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天涯时空』 乐清命案:引入第三方监督,让真相可以期待(转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9 08:24:27


无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真相,以及进入真相的程序正义,才是一个社会最宝贵的价值。然而,在案件迷雾重重的当下,要想进入真相的程序正义,仅仅由乐清警方的上级机关温州警方介入调查,固然向前迈进了艰难的一步,但也很难阻挡汹汹疑问……

无须再用文字描述12月25日浙江乐清蒲岐镇虹南公路寨桥村路段上发生的那一幕惨剧,而那张现场图片引发的悲愤情感,也超出了文字的“说明”能力。舆论的情感导向多重叠加,既为悲剧及悲剧的根由,更为悲剧之后乐清方面对媒体及网络舆论求诸真相的冷漠态度,尤其是那一句“乐清蒲岐镇今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的简短信息,引发更多的猜疑、诘问以及更多的网友围观。

  围观可以改变什么,至少,我们期待围观能改变什么。在网友围观下,乐清警方27日晚上开通了微博,对警方所作的结论作出了文字说明并有选择地回答网友疑问。无论这样的说明和答疑是否能满足公众预期,至少,这是一个态度,是一个重视舆论和民意的理性选择。因此,受到网民肯定。
  
   同样值得肯定的还有乐清市主管上级的态度。昨天凌晨一点,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赵一德紧急召开市委专题会议,听取汇报,专门研究处理意见,并作出四条处理决定。这四条“决定”既有“实事求是,公正处理”及“谁渎职、谁违法,依法处理谁,严惩不贷”的原则要求,也有“信息公开,对此事件的相关调查结果及处理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接受媒体及社会监督”的公开承诺。对公众更为关注的究竟是交通事故还是刑事命案,“决定”要求按两套程序分别展开调查、侦查。相比于乐清方面以“交通事故”对案件的笃定和坚决,温州市委的态度留下了回旋余地,为后续的进一步侦查开拓了更大的弹性空间。
  
  客观地说,普通公民大多没有接受过专业训练,即便网络世界藏龙卧虎、人才济济,如果不具备相应的刑侦知识和专业的侦查技术,单凭一张照片,单凭网友们驳杂的叙述,还是很难进入事件的真正现场,也很难还原案件真相。但是,网友以及媒体提供的有关案件的细节和追问,也并非完全没有价值。尤其是中国青年报及第一财经日报的相关报道,从多个侧面迂回突进,已经比较接近案件的中心地带和敏感区域,至少具备一定的线索价值。
  
  但令人遗憾的是,乐清方面当初的态度不仅无助于缓释舆情,反而因其不当处置火上浇油。特别是相关帖子莫明其妙地“被火星人劫走”,既加重了公众的疑问,更置自己于不利之境。按现代法律理念,任何官方隐瞒信息的行为,任何证人无法公开发言的现象,任何阻挠就此事讨论的事实,其司法利益都归被隐瞒者和被阻挠者——而与之相反的结果只有一种情况,即公开承认自己不打算依法办案,而这样的坦率宣告,其破坏力之大,既非公众所期,也非公权行使之公信力所愿。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温州市委的“决定”可以说对事件的发展方向作出了有力矫正,无论最后的结果是什么,真相,以及进入真相的程序正义,才是一个社会最宝贵的价值。然而,在案件迷雾重重的当下,要想进入真相的程序正义,仅仅由乐清警方的上级机关温州警方介入调查,固然向前迈进了艰难的一步,但也很难阻挡汹汹疑问。甚至是最后拿出了最客观最公正最符合法律要义的结论,也未必能打消公众对调查还欠缺什么的顾虑。
  
  还欠缺什么呢?舆论在案发之初就在呼吁要展开独立调查,但这样的呼吁在合法性及专业性上皆有不足。按现行法律,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在公安机关,任何团体或个人都无权介入。因此,独立调查在定位上存在法律不支持的问题。但不能独立调查并不意味不能引入第三方监督。在案件如此复杂的前提下,即便是乐清方面的上级单位介入调查,也不能排除遭遇意想不到的阻力。而引入第三方监督,由经验丰富的律师及社会贤达全程跟踪调查进展,既能增进调查程序的公信力,也能帮助温州方面派出的调查组抵御各种有形的干扰和无形的压力,同时,还践行了温州市委在“决定”中所倡言的“接受媒体及社会监督”的公开承诺。更重要的是,让案件的真相进一步可以期待,由此而行,让更多的真相可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