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数汉武帝之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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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景之治”的大好局面下即位的汉武帝面对已经大为增强的形势,是守成,还是创新?汉武帝选择了后者。他不满足现状,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远大的抱负,渴望建立前无古人的事业。他说:“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陵中国,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为此者不得不劳民。”不过,他又认为,长期劳民会使百姓不堪忍受,“是袭亡秦之迹也”。这又说明汉武帝在施政上是理智、清醒的。
一. 强化中央集权
汉武帝欲有所作为,必然加强集权,这样才能使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维护国家的统一。汉武帝即位后,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中央与地方封国、皇权与相权以及地方豪强等问题。
1、削弱王国势力
西汉前期,一直存在着地方同姓诸侯王与中央政权的矛盾。经过文帝、景帝与诸侯王的斗争,到汉武帝时期,诸侯王的势力已大为削弱。但是有的王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对西汉中央政权构成威胁。元朔二年(前127年),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诸侯王除嫡长子继承王位以外,可以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1]。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诸侯王的势力再次得到削弱。这样,到汉武帝时,诸侯王势大难制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在施行“推恩令”的同时,汉武帝还利用法律手段对诸侯王实行削爵、夺地和除国。不少诸侯王因骄奢淫逸而被除国。武帝还借口诸侯国所献助祭“酎金”的成色不好或斤两不足而被夺爵、削地。如元鼎五年(前112年),就有106个诸侯王因“酎金”之罪被削夺爵位。汉武帝在削弱王国势力过程中,还于元狩元年(前122年)镇压了企图谋反的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接着,武帝颁布《左官律》和《附益法》,前者规定王国官为“左官”,低于一般官员,以示歧视;后者限制士人与诸王交游。从此以后,诸侯王惟得衣食租税,不能参与政事,与一般富室无异了。
2、设“中朝”,限制丞相权力
在中国古代,君权和相权历来存在着矛盾。西汉以来,丞相多由功臣列侯充任,权力很大。
元朔五年(前124年),汉武帝打破惯例,任布衣出身的公孙弘为丞相,从此结束了功臣列侯子嗣独占相位的局面,丞相完全控制在皇帝手中,动辄得罪,自杀或下狱致死。据统计,武帝在位期间,当过丞相的有12人,其中因罪自杀或下狱死、腰斩者就有李蔡、赵周等5人。由于丞相的地位不稳,所以有人把任丞相视为畏途。
汉武帝在压抑丞相权力的同时,提拔了一批中下层官员,作为自己的高级侍从和助手,替他出谋划策,发号施令。还任用宦官为中书,掌管尚书的职务,并将丞相的部分权力逐渐移到尚书。这样,在朝官中有了“中朝”(或称内朝)和“外朝”之分。由侍中、常侍等组成的“中朝”成为实际的决策机关,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官,逐渐成为执行一般政务的机关。皇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汉武帝可以不受牵制地有所作为。
3、设刺史,加强对地方的监察
汉武帝时,中央统辖郡国约100多个,为加强对地方郡国的督察,武帝于元封五年(前106年),将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域,称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巡视所部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2]。汉武帝还规定“以六条问事”,这六条详细规定了刺史的督察范围,其中一条是督察强宗豪右,其余五条督察郡国守相。刺史秩品仅六百石,地位很低,但出使时代表中央,可以监察二千石和王国相,也可以监察诸王。刺史权责虽重,但不直接处理地方政务。这样既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又不妨碍地方正常行使权力。
为加强对京师地区的监控,征和四年(前89年),武帝又于首都长安设立司隶校尉,负责纠察京师百官和三辅(京兆、冯翊、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弘农七郡,职权和部刺史相似。刺史和司隶校尉的设立,加强了皇权对地方官吏的控制,起了强干弱枝的显著作用。
4、任用酷吏,打击豪强
豪强指称霸乡里的地主。豪强一般无官职,但利用封建宗法关系,结成强宗大族。他们武断乡曲,欺凌农民,横行不法。豪强大族同封建王朝之间,除了上下依恃以统治人民的关系以外,显然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汉武帝即位后,采用强行迁徙强宗大姓手段,不许他们族居;还任用酷吏诛锄豪强。如周阳由为郡守,“所居郡,必夷其豪”[3]。张汤为御史大夫,对豪强并兼之家的打击毫不留情。王温舒被汉武帝任为河内太守,上任后捕抓郡中豪强千余家,重的灭族,轻的处死。酷吏打击豪强的活动,对于压抑豪强气焰,提高皇权,起了显著作用。
二、罢黜百家兴太学
表章《六经》,确定了儒学在百家之学中的主导地位,是汉武帝时代影响最为久远的文化政策。汉武帝贬抑黄老刑名等百家言,起用文学儒者至数百人,齐鲁儒学之士纷纷西行,进入执政集团上层。儒学学者在文化舞台上逐渐成为主角,“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的局面结束,中国文化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变化是和以“汉”为标号的民族文化共同体的基本形成大体同步的。现在总结汉武帝时代思想文化的格局,多使用“独尊儒术”的说法,其实,这种表述方式出现较晚,不能准确地反映历史真实。当时最高执政集团的统治方略,其实是“霸王道杂之”。即使对汉武帝决策多所谘议的儒学大师董仲舒,终生也未能真正显达。宋人诗句“追惜汉武世,仲舒道硗确”,描绘了历史的这一侧面。
是汉武帝时代在文化方面的另一重要举措。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接受董仲舒的献策,采用公孙弘的方案,创建了太学,国家培养政治管理人才的官立学校于是出现。太学虽然起初规模很有限,只有几位经学博士和50名博士弟子,但是这一文化雏形,却代表着中国古代教育进步的方向。太学生的数量逐渐增多,汉平帝时已经多达数千人,王莽时代进一步扩建太学,一次就兴造校舍“万区”。太学的兴立,进一步助长了民间积极向学的风气,对于文化的传播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使贵族官僚垄断官位的情形有所改变,一般中家子弟参与行政的门径得以拓宽,一些出身社会下层的“英俊”之士,也得到入仕的机会。
三 集中财权
国力的强盛是以雄厚的财力为基础的。汉武帝时期,开边定土,战事连年不绝,军费开支浩大,豪族地主和不法商人聚敛无数钱财却“不佐国家之急”,致使国家财政经济出现很大困难。为巩固中央政权,解决财政危机,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财经改革措施。
首先,改革币制。西汉初年,国家财力不足,没有统一的货币,不但地方郡国,连私人也可铸钱,各种钱币杂行于市。由于货币的大小不一,轻重不同,造成币制混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汉武帝决定统一货币种类,收回货币发行权。元狩四年(前119年)发行新货币,分皮币和白金两种。改半两钱为三铢钱,次年又因三铢钱太轻,而由郡国改铸五铢钱。规定凡私人盗铸货币者,处以死刑,但盗铸之风仍然很盛。元鼎四年(前113年),武帝解除了郡国铸币的权力,改由京师的上林三官统一铸造新五铢钱,又称“上林钱”或“三官钱”。规定“三官钱”为全国通行的统一货币,旧时的货币一律作废。这次币制改革,是我国古代第一次把铸币权集中到中央[4]。五铢钱质量很高,盗铸无利可图,有利于国家的统一、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第二,盐铁官营。盐铁是人们生活和生产的必需品。从战国至汉初,私人可以经营盐铁,产生了一批盐铁富豪。这些人向上与国家争利,对下又垄断百姓的谋生之路。而在国家遇到财政困难时却无动于衷。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打击地方割据势力,汉武帝决定将盐铁经营权收归国家。
元狩四年(前119),汉武帝任用东郭咸阳和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专门负责管理盐铁事宜,从此盐铁由政府专卖,禁止私人煮盐铸铁。当时在各地设立盐官35处,铁官48处,盐铁官吏大都由盐铁商人充当,他们精通盐铁业务,在盐铁专卖中起了重要作用,使盐铁之利为国家所垄断。
第三,均输、平准。在实行盐铁官营之后汉武帝又实行了均输、平准,这是在大司农桑弘羊的建议下,颁行的一项经济政策。所谓均输,就是调和运输,由大司农向各郡国派驻均输官,把各地应当运交中央的贡物运到售价较高的地区出卖,再买该地物产,易地出售,辗转交换,最后把中央所需货物运回长安。这样做既免除了地方运贡物进京时的烦难,又使政府在辗转输送中获得利润。
所谓平准法,就是在大司农之下设立平准官,总管全国由均输官转来的货物,除去供给皇帝需要的一部分外,余下的作为平抑物价之用。用官物在市场上随供求所需贵卖贱买以平衡物价,稳定市场[5]。实行均输和平准,使京师所掌握的物资大大增加,增加了政府的收入,贩运商和投机商也无利可图。
第四,算缗告缗[5].算缗是政府向工商业主征收的财产税。元狩四年(前119年),武帝颁布算缗令,规定商人、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向政府自报资产,并按值按物纳税。其中商人和高利贷者凡财产2000钱纳税1算(120钱);手工业者每4000钱纳税1算;车、船等物资均要纳税。同时又规定凡隐瞒不报或报而不实者,一经查出处罚戍边1年,没收全部财产。并鼓励知情者检举揭发,规定凡揭发者,奖给所没收财产之一半,叫做“告缗”。
元鼎三年(前114年),武帝令杨可主持告缗,许多隐匿财产者被告发。由于隐匿财产者一经揭发,即没收其全部财产,因此,通过“算缗”、“告缗”,西汉政府从富商大贾手中没收了大量财产、奴婢和土地,还有很多第宅。充实了国库,沉重打击了不法工商业主。
四.北击匈奴巩固边防
若论汉武帝的历史功绩,莫过于抗击匈奴、巩固边防了。匈奴的侵扰是困扰汉代统治者的一大难题。汉初至武帝即位前期对匈奴实行了和亲政策。
武帝即位以后,汉朝已经过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经济、军事、政治力量空前加强,对匈奴作战的条件成熟了。于是汉武帝改变和亲政策,发动了对匈奴的战争。从元光六年(前129年)到元狩四年(前119年)十年间,汉与匈奴进行了十多次战争,其中大规模的战争有三次。第一次为河南战役。元朔二年(前127年),汉武帝派卫青率军出击,把匈奴赶出河套地区,设立朔方、五原两郡。同时,修复了该地的秦长城,并移民10万口在此开发防守。河套地区土地肥沃,宜耕作畜牧,是匈奴南下的根据地。收复河套地区,解除了匈奴对京师长安的威胁。第二次战役是收复河西地区,称河西战役。元狩二年(前121年),汉武帝以霍去病为骠骑将军,率军出陇西西击匈奴,汉军西进千余里,攻克焉支(今甘肃山丹东南)、祁连二山,大败匈奴军。西汉占领河西走廊,设立了张掖、酒泉、武威、敦煌四郡。河西四郡的建立,重新沟通了内地与西域的直接交通,隔绝了匈奴与羌的联系,削弱了匈奴的力量。
第三次战役是在元狩四年(前119)发动的漠北战役。这是汉武帝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对匈奴用兵。汉武帝命卫青、霍去病各率领5万骑兵,分两路同时出击,穿过沙漠,进击漠北。卫青率军与匈奴大战,全歼匈奴主力,匈奴单于战败率几百骑兵突围逃遁。汉军追击至颜山赵信城(今蒙古杭爱山)。霍去病率军从东路出击,大败匈奴左贤王,杀虏匈奴七万余人,一直追至狼居胥山(今蒙古乌兰巴托附近),到达瀚海(约今贝加尔湖)。此次战役汉军取得决定性的胜利,“是后,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廷[6]。”
西汉晚期,汉匈恢复了和亲,南匈奴归附西汉,实现了汉匈之间的初步统一。结束了长达100多年的战争局面。
在汉匈战争中,汉武帝为了削弱匈奴的力量,曾两次派张骞出使西域。第一次是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第二次是元狩四年(前119年)。出使西域的目的是要联合大月氏和乌孙打匈奴。[7]大月氏和乌孙原来居住在河西地区,后来大月氏被匈奴赶到大夏(今阿富汗北部),乌孙则迁到天山以北的伊犁河流域。当时匈奴在西域势力很大,大月氏、乌孙不想再回原地,所以张骞原定的目的未能达到。但是,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对六七个国家的自然环境、物产、风土人情等进行了考察,回来后向武帝作了详细汇报。第二次出使到乌孙,并派助手到达许多国家。他回来时带了几十名乌孙人到长安,这是西域派使者第一次来到中原,受到汉政府的隆重接待。不久,张骞的助手们也带着其他国家的使者一起回到长安。从此,汉朝与西域不断互派使者,彼此交流日益频繁。
在位54年中,其中有40多年为战事操劳,其中除了抗击匈奴之外,还对百越、西南夷、西羌、西域等地用兵,将平定的地区设郡统治,扩大了中原王朝的疆域[8]。对汉武帝与周边民族的战事,历来有不同的评价,我们认为,从积极意义看,汉武帝通过战争制止了匈奴的侵扰,巩固了边防,扩大了国土疆域,同时也促进了各族人民的交往和融合。不过也必须看到,武帝连年用兵,造成了国库空虚,人民负担过重,武帝晚年仍进行无成效的军事远征,致使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各地纷纷发生农民起义,几乎重蹈亡秦之覆辙,这是他最大的失误。
五、轮台诏的颁布
是汉武帝政治生涯中的一个亮点。汉武帝晚年,曾经指使酷吏清查“巫蛊”,导致数万人冤死的空前大狱,这就是西汉史上著名的“巫蛊之祸”[9]。处理“巫蛊”一案的官员在宫中“掘蛊”,利用汉武帝和太子刘据的政策分歧,甚至直接冲犯皇后和太子。刘据无以自明,举兵反抗。汉武帝亲自指挥镇压,双方在长安城中大战五日,死者数万。刘据失败后出城逃亡,因追捕而自杀。事变之后,“巫蛊”冤情逐渐显现于世,汉武帝内心有所悔悟。他命令一一处置迫害太子事中立功受封者,在刘据去世的地方筑作思子宫与归来望思之台,以示哀念。汉武帝又认真反思刘据政治主张的利弊得失,利用汉王朝西域远征军战事失利的时机,开始了基本政策的转变。他公开承认:“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10]。”又向臣民宣布,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统统予以罢除!他在正式颁布的被誉为“仁圣之所悔”的轮台诏中,深陈既往之悔,否定了将西域战争继续升级的计划,表示当今政事,首要在于“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决意把行政重心转移到和平生产方面来。又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以表明“思富养民”的决心。后来的“昭宣中兴”,因此奠定了基础。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就此写道,汉武帝有种种过失,“其所以异于秦始皇无几矣”。然而,“秦以之亡,汉以之兴”,是因为汉武帝能够“晚而改过”,及时扭转了局势,“此其所以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乎!”我们在认识汉武帝的业绩时,首先应当明确,对于其成功的肯定,不能忽略专制政治的背景。对于这种成功的历史分析应当是具体的,如果一味堆砌“伟人和天才”,“中国历史上的一位真正的太阳之皇、圣武大帝”这样的颂词,不仅无益于准确地说明历史真实,也不免回复帝制社会臣民奴性心理之嫌。汉武帝虽然史称“雄才大略”,但善政的背面多有祸民的事实。而神仙迷信和长生追求,也留下千古笑柄。清末民初的民主志士易白沙曾经著《帝王春秋》,“举吾国数千年残贼百姓之元凶大恶,表而出之,探其病源”,所列诸种罪恶中,“弱民”、“虚伪”、“奢靡”、“愚暗”、“严刑”、“奖奸”等,汉武帝均不能免。有的人说,回顾汉武帝的功业,可以振奋民族精神。我们应当明了,现今应当振奋的是鲁迅曾经热情称颂的当时那种“闳放”,“毫不拘忌”,“魄力究竟雄大”的精神,借用西汉人的表述习惯,即表现出“奋疾”、“驰骛”、“奔扬”风格的积极进取的时代精神,而必须与民族沙文意识和军事霸权主义划清界限。和汉武帝的功业有关,西汉人形成了“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强烈的国家意识,但是汉武帝本人的民族情结,其实却并不狭隘。比如金日磾的信用,就是明显的例子。劳榦写道,“旧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然自武帝托孤于休屠王子,天下向风,共钦华化,而金氏亦历世为汉忠臣,虽改朝而不变。”这样的历史事实,值得我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