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天过去,质检总局拒不公开致癌矿泉水--溴酸盐检查结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7 16:23:44
本人依《信息公开法》,向质检总局申请公开,申请号20080707-6014-26548
7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了瓶装水中溴酸盐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工作”的结果。
(信息来源: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zjxw/zjxw/zjftpxw/200807/t20080705_81318.htm
按质检总信息公开规定,20天内应该公布。至今未见。
规定见:质检总局网站:http://www.aqsiq.gov.cn/xxgkml/xxgkgd/index.htm
本人天天喝矿泉水,以比自来水高1000倍的价格,不断为我国的矿泉水产业做贡献,居然得知:
在质检总局的英明领导下,
中国的饮用矿泉水卫生标准,居然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还低!!!
溴酸盐,一个有致癌性的物质,在行业中被隐瞒十年!长期在矿泉水行业中广泛存在!!
本人,依法于7月7日,这个痛心的抗战全面爆发的日子,申请专项抽查结果公开,22天过去。
没有任何消息。
是人民养育着你,不是奸商养育着你们!
请,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法,立即公开2008年7月检查结果。