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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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 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 决定》的心得体会
敦煌市人大常委会   杨忠仁
(2005年1月13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抓住了治国理政的根本,抓住了党的建设的关键,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与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重要结合点。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全面阐述了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总结了我们党执政55年来的主要经验,明确提出了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个《决定》的贯彻实施,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将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共产党执政的制度载体,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从自身职能和工作特点出发,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顺应时代的客观要求。经过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我们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两个根本性转变",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的历史方位的这种变化,使党面临着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从国际来说,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从国内来说,随着改革的深入,长期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日益凸现,解决这些问题的难度日益加大。从党内来说,党的执政能力相对于党担负的执政使命而言,还存在不适应的地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所以说,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这是立足于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前进方向,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向全党提出的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时代课题。必须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正确把握共产党执政应当遵循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基本方式和基本方法,增强执政实践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避免主观性、片面性和盲目性,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自觉运用执政规律的基础之上。必须在执政实践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永不因循守旧,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在探索前进中增长执政本领,在经受考验中提高执政能力,在开拓创新中提升执政水平。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与时俱进,才能顺应新时代新形势的要求。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党的领导和执政为全国人民所拥护、所认同。历史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和执政,中国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是在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下领导一个有13亿人口、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这就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仅对党自身的发展,而且对国家和民族的振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解决党在执政过程中不适应时代要求、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问题,解决执政过程中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又有一些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不高、执政本领不高的问题。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必须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使党的执政理论和执政实践能够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真正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领导全国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做好人大工作。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的任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我们党执掌国家政权的重要途径。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发展得越好,就越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就越有利于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在长期斗争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也是明确载入我国宪法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要通过人大的工作,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党的执政地位。要坚持人大工作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力保证党的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坚决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路,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更充分地发挥出来。
2、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大工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也是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的每一项职能,都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相关,人大依法进行的每一项工作,都直接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落实。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根本要求,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市人大的的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3、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人大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全党工作的中心,也是人大工作的中心。抓好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大力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以提高监督质量为重点,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积极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认真行使好地方人大的职权,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正确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
4、坚持把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的核心。人大及其常委会受人民的重托,为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代表人民,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人大工作的准则,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人大常委会要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基础性的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活动方式,不断拓宽联系代表的渠道,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引导和发挥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全体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执政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六大报告鲜明地提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这个论断含义深刻,振聋发聩。《决定》强调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正是立足于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着眼于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使命,在深刻总结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必须始终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而民主执政,就是党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的执政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我们党就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5、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治国,前提是有法可依,基础是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关键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各项职权,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人大各项工作的开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按照中央的部署,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促进各个国家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要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