维模式,只用最严厉之刑,代表意思为何,特侦组应对外明说。

  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在扁案中的角色,特侦组今天的首波起诉名单中,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双双上榜,罪名是洗钱,在扁案中,陈致中最早“被支配”的人头说法,撇清参与洗钱,不过,经过特侦组的调查,单纯人头的护身符,已经被破除。

  特侦组起诉认定,陈致中并非单纯的人头,他多次参与、指示洗钱,已是扁家洗钱的实际操盘人,也是扁家洗钱CEO,依法陈致中与家人共犯洗钱,可以从轻论处,但检方认为陈致中犯后态度不佳,犯行已达“恶性重大”的程度,请求法院从重论处。

  众所瞩目的扁家贪渎弊案,特侦组今天首波侦结,但外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求刑问题”,却未见于起诉书中。

  世纪大案 技巧避开争议

  据了解,特侦组找到“法务部”于今年三月间的部函作为依据,技巧的避开具体求刑的争议,由于求刑与否,攸关特侦组的“态度”,司法实务上,检方的求刑权,虽对法院不生任何拘束力,但特侦组面对“总统”贪渎世纪大案,显然多虑了。

  在扁案起诉前,特侦组是否对扁具体求刑,多有揣测,有消息指是数罪并罚的30年,更有求处无期徒刑的说法,不过,“检察总长”陈聪明利用台湾检察长首议的机会消毒,以还未看到起诉书闪避争议。

  过去,检方对于恶性重大的暴力犯,或重大贪渎犯,总会在起诉的同时,另以篇幅表达检察官的“态度”,社会瞩目的大案,总少不了检察官的具体求刑,但“总统”贪渎的世纪大案,特侦组最后选择避开这个敏感的问题。

  特侦组在讨论求刑与否时,找到今年三月,还是陈水扁执政时间的“法务部”函令,内容针对检察官侦结案件时的求刑,认为宜由莅庭的公诉检察官,在法院辩论终结前提出,因此决定不“具体求刑”,而改以请法院从重论处。

  接审法官 要做世纪决定

  虽然特侦组请法院从重判刑,也属求刑的一种,但力道显然弱了些多,据了解,首波起诉书则引用“总统”宣誓就职时,内容提及的“愿受“国家”最严厉的制裁”,由未来接审的法官在审结时决定,但特侦组舍此世纪大案不表态,着实令人遗憾。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宣布侦办结果


  附相关报道:洗钱案:特侦组起诉并求处陈水扁夫妇重刑

  台湾最高检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等案,12月12日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将陈水扁等14人提起公诉,并请法院予陈水扁从重量刑。另外吴淑珍当时大肆干政,收受财物,败坏官箴,因此也求处从重量刑。

  中国时报报导,这场记者会在法务部一楼大厅召开记者会,检察总长陈聪明与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共同出席主持记者会。根据记者会陈述之内容,特侦组虽然起诉,但是均未对扁家人具体求刑。起诉书内以“扁依最严厉之刑量刑”、“吴淑珍犯罪重大,请从重量刑”与“陈致中恶行重大,请依本刑七年量刑”带过。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特侦组侦办陈前“总统”等人涉及国务机要费等案,起诉十四名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吴景茂、陈俊英、蔡美利、蔡铭哲、蔡铭杰、马永成、林德训、陈镇慧、李界木等人。

  陈云南强调,四起案件陈前“总统”犯罪情节重大,不法所得历来最高,犯案之后更一再攻击司法,毫无悔意,况且陈前“总统”担任两任中华民国“总统”,依宪法宣誓“尽忠职务,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制裁”,却知法犯法,因此向法院请求最严厉制裁。另外吴淑珍当时身为“总统”夫人,却大肆干政,收受财物,败坏官箴,因此也求处从重量刑。

  而陈致中及黄睿靓两人,原以直系血亲共犯,可从轻量刑,但调查期间未交代海外资产流向,恶行重大,因此从重量刑。至于其他共犯,量度配合态度良好,依法求处减轻其刑。此外,检察总长陈聪明表示,扁家贪渎案移审台北地院的时候,会声请重新羁押陈水扁。目前陈水扁已经准备往台北地方法院开移审庭,稍后才会确定是否会被续押。

  值此同时,前第一夫人吴淑珍今天在起诉记者会前,先透过扁办发表声明指出:不管起诉内容是什麽,所有金钱往来都是她收的,都属于政治献金,她强调没有贪污洗钱情事。据指出,起诉书正文约有209页、59页表格及13页的图,合计约281页。特侦组起诉陈水扁3案不法所得约4.9亿。

  最高检特侦组侦办前“总统”陈水扁涉及国务机要费等三案今天侦结。特侦组表示,陈水扁、吴淑珍夫妇不法所得,总计新台币2亿415万2395元、美金873万 5500元。合新台币约4.9亿元。陈云南说,检察官侦办认为陈水扁、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国务机要费,共新台币1亿415万2395元。

  又陈水扁利用“总统”职权,藉科学园区管理局在92、93年间以“先租后购”方式,由政府向达裕公司价购坐落龙潭科技园区范围内的土地,并变更为科学工业园区部分,由吴淑珍与居中牵线的蔡铭哲、当时任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共同收受贿赂美金1198万,其中陈水扁、吴淑珍分得贿款新台币1亿元、美金600万元。

  陈云南说,吴淑珍另于92、93年间透过蔡铭哲居间牵线,由前内政部长余政宪洩漏评审委员名单方式,协助力拓公司董事长郭铨庆取得“经济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标案,收受郭铨庆交付美金273万5500元贿款。总计陈水扁夫妇遭起诉的三案不法所得,共新台币2亿415万2395元、美金873万5500 元,折合新台币约4亿9000多万元。

  特侦组今天起诉的14人,除陈水扁夫妇、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以及吴景茂、陈俊英夫妇,蔡美利、蔡铭哲、蔡铭杰姐弟3人,以及陈镇慧、马永成、林德训、郭铨庆、李界木。

  中央社报导,台湾最高检署特侦组主任陈云南12日下午率其他六名侦办扁案的检察官召开记者会,他说,陈水扁诈领大扁国务机要费,担任二任中华民国“总统”,在就职时宣誓遵守宪法,无负国民付託。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但是却却知法犯法,犯后还多次攻击司法;而吴淑珍以“总统”夫人身份大肆搜刮财物、破坏体制,因此二人都求处从重。

  至于其子陈致中、黄睿靓夫妇,虽然有配合说明案情,原应可求处重轻量刑,但是却没有交代海外资金流向,恶性不轻,所以也求处最严厉量刑。其他涉案人则因都有坦白说明案情,提供协助调查,所以求处从轻量刑。“总统”应于就职时宣誓,誓词如下:“余谨以至诚,向全国人民宣誓,余必遵守宪法,尽忠职务,增进人民福利,保卫国家,无负国民付託。如违誓言,愿受国家严厉之制裁。谨誓”

  中广新闻报导,特侦组侦办前“总统”陈水扁涉嫌贪污国务机要费及前第一家庭疑洗钱等四大弊案,历经半年的侦办调查,今天一共有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夫妇等十四人被起诉,其中,扁家四人陈水扁求处最严厉制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三人请求从重量刑。

  其他十人,包括马永成、林德训等求从轻量刑。这个案子侦办过程共有包括陈水扁等十九人遭羁押禁见,创下台湾司法首例。回顾扁案侦查过程,五月二十号,陈水扁卸任“总统”后,特侦组分案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将陈水扁列被告,他也是中华民国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总统”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案例。

  七月二十四号,特侦组首度以被告身分讯问陈水扁,但因检察官低调进行,外界并不知道。

  八月十二号,陈水扁第二度到特侦组应讯,由委任律师李胜琛、洪贵参、顾立雄等三人陪同。八月十五号,瑞士司法机关提供扁家海外密帐,特侦组分案侦办前第一家庭疑洗钱案,并在当天晚上第三度传唤陈水扁说明。

  八月十六号,特侦组搜索陈水扁位在台北市信义区宝徕花园广场住处等地,并讯问前第一夫人吴淑珍。检方官当天将陈水扁、吴淑珍、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列为被告,并将陈水扁、吴淑珍、吴景茂三人限制出境。

  八月十八号,特侦组传唤吴景茂、陈俊英夫妇,陈俊英应讯时昏迷送医,检方传唤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查隐匿公文案,并将叶盛茂列为被告及境管。

  八月二十二号,特侦组检察官前往宝徕花园广场扁住处就讯吴淑珍。

  八月二十五号,陈致中、黄睿靓夫妇上午自美返台,特侦组下午传唤两人到案,并将两人限制出境。

  八月二十七号,法务部利用北检主任检察官庆启人到新加坡参加会议的机会,向新加坡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请求。

  九月三号,特侦组第四度传唤陈水扁到案。

  九月二十号,特侦组收到新加坡司法互助数据,包括吴景茂在瑞士信贷新加坡分行等五个账户的资金流向。

  九月二十五号,特侦组二度搜索陈水扁住家、办公室等二十七处,将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列为贪污被告,并向法院声押获淮,是第一位遭羁押的被告。

  十月二号,疑洗钱案,特侦组将吴淑珍友人蔡铭哲、蔡铭杰改列被告,并将蔡铭哲声押获淮。

  十月三号,国务机要费案,特侦组将前“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改列贪污被告,并声押获淮。

  十月七号,特侦组声押吴景茂获淮。

  十月十五号南港展览馆币案,检方声押前内政部长余政宪获淮,原在押被告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转污点证人,遭检方饬回。

  十月十七号,查企业汇款扁家人头账户,特侦组搜索中信、开发、元大三大金控等地,并将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列为被告。十月二十一号,南港展览馆弊案,特侦组将吴淑珍、余政宪、郭铨庆三人列为行、收贿罪被告。

  十月二十四号,查企业汇款案,特侦组以证人身分传唤中信金控董事长辜濂松说明。

  十月二十八号,特侦组查龙潭土地开发案,搜索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住处等地,并将李界木改列被告,声押获淮。

  十月三十号,查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涉侵佔机密外交款项案,特侦组搜索邱义仁住处等地,并将邱义仁声押禁见获淮。

  十一月四号,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自监察院获取新证据,将前“总统”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改列贪污被告,声押禁见获淮。

  十一月十一号,特侦组第五度传唤陈水扁到案,历经近六小时讯问后,检察官以陈水扁涉犯重罪,向法院声请羁押获淮。

  全案共有十九名被告,遭羁押禁见则有九人,其中陈水扁也是台湾司法史上首位被声押的卸任最高领导人。
来源: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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