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规定市民卖旧房买新房最高可返税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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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2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11月22日报道 前日珠海市政府向各区公布《关于促进珠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新政,珠海二手房手续费暂停收取、律师费等被 “叫停”,市民公积金贷款上限额度首次上调高达60万元,“卖旧买新”地方税费定额返还,调整购买商品房契税、印花税、增值税。
停收款项:
交易手续费、律师费、保险费
前日珠海市政府向各功能区公布《关于促进珠海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新政,众多拉动楼市的利好政策非常引人注目。其中暂停收取个人买卖二手商品住房时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缴纳的交易手续费无疑是一计重拳。
据了解,此次暂停收取二手房交易手续费,这是珠海商品房开征交易手续费以来的第一次暂停。据介绍,二手房交易手续费包括交易费和登记费,其中交易费为6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付50%,而登记费为85元。
规定同时还简化二手商品住房交易手续。二手商品住房交易是否进行房地产评估由买卖双方自由选择,不作为交易办证的必备条件。
意见还规定各金融机构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个人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手续时,不得强行向购房人收取律师费、保险费。
“卖旧买新”:
最高每户可获万元税费返还
根据意见,珠海市政府规定,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个人出售珠海本市原有普通商品住房并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及新购商品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实行地方税费定额返还,每户只限一次。
具体标准如下: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户定额返还5000元;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的,每户定额返还8000元;购买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每户定额返还10000元。
珠海市建设局房地产科负责人介绍,“卖旧买新”政策主要扶持自住的、改善的住房需求,是一个阶段性的政策,有一定限制,每户只限一次。
公积金贷款:
两人以上最高可贷60万元
新政还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收入水平、还款等情况,一个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40万元,两个人以上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60万元。
据悉,之前珠海执行的是一个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15万元;两个人以上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购房户,购买住房时最高可贷款25万元。
降税降首付:
免征土地增值税 最低首付两成
意见还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出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出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下调自住房贷款利率。自2008年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比例调整为20%。
此外,珠海还通过提高城镇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来减轻低收入家庭负担。
香洲区(包括高新区、保税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补贴标准调整为400元/户/月,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为200元/户/月;其他地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补贴标准调整为300元/户/月,低收入家庭的补贴标准为150元/户/月。
各方声音
开发商:珠海市区一大型房产开发商表示珠海市政府主要想透过这样的信息表达政府非常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介:珠海市房产经纪人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出台的这些政策对于购房者是比较好的消息,其中,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可以减轻购房负担。“卖旧买新”政策可以一定程度推动2009年的交易量。市民在一定期限内,换房、做按揭均可享受不同的优惠,包括地方税费定额返还、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以及0.7倍的贷款利率和20%最低首付款比例等,非常实惠。
市民:市民李先生称,珠海市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的政策,对于购房者可以减轻一定的负担。
政府:珠海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是贯彻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特别是着眼于鼓励和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改善民生,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作者:陈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