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曝光600名醉驾者资料被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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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5日12:2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调查:你如何看待青岛交警曝光600名醉驾者资料?
支持曝光。只有这样才可以警示司机;同时也是对大家安全负责
反对曝光。警方涉嫌侵犯被曝光人隐私权,影响当事人生活
不好说

醉驾司机姓名车牌交警曝光是否侵权 交警曝光醉驾司机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成热议话题
律师和市民都出现支持反对两大派
交警分两次曝光六百多名醉驾司机的相关资料
11月19日和11月22日,岛城交警部门分两批通过媒体曝光了六百余名醉酒驾驶司机的相关信息引起市民热议,第一批66名,第二批552名,包括醉驾的时间、地点、司机姓名和车牌号,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五项内容。在不少市民拍手称快,认为曝光对醉酒驾驶司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更有利于酒后驾驶管理的同时,部分市民对这一曝光行为提出异议,认为交警做法不妥,在某种程度上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生活完全被打乱了
“我是醉酒驾驶,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而且愿意接受处罚,为什么要把我的车牌号和名字登出来?我没对社会造成危害,但交警曝光却把我的生活完全打乱了。很多网站都转载了消息和名单,这就相当于向全世界公布了,闹得我现在根本不敢和亲戚朋友联系,太丢人了。”被曝光者之一的王先生告诉记者,曝光当天,他去公司上班的时候,同事们就对他指指点点,有的直接讽刺他酒量不小。晚上回到家后,妻子对他大发雷霆,嫌他丢人现眼,父母和亲戚也纷纷打来电话,有的责怪,有的提醒。一拨拨的电话让他不胜其烦。
“我的名字、车牌号都是个人隐私,如果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些资料查到我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对我敲诈怎么办?”王先生认为交警的做法不仅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而且侵犯了他的隐私权,他正在联系律师,在搜集充足的证据后准备起诉交警部门。
今后将不定期曝光
“这是一种最快捷的交通管理手段也是警务公开透明的表现。”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名曝光是为了对违法行为形成警示作用,有力震慑了酒后驾车行为,警醒违法行人,减少交通违法和事故隐患,比单纯罚款更有效。这次曝光酒后驾车者,更加显示公安交警部门打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决心和意志。另外,曝光的都是违法行为的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据了解,今后交警将进行不定期曝光,而且可能扩大曝光范围,除了醉驾外,还包括闯红灯、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行为。
半年查获1300名酒司机
交警部门从4月28日启动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动,截至11月16日,已查获了1300多名“酒司机”。
根据规定,酒后驾驶的司机将被处暂扣3个月驾照并罚款500元,一次性记6分。醉酒驾驶车辆的,将被处以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一次性记12分;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交警部门将吊销司机驾照,司机5年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酒后驾驶扣证2个月以上驾驶员或记满12分的酒后司机,要到驾管处培训学习,每周培训1次,违法司机培训结束后带“承诺书”及培训结束后发的“领取驾驶证通知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到秩序处及各大队秩序科领取扣留到期的驾驶证。驾照被扣留后,驾管部门将在次日及时锁档。司机无正当理由15日内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驾照将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
各地频现交警曝光违法人实名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5日12:29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各地频现交警曝光
-长沙:7月22日,一则公布有违法行人姓名和身份证后七位数字的公告出现在湖南省长沙市一些媒体上——这是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首次通过媒体对城区内纠处的违法行人实名曝光。
-广州:近年来,广州市交警部门定期在本市有影响的传媒公布车辆违法记录,目的是通过“曝光”和通报批评,警告驾驶人员不得违规。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提交建议,指出本市交警部门的做法不妥当,应尽快停止这一做法。
-宁波:一批车牌号和驾驶员名单出现在宁波电视台新闻栏目中。9月2日晚,宁波交警部门开始酒后驾驶专项检查,之后,他们将查获的52例饮酒驾驶、16例醉酒驾驶的司机名单和车牌号,在昨天的电视节目里曝光。这样的处罚在浙江省尚属首次。
-杭州:交警部门对杭州市区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摄录(含流动电子警察)10次以上者进行梳理,将违法达到10次以上的车主进行曝光。
【市民观点】
正方:
曝光才能“长记性”
“怕丢脸就别违法,这样那些醉驾司机才能记住以后喝酒不开车,而且还能警示别人,这是对大家的安全负责。”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王女士则认为交警部门曝光的做法并无不妥,而且值得提倡。
“我亲眼目睹过好几起车祸,很多都是酒后驾驶惹的祸。有的人觉得罚款无所谓,但是媒体曝光就会觉得丢人,这样才能让这些酒司机长记性,以后喝完酒就想如果开车就得丢人。”家住银川东路的赵女士表示她十分支持这种曝光行为。
反方:
影响当事人生活
“知道错了接受教育还不行吗?刑事犯罪了在媒体上曝光的时候还都隐去名字,只称张某、王某,为什么要把全名和车牌号登在报纸上?”在一家外企工作的马先生认为交警又处罚又曝光的做法有点重。
“不但经济上接受处罚,在亲戚朋友面前都很丢脸。这种曝光肯定影响了当事人的私生活。虽然他违法了,交警只有处罚的权力,可没有让他丢人的权力吧?”家住黑龙江路的于女士认为曝光不属于正常的处罚,交警有“越权”的嫌疑。
“又不是刑事犯罪,而且对方也愿意承担责任缴纳罚款、扣分等,为什么要把名字和车牌号都公布在报纸上?如果居心不轨的人利用这些信息干坏事怎么办?”市民陈先生认为,交警的做法涉嫌侵犯被曝光人的隐私权。
【律师观点】
正方:
违法事实不是隐私
“车牌号码与电话号码不同,电话主要是用于个人私生活,而车牌号码主要是为了便于相关部门管理而对汽车进行的编号,姓名和车牌号码都是一个代号。”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盛少华律师认为,一旦有人违法的时候,他的姓名权也将受到限制,警方这种曝光方式属于正当执法没有侵犯违章者的隐私权。而害怕实名曝光的应是不愿遵守社会规范且不想承担相应责任的人。醉酒驾驶事实确凿、构成违法,将与违法案件相关的内容曝光符合法律规定。
市南区法院的姜法官观点与盛少华基本相同,他认为,交警曝光醉驾司机的内容并不牵涉个人隐私,是合法行为。
反方:
无权曝光个人隐私
山东海盾律师事务所的陈鸿峻律师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对违法者进行处罚,但姓名等属于个人隐私。依据单纯从民法方面的有关规定看,交警的行为涉嫌侵犯隐私权。但是,国家并没有明文禁止司法、行政机关公布违法犯罪行为,因此这件事存在一定争议。
山东不其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斌认为,虽然曝光信息都是真实的,而且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违法行为是否可以公告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但交警部门的曝光可能会对醉驾司机的个人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存在不妥当的地方。
另外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法律并没有授予警方对交通违法行为人曝光的权力。姓名和车牌号等属个人隐私,曝光行为侵犯了醉驾司机的隐私权。
南京交警曝光闯红灯者照片引市民热议(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2日03:22  现代快报

一位市民在看被曝光的闯红灯者照片
你怎样看待交警曝光闯红灯者照片?
支持。可以迫使行人自我约束,减少违章行为。
反对。曝光做法涉嫌侵犯违章者隐私权。
说不清

展板曝光引来市民热议
昨天下午3点钟,在新街口淮海路与洪武路路口西北角的广场上,几块五颜六色的展板引起了路人的注意,大家纷纷凑上前观看。原来,这是交警二大队摆出的交通文明宣传展板,除了事故照片外,其中一块展板上贴了十几张闯红灯行人的照片,照片非常清晰,不少路人还好奇地在里面寻找是否有自己的熟人。
据交警二大队民警介绍,这些行人闯红灯的照片都是近两天在周边几个路口拍摄的,之所以将这些照片贴在展板上“公示”,是想通过这种直观的方式,警醒闯红灯的市民。“一定不要闯红灯,否则,说不定明天就上展板了!”执勤交警告诉记者,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行人从羞耻心的角度自我约束,减少闯红灯行为的发生。
展板一摆出就引起市民热议。市民胡先生表示,闯红灯是不应该,但这种公开曝光的方式,不见得就一定有效;但更多的市民则认为,面对闯红灯行为的泛滥,这样操作肯定是无奈之举,但客观地讲,曝光对于大多数市民来说很难看,应该有效果。
12天处罚了2507起
据交管部门介绍,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其实从去年开始,南京交管部门便对闯红灯行为展开了集中整治。特别是七八月份以来,交管部门接连推出行人违法抄告单位、闯红灯参加义务协勤,以及在媒体公开曝光交通违法者照片等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处罚力度。针对曝光是否涉嫌侵权的质疑,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共场合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据不完全统计,仅8月9日以来,南京各交警大队已处罚行人交通违法2507起。经过集中宣传整治,南京主干道路口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减少,交通更加有序畅通。
但是,情况在好转的同时,闯红灯形势仍然很严峻,为此,交管部门不得不在路口展开了“公示曝光”的举措。据悉,这种展板,将分别设置在南京主城区各大主干道路口,按照每隔几天更换一批的思路,这种展板将持续摆放在路口,直至情况明显好转。
“为了对付闯红灯的行为,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啊!”据一线执勤交警介绍,前几天督察组暗访,发现路口闯红灯情况依然严重,为此,交管部门不得不采取多管齐下的举措,希望尽快改善这种局面。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如果展板“公示曝光”还不能明显见效,新的查处举措可能还会出现,“但到底是什么方式,现在谁都不知道!”
快报记者 田雪亭
郑州交警曝光交通违法照引发争议(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07:39

记者看到,展板前围满了群众,大家看着照片上各种危险的动作,议论纷纷
记者乔伟辉 实习生 万淑艳 文 记者 李康 图
6月4日,市交警三大队在辖区路口放置“交通违法市民监督台”,将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的照片张贴在黑板上公开曝光,并邀请市民抓拍行人交通违法的照片。据悉,在路口设立“交通违法市民监督台”在郑州还是首次,此举一出,众说纷纭。
现场交通违法——曝光示众
6月4日下午3点,在陇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东北角,摆放着一个“交通违法市民监督台”的展板,十几张行人交通违法的照片被张贴在上面。这些照片主要反映的是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骑车逆行等现象。
记者看到,展板前围满了群众,大家看着照片上各种危险的动作,议论纷纷。
在该路口,一个闯红灯的行人被交警拦下,并被带到展板前。民警向他讲解了道路安全行驶的知识后,他煞有介事地对民警说:“你罚我钱可以,就是别把我的照片贴在这里……”
举措张贴照片——一次尝试
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路口交通违法,一直让交警部门颇为头疼。警方也一直在寻求解决之道,这次设立的“交通违法市民监督台”就是一次尝试。民警将在执法过程中拍下的交通违法照片张贴在路口,对交通违法者进行公开“曝光”,以对其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目前张贴的照片都是尚未接受处罚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只要当事人主动接受教育,照片就会立即被取下。”交警三大队大队长朱则军说,三大队在路口设立“交通违法市民监督台”,在郑州还是首次。
交警王前说,如果市民发现街头有行人交通违法,也可用相机拍摄,警方会定期把市民拍摄的照片张贴到路口黑板上。
争议市民观点——褒贬不一
对于这种张贴行人违法照片的方式,现场围观的市民李某认为:“就应该让违法的人没面子,张贴可以提高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也有市民认为,行人交通违法情节轻微,应该受到批评教育甚至罚款等处罚,但警方将其违法照片公开张贴,有侵犯其名誉权之嫌,警方的这种做法欠妥。
交锋律师说法——不尽相同
张贴行人违法照片是否侵犯了名誉权?对此,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武英群认为,警方公布交通违法信息,主观上没有诋毁和诽谤交通违法者的意图,不构成侵犯名誉权。这种张贴方式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况且,交通违法者的行为不属于隐私的范畴,因此交警部门属于正当执法。
而河南千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则认为,照片上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人来说,属于违法人不愿对外公示的一些个人信息,警方的这种做法已侵犯到违法人的名誉权,因此更恰当的做法是在对外公示时征得违法者的同意或对照片上违法者的明显身体特征进行相应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