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爱国主义要远离暴力(南方都市报 2008-10-14)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8:12:14
爱国主义要远离暴力
日期:[2008年10月14日]  版次:[AA31]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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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分子 之徐贲专栏
在网上读到,北京满学会会长、百家讲坛主讲之一阎崇年,10月5日在无锡新华书店进行签售时,遭一男子掌掴,不仅挨耳光还被辱骂为“汉奸”,而目睹此景的一名男子则大骂其“活该!”网上对此事件的看法非常对立:一派认为“打得好”;另一派认为,用暴力来对付言论,是社会文明失序的危险信号。
打阎崇年的人使用了肢体暴力,这是显而易见的。但阎崇年是否只是暴力受害者呢?其实并非如此。从顺治二年清军南下开始,清人即对汉人进行野蛮的民族征服,杀戮无度,演出了一幕幕惨绝人寰的屠城悲剧。大肆烧杀劫掠之后,为了消除汉人的民族意识,清廷颁行“留发不留头”、“剃发易服,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的政令,有蓄发者立执而剃之,不服则斩,悬其头于高竿之上示众。今天,阎崇年却轻轻松松地说,“剃发易服是民族文化的一种交流形式,不能上纲上线”。阎崇年是一个对历史暴力麻木不仁的历史学家,而漠视暴力正是对暴力受害者的二度暴力。
阎崇年为历史上的暴力开脱,不把汉人的性命和苦难当一回事。但是,说他是汉奸、不爱国,却是冤枉他了。阎崇年用“文化”来洗刷历史的暴力血痕,出于一种他以为是政治正确的爱国观。这种爱国观这几年借“学术”之名,似乎形成了一种“历史修正”的时尚。为了帮助营造一种民族大团结的爱国主义,有的历史学家不但讳言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民族仇恨,而且还把它当作不和谐记忆,刻意加以消除。
在阎崇年事件中,打人的和挨打的看起来都是爱国的,但究竟什么是爱国呢?爱国的实质是认同。在爱国的问题上,认同的对象具有多样性和具体性,并不是要么认同,要么不认同,而是有程度的差别。有研究者曾标示出人们对国家政治象征的不同检测指数,如“热烈”和“冷淡”。不同的国家象征包括当今政府、宪法、民族国家、国旗。即便是同一个人,对不同国家象征的认同程度也会不同。例如,认同宪法要比认同政府热烈,即公民的宪法爱国主义。
这一分析方法同样适用于国家文化、历史象征。我们可以区分出许多不同这类象征来,如文学、艺术、音乐、舞蹈、风俗、服饰、礼节、历史人物或事件(岳飞抗金、史可法守扬州)等等。不难想象,不同的人认同国家文化象征的选择和程度都会有所不同。清朝在中国的统治极其倚重那根辫子,辫子是对清皇室绝对服从的政治符号,这种服从是以砍头来强制命令的。以砍头来强制服从,那是暴力统治,不是文化。任何爱国认同都不需要认同那根辫子。扬州史可法墓前有一副楹联:“数点梅花亡国泪,二分明月故臣心”。打阎崇年者也许认同史可法为之捐躯就义的那个“国”,而阎崇年就不那么认同。可见爱国认同离不开具体的认同对象。
爱国主义是一种群体认同,对于群体认同来说,还有比文化符号认同资源更深一层的公共生活因素,那就是公共生活本身的凝聚力和亲和力,这包括社会中应当普遍存在的信任、宽容、同情、荣誉感,也包括应有的共同真实历史记忆。公共生活是否具有亲和力,体现在普通人日常生活的公共行为和言论之中,也体现在他们相互对待和相处的方式之中。在公共生活中使用暴力,不论出于什么理由,都是在破坏真正爱国主义的公共生活秩序。
用暴力来表现“爱国”,有可能成为一种危险的时尚。它的“道德审判”甚至可能成为个人迫害欲的发泄工具。暴力正义和暴力爱国可以兼有崇高和暴力这两个截然不同的因素。它的崇高境界成功地激起一些人想入非非的高尚感情,使他们在认同和崇拜中寻到自己的幸福。它的暴力倾向以“道德净化”为理由,排斥一切异端和不同意见,理直气壮地展示和夸耀自己的狂热和不宽容。这是我们在提倡爱国主义时必须要警惕的。
(作者系知名学者)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0/14/content_597417.htm
阎崇年:网上语录纯属捏造
日期:[2008年10月9日]  版次:[AA19]  版名:[网眼]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15  条

●我拿身份证给你看,可以明确说,我是汉族。
●这件事不是我个人的一次不幸,是我们社会精神的一点悲哀。
●“阎崇年语录”完全不是我说的。我对文字狱持批判态度,也从没对汉服发表过观点。
10月5日,百家讲坛主讲人、清史专家阎崇年在无锡签名售书时,被一名男子扇了一记耳光,并被斥为“汉奸”。
警方称打人者洪峰之所以这么干是因为不认同阎崇年的一些观点,他被处以拘留15天,罚款1500元的处罚。
阎崇年是一位清史专家,北京满学会会长,因为在央视百家讲坛讲清朝历史而为大众所熟知。部分网友认为他过于推崇清朝和清朝的皇帝,因此在网上对他的争议极大。
心里不好过但还是继续签
记者(以下简称记):读者现在都很关心您的身体及精神状况。
阎崇年(以下简称阎):我是10月5号下午两点半开始给读者签名。在场排队签名的读者约有60多人,观看的观众有几十人,加起来百人左右。大约到了第五个人,我一般都写“阎崇年”空个格,写“敬签”,再写上时间地点,再盖章,我在写日期的时候,就觉得突然一下子,他打得很使劲,我就往后一靠,一看是一个男的,大约30岁,高高的个子。我这么一愣,这人马上被周围的观众和读者制止了,书店保安也立即上来把他带走了。这时第六个读者上来握着我的手,说:“太对不住了,阎老师,我向您表示慰问,这个人是个混蛋,对老师怎么能这样呢,您千万别往心里去”。我当时心里不好过,但读者特别好,第七个读者上来说:“阎老师,我给您鞠个躬,我们应该谴责这个人的不文明行为”,排队的读者有鞠躬的,有握手的,有道歉的,有表示慰问的,我就一个个接着签,一直签到4点,签了500本左右。我当时心里非常沉重,但读者太可爱了,为了尊重读者我要坚持签下去。
学术研究应受到法律保护
记:他是一时冲动打人的吗?
阎:国内有些媒体的报道不实,说一个男子“冲到阎崇年面前”,他不是冲过来,不是突然的冲动,是很有秩序地排着队,排在前五名,互动时他也在场,也没有进行提问。
记:您有起诉的打算吗?
阎:就我个人来说,这件事我没有错误,我跟这个人素不相识,过去没有纠葛,更没有夙愿。我身体受到攻击,精神也受到损伤。我6号上午去医院检查,平时的血压是80/120,当时是105/185,名誉权也受到损害,我要起诉也完全有权利。但是否起诉,我正在考虑。
记:最近两天的心情是怎样的?
阎:这件事不是我个人的一次不幸,是我们社会精神的一点悲哀。不仅是我,所有正义的人都愤愤不平。我们的学术研究,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学者的尊严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按照做人的底线,对一个人应有起码的尊重,无缘无故,为什么?作为道德底线,什么叫荣?什么叫耻?
拿身份证给你看我是汉族
记:网上现在流传着“阎崇年语录”,比如您认为文字狱维持了社会稳定,汉服不能体现民族精神等,引起争议,这些是您说过的吗?
阎:我郑重地跟你说,我查了一下语录,完全不是我说的。绝无此事,纯属捏造。我对文字狱持批判态度,也从没对汉服发表过观点。如果有人说是我说的,那么是哪本书?第几页?哪个版本?我的哪次讲话?有没有录音?而且语录中语言的非严谨性也不是我们学者的说话方式。
记:网上还有一首“满江红·清帝逊位100周年祭”的诗,有人说是您写的,然后进行批判。还说您谎称自己是汉族。您认为网上是否存在非理性的偏听偏信?
阎:这个诗也绝无此事,我从来不写诗。我拿身份证给你看,可以明确说,我是汉族。网络上很多人咱们也不伤人家,就说具体这个事。这个事可以回答,正式澄清,没有。我以前不上网,别人看到了怕我不高兴,也不跟我说。对网络上这些东西,有人问到,我就正式表态,没问到,我就不回答了。比如网上还有人伪造我的博客,捏造出一些我与别人的讨论,我从来没开过博客。《北京晨报》供稿
■网上阎语录
◎剃发易服是民族文化的一种交流形式,不能上纲上线。
◎文字狱有它的历史局限性,虽然制约了一定的思想灵性,但起码维持了社会稳定。
◎清军入关更多的是促进了民族融合,其中造成的某些局部的破坏是不可避免的。
◎吴三桂要客观评价,毕竟他的开关行动减少了战争旷日持久带来的无辜平民的伤亡。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0/09/content_5931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